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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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夕一直覺得,五月是意大利最美的時候。

七年前的五月,她孤身一人,跌落佛羅倫薩。整個城市帶著特有的磚紅和淺黃色調,帶著穿梭了千年特有的氣味,被午後的陽光浸潤得細膩而飽滿。

城市其實很小,她緩緩步行,漫無目的地穿梭在價值連城的古建築裏,在下午三點隨手推開了一家餐廳的門,點了一份主食。胖胖的老板娘在她桌前放了一只高腳杯,裏面淺淺的紅酒:“喝吧,親愛的,你的臉需要紅潤一點。”大概是把她當成了才思枯竭的落魄藝術家或者是為了作品熬了幾個通宵的學生。

老板娘看著這張東方面孔抿盡紅酒,素白的臉慢慢爬上顏色:“乖女孩,你的人生還長著呢。”就轉身去了後廚。

這是佛羅倫薩給她的第一個擁抱。

“Amber!”

Amelia拼命地揮舞著胳膊,沖上來便是一個大大的擁抱。

“親愛的,告訴我你是怎樣保持身材的?”

戚夕笑道:“認真工作。”

Amelia不以為然地撇撇嘴:“中國人~”遞過一個紙袋。

戚夕:“什麽?”打開,裏面躺著兩只炸奶酪卷和一個勃朗峰蛋糕。

Amelia:“我得把你餵胖一點,不然你要撐不起伴娘禮服了。”

戚夕依著酒店陽臺的欄桿,看著一盞接連一盞的路燈出神。

夜風掃起發尾,涼意漸濃,她裹了裹身上的薄毯。

“Amber,需要我晚上留下來陪你麽?”Amelia對著戚夕的背影問道。

“不用。”

Amelia皺眉,走回陽臺,看著她的側臉,半晌道:“我真是好奇,中國沒有好男人麽?”

“嗯?”戚夕偏過臉,失笑道,“當然有。Amelia,我不在想喬。”

年輕人犯點錯,連老天爺都不忍苛責,但是當一個犯了錯的男人事後找盡理由為自己開脫證明自己的無辜——真是唯恐她不知道他是個不負責任的混蛋。

Amelia伸手撈過戚夕頸間的項鏈:“在想這位?”

戚夕微不可聞地嘆了口氣:“是啊,在想這位。”

那個晚上,程胥趁她睡著,在她的項鏈上串上了一枚戒指。

Amelia攬過戚夕的肩:“你值得一個好男人。”

戚夕摩挲著頸間的戒指,指尖摸到內側刻著的“CX”,淡淡笑了笑,攬住好友的腰。

Amelia婚禮當天,一大早氣氛就歡樂而忙碌。

戚夕把捧花遞到打扮好的新娘手裏。

“Oh~Amber,”Amelia抱了抱戚夕,“我太開心了。我很高興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天有你陪在我身邊。”

Amelia的妹妹走進來:“好了麽?我們該出發了。”

戚夕:“你們先出發,我換好衣服馬上就過去。”

剛把禮服穿好,手機跳進來一條短信。

“戚夕,我在佛羅倫薩。”

“今天很忙。”

程胥把手機放回口袋,繼續散步。

戚夕曾說,五月的佛羅倫薩,空氣裏有種似有若無的香氣,清新明艷不可方物。

程胥緩步走過大街小巷,目光滑過一磚一瓦,這是她生活了四年的地方。身體被難以名狀的情緒一點點充滿,浸得他胸口溫熱。

慢慢走上舊橋,最美麗的邂逅之地,據說但丁就是在這裏遇見了他一生的摯愛比阿特麗斯,“藏在生命中最深處的生命之精靈,開始激烈地顫動起來,就連很微弱的脈搏裏也感覺了震動。”

慢慢穿過舊橋上林立的店鋪,程胥心下微微嘆息,他的姑娘在哪裏。

沿著街道繼續往前走,遠遠的,一道綠色的身影滑進視線,程胥驀地一楞。

戚夕拎著裙擺快步走向教堂,想要追上Amelia一行,隱約聽到了自己的名字,四下看了看沒有認識的人,繼續往前走了兩步,心頭卻湧起異樣,停下腳步轉過身。

百米開外,程胥停下腳步,張嘴喘著氣,心臟劇烈地跳動。陽光折進小路,她像個精靈一樣,突然出現,他真怕自己一個不註意,她又消失不見。

程胥慢慢平覆呼吸,輕輕喊了聲:“戚夕。”

一個禮拜後。

程胥站在辦公室落地窗前,手裏端著的茶,半天都沒喝一口。

老鄒看看外面小雨淅瀝的天氣搖了搖頭,這孩子是越來越不對勁了:“程胥,想什麽呢?”

那天,戚夕看著他走進,什麽都沒說便轉身離開。

程胥心都涼了:“老鄒,你有沒有幹過什麽對不起嫂子的事?”

老鄒嗆了一口咖啡,迅速擺手:“沒有,從來沒有。”兩秒鐘之後,瞬間〇_〇:“你真談戀愛了?!!”

程胥長長地,低低地,嘆了一口氣。

老鄒跟看著稀有物種一樣看著他,斬釘截鐵道:“對付女人,要用強的。”

程胥也是這麽認為的。

看了一眼手機,清晨四點半,睡了五個小時就醒了。戚夕擡手覆住眼睛出神。

Amelia曾開玩笑,你什麽都不用做,在佛羅倫薩的街頭就能偶遇你的心上人。那天,她看見程胥突然出現,如同看見一個不真實的夢境,灼得她心口燙,一路燙到嗓子眼。

戚夕翻身下床,去廚房給自己倒了一杯溫水。剛喝了兩口,門鈴響。

門外的人睫毛和頭發都濕漉漉的,像棵植物,靜靜地望著她。

程胥覺得自己的心臟仿佛生出了許多無邊無際的鉤子,拉扯住肋骨和鎖骨,很疼,卻什麽話也說不出來。

戚夕被他眼裏那些驚心動魄的色彩禁錮住,僵在他對面。

tiny聽到動靜跑出來,看到程胥,走到他腳邊蹭了蹭他的褲腿。

戚夕終於敗下陣來,垂下眼睫不去看他:“什麽事?”

程胥:“當年的事,我根本不知道。”

戚夕眼皮擡都沒擡。

程胥往前一步,他身上熟悉的氣息混合著冰涼潮濕的水汽撲進戚夕的鼻子。

她擡起頭看他。

程胥擡起一只手,伸到戚夕臉頰邊,被她捏住。

程胥直直望進她眼裏:“戚夕,對我公平一點。”

倘若有一天,你的生活中出現了一個沈默寡言的男人,你們的相遇不算美好,過程也不算美好。

倘若有一天,你發覺這個男人骨子裏要命的溫柔,你回頭的時候,他總在身後。

倘若有一天,你發覺自己對他依賴,漸而情深。

倘若有一天,你覺得你們在一起可以走得很遠。

然後,他成了你整個青春的導火索,站在你面前,告訴你他一無所知。

戚夕放下他的手:“過去的就不要再提了。”

程胥的眼睛明亮起來,卻在戚夕那句“回去吧”之後,又涼了下來。

門輕輕關上。

一門之隔,戚夕沒聽到他離開。彎腰抱起tiny,往臥室走去。

程胥覺得骨頭涼。從頭涼到腳。他頭一回覺得,戚夕的冷心腸用在男人身上,不啻極刑。

身後大門突然傳來敲門聲。

戚夕詫異回頭,程胥一向言行得體,有門鈴只按一下,沒門鈴只叩三下。拳頭敲擊大門的聲音持續了十秒鐘沒停。這個男人什麽時候變得這麽不講禮貌了?!

戚夕見他沒有停下來的架勢,害怕大清早的擾民,有些氣急敗壞地拉開門:“程胥!”

程胥面無表情跨進門來:“你還欠我份生日禮物。”

想起在Y市那回,自己確實說過,戚夕下意識地“嗯”了一聲。

程胥四下望望,看到沙發邊的小家夥,手一指:“tiny。”

tiny喵了一聲,跑過來蹭到程胥腳邊。

程胥彎腰把它撈進懷裏,轉身往外走。

“程胥!”戚夕匪夷所思地看著他,“你這是強搶私有財產!”

走到門口的程胥把手裏的tiny往鞋櫃上一放,轉過身來,兩三步走到戚夕面前,把她擁進懷裏,鋪天蓋地一個吻。

戚夕完全傻了。

程胥幹脆利落地告訴她:“我就強搶了!”

反正在她眼裏他是紈絝子弟!反正他濫用父權!反正他不會等著她慢慢開竅了!信不信他有辦法明天就能押著她去民政局!

戚夕第一次見到程胥這麽匪氣的一面,無言以對。

程胥拉開她的睡袍,兩只手探進來,摟住她的腰。

戚夕冷得起了一層雞皮疙瘩:“程胥!”她好像只會喊這兩個字了。

程胥沒再有動作,臉埋在戚夕頸窩。

戚夕瞟了一眼鐘,十五分鐘了,程胥一動不動,一副就這樣抱到老死的模樣。

天空慢慢亮起來,陽光鉆進窗戶,給屋裏的一切鍍上毛茸茸的邊。

戚夕覺得自己頸側的皮膚,都被程胥的呼吸燙麻了。

耳邊低低一聲“戚夕”,輕得戚夕以為自己幻聽。

“過去七年不如意,我拿以後七十年賠給你。”

程先生求完婚就高燒了。燒得迷迷糊糊。

迷迷糊糊也不撒手。拽著他的未婚妻。

直到戚夕在他耳邊憤憤說了聲:“我要上衛生間!”

清醒後,就更不撒手了。

“我和戚夕結婚了。”

戚夕看著這個生了病就轉了性的男人,萬分無語。

梁女士本就對女兒突然冒出來的這麽一套房子極其詫異,被戚爸按住,沒當著面問出來。聽到程胥說結婚,瞬間繃不住了:“什麽?!”

被叫來“板上釘釘”的程老爺子笑道:“證呢?”

程胥:“明天就去領。”

戚夕:“…………”

眾人離開後,程胥勾過戚夕的腰拉上床,被子一裹。

戚夕:“幹嘛?!”

程胥:“抱著。”

等到他睡著,戚夕退到客廳,接通了姚越陽的電話。

“戚夕,我還沒結婚呢!我還沒給姚家傳香火呢!你就從了程胥吧,啊!我打不過他!!!”

“沈穩”的程先生求婚前,先去“熱了下身”。

姚越陽:“戚夕!你明察秋毫!犯混的是喬宇,我也是無辜的!我真的是無辜的!!!”

戚夕無語,回道:“大晚上的打電話就是為了翻舊帳麽?”

姚越陽腦子迅速一轉:“不是!為了告狀!告狀!你管管你們家程胥!為了猴年馬月的事跟三十年的兄弟動粗值麽?!”特意把“猴年馬月”咬得很重。

戚夕:“你是挺欠打的。”禍害了多少女同胞。

“別啊——”姚越陽正要喊冤,冷不防電話被掛斷。

戚夕看著趴在她後背的程胥:“你怎麽起來了?”

程胥:“找你。”

戚夕:“燒成這樣你就不能老實點!”

程胥:“幹脆生米燒成熟飯。”

戚夕:“我和你不熟!!!”

程胥:“以後有的是時間熟。”

——————————————————The End————————————————————

番外之陳方芳:

“演繹”完當年那個“跌宕起伏”的“故事”,陳方芳期待著戚夕的反應。

戚夕沒有反應,平靜無波地看著她。

陳方芳:“程胥讓姚越陽派喬宇——”

戚夕:“你剛才說過了。”

陳方芳:“你——”

戚夕:“我只相信我自己的眼睛。”

作者有話要說: 三三:“看完番外,陳方芳感受到來自作者的深深惡意。”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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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問室友,喜歡什麽樣的小說。她說,有鏡頭感的。

我開玩笑,全短鏡頭行麽?

於是在收尾工作最忙碌的時候開了這篇文。原名《短鏡頭》,因為每連按兩次回車,就切換一個鏡頭,不停切,用這些短鏡頭拼出一個故事。

三三一聽:“你起這名,人還以為你寫的是恐怖故事。”

我:“…………”

文章基本一次成型,沒認真修改。作為一次瘋癲的神神叨叨的嘗試,我很快樂,也希望你看得快樂。

在我們一生中,充斥著短鏡頭,關於已發生或正發生的一件事,你周圍不同的人,介入的時間不同,目的和視角不同,總會看到不同的版本,並反饋給你。

戚夕最聰明的地方在於,她從不讓自己受到別的版本的影響。

所以當你的周圍有著各個版本的故事時,你和你的另一半所處的那個版本才是最重要。

咳,我也不知道我瞎說八道了什麽……

此文僅供娛樂,認真你就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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