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讀書 你不是愛看書嗎,不如就嘗試著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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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回門,周志平又是一大早就睜開眼睛。
林寶珠睡在他懷裏,枕著他的手臂,一雙杏眼闔著,臉頰紅撲撲的,一縷烏發黏在她微腫的嘴唇上。
他伸手把她淩亂的發絲挽到耳朵後面去,又盯上了她尖尖的耳朵。她的耳朵應該是全身上下最有棱角的地方了,不是一雙圓圓的耳朵,反而是一雙尖尖像鹿耳朵一樣的耳朵,耳垂更是小巧可愛。
他掀開被子起身穿衣服,脫下背心的時候,看到自己左胸膛上一個小小的牙印。昨天林寶珠抵著他的胸膛,像小狗一樣在他胸前咬了一口。他飛快地穿好衣服,走到床前,喊她:“醒醒,今天早上要回門。”
看到林寶珠半睜著眼睛,一只手臂搭在被子上,慢慢地從床上坐起來。他把衣服從椅子上拿過來扔到她被子上,示意:“快穿上。”
林寶珠倚著床架子,嘟著嘴:“周志平,我好困。”
周志平鐵面無情:“不行,你得起來了。”
林寶珠坐在床上可憐巴巴地,使喚道:“那你給我接水洗臉。”
周志平一聽下意識要拒絕:“不行,我一個大男人怎麽能給你端盆送水。”他瞥了眼林寶珠,她腦袋一點一點的,從他居高臨下的視野,可以看到領口下面還有淡紅色的痕跡。
他穿上鞋,往外走:“僅此一次。”
洗漱完,他提著回門禮,林寶珠的臉上是明顯的歡呼雀躍,他搖頭失笑:“真是個奶娃娃似的,多大了還離不開家。”
林家今天為了等他們兩,特地沒去上工。林媽先是接了周志平提過來的袋子,然後仔細端詳林寶珠的氣色。看到她面色紅潤,笑嘻嘻地抱著她的手臂,露出頰邊的一個小酒窩,便放了心。
林寶珠扭扭捏捏地要拉林媽到房間裏說話,林媽關上房門,問她過得怎麽樣。林寶珠撅嘴道:“媽,他們家那個周老婆子欺負我。第一天早上就給我分水那麽稀的粥。”
林媽點頭,撫著她腦袋安慰她,又壓低聲音問她:“你們兩怎麽樣了?”
說起這個,林寶珠咬牙切齒道:“他是個流氓,動不動對我動手動腳的。他親我的嘴不說,還要扯我衣服,摸來摸去的。”她說完,興沖沖對林媽說:“媽,讓哥哥把他打一頓!”
林媽看著她笑,拿出手指點她腦袋:“你真是出嫁了還和小孩子似的,真是家裏哥哥把你寵壞了。”
她瞇著眼睛笑:“他是你男人,夫妻之間這種事都不算什麽。”她又追問道:“你們兩,那個了沒。”
林寶珠本來是想騙人,但是看著林媽清凜凜的眼睛,她囁嚅道:“還沒,那天他睡著了。”
她飛快地加了一句:“我不願意,我沒做好心理準備。”
林媽看她討好的臉,吩咐:“你得把他抓在手心裏知道嗎,這樣子才不會被那個周老婆子欺負了去。”
林寶珠不情願地點點頭,她又忍不住道:“當初都說了不想成親了,他又不是我喜歡的類型,我就這麽待在家裏不好嗎。”
林媽又點點她的腦袋:“人家可是軍人,工資可是鐵飯碗,以後他當了官,你就是官太太,享福。男人要那麽好看幹嘛,對你好就完了。”
林媽想起周志平勤勞肯幹的樣子,又滿意地點點頭,當初周婆子來找她的時候,她一口就答應了這件事。其實是因為,她去大隊長家借牛車的時候,經過他們兩屋裏,就聽到大隊長和他老婆談論起這件事情,她就聽了一耳朵。
當時她聽得清清楚楚,隊長其實已經選好人了,交上去的人就是周志平。周志平她知道,死了娘,有個繼母。雖然人高馬大又能幹活,一把子好力氣,也不是個笨人,但是就看到他那麽一大家子要養,她就看不上眼。
要不是聽大隊長說他要當兵了,她可不會答應周婆子的婚事呢。
周婆子不知道周志平早就被隊長選上了,後面公榜一出,知道周志平有入伍資格了,以為是她去隊長家說好話了,是她的功勞,對她感恩戴德。
雖然她根本沒出力氣,只是正好知道了這件事。但是林媽非常理直氣壯,怎麽了,她閨女長得那麽漂亮,不該當個軍太太嗎?
等到吃完飯回到家,周志平下午又要去田裏幹活,等他回來已經是晚上了。今天晚上吃完飯,他洗好臉,走進房,就看到林寶珠拿著周紅芳的課本看得津津有味。
看著她坐在板凳上看著書本,手指時不時點點樣子,他心裏一動。他用毛巾擦了擦手,問她:“你在看什麽?”
林寶珠擡起頭看了看他,又低頭下去:“我在看數學課本,以前我從來沒看過這樣的書,只是在家裏沒事做打發時間。”
周志平雖然不怎麽識字,但是不可否認他喜歡認真好學的人。
他扭頭鼓勵道:“既然你喜歡看書,就好好學學。”
看林寶珠疑問地盯著他,他一邊脫衣服,一邊慢條斯理道:“就像我在部隊一樣,經常早起練拳跑步,所以力氣比他們大、跑得也比他們快。”
他挑起眉毛,得意洋洋道:“我可是我們連隊裏跑得最快的人。”
林寶珠偷看了一眼他身上流暢的線條,轉過頭。周志平確實力氣蠻大,而且每天早上起來,還要在院子裏練拳。
周志平解釋道:“是因為我在跑步的時候,我就在想,這個星期我得跑到多少米。每天都要跑多少圈,算得清清楚楚。等到明天了,我要跑得比之前多,還不能把速度降低。可能明天跑的時候,身體會難受,但是堅持下來,我就成為跑得最快、身體最好的人了。”
林寶珠似懂非懂地點點頭。
他說:“以前在村裏大隊幹活,或者以前我和爹去鎮上幫人家建房子,無論做得多還是少,都得一樣的公分。在部隊裏面,可是越努力,得到的軍功能夠越多。那我就定著一個目標,要比別人肯吃苦,肯幹,更加勤快。”
周志平說起部隊的時候,兩只眼睛好像在發光似的:“我剛去的時候,周圍很多人穿得比我好。有許多人是城市戶口的子弟兵,有許多是讀大學的時候入伍的文化兵。我一個從農村來的,沒見識沒文化,我的心裏也害怕,想,這裏這麽多比我強的,我該怎麽辦。但是,我比人家更加肯吃苦,一有任務,我就請示去做。久而久之,我比他們做得更好。”
他的那種好強和向前爭的神態,感染了林寶珠。林寶珠之前生活在揚州,從來沒聽過兵營裏的故事。她自小養尊處優,學過認字,讀書也是半斤八兩地學,只為了能夠識字。離開揚州來到這,她才發現,自己要是離開了父母,可真是什麽都不會做。
聽到他說這些,那種人生脈絡清晰明了的感覺,不覺有些羨慕。
她點點頭,悶悶地說:“你過得可真有意思,雖然辛苦,但是又有收獲。我以前就待在家裏,總是找不到事情來做。”
周志平看她焉焉的樣子,環住她肩膀,道:“你不是愛看書嗎,不如就嘗試著考大學。現在我們營裏好多大學生都是考上大學來入伍的。”
林寶珠沮喪道:“我都這麽大了,還在看棗生的小學課本,會不會比不過人家。”
周志平鼓勵她:“你試試。上次我教你做飯你不也是學得很快。”
林寶珠看著周志平亮亮的眼睛,重重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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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寶珠睡在他懷裏,枕著他的手臂,一雙杏眼闔著,臉頰紅撲撲的,一縷烏發黏在她微腫的嘴唇上。
他伸手把她淩亂的發絲挽到耳朵後面去,又盯上了她尖尖的耳朵。她的耳朵應該是全身上下最有棱角的地方了,不是一雙圓圓的耳朵,反而是一雙尖尖像鹿耳朵一樣的耳朵,耳垂更是小巧可愛。
他掀開被子起身穿衣服,脫下背心的時候,看到自己左胸膛上一個小小的牙印。昨天林寶珠抵著他的胸膛,像小狗一樣在他胸前咬了一口。他飛快地穿好衣服,走到床前,喊她:“醒醒,今天早上要回門。”
看到林寶珠半睜著眼睛,一只手臂搭在被子上,慢慢地從床上坐起來。他把衣服從椅子上拿過來扔到她被子上,示意:“快穿上。”
林寶珠倚著床架子,嘟著嘴:“周志平,我好困。”
周志平鐵面無情:“不行,你得起來了。”
林寶珠坐在床上可憐巴巴地,使喚道:“那你給我接水洗臉。”
周志平一聽下意識要拒絕:“不行,我一個大男人怎麽能給你端盆送水。”他瞥了眼林寶珠,她腦袋一點一點的,從他居高臨下的視野,可以看到領口下面還有淡紅色的痕跡。
他穿上鞋,往外走:“僅此一次。”
洗漱完,他提著回門禮,林寶珠的臉上是明顯的歡呼雀躍,他搖頭失笑:“真是個奶娃娃似的,多大了還離不開家。”
林家今天為了等他們兩,特地沒去上工。林媽先是接了周志平提過來的袋子,然後仔細端詳林寶珠的氣色。看到她面色紅潤,笑嘻嘻地抱著她的手臂,露出頰邊的一個小酒窩,便放了心。
林寶珠扭扭捏捏地要拉林媽到房間裏說話,林媽關上房門,問她過得怎麽樣。林寶珠撅嘴道:“媽,他們家那個周老婆子欺負我。第一天早上就給我分水那麽稀的粥。”
林媽點頭,撫著她腦袋安慰她,又壓低聲音問她:“你們兩怎麽樣了?”
說起這個,林寶珠咬牙切齒道:“他是個流氓,動不動對我動手動腳的。他親我的嘴不說,還要扯我衣服,摸來摸去的。”她說完,興沖沖對林媽說:“媽,讓哥哥把他打一頓!”
林媽看著她笑,拿出手指點她腦袋:“你真是出嫁了還和小孩子似的,真是家裏哥哥把你寵壞了。”
她瞇著眼睛笑:“他是你男人,夫妻之間這種事都不算什麽。”她又追問道:“你們兩,那個了沒。”
林寶珠本來是想騙人,但是看著林媽清凜凜的眼睛,她囁嚅道:“還沒,那天他睡著了。”
她飛快地加了一句:“我不願意,我沒做好心理準備。”
林媽看她討好的臉,吩咐:“你得把他抓在手心裏知道嗎,這樣子才不會被那個周老婆子欺負了去。”
林寶珠不情願地點點頭,她又忍不住道:“當初都說了不想成親了,他又不是我喜歡的類型,我就這麽待在家裏不好嗎。”
林媽又點點她的腦袋:“人家可是軍人,工資可是鐵飯碗,以後他當了官,你就是官太太,享福。男人要那麽好看幹嘛,對你好就完了。”
林媽想起周志平勤勞肯幹的樣子,又滿意地點點頭,當初周婆子來找她的時候,她一口就答應了這件事。其實是因為,她去大隊長家借牛車的時候,經過他們兩屋裏,就聽到大隊長和他老婆談論起這件事情,她就聽了一耳朵。
當時她聽得清清楚楚,隊長其實已經選好人了,交上去的人就是周志平。周志平她知道,死了娘,有個繼母。雖然人高馬大又能幹活,一把子好力氣,也不是個笨人,但是就看到他那麽一大家子要養,她就看不上眼。
要不是聽大隊長說他要當兵了,她可不會答應周婆子的婚事呢。
周婆子不知道周志平早就被隊長選上了,後面公榜一出,知道周志平有入伍資格了,以為是她去隊長家說好話了,是她的功勞,對她感恩戴德。
雖然她根本沒出力氣,只是正好知道了這件事。但是林媽非常理直氣壯,怎麽了,她閨女長得那麽漂亮,不該當個軍太太嗎?
等到吃完飯回到家,周志平下午又要去田裏幹活,等他回來已經是晚上了。今天晚上吃完飯,他洗好臉,走進房,就看到林寶珠拿著周紅芳的課本看得津津有味。
看著她坐在板凳上看著書本,手指時不時點點樣子,他心裏一動。他用毛巾擦了擦手,問她:“你在看什麽?”
林寶珠擡起頭看了看他,又低頭下去:“我在看數學課本,以前我從來沒看過這樣的書,只是在家裏沒事做打發時間。”
周志平雖然不怎麽識字,但是不可否認他喜歡認真好學的人。
他扭頭鼓勵道:“既然你喜歡看書,就好好學學。”
看林寶珠疑問地盯著他,他一邊脫衣服,一邊慢條斯理道:“就像我在部隊一樣,經常早起練拳跑步,所以力氣比他們大、跑得也比他們快。”
他挑起眉毛,得意洋洋道:“我可是我們連隊裏跑得最快的人。”
林寶珠偷看了一眼他身上流暢的線條,轉過頭。周志平確實力氣蠻大,而且每天早上起來,還要在院子裏練拳。
周志平解釋道:“是因為我在跑步的時候,我就在想,這個星期我得跑到多少米。每天都要跑多少圈,算得清清楚楚。等到明天了,我要跑得比之前多,還不能把速度降低。可能明天跑的時候,身體會難受,但是堅持下來,我就成為跑得最快、身體最好的人了。”
林寶珠似懂非懂地點點頭。
他說:“以前在村裏大隊幹活,或者以前我和爹去鎮上幫人家建房子,無論做得多還是少,都得一樣的公分。在部隊裏面,可是越努力,得到的軍功能夠越多。那我就定著一個目標,要比別人肯吃苦,肯幹,更加勤快。”
周志平說起部隊的時候,兩只眼睛好像在發光似的:“我剛去的時候,周圍很多人穿得比我好。有許多人是城市戶口的子弟兵,有許多是讀大學的時候入伍的文化兵。我一個從農村來的,沒見識沒文化,我的心裏也害怕,想,這裏這麽多比我強的,我該怎麽辦。但是,我比人家更加肯吃苦,一有任務,我就請示去做。久而久之,我比他們做得更好。”
他的那種好強和向前爭的神態,感染了林寶珠。林寶珠之前生活在揚州,從來沒聽過兵營裏的故事。她自小養尊處優,學過認字,讀書也是半斤八兩地學,只為了能夠識字。離開揚州來到這,她才發現,自己要是離開了父母,可真是什麽都不會做。
聽到他說這些,那種人生脈絡清晰明了的感覺,不覺有些羨慕。
她點點頭,悶悶地說:“你過得可真有意思,雖然辛苦,但是又有收獲。我以前就待在家裏,總是找不到事情來做。”
周志平看她焉焉的樣子,環住她肩膀,道:“你不是愛看書嗎,不如就嘗試著考大學。現在我們營裏好多大學生都是考上大學來入伍的。”
林寶珠沮喪道:“我都這麽大了,還在看棗生的小學課本,會不會比不過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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