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5章 霧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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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鏡敲下木錘:“本法庭現在開始審理牙琉霧人謀殺浦伏影郎,即或真敷影郎一案。”
狩魔用手捏了捏衣服。要討論這個案子的話,偽證案不可避免會被牽扯出來。事到如今已經無法隱瞞了。還是走一步算一步的好。
“辯護方律師可否……”
水鏡楞了一下,辯方律師居然是王泥喜。她看向旁聽席,草太聳了聳肩,表示這是委托人自己的意願。她咳嗽一聲,首先檢方證人成步堂站上了證人席。
“那天我正在和紮克打牌,牙琉和他正好擦肩而過,後來他折返了躲在地道裏,還作偽證說是從小窗看到的呢,我離開後就殺了被害人了。這就是全部。”
王泥喜喊出了“異議”:“成步堂先生大概不知道吧?那天我也在現場,因為老師一直沒回來。我看到了全過程,老師從地下室門口跑出來,想跑進地道,停了下,拿了個酒瓶然後再進去,出來後手上沒酒瓶。按照時間,應該是案發前幾分鐘的事。所以,老師說透過小窗看是實話,除非你有什麽證據能夠證明當時地道的門的確是打開的,也就是說小窗的確是被掩著的狀態嗎?”
他又將目光轉向霧人:“雖然書架是可以移動的,但並不能證明事發當時的書架是移開的,也就是擋住小窗的狀態。所以,如果老師您如果真的在場,請告訴我們到底是怎麽樣的順序好嗎?就差您一句話!”
霧人只是推了推眼鏡:“即使我什麽都沒說,你還是能想到這一點。和第一次上法庭時單純的□□控不同,做了不少功課,進步了呢。”
“老師,請您說兩句。”
霧人保持著微笑,心情很平靜:“繼續下去吧。狀態很好。思路是對的。把你的推理完全說出來吧。”
成步堂笑笑:“拿了酒瓶進地道?這樣的證詞豈不是證明了不是過失殺人而是故意殺人嗎?你真的不是在坑你牙琉嗎?”
王泥喜低下頭:“我知道我的辯護力不足,這就是我第一次沒敢說出實話的原因。我怕給老師帶來更大的麻煩。但這次不同了,是不可能加刑的,最多也是不可能減刑罷了。所以這一次,我要將我所知道的,推理出的,全部說出來,讓法庭知道真相!盡人事聽天命,我相信裁判長的判斷。”
“那樣就可以了,王泥喜君。只要真相都展現在眼前了,刑法怎麽樣吃裁判長的決斷。不要去想著怎麽控制裁判長的思維,只要想著自己怎麽盡最大努力將對辯護人有利的那方面都展現出來就可以了。”
水鏡的表情柔和了些:“這的確就是青色閃電一貫的作風呢。如果能夠傳承給弟子的話我倒是很有興趣目睹這一刻呢。”
王泥喜深深吸了一口氣:“首先,紮克是逃犯,那成步堂先生明知這點卻為何報警?只有一種可能,你認為人真的被打死了。坐同一張桌子的你都這麽認為,假定從小窗看裏面情況的牙琉老師這麽認為也就不足為奇了。這點法庭彩信嗎?”
水鏡點點頭:“說的很有道理,法庭予以采信。”
“接下來就是介於認為紮克會殺人的前提下老師采取的行動了。我剛才說過,老師是在想進入暗道的那一刻想起了什麽,轉身拿了瓶子然後再進去了。想起了什麽呢?可不可以認為是想起了那個人剛才殺過人,所以必須拿個瓶子來防身呢?殺人犯就在眼前,無論誰都會想拿個什麽來保護自己嗎?”
狩魔打了個響指:“保護之意雖無錯,卻也有正當防衛與防衛過當之分。汝如何證明並非防衛過當抑或防衛過當心情掩護下之故意殺人?此舉當真為正當防衛?”
“那個……這種時候任何人都會覺得赤手空拳沖進去會被殺死吧?畢竟對方可是剛剛殺過人的人啊。”
霧人看王泥喜被問了一個問題就頭冒冷汗就覺得好笑,還是一如既往的嫩。
“那個……那個……啊!對了。記起來了。從前有個逃犯,法律規定跑12步以上才算逃犯,他跑了10步,但手伸進衣服裏了。後來他被擊斃了,最後發現他只是伸手想拿手絹。那個案子好像也有過爭議的。後來法官說因為不能拿出來的東西一定是無威脅的,所以算正當防衛的。”
狩魔搖搖手指:“此案發生於1908年發生於英國,正是□□剛制造且盛行之時。我國卻有遵循前車之鑒之先例,但英國乃使用歐美法系之國,日本乃使用大陸法系之國。此案敗訴乃檢事檢舉能力不足之過。二檢之時由檢事巴洛克親自出馬,勝訴,判定防衛過當,背叛有罪。三檢時同樣巴洛克檢事出庭,被告出具被害妄想之證明被判無罪。故最終結局可知正當防衛不成立。汝所舉之例不可作為脫罪使用。”
“怎麽會這樣~~~~~~~這是教科書的案例啊~~~~”
王泥喜嚇得大叫。不少人捂住了耳朵。
“汝教科書有缺陷。”
狩魔說的理所當然。
“話說,為什麽你知道的這麽清楚……”
王泥喜一副馬臉,狩魔打了個響指:“吾怎可不清楚?檢事巴洛克乃吾曾祖父。”
“怎麽能這樣~賴皮~賴皮蛋~大賴皮~”
霧人滿臉愁容的看著快被整的哭出來的徒弟。雖然想改正錯誤但果然選錯了對手嗎?真是好慘!
草太搖了搖頭站了起來:“看在預付金的份上我還是幫幫這快尿褲子的小弟弟吧。”
“你還是去證人席等著吧。”
他坐到老師身邊,霧人摸了摸他的頭發。真是好不可愛的徒弟。
“這個問題我們先記下,等事實還原完了再討論如何?”他雙手撐著法庭的桌子,“首先,他在準備逃跑的狀態下,到底是怎麽被殺的?既然要讓他逃跑,他就不可能就是那樣安靜地坐在椅子上被一擊斃命吧。準備逃跑的他,在暗道裏遭遇了從另一邊跑過來圍追堵截的被告。這種時候總不可能是道好敘舊吧?被害人處於極度亢奮的狀態,所以可以想象,自然而然地,兩人打了起來。這不是猜想,是有證據支持的。或真敷紮克剛殺過人,密道內殘留物上一次審時已經細細檢查和鑒定過,檢查人為內藤馬乃介檢事,隸屬於禦劍檢事。密道內發現酒瓶碎片,和作為兇器的酒瓶加起來共兩個酒瓶。證人作證說被告只拿了一個酒瓶進去,也就是說另一個酒瓶是被害人拿的。他逃跑時為什麽還帶著酒瓶呢?可以想象是不是想神擋殺神佛擋殺佛呢?也就是說,被告很可能是為了自衛而在打鬥中殺死了紮克。二人一定是動態的狀態而非靜態。成步堂懷疑著被告,給他打了電話請求辯護並做了錄音,希望他能露出破綻,事後果然證明了被告與案件的關聯。而被告也覺察到了他一開始就懷抱的不信任,聲稱還在附近的他很快趕了回來,並且暗中調換了兇器作為保險的籌碼。當然後來這些都在法庭上被一一擊破。可成步堂並沒有說出全部實情。比如,浦伏影郎戴著美貫照片的相墜,他卻從他的屍體上取了下來。他要隱瞞美貫和浦伏影郎的關系吧,也是為了隱瞞他或真敷紮克的真實身份。既然要隱瞞為什麽還要去報警呢?死人了,對方逃了,他說不定會受到懷疑,所以他必須先洗清自己的嫌疑。被打暈的姑娘不會是殺人兇手,也許那姑娘是在成步堂回來之後才醒的。原先的兇手蹊蹺的死了,兇手很可能會落到自己頭上,所以就盡可能的先洗脫自己的罪名,哪怕墊背也好先找個有可能成為替罪羊的人過來。這位前辯護律師的辯護手法我揣摩過,看一下大將軍一案的庭審記錄就知道,很明顯他就是用這種手法拖延了時間最後為自己的委托人獲得了無罪判決。”
狩魔“哼”了一下:“汝之言辭之於案情於事無補,依然無法改變被告殺人之事實。”
“的確無法改變,但有一點已經改變了,案發現場是地道而非那間小房間。”
“那又如何?”
“接下來就由王泥喜律師補充作證吧。”
王泥喜站上了證人臺:“那天我沒等到老師就去了那家餐館,但成步堂先生和老師都不在。為了不影響客人我就坐在不起眼的角落等兩人。之後就像我說的,老師從地下通道沖出來,打算直接進入密道時楞了一下,回頭拿了酒瓶再沖進去的。剛沖進去大概過了1分鐘都不到,我聽到裏面很憤怒的咬牙切齒的聲音叫了聲“牙琉”,這種聲音太可怕了。我拿起槍沖到可以將子彈打進密道的角度,開了一槍。開槍的時候因為是手動的所以需要掛擋,我由於情急又不熟練所以掛擋掛錯了,掛到了高熱模式。”
“你是說,你將高熱模式的子彈打進了密道?!”
“是的。就是這樣。”
禦劍聳聳肩:“和某人以前犯的錯誤一模一樣呢。”
“閉嘴你個帶口水巾的!”
水鏡看了看司,咳嗽了一下。
“墻壁一定會引起小爆炸。”
草太搖了搖一沓證據:“這些都是物證。密道內墻壁的溫度資料以及現場照片。這些證據可以證明的確是證人的草包加速了打鬥的形成。”
水鏡發現霧人似乎有話要說,便征求了他的意見。
“我知道聽上去的確像脫罪的話。當時發生小爆炸,熱浪鋪面我們都嚇著了。等我緩過神來時對方的瓶子已經近在眼前了。我手執瓶子向上打掉他的瓶子順勢朝下猛擊他的頭部。後來發生的事大家都知道了。”
“法庭采信此說辭。的確,那種狀態下碰上一個不怎麽信任的人確實會采取這種行為。況且他的確對你不信任,否則便不會撤銷你的辯護權。”
王泥喜舉了手:“那個……我能說話嗎?”
“可以。”
“當時真的是因為一副牌嗎?沒有別的原因嗎?”
霧人楞了幾秒:“的確就是因為一副牌。怎麽了?”
“我是說牌後面的深意。我很介意成步堂先生說的,牌映射的是人心。”
成步堂雙手叉腰:“那難道不意味著他看出牙琉使用偽證了?”
“實在太奇怪了。”
“奇怪?”
“逃跑那天是美貫幫忙的,而且協助逃跑是一開始就商量好的魔術。牙琉老師,如果是您,委托人逃走了,留下幼女,幼女又是協助逃跑的同犯,您會怎麽做?”
“怎麽做?當然是送警局。”
說到這裏他“啊”了一下:“王泥喜君,你該不會認為……”
“是的!他和您的接觸中了解到您會按照法律程序走,所以不能將女兒托付給你。那場牌,恐怕是決定美貫撫養權的牌。”
禦劍雙手抱胸,手指有節奏的點著:“也就是說,被害人看穿了這家夥是個濫好人嗎?”
霧人瞬間覺得自己如果不做些什麽又要像上次那樣崩潰了!
“成步堂龍一!”
他拿起凳子就砸了過去。
“牙琉律師,你是不是從小便有拿手邊東西砸人的習慣?”
他“哈?”了聲看著水鏡,一瞬間又恢覆了紳士風度:“不。能把我氣到失去理智的情況並不常見。”
王泥喜真想說不常見也被全國人民見過了,但為了這份師徒關系還是閉嘴吧。
狩魔“哼”了一下:“唯一變化之處乃殺人場所。其餘事實均無改變。此非蓄意殺人,乃防衛過當。”
草太笑的好像已經勝利了似的,“剛才控方檢事說漏嘴了呢。被害妄想。請問裁判長,如果有一位剛剛殺了人的人拿著那個殺人的酒瓶接近你,你會不會有被害妄想呢?這不是和拿搶殺了人的罪犯忽然發現還有目擊證人,拿著槍走進證人一回事嗎?不論他會不會真的下殺手,至少被盯住的目標人物都會有要被殺了的想法吧?我們再看看現在的案例。被害人一開始就是有殺心的,所以可以推理出進去的人不論出於何種意圖都是有生命危險的。六法全書明確規定,當危及生命,或受到強X或搶劫時,一切行為皆為正當防衛。哪怕殺人也不是防衛過當。可是如此?”
水鏡點了點頭:“雖然我很想判猿代律師敗訴,但法律的公正性比我的心情更重要。如此充足的證據支持下,我只能判決猿代老師勝訴。牙琉霧人雖殺了或真敷紮克,但卻是正當防衛。所以,無罪。”
霧人站了起來:“關於偽證一事,我有話要說。我當時的確是因為要監視或真敷紮克才在小窗監視的。但我是被一柳萬才逼的。證據已經被禦劍檢事以非正常手段取得了。”
禦劍站起來,將一只錄音筆交給了法庭。
“對不起,王泥喜君。沒保護好你。”
“老師,沒事的。”他拉著霧人的手,“既然是偽造的案件那我一定會無罪的。到時候一起回去吃蛋炒飯,好嗎?”
“好。多少都給你做。”
他摸摸自己徒弟的頭。耗費了近一年的時間,他成熟了不少呢。就在這時……
“不……不好了!”
門口一個法警沖了進來。
“怎麽了?慌慌張張的。”
“那個……狩魔檢事在嗎?”
狩魔捏了捏袖子,有種不好的預感。
“吾正是。何事?”
“前檢事審查委員會委員長,現法學院老師,道葉老師,被殺害了!”
對狩魔來說,這可是很大的打擊。一輩子的友情就這麽沒了,他一個踉蹌差點跌倒。過了一會才緩過神來。
“可有抓到兇手?”
“目前還在偵查中。只有狩魔檢事你能破案!”
水鏡站了起來:“老師,我代表檢事審查委員會,將這起案件交給您,可以嗎?”
“可。吾定要將真兇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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狩魔用手捏了捏衣服。要討論這個案子的話,偽證案不可避免會被牽扯出來。事到如今已經無法隱瞞了。還是走一步算一步的好。
“辯護方律師可否……”
水鏡楞了一下,辯方律師居然是王泥喜。她看向旁聽席,草太聳了聳肩,表示這是委托人自己的意願。她咳嗽一聲,首先檢方證人成步堂站上了證人席。
“那天我正在和紮克打牌,牙琉和他正好擦肩而過,後來他折返了躲在地道裏,還作偽證說是從小窗看到的呢,我離開後就殺了被害人了。這就是全部。”
王泥喜喊出了“異議”:“成步堂先生大概不知道吧?那天我也在現場,因為老師一直沒回來。我看到了全過程,老師從地下室門口跑出來,想跑進地道,停了下,拿了個酒瓶然後再進去,出來後手上沒酒瓶。按照時間,應該是案發前幾分鐘的事。所以,老師說透過小窗看是實話,除非你有什麽證據能夠證明當時地道的門的確是打開的,也就是說小窗的確是被掩著的狀態嗎?”
他又將目光轉向霧人:“雖然書架是可以移動的,但並不能證明事發當時的書架是移開的,也就是擋住小窗的狀態。所以,如果老師您如果真的在場,請告訴我們到底是怎麽樣的順序好嗎?就差您一句話!”
霧人只是推了推眼鏡:“即使我什麽都沒說,你還是能想到這一點。和第一次上法庭時單純的□□控不同,做了不少功課,進步了呢。”
“老師,請您說兩句。”
霧人保持著微笑,心情很平靜:“繼續下去吧。狀態很好。思路是對的。把你的推理完全說出來吧。”
成步堂笑笑:“拿了酒瓶進地道?這樣的證詞豈不是證明了不是過失殺人而是故意殺人嗎?你真的不是在坑你牙琉嗎?”
王泥喜低下頭:“我知道我的辯護力不足,這就是我第一次沒敢說出實話的原因。我怕給老師帶來更大的麻煩。但這次不同了,是不可能加刑的,最多也是不可能減刑罷了。所以這一次,我要將我所知道的,推理出的,全部說出來,讓法庭知道真相!盡人事聽天命,我相信裁判長的判斷。”
“那樣就可以了,王泥喜君。只要真相都展現在眼前了,刑法怎麽樣吃裁判長的決斷。不要去想著怎麽控制裁判長的思維,只要想著自己怎麽盡最大努力將對辯護人有利的那方面都展現出來就可以了。”
水鏡的表情柔和了些:“這的確就是青色閃電一貫的作風呢。如果能夠傳承給弟子的話我倒是很有興趣目睹這一刻呢。”
王泥喜深深吸了一口氣:“首先,紮克是逃犯,那成步堂先生明知這點卻為何報警?只有一種可能,你認為人真的被打死了。坐同一張桌子的你都這麽認為,假定從小窗看裏面情況的牙琉老師這麽認為也就不足為奇了。這點法庭彩信嗎?”
水鏡點點頭:“說的很有道理,法庭予以采信。”
“接下來就是介於認為紮克會殺人的前提下老師采取的行動了。我剛才說過,老師是在想進入暗道的那一刻想起了什麽,轉身拿了瓶子然後再進去了。想起了什麽呢?可不可以認為是想起了那個人剛才殺過人,所以必須拿個瓶子來防身呢?殺人犯就在眼前,無論誰都會想拿個什麽來保護自己嗎?”
狩魔打了個響指:“保護之意雖無錯,卻也有正當防衛與防衛過當之分。汝如何證明並非防衛過當抑或防衛過當心情掩護下之故意殺人?此舉當真為正當防衛?”
“那個……這種時候任何人都會覺得赤手空拳沖進去會被殺死吧?畢竟對方可是剛剛殺過人的人啊。”
霧人看王泥喜被問了一個問題就頭冒冷汗就覺得好笑,還是一如既往的嫩。
“那個……那個……啊!對了。記起來了。從前有個逃犯,法律規定跑12步以上才算逃犯,他跑了10步,但手伸進衣服裏了。後來他被擊斃了,最後發現他只是伸手想拿手絹。那個案子好像也有過爭議的。後來法官說因為不能拿出來的東西一定是無威脅的,所以算正當防衛的。”
狩魔搖搖手指:“此案發生於1908年發生於英國,正是□□剛制造且盛行之時。我國卻有遵循前車之鑒之先例,但英國乃使用歐美法系之國,日本乃使用大陸法系之國。此案敗訴乃檢事檢舉能力不足之過。二檢之時由檢事巴洛克親自出馬,勝訴,判定防衛過當,背叛有罪。三檢時同樣巴洛克檢事出庭,被告出具被害妄想之證明被判無罪。故最終結局可知正當防衛不成立。汝所舉之例不可作為脫罪使用。”
“怎麽會這樣~~~~~~~這是教科書的案例啊~~~~”
王泥喜嚇得大叫。不少人捂住了耳朵。
“汝教科書有缺陷。”
狩魔說的理所當然。
“話說,為什麽你知道的這麽清楚……”
王泥喜一副馬臉,狩魔打了個響指:“吾怎可不清楚?檢事巴洛克乃吾曾祖父。”
“怎麽能這樣~賴皮~賴皮蛋~大賴皮~”
霧人滿臉愁容的看著快被整的哭出來的徒弟。雖然想改正錯誤但果然選錯了對手嗎?真是好慘!
草太搖了搖頭站了起來:“看在預付金的份上我還是幫幫這快尿褲子的小弟弟吧。”
“你還是去證人席等著吧。”
他坐到老師身邊,霧人摸了摸他的頭發。真是好不可愛的徒弟。
“這個問題我們先記下,等事實還原完了再討論如何?”他雙手撐著法庭的桌子,“首先,他在準備逃跑的狀態下,到底是怎麽被殺的?既然要讓他逃跑,他就不可能就是那樣安靜地坐在椅子上被一擊斃命吧。準備逃跑的他,在暗道裏遭遇了從另一邊跑過來圍追堵截的被告。這種時候總不可能是道好敘舊吧?被害人處於極度亢奮的狀態,所以可以想象,自然而然地,兩人打了起來。這不是猜想,是有證據支持的。或真敷紮克剛殺過人,密道內殘留物上一次審時已經細細檢查和鑒定過,檢查人為內藤馬乃介檢事,隸屬於禦劍檢事。密道內發現酒瓶碎片,和作為兇器的酒瓶加起來共兩個酒瓶。證人作證說被告只拿了一個酒瓶進去,也就是說另一個酒瓶是被害人拿的。他逃跑時為什麽還帶著酒瓶呢?可以想象是不是想神擋殺神佛擋殺佛呢?也就是說,被告很可能是為了自衛而在打鬥中殺死了紮克。二人一定是動態的狀態而非靜態。成步堂懷疑著被告,給他打了電話請求辯護並做了錄音,希望他能露出破綻,事後果然證明了被告與案件的關聯。而被告也覺察到了他一開始就懷抱的不信任,聲稱還在附近的他很快趕了回來,並且暗中調換了兇器作為保險的籌碼。當然後來這些都在法庭上被一一擊破。可成步堂並沒有說出全部實情。比如,浦伏影郎戴著美貫照片的相墜,他卻從他的屍體上取了下來。他要隱瞞美貫和浦伏影郎的關系吧,也是為了隱瞞他或真敷紮克的真實身份。既然要隱瞞為什麽還要去報警呢?死人了,對方逃了,他說不定會受到懷疑,所以他必須先洗清自己的嫌疑。被打暈的姑娘不會是殺人兇手,也許那姑娘是在成步堂回來之後才醒的。原先的兇手蹊蹺的死了,兇手很可能會落到自己頭上,所以就盡可能的先洗脫自己的罪名,哪怕墊背也好先找個有可能成為替罪羊的人過來。這位前辯護律師的辯護手法我揣摩過,看一下大將軍一案的庭審記錄就知道,很明顯他就是用這種手法拖延了時間最後為自己的委托人獲得了無罪判決。”
狩魔“哼”了一下:“汝之言辭之於案情於事無補,依然無法改變被告殺人之事實。”
“的確無法改變,但有一點已經改變了,案發現場是地道而非那間小房間。”
“那又如何?”
“接下來就由王泥喜律師補充作證吧。”
王泥喜站上了證人臺:“那天我沒等到老師就去了那家餐館,但成步堂先生和老師都不在。為了不影響客人我就坐在不起眼的角落等兩人。之後就像我說的,老師從地下通道沖出來,打算直接進入密道時楞了一下,回頭拿了酒瓶再沖進去的。剛沖進去大概過了1分鐘都不到,我聽到裏面很憤怒的咬牙切齒的聲音叫了聲“牙琉”,這種聲音太可怕了。我拿起槍沖到可以將子彈打進密道的角度,開了一槍。開槍的時候因為是手動的所以需要掛擋,我由於情急又不熟練所以掛擋掛錯了,掛到了高熱模式。”
“你是說,你將高熱模式的子彈打進了密道?!”
“是的。就是這樣。”
禦劍聳聳肩:“和某人以前犯的錯誤一模一樣呢。”
“閉嘴你個帶口水巾的!”
水鏡看了看司,咳嗽了一下。
“墻壁一定會引起小爆炸。”
草太搖了搖一沓證據:“這些都是物證。密道內墻壁的溫度資料以及現場照片。這些證據可以證明的確是證人的草包加速了打鬥的形成。”
水鏡發現霧人似乎有話要說,便征求了他的意見。
“我知道聽上去的確像脫罪的話。當時發生小爆炸,熱浪鋪面我們都嚇著了。等我緩過神來時對方的瓶子已經近在眼前了。我手執瓶子向上打掉他的瓶子順勢朝下猛擊他的頭部。後來發生的事大家都知道了。”
“法庭采信此說辭。的確,那種狀態下碰上一個不怎麽信任的人確實會采取這種行為。況且他的確對你不信任,否則便不會撤銷你的辯護權。”
王泥喜舉了手:“那個……我能說話嗎?”
“可以。”
“當時真的是因為一副牌嗎?沒有別的原因嗎?”
霧人楞了幾秒:“的確就是因為一副牌。怎麽了?”
“我是說牌後面的深意。我很介意成步堂先生說的,牌映射的是人心。”
成步堂雙手叉腰:“那難道不意味著他看出牙琉使用偽證了?”
“實在太奇怪了。”
“奇怪?”
“逃跑那天是美貫幫忙的,而且協助逃跑是一開始就商量好的魔術。牙琉老師,如果是您,委托人逃走了,留下幼女,幼女又是協助逃跑的同犯,您會怎麽做?”
“怎麽做?當然是送警局。”
說到這裏他“啊”了一下:“王泥喜君,你該不會認為……”
“是的!他和您的接觸中了解到您會按照法律程序走,所以不能將女兒托付給你。那場牌,恐怕是決定美貫撫養權的牌。”
禦劍雙手抱胸,手指有節奏的點著:“也就是說,被害人看穿了這家夥是個濫好人嗎?”
霧人瞬間覺得自己如果不做些什麽又要像上次那樣崩潰了!
“成步堂龍一!”
他拿起凳子就砸了過去。
“牙琉律師,你是不是從小便有拿手邊東西砸人的習慣?”
他“哈?”了聲看著水鏡,一瞬間又恢覆了紳士風度:“不。能把我氣到失去理智的情況並不常見。”
王泥喜真想說不常見也被全國人民見過了,但為了這份師徒關系還是閉嘴吧。
狩魔“哼”了一下:“唯一變化之處乃殺人場所。其餘事實均無改變。此非蓄意殺人,乃防衛過當。”
草太笑的好像已經勝利了似的,“剛才控方檢事說漏嘴了呢。被害妄想。請問裁判長,如果有一位剛剛殺了人的人拿著那個殺人的酒瓶接近你,你會不會有被害妄想呢?這不是和拿搶殺了人的罪犯忽然發現還有目擊證人,拿著槍走進證人一回事嗎?不論他會不會真的下殺手,至少被盯住的目標人物都會有要被殺了的想法吧?我們再看看現在的案例。被害人一開始就是有殺心的,所以可以推理出進去的人不論出於何種意圖都是有生命危險的。六法全書明確規定,當危及生命,或受到強X或搶劫時,一切行為皆為正當防衛。哪怕殺人也不是防衛過當。可是如此?”
水鏡點了點頭:“雖然我很想判猿代律師敗訴,但法律的公正性比我的心情更重要。如此充足的證據支持下,我只能判決猿代老師勝訴。牙琉霧人雖殺了或真敷紮克,但卻是正當防衛。所以,無罪。”
霧人站了起來:“關於偽證一事,我有話要說。我當時的確是因為要監視或真敷紮克才在小窗監視的。但我是被一柳萬才逼的。證據已經被禦劍檢事以非正常手段取得了。”
禦劍站起來,將一只錄音筆交給了法庭。
“對不起,王泥喜君。沒保護好你。”
“老師,沒事的。”他拉著霧人的手,“既然是偽造的案件那我一定會無罪的。到時候一起回去吃蛋炒飯,好嗎?”
“好。多少都給你做。”
他摸摸自己徒弟的頭。耗費了近一年的時間,他成熟了不少呢。就在這時……
“不……不好了!”
門口一個法警沖了進來。
“怎麽了?慌慌張張的。”
“那個……狩魔檢事在嗎?”
狩魔捏了捏袖子,有種不好的預感。
“吾正是。何事?”
“前檢事審查委員會委員長,現法學院老師,道葉老師,被殺害了!”
對狩魔來說,這可是很大的打擊。一輩子的友情就這麽沒了,他一個踉蹌差點跌倒。過了一會才緩過神來。
“可有抓到兇手?”
“目前還在偵查中。只有狩魔檢事你能破案!”
水鏡站了起來:“老師,我代表檢事審查委員會,將這起案件交給您,可以嗎?”
“可。吾定要將真兇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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