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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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王啟明的要求下,網上先放出了一組照片,說是看看反響怎麽樣。
沒過幾天,就有人到處打聽這個模特的消息。
“為什麽除了名字身高三圍別的什麽都沒了,簡介呢?簡介呢,他是哪裏人啊?個子好高,是做什麽的,專職模特麽?長的超級超級有味道,好帥,啊,要是他能笑一下我願意現在就去死。”
不乏一些特別誇張的女人說的特別誇張的話。
但是毋庸置疑,效果很好,這組照片甚至被人放到了網上到處轉。
步天偶然刷微博,看到自己被人@了,下面赫然就是野鬼的照片,心裏說不出的覆雜。
野鬼向來將他當做私有物看待,可是現在他的心情又何嘗不是這樣。
所以在看到那一片讚嘆的話語,步天有些憤怒了,覺得野鬼的照片怎麽看怎麽礙眼。
“餵,王啟明,步野有沒有跟你們簽合同?違約金多少,我全付給你,不許他再拍了!”沖動之後的結果就是步天給王啟明打了電話吼了一頓。
“不可能,不要你的違約金,就算沒簽合同我也不同意現在讓他退出。”王啟明意外的強硬了一下。
“那照片能不放網上麽,我看著煩。”
“為什麽,拍的不好麽?你看他現在可是火了。對了,他現在是不是住你那裏?要是不方便,公司有職工宿舍。”
“滾蛋,我這裏很方便。少打他的主意,反正拍完這次我們就不拍了。”步天氣哼哼的道。
之所以中途轉了口風,是因為他又一次想到,他憑什麽替野鬼做決定。也許野鬼很喜歡站在燈光下,也許他很喜歡這份工作。
可是心裏還是很不舒服,看到他被這麽多人看見,被這麽多人喜歡。心裏就非常想將那些人的眼睛給戳爛。
沒意識到自己的想法到底意味這什麽,他憤憤的關了電腦。今天不去接他了,反正他不是能耐麽。
野鬼回來的時候,他已經窩沙發上睡著了,電視還開著。花園寶寶不厭其煩的做著重覆的動作,看的人異常焦躁。
野鬼悄悄的坐在了步天身邊,盯著步天的臉看。
他的身上有酒味,很大,襯衣領子上還有一個口紅印。
任誰看到這幅樣子,都知道他肯定有艷遇了。
但是野鬼沒照鏡子,所以不知道,他只是小心的將步天抱起來,抱到了自己的懷裏。
被吵醒,步天睜開眼迷迷糊糊的看著他,臉色一沈。“這麽晚才回來,身上這麽大酒味?艷遇不淺喲。”
“步天,我喜歡你。”沒想到野鬼居然直接給他來了句這個,步天當場呆楞在原地。
“你說什麽?”
“我喜歡你。”
“哦。”呆楞楞的答了一句,隨後他就直接推開野鬼,“別想轉移話題,怎麽這麽晚回來?”
“宴會,王啟明說,參加有一千塊錢。”然後從兜裏掏出十張嶄新的毛爺爺遞到步天面前。
“於是,你就為了這一千塊錢參加了宴會,回來的這麽晚?”
“恩。”
“好吧,幹得不錯。”步天咬牙切齒的收下錢,王啟明現在真是聰明了,知道會用錢收買人了。“記住,下次他再說給你錢讓你去做什麽,你直接拿著錢然後走掉好了。”
“好。”
點過頭之後,野鬼不說話盯著他看,眼睛都要長他身上一樣。步天被看的渾身不舒服。
“看什麽看,沒看過帥哥麽?”
“我喜歡你。”
“我知道,你說過了。”其實是有點欣喜,但是不想說,也不想回應。
“為什麽你不說?”野鬼一夥的自言自語道。
“說什麽?”
“說喜歡我。”
“滾吧,趕緊給我洗澡去,臭死了!”一把將人給推到地上,步天起身走了。說尼妹,喜歡尼妹,得寸進尺什麽的太不要臉。
野鬼坐在地上思考著,是不是他說話的語氣不對,為什麽步天的反應不一樣。
下過一場雪之後,天更冷了,早上起來都能看到桶裏的水結成了冰。
野鬼那裏沒有這樣下過雪,也沒有冷成過這樣。
化雪的時候到處都很臟,陽光雖然大卻沒什麽溫度。早操早就改成了室內。
這些幼稚又滑稽的動作孩子做起來特別可愛。可是步天每次帶操,野鬼都站在教室後門邊上盯著他望,眼神是那種特別興味盎然的感覺。
孩子們特別怕野鬼,就算是最調皮的孩子,在他面前也小心翼翼的。
所以如果有孩子怎麽也哄不好的時候,就將那孩子往野鬼懷裏一丟,肯定是瞬間孩子就不哭了。
不過這一招只用過幾次,因為家長來反應,孩子說學校有個特別嚇人的怪獸叔叔,會吃小孩,他們很怕。
步天對家長賠笑道歉解釋了一下午之後,黑著臉將野鬼抓去上思想教育課了。
當然,結果肯定是沒任何用。
野鬼的工作很快就要結束了,只要再拍完最後一組,這一系列就全都結束了。
因為是給西裝拍平面雜志,所以野鬼要不停地換衣服換衣服。以至於他現在到家就習慣將衣服脫了。
“穿上!”
野鬼默默果著一身肌肉望著步天,絲毫沒有動作。
“穿上,再不穿上就別怪我了!”步天威脅道。
野鬼眨眨眼睛爬到了床上,然後半靠在床上繼續盯著他,腰腹上的肌肉在他的動作之下變成了塊塊分明的腹肌。
“我去。”三步作兩步沖到他身上就手癢的去掐他的肉,野鬼長胳膊一伸將他放倒在身上。
隔天步天躺在床上開始沈思,一次是意外,兩次算什麽,他主動又算什麽,他主動還是在意識清醒的時候又算什麽。
也許,有些事情是時候需要面對了。
步天一直擔心野鬼不能跟人好好的相處,不過貌似是他多慮了。但是就是拍最後一組照片的時候出事了。
起因是丟了一件衣服,原本丟了一件衣服也沒什麽特別,重點是,當時穿這件衣服的人不小心把自己錢包塞了進去,裏面很多證件,甚至,有一只價值幾十萬的戒指。若是單只丟了一件衣服沒什麽,誰也不會計較,衣服多的是。只是證件和戒子沒了,對方自然不依不饒。
穿那件衣服多則模特算是公司的頂梁柱,之前野鬼拍的這家男裝的禦用模特一直是這個人。這次不知道為什麽將他換掉了。
衣服丟了要找,公司裏各處都裝了攝像頭,沒兩天,就有人說找到了衣服。
被野鬼拿走了。
叫做金銘的模特脾氣極好的來跟野鬼詢問裏面的東西。野鬼頭一搖,異常冷漠的道:“沒見過。”
“戒指是我準備跟女朋友結婚的,所以麻煩你把戒指還給我麽,別的我都不要了。”金銘有些哀求的道,可是他的話卻句句指責野鬼偷拿了他的東西。
可是野鬼還是頭一搖,什麽話也不說了。
以為野鬼是誠心不想還給他,金銘怒了,手舉起來就要抓野鬼的衣領。
可惜野鬼豈會如他願,身子一扭就從他面前走了過去,竟是看也不看他一眼就回家了。
金銘不由得楞在原地好一會。
晚上回來野鬼就忘記了這件事,東西不是他拿的,他也不需要解釋太多。
但是隔天一過去,所有人看他的眼神都變了。
“他居然是小偷,嘖嘖,白長這麽帥了,還以為他人很正直呢,沒想到手腳這麽不幹凈。你說我要不要把我的錢包也放起來,萬一被他偷走了怎麽辦。”
“不過我有點不信,你看他像是那麽缺錢的人麽?”
“不,他不是缺錢,是非常缺錢。聽說他是王經理找來的,從來都是給現錢,就算參加個宴會也要當時給錢。不是缺錢哪會做到這樣。”
“啊,這種人最討厭了,白長這麽帥了。”
“就是。”
金銘沒有再來騷擾他,但是公司卻開始謠傳是他偷走了那個錢包。
野鬼不屑解釋,對他來說,沒有就是沒有。
可是別人不信,很快,就有人在他身邊冷嘲熱諷起來。為首的,就是之前在廁所打架的那兩人,不知道是不是結了丟臉的友誼,兩人居然能同仇敵愾起來。
倆人知道野鬼打架厲害,也不動手,就一直說風涼話造謠。什麽野鬼肯定跟王啟明有什麽關系,手腳這麽不幹凈,不知道是不是慣犯了之類的。
就連王啟明也聽到了風聲,某天打電話給步天,問他野鬼這個人怎麽樣。
“你怎麽會問這個?”
“我說了你別氣,我相信不是步野做的。最近有人丟了錢包,監控攝像頭裏看到裝著錢包的衣服被野鬼帶走了。問他他也不說,你們熟,所以我問問你他人怎麽樣。”
“我相信他絕對沒有做過這樣的事,他為人怎麽樣我最清楚了,就算他去搶劫也不可能去偷人錢包。況且,你們真的確定衣服裏有錢包麽?”
“啊?這個。”王啟明汗了一下。
“總之,沒有調查清楚之前不要隨意誣陷別人,等他回來我會再問一下。”
掛了電話步天還猶自生氣,野鬼性格是有缺陷,可是他不至於為了錢去偷別人東西。
待野鬼回來,步天難得主動迎了上去。
“回來了,什麽時候拍完?”
“三天。”
“你喜歡這份工作麽?”
野鬼搖搖頭,若不是為了賺錢,這些事對他都沒有任何意義,甚至很讓他煩躁。
以前他活著是為了生存,一次次在生死之間徘徊只是為了能活下去。那時候身邊只有敵人,他必須每時每刻警惕再警惕。必須小心再小心才能填飽肚子。除了不時出現的野獸之外,他還要抵抗大自然的迫害,努力讓自己保持呼吸。
可是這裏,這個世界不需要,什麽都不需要,他不用時刻擔心哪裏有厲害的野獸出現,也不需要一天兩天找不到食物必須忍耐饑餓,只要他想,他就可以做到任何事情。
可是他不喜歡這裏,除了步天。步天現在是他繼續呆在這裏的唯一理由。
“不喜歡。”
“那拍完之後就不去了。”
“錢。”
“沒關系,還能養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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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過幾天,就有人到處打聽這個模特的消息。
“為什麽除了名字身高三圍別的什麽都沒了,簡介呢?簡介呢,他是哪裏人啊?個子好高,是做什麽的,專職模特麽?長的超級超級有味道,好帥,啊,要是他能笑一下我願意現在就去死。”
不乏一些特別誇張的女人說的特別誇張的話。
但是毋庸置疑,效果很好,這組照片甚至被人放到了網上到處轉。
步天偶然刷微博,看到自己被人@了,下面赫然就是野鬼的照片,心裏說不出的覆雜。
野鬼向來將他當做私有物看待,可是現在他的心情又何嘗不是這樣。
所以在看到那一片讚嘆的話語,步天有些憤怒了,覺得野鬼的照片怎麽看怎麽礙眼。
“餵,王啟明,步野有沒有跟你們簽合同?違約金多少,我全付給你,不許他再拍了!”沖動之後的結果就是步天給王啟明打了電話吼了一頓。
“不可能,不要你的違約金,就算沒簽合同我也不同意現在讓他退出。”王啟明意外的強硬了一下。
“那照片能不放網上麽,我看著煩。”
“為什麽,拍的不好麽?你看他現在可是火了。對了,他現在是不是住你那裏?要是不方便,公司有職工宿舍。”
“滾蛋,我這裏很方便。少打他的主意,反正拍完這次我們就不拍了。”步天氣哼哼的道。
之所以中途轉了口風,是因為他又一次想到,他憑什麽替野鬼做決定。也許野鬼很喜歡站在燈光下,也許他很喜歡這份工作。
可是心裏還是很不舒服,看到他被這麽多人看見,被這麽多人喜歡。心裏就非常想將那些人的眼睛給戳爛。
沒意識到自己的想法到底意味這什麽,他憤憤的關了電腦。今天不去接他了,反正他不是能耐麽。
野鬼回來的時候,他已經窩沙發上睡著了,電視還開著。花園寶寶不厭其煩的做著重覆的動作,看的人異常焦躁。
野鬼悄悄的坐在了步天身邊,盯著步天的臉看。
他的身上有酒味,很大,襯衣領子上還有一個口紅印。
任誰看到這幅樣子,都知道他肯定有艷遇了。
但是野鬼沒照鏡子,所以不知道,他只是小心的將步天抱起來,抱到了自己的懷裏。
被吵醒,步天睜開眼迷迷糊糊的看著他,臉色一沈。“這麽晚才回來,身上這麽大酒味?艷遇不淺喲。”
“步天,我喜歡你。”沒想到野鬼居然直接給他來了句這個,步天當場呆楞在原地。
“你說什麽?”
“我喜歡你。”
“哦。”呆楞楞的答了一句,隨後他就直接推開野鬼,“別想轉移話題,怎麽這麽晚回來?”
“宴會,王啟明說,參加有一千塊錢。”然後從兜裏掏出十張嶄新的毛爺爺遞到步天面前。
“於是,你就為了這一千塊錢參加了宴會,回來的這麽晚?”
“恩。”
“好吧,幹得不錯。”步天咬牙切齒的收下錢,王啟明現在真是聰明了,知道會用錢收買人了。“記住,下次他再說給你錢讓你去做什麽,你直接拿著錢然後走掉好了。”
“好。”
點過頭之後,野鬼不說話盯著他看,眼睛都要長他身上一樣。步天被看的渾身不舒服。
“看什麽看,沒看過帥哥麽?”
“我喜歡你。”
“我知道,你說過了。”其實是有點欣喜,但是不想說,也不想回應。
“為什麽你不說?”野鬼一夥的自言自語道。
“說什麽?”
“說喜歡我。”
“滾吧,趕緊給我洗澡去,臭死了!”一把將人給推到地上,步天起身走了。說尼妹,喜歡尼妹,得寸進尺什麽的太不要臉。
野鬼坐在地上思考著,是不是他說話的語氣不對,為什麽步天的反應不一樣。
下過一場雪之後,天更冷了,早上起來都能看到桶裏的水結成了冰。
野鬼那裏沒有這樣下過雪,也沒有冷成過這樣。
化雪的時候到處都很臟,陽光雖然大卻沒什麽溫度。早操早就改成了室內。
這些幼稚又滑稽的動作孩子做起來特別可愛。可是步天每次帶操,野鬼都站在教室後門邊上盯著他望,眼神是那種特別興味盎然的感覺。
孩子們特別怕野鬼,就算是最調皮的孩子,在他面前也小心翼翼的。
所以如果有孩子怎麽也哄不好的時候,就將那孩子往野鬼懷裏一丟,肯定是瞬間孩子就不哭了。
不過這一招只用過幾次,因為家長來反應,孩子說學校有個特別嚇人的怪獸叔叔,會吃小孩,他們很怕。
步天對家長賠笑道歉解釋了一下午之後,黑著臉將野鬼抓去上思想教育課了。
當然,結果肯定是沒任何用。
野鬼的工作很快就要結束了,只要再拍完最後一組,這一系列就全都結束了。
因為是給西裝拍平面雜志,所以野鬼要不停地換衣服換衣服。以至於他現在到家就習慣將衣服脫了。
“穿上!”
野鬼默默果著一身肌肉望著步天,絲毫沒有動作。
“穿上,再不穿上就別怪我了!”步天威脅道。
野鬼眨眨眼睛爬到了床上,然後半靠在床上繼續盯著他,腰腹上的肌肉在他的動作之下變成了塊塊分明的腹肌。
“我去。”三步作兩步沖到他身上就手癢的去掐他的肉,野鬼長胳膊一伸將他放倒在身上。
隔天步天躺在床上開始沈思,一次是意外,兩次算什麽,他主動又算什麽,他主動還是在意識清醒的時候又算什麽。
也許,有些事情是時候需要面對了。
步天一直擔心野鬼不能跟人好好的相處,不過貌似是他多慮了。但是就是拍最後一組照片的時候出事了。
起因是丟了一件衣服,原本丟了一件衣服也沒什麽特別,重點是,當時穿這件衣服的人不小心把自己錢包塞了進去,裏面很多證件,甚至,有一只價值幾十萬的戒指。若是單只丟了一件衣服沒什麽,誰也不會計較,衣服多的是。只是證件和戒子沒了,對方自然不依不饒。
穿那件衣服多則模特算是公司的頂梁柱,之前野鬼拍的這家男裝的禦用模特一直是這個人。這次不知道為什麽將他換掉了。
衣服丟了要找,公司裏各處都裝了攝像頭,沒兩天,就有人說找到了衣服。
被野鬼拿走了。
叫做金銘的模特脾氣極好的來跟野鬼詢問裏面的東西。野鬼頭一搖,異常冷漠的道:“沒見過。”
“戒指是我準備跟女朋友結婚的,所以麻煩你把戒指還給我麽,別的我都不要了。”金銘有些哀求的道,可是他的話卻句句指責野鬼偷拿了他的東西。
可是野鬼還是頭一搖,什麽話也不說了。
以為野鬼是誠心不想還給他,金銘怒了,手舉起來就要抓野鬼的衣領。
可惜野鬼豈會如他願,身子一扭就從他面前走了過去,竟是看也不看他一眼就回家了。
金銘不由得楞在原地好一會。
晚上回來野鬼就忘記了這件事,東西不是他拿的,他也不需要解釋太多。
但是隔天一過去,所有人看他的眼神都變了。
“他居然是小偷,嘖嘖,白長這麽帥了,還以為他人很正直呢,沒想到手腳這麽不幹凈。你說我要不要把我的錢包也放起來,萬一被他偷走了怎麽辦。”
“不過我有點不信,你看他像是那麽缺錢的人麽?”
“不,他不是缺錢,是非常缺錢。聽說他是王經理找來的,從來都是給現錢,就算參加個宴會也要當時給錢。不是缺錢哪會做到這樣。”
“啊,這種人最討厭了,白長這麽帥了。”
“就是。”
金銘沒有再來騷擾他,但是公司卻開始謠傳是他偷走了那個錢包。
野鬼不屑解釋,對他來說,沒有就是沒有。
可是別人不信,很快,就有人在他身邊冷嘲熱諷起來。為首的,就是之前在廁所打架的那兩人,不知道是不是結了丟臉的友誼,兩人居然能同仇敵愾起來。
倆人知道野鬼打架厲害,也不動手,就一直說風涼話造謠。什麽野鬼肯定跟王啟明有什麽關系,手腳這麽不幹凈,不知道是不是慣犯了之類的。
就連王啟明也聽到了風聲,某天打電話給步天,問他野鬼這個人怎麽樣。
“你怎麽會問這個?”
“我說了你別氣,我相信不是步野做的。最近有人丟了錢包,監控攝像頭裏看到裝著錢包的衣服被野鬼帶走了。問他他也不說,你們熟,所以我問問你他人怎麽樣。”
“我相信他絕對沒有做過這樣的事,他為人怎麽樣我最清楚了,就算他去搶劫也不可能去偷人錢包。況且,你們真的確定衣服裏有錢包麽?”
“啊?這個。”王啟明汗了一下。
“總之,沒有調查清楚之前不要隨意誣陷別人,等他回來我會再問一下。”
掛了電話步天還猶自生氣,野鬼性格是有缺陷,可是他不至於為了錢去偷別人東西。
待野鬼回來,步天難得主動迎了上去。
“回來了,什麽時候拍完?”
“三天。”
“你喜歡這份工作麽?”
野鬼搖搖頭,若不是為了賺錢,這些事對他都沒有任何意義,甚至很讓他煩躁。
以前他活著是為了生存,一次次在生死之間徘徊只是為了能活下去。那時候身邊只有敵人,他必須每時每刻警惕再警惕。必須小心再小心才能填飽肚子。除了不時出現的野獸之外,他還要抵抗大自然的迫害,努力讓自己保持呼吸。
可是這裏,這個世界不需要,什麽都不需要,他不用時刻擔心哪裏有厲害的野獸出現,也不需要一天兩天找不到食物必須忍耐饑餓,只要他想,他就可以做到任何事情。
可是他不喜歡這裏,除了步天。步天現在是他繼續呆在這裏的唯一理由。
“不喜歡。”
“那拍完之後就不去了。”
“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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