第五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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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給我仿徨少年時無疾而終的愛情」】
阮棠和南風聊得開心,漫漫長夜,只有葉承旭分外難熬。
他等這天等了太久,從知道南風的病、從和南風在一起以後,他就不停找、不停問。為了這一天,他不知道付出了多少努力。現在一切準備就緒,就等他帶著心臟回去了。
南風、他的南風……
才分別不到兩天,葉承旭就開始想南風了。這時候他才開始後悔沒有開錄音,多聽幾遍南風叫他老公。葉承旭親了一口手機照片裏的南風,將手機壓在胸前,感受到一股沈甸甸的重量。
那是兩條性命,還有他和南風的未來。
事情還沒塵埃落定,找到合適心臟反而只是一切的開端,他還遠不能放心。
第二天,縱使沒有休息好,葉承旭仍然好好打理了一番才登門拜訪。
任妮也沒休息好,顯然昨晚經歷過比葉承旭更加難熬的夜晚。可盡管憔悴,她眼睛裏的光卻比任何一種化妝品都要有效,讓她顯得無比精神。昨天晚上,她已經好好跟兒子道過別了。
任妮一上來就非常幹脆地掏出同意書,然後再掏出一本普普通通的筆記本,朝葉承旭問:「不知道葉先生願意花大約十分鐘時間,聽我講一個故事嗎?」
葉承旭現在大可以拿過同意書就走,可他不僅沒有,反而點點頭微微傾身,一幅洗耳恭聽的樣子。
任妮手上的筆記本沒上鎖也沒設密碼,就是一本學生上課時會用的筆記本。它有點年頭了,邊角書背都磨損得厲害,紙張邊沿也已經泛黃。可它也被保存得很好,紙頁沒有卷邊,即便是用鉛筆寫的,封面上的幾個字也仍舊可供辨認。
封面的正中央印著秀麗的筆跡,大大咧咧地寫著幾個字——第三本日記。字跡秀麗藏鋒,說不出的好看。
「這是我兒子林越的日記本。」昨天和葉承旭見面時,她一直都表現得很冷靜,可拿起這本筆記本的時候,任妮眼睛竟然隱約泛起淚光:「前幾天你還沒來的時候,我給他收拾東西,有封信從裏面掉了出來。」
說是信,不如說是一張紙更為合適。紙張只是朝內隨便對折了一下。也沒有裝進信封,大大咧咧地躺在地上。
任妮向來尊重孩子隱私,從不進孩子房間也從不偷看日記。何況林越已經走了,不過對方有再多的秘密都已經無關重要。她原本只是打算把紙重新放回日記裏,可當她看清正好面朝上方的那一行字時,呼吸都不自覺輕了幾分。
「寫給我仿徨少年時無疾而終的愛情」
任妮抖著手,第一次未經林越允許翻開了他的東西,第一行的收信人就讓她不住地留下淚來。
「卓銘:
請允許我在這個隱秘角落這樣稱呼你,我知道你永遠都不會看到這封信,因為某個膽小鬼一定不敢寄出去。可我還是想在這和你說一些心裏話,就當是現在才花掉和你同桌時的說話額度吧。
好難過啊,但又好開心。難過的是暗戀你五年仍然和你形同陌路,開心的是你一直沒有交女朋友。喜歡上你改變了我很多,或者應該說發現了很多,我發現自己是個卑劣無恥的陰暗小人,還是個偷窺狂、跟蹤狂。
我曾經無數次若無其事地在午飯時段和你擦肩而過,為的就是那可以偷瞄你飲食喜好的一秒、我曾經和朋友在學校操場打球打了足足三個小時,為的就是能光明正大地跟在你身後。很幸運地,我們要去的車站就在挨在一起,從學校到車站的一小段距離,是我離幸福最近的距離。
其實我不是很喜歡吃壽司,可我總是拉著朋友和我一起吃。因為你喜歡背對著窗戶坐最邊上的位置,餐廳位置這麽多,我總能選到離你遠遠的,卻又朝著你方向的座位。大概是這樣我就可以偷偷瞥上一眼,自欺欺人你就坐在我對面吧。
有時候我也很煩我自己,怎麽能喜歡一個人喜歡這麽久呢?如果說最初的擦肩而過是一見鐘情,後來高中三年同班就是細水長流。讀文學的男孩子可真麻煩,讀文學還是同性戀的男孩子更麻煩,對不起,我沒有提早我是個男孩子,或許就是覺得如果你不知道,興許你還能多看幾行。如果你不打算看了,那麽請聽我最後說一句,你是個優秀的、值得被愛的人,謝謝你。
抱歉,有些字跡被眼淚弄花了,我可真是個沒用的人呢,總是什麽都做不好。我平常也算開朗,在你面前卻總是自卑,這就是我選擇暗戀的原因,對不起,我還是沒有勇氣親口對你表白。
忽然有些想你不要再看下去了,因為我可能會哭得更厲害。一路上寫得混亂不堪,似乎一提到暗戀你這件事,以前背過的眾多詩句就全作了廢,整個人一瞬倒退成為孩童,用盡全力搜刮肚子裏所剩不多的詞匯也只能磕磕碰碰地拼湊出這封信。
想了很多,又否決了很多。我總是不敢看你、不敢和你對望、不敢和你說話。因為我怕就算捂住嘴巴,喜歡還是會從眼睛偷跑出來。你不認識我,那真是太好了。
中學的最後一段時光,我這個膽小鬼大概還是沒能送出這封信吧。我會試著從這段感情裏走出來的,雖然總覺得此生再也無法像現在一樣投入,這對其他人很不公平。但無論如何,願祝你幸福安康。
膽小鬼林越」
林越有一個秘密,他心裏裝著一個人,從十四歲到二十五歲,足足裝了十一年。
他還有一個秘密,他心裏的人和他性別相同,也是個男孩子。
任妮擔心過很多次林越的感情生活,倒不是催著他結婚,只是擔心他怎麽這麽多年來都沒有談過一次戀愛,甚至沒喜歡上一個人。
其實有的,可林越不說。
雖然不說,可林越早就把答案擺了出來。
十八歲的林越寫完這封信,就將它和這份感情一起塵封在心裏,再也沒有觸碰過。事實證明他還是做不到,做不到從這段感情裏走出來。
任妮在途中多次哽咽,眼眶通紅,用手抹著眼淚:「蠢兒子,喜歡就去追啊,媽又不是那種不開明的人。」
聽完這個故事,葉承旭第一反應和當時的任妮一樣,驚訝於一個人的情深。整整十一年,幾乎比得上林越短暫一生的二分之一。然後他又訝異於林越竟然能將這份感情藏得那麽深,深到連號稱查過林越祖宗十八代的手下們也完全不知道這事。
任妮所用的時間已經遠超十分鐘了,可他們都沒有在意,葉承旭更是默默遞上一包紙巾。
葉卓銘已經死了,林越也已經參加了喪禮和他好好道別,葉承旭沒什麽可以為他們做的,只能替他們安慰一下面前這位可憐的母親。
本性既然已經暴露,任妮也不裝了,接過紙巾就是劈裏啪啦一通亂擤。
也許是已經受過了更嚴重的打擊,她的情緒收拾得很快,又重新恢覆了平靜。
「雖然我兒子不能和喜歡的人在一起,但你們可以。」任妮眼眶還是有點泛紅,可她沒有再哽咽,語氣反而有種安慰:「小越從小就是個乖孩子,能幫到你們,他也會願意的吧。」
葉承旭站起來朝任妮深深地鞠了一個躬。
「祝你們幸福。」任妮拍拍他的肩,提出了唯一一個請求:「這封信,請你們也一並帶走吧。」
* * * * * *
作者有話說:
關於林越的死因嘛,他重生去了
他和葉卓銘是我舊文的主角,這次請他們友情客串,沒看過他們的文不影響閱讀
原本還寫說好的重生不是平行世界而是真切的時間倒退,唉,還是吃書了
那篇文現在看起來寫得並不是很好,以後會重新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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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棠和南風聊得開心,漫漫長夜,只有葉承旭分外難熬。
他等這天等了太久,從知道南風的病、從和南風在一起以後,他就不停找、不停問。為了這一天,他不知道付出了多少努力。現在一切準備就緒,就等他帶著心臟回去了。
南風、他的南風……
才分別不到兩天,葉承旭就開始想南風了。這時候他才開始後悔沒有開錄音,多聽幾遍南風叫他老公。葉承旭親了一口手機照片裏的南風,將手機壓在胸前,感受到一股沈甸甸的重量。
那是兩條性命,還有他和南風的未來。
事情還沒塵埃落定,找到合適心臟反而只是一切的開端,他還遠不能放心。
第二天,縱使沒有休息好,葉承旭仍然好好打理了一番才登門拜訪。
任妮也沒休息好,顯然昨晚經歷過比葉承旭更加難熬的夜晚。可盡管憔悴,她眼睛裏的光卻比任何一種化妝品都要有效,讓她顯得無比精神。昨天晚上,她已經好好跟兒子道過別了。
任妮一上來就非常幹脆地掏出同意書,然後再掏出一本普普通通的筆記本,朝葉承旭問:「不知道葉先生願意花大約十分鐘時間,聽我講一個故事嗎?」
葉承旭現在大可以拿過同意書就走,可他不僅沒有,反而點點頭微微傾身,一幅洗耳恭聽的樣子。
任妮手上的筆記本沒上鎖也沒設密碼,就是一本學生上課時會用的筆記本。它有點年頭了,邊角書背都磨損得厲害,紙張邊沿也已經泛黃。可它也被保存得很好,紙頁沒有卷邊,即便是用鉛筆寫的,封面上的幾個字也仍舊可供辨認。
封面的正中央印著秀麗的筆跡,大大咧咧地寫著幾個字——第三本日記。字跡秀麗藏鋒,說不出的好看。
「這是我兒子林越的日記本。」昨天和葉承旭見面時,她一直都表現得很冷靜,可拿起這本筆記本的時候,任妮眼睛竟然隱約泛起淚光:「前幾天你還沒來的時候,我給他收拾東西,有封信從裏面掉了出來。」
說是信,不如說是一張紙更為合適。紙張只是朝內隨便對折了一下。也沒有裝進信封,大大咧咧地躺在地上。
任妮向來尊重孩子隱私,從不進孩子房間也從不偷看日記。何況林越已經走了,不過對方有再多的秘密都已經無關重要。她原本只是打算把紙重新放回日記裏,可當她看清正好面朝上方的那一行字時,呼吸都不自覺輕了幾分。
「寫給我仿徨少年時無疾而終的愛情」
任妮抖著手,第一次未經林越允許翻開了他的東西,第一行的收信人就讓她不住地留下淚來。
「卓銘:
請允許我在這個隱秘角落這樣稱呼你,我知道你永遠都不會看到這封信,因為某個膽小鬼一定不敢寄出去。可我還是想在這和你說一些心裏話,就當是現在才花掉和你同桌時的說話額度吧。
好難過啊,但又好開心。難過的是暗戀你五年仍然和你形同陌路,開心的是你一直沒有交女朋友。喜歡上你改變了我很多,或者應該說發現了很多,我發現自己是個卑劣無恥的陰暗小人,還是個偷窺狂、跟蹤狂。
我曾經無數次若無其事地在午飯時段和你擦肩而過,為的就是那可以偷瞄你飲食喜好的一秒、我曾經和朋友在學校操場打球打了足足三個小時,為的就是能光明正大地跟在你身後。很幸運地,我們要去的車站就在挨在一起,從學校到車站的一小段距離,是我離幸福最近的距離。
其實我不是很喜歡吃壽司,可我總是拉著朋友和我一起吃。因為你喜歡背對著窗戶坐最邊上的位置,餐廳位置這麽多,我總能選到離你遠遠的,卻又朝著你方向的座位。大概是這樣我就可以偷偷瞥上一眼,自欺欺人你就坐在我對面吧。
有時候我也很煩我自己,怎麽能喜歡一個人喜歡這麽久呢?如果說最初的擦肩而過是一見鐘情,後來高中三年同班就是細水長流。讀文學的男孩子可真麻煩,讀文學還是同性戀的男孩子更麻煩,對不起,我沒有提早我是個男孩子,或許就是覺得如果你不知道,興許你還能多看幾行。如果你不打算看了,那麽請聽我最後說一句,你是個優秀的、值得被愛的人,謝謝你。
抱歉,有些字跡被眼淚弄花了,我可真是個沒用的人呢,總是什麽都做不好。我平常也算開朗,在你面前卻總是自卑,這就是我選擇暗戀的原因,對不起,我還是沒有勇氣親口對你表白。
忽然有些想你不要再看下去了,因為我可能會哭得更厲害。一路上寫得混亂不堪,似乎一提到暗戀你這件事,以前背過的眾多詩句就全作了廢,整個人一瞬倒退成為孩童,用盡全力搜刮肚子裏所剩不多的詞匯也只能磕磕碰碰地拼湊出這封信。
想了很多,又否決了很多。我總是不敢看你、不敢和你對望、不敢和你說話。因為我怕就算捂住嘴巴,喜歡還是會從眼睛偷跑出來。你不認識我,那真是太好了。
中學的最後一段時光,我這個膽小鬼大概還是沒能送出這封信吧。我會試著從這段感情裏走出來的,雖然總覺得此生再也無法像現在一樣投入,這對其他人很不公平。但無論如何,願祝你幸福安康。
膽小鬼林越」
林越有一個秘密,他心裏裝著一個人,從十四歲到二十五歲,足足裝了十一年。
他還有一個秘密,他心裏的人和他性別相同,也是個男孩子。
任妮擔心過很多次林越的感情生活,倒不是催著他結婚,只是擔心他怎麽這麽多年來都沒有談過一次戀愛,甚至沒喜歡上一個人。
其實有的,可林越不說。
雖然不說,可林越早就把答案擺了出來。
十八歲的林越寫完這封信,就將它和這份感情一起塵封在心裏,再也沒有觸碰過。事實證明他還是做不到,做不到從這段感情裏走出來。
任妮在途中多次哽咽,眼眶通紅,用手抹著眼淚:「蠢兒子,喜歡就去追啊,媽又不是那種不開明的人。」
聽完這個故事,葉承旭第一反應和當時的任妮一樣,驚訝於一個人的情深。整整十一年,幾乎比得上林越短暫一生的二分之一。然後他又訝異於林越竟然能將這份感情藏得那麽深,深到連號稱查過林越祖宗十八代的手下們也完全不知道這事。
任妮所用的時間已經遠超十分鐘了,可他們都沒有在意,葉承旭更是默默遞上一包紙巾。
葉卓銘已經死了,林越也已經參加了喪禮和他好好道別,葉承旭沒什麽可以為他們做的,只能替他們安慰一下面前這位可憐的母親。
本性既然已經暴露,任妮也不裝了,接過紙巾就是劈裏啪啦一通亂擤。
也許是已經受過了更嚴重的打擊,她的情緒收拾得很快,又重新恢覆了平靜。
「雖然我兒子不能和喜歡的人在一起,但你們可以。」任妮眼眶還是有點泛紅,可她沒有再哽咽,語氣反而有種安慰:「小越從小就是個乖孩子,能幫到你們,他也會願意的吧。」
葉承旭站起來朝任妮深深地鞠了一個躬。
「祝你們幸福。」任妮拍拍他的肩,提出了唯一一個請求:「這封信,請你們也一並帶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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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說:
關於林越的死因嘛,他重生去了
他和葉卓銘是我舊文的主角,這次請他們友情客串,沒看過他們的文不影響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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