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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作繭自縛鋃鐺入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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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利用小金庫給省市領導送禮行賄達300多萬元。

經查證餘雙仁犯有貪汙罪,共計貪汙公款43萬元;《幸福女人報》廣告科科長董珊珊犯有貪汙罪,財務科科長趙麗華犯有貪汙罪、偷稅漏稅罪,瀆職罪和挪用公款罪,出納員趙莉犯有貪汙罪;《幸福女人報》辦公室主任吳莉、科室幹部趙影犯有貪汙罪、行賄罪。

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認真審理,擇日進行了宣判:

餘雙仁被判有期徒刑15年;

趙麗華、吳莉被判13年,趙莉、趙影被判10年;

兩名新聞寶貝在兩位律師的有理有據的辯護下,董珊珊被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趙山妹只因犯有行賄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

《幸福女人報》自編自導自演:由偷稅漏稅引發的行賄與貪汙腐敗案風波過去之後,也是這一年,人們依然看到在江濱市委機關報大樓的門楣上方依然懸掛著幾個銅板制作的碩大獎牌:全國報刊先進集體;全國地市級黨報優勝單位;全省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全國新聞行業管理優秀單位。

編輯部許多人真的很佩服趙山妹,600多萬元私設的小金庫她竟然沒往自己兜裏揣進一分錢,讓人想不到趙山妹竟然有這樣不貪小利的思想品質,趙山妹擋住金錢的誘惑,在金錢面前不動聲色,可以說她真是一名清正廉潔的好官啊。

可是趙山妹卻沒有擋住官本位思想的腐蝕,沒有頂住徐總編的勾引,很多人都非常理解,年輕人嘛,積極要求進步是她們的願望,是應該的。

有上進心的年輕人誰不想當個官啊!

在當今的社會裏官本位是一種思想意識、一種價值取向。作為一種意識和價值取向,就是指以官為本、以權為綱,以仕途為個人事業的選擇導向,以做官為最終奮鬥目標。

在這些年輕人的頭腦裏是:一切為了做官,做官為了一切。

趙山妹把升官作為出人頭地的唯一途徑。

很多人考大學讀書的目的首先是為了改變身份,其次是為了做官,做官意味著光宗耀祖,就連商人也不例外。其實金本位與官本位本來就是一對孿生兄弟。不少商人經商的目的,最終還是為了從政,是為了用錢“捐官”、“買官”。中國封建社會歷史上有許多這樣的先例,戰國時代的巨商呂不韋就是如此。“賣官鬻爵”使官位有著強勁的買方市場。官本位意識是封建官僚制度在觀念形態上的反映,並維護和服務於官僚集權體制。吳敬梓筆下的“範進中舉”,恰是這種觀念生動而真實的寫照。

官本位也是一種社會現象。它意味著當官就有尊嚴,有權就有一切。

趙山妹是剛剛踏上仕途之路的女人,她渴望著當官是因為她家是世代的農民出身。農民出身的父母在村裏受到村委會主任欺淩和瞧不起是常常有的事。自從趙山妹在村裏考上重點大學後,村裏再也沒有誰瞧不起趙山妹的父母,沒有誰敢欺負趙山妹的父母,就連鎮政府的鎮長來村裏檢查工作都順便到趙家看一下兩位老人。家裏這些細小的變化讓趙山妹感覺到人的一生就應該當個官才有出息,才能光宗耀祖,父母在村裏才能不受人歧視。可是參加工作以後趙山妹就在報社當上了編輯,一直沒有遇上走仕途的機會,報社許多人都沒拿她當盤菜。還是幾年前,徐總編來報社當總編後才給了趙山妹走上仕途機會,趙山妹才當上了小報的總編輯。

小報的總編輯也是總編輯,按組織部的級別應該配車,按報社的規矩也應該買一套商品房,於是車來了,商品房也買了。這一回,報社給買的房子就可以把在農村生活了一輩子,種了一輩子地的父母接到城裏來住了。從此趙山妹父母借了女兒的福氣改變了農民成份,今生今世再也不用去當農民了。你說如果趙山妹不當上《幸福女人報》的總編輯,誰給她買商品房啊?如果趙山妹不當上個小報的總編輯,她的父母不是還得當農民嗎?趙山妹當上了總編輯不僅提高了自己在社會上的地位,還改變了父母的身份,還讓村裏許多趙氏家族的人都進了城。與趙山妹沾親帶故的趙氏家族先後被安排在《幸福女人報》當上了財務科長、出納員、辦公室秘書。就連趙山妹的表妹吳莉也當上了辦公室的主任。

《幸福女人報》就是一支趙家軍。

趙山妹被判緩刑之後一直待在家裏閉門思過,哪裏也不能去,她哪裏也不想去。好在徐總編每個月給趙山妹發800元的生活費,加上阿俊每個月的工資,生活上也還是很富裕。董珊珊每個月也給發500元,這樣兩名新聞寶貝的生活費不但有了保障,而且生活上可以說是無憂無慮,刑期滿後兩個人還可以上班,可以說真是一場虛驚。

為了挽回影響,給趙山妹創造一個重新回來工作的機會,徐總編在報社編輯部大會上為趙山妹開脫罪責,多次講話為趙山妹鳴不平:“趙山妹犯錯誤不過是上當受騙,她上了餘雙仁的賊船,私設小金庫是餘雙仁提出來的,餘雙仁利用趙山妹為自己斂財。而趙山妹完全是為了報社的利益,是為了更好的發展壯大《幸福女人報》在社會生存的空間,可以說為了《幸福女人報》的事業,她受了很大的委屈,她自己沒貪汙一分錢,只是她用錯了人,太過於輕信別人了,特別是那幾個被判刑入獄的人,個個肆無忌憚地吞食報社的財產。”

徐總編還利用檢查工作的機會來到《幸福女人報》的編輯部替趙山妹說盡了好話。這樣,徐總編為了能讓趙山妹回到《幸福女人報》來工作,為了能讓趙山妹繼續擔任《幸福女人報》總編輯的職務,在輿論上先行了一步,使江濱日報社裏所有的人都認為趙山妹是冤枉的。這樣趙山妹在判緩刑期間不但沒有受黨內的任何處分,就連行政處分也沒有,在家裏休息一年之後又回到了《幸福女人》編輯部總編輯崗位。

作繭自縛的餘雙仁卻成了趙山妹的替死鬼,鋃鐺入獄之後終日裏與鐵窗相伴。

作者有話要說:

☆、一封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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