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3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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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窺到他的灰暗過去,現在又操八輩子的心,要跟去酒吧,那裏他上學的時候也去過的,熱鬧、繁華,美人和美酒,然而他看得出這歌舞升平裏頭的虛妄,只屬於愛新鮮的年輕人,也只有他們才能在這裏獲得真正的愉悅。

而對於那些心事厚重的人們,這裏只是一個暫時的避難所,天亮後,要面對的一切苦難還在繼續,這裏給不了他們真正的愉悅,只有宿醉的頭痛,或者還有未知的危險。

他狠了狠心,用哄小朋友的語氣。

“不就是想喝酒嗎?上樓我陪你喝。”

一進門孫之念按著胃又沖進洗手間,剛才在醫院前後吐了兩次,已經吐不出什麽了,只覺得胃裏灼燒一般難忍。

梁為同聽得揪心,滿廚房找到袋子裏剩下的一把掛面燒水煮上,點過兩次水的面軟硬恰到好處,他看著孫之念一口一口吃下去才松了口氣,剛想站起來說自己要回去了,孫之念搶先一步站起身來。

他比梁為同略高一點,客廳的燈管壞了一個,有點暗,他一站起來,正好擋住了客廳裏殘存的那片光。

昏暗裏,梁為同聽見他說。

“誰告訴你去酒吧就是想喝酒的?”

多久沒有過這樣激烈又契合的□□了,梁為同從□□的餘韻中回過神來,有點想抽支煙,忍住了,支起身子看著把自己蒙在被子裏快憋死的孫之念。

做到緊要的關頭,他竟然喊自己梁警官,梁為同發誓,那一瞬間,他渾身一激靈,差點軟了。

和熟人上床對於兩個有分寸的成年人來說無疑是一個巨大的挑戰。然而這個時候,孫之念有孫之念的問題,他,有他自己的困擾,他們可能都需要這樣一場恰到好處的釋放,和Perado一樣,暫且不管明天怎樣,今晚這裏是成年人世界的緩沖區。

不同的是他覺得自己有點動心,這是種危險。

他慢慢地把孫之念頭上的被子掀開,被子下面的人正把胳膊搭在眼睛上,肩膀發抖。

梁為同啞然,明明自己才是比較吃虧的那一個,孫之念這一哭,倒像是自己欺負了他似的。

他只好揉揉孫之念的頭發,“像你說的,糟心的事兒多了,別跟它們一般見識。”

一切發生得太突然了,連窗簾都沒來得及拉好。望日青白的月光下頭,梁為同聽見孫之念小聲嘟囔著,好像是在問,又好像是在自言自語。

“我早就知道她有那麽一天。你說,她等了那麽久,明知道得不到,為什麽還要等呢?”

梁為同偏頭去看他,他已經閉上眼睛不再說話了。

梁為同給他拉開被子蓋好露在外面的手臂,想問他什麽叫早就知道,又不想攪了他的安眠,決定以後有機會再說。

他想離開,但是這下子折騰得有點狠,試了試有些力不從心,只好安分地又躺下來,剛閉上眼睛,就聽見身邊的人開了口。

“我說酒吧是開玩笑的,我喜歡你啊梁警官。”

期待如同禁物,封印不等於消亡,一旦打開盒子,就會瘋長。

03

孫之念遲到了。

雖然經常在打卡機關閉的最後一分鐘前奔進單位大樓,給人造成一種這貨又晚到了的印象。但事實上他工作六年來幾乎沒有遲到過,這是個位數中的那個一。

他醒來的時候早過了上班時間,梁為同走了,客廳桌子上昨晚吃空的面碗已經被豆漿和雞蛋灌餅代替,他的鑰匙下面壓著張條子,從分局統一制發的筆記本上撕下來的半張紙,龍飛鳳舞只有四個大字。

“熱了再吃。”

從前沒體會過,醒來有人準備好早飯的感覺還真不錯。

孫之念微笑著打電話給物業來換壞掉的燈管,把餅和豆漿扔進微波爐,給梁為同發短信約他晚上一起吃飯,加班也沒關系,自己去預審大隊找他吃食堂。

然而生活不都如靈肉契合的□□和熱騰騰的早餐這般曼妙,接下來的幾個月裏孫之念的辦公電話每天響個不停,十個有八個是新收的這個,以及上一個,上上一個,數不清上幾個他手裏非法集資案件的投資人打來問自己的案子現在有沒有錢,什麽時候能給自己錢。

孫之念推開面前堆成山的待辦卷宗,盡量快速地向他們講解,同時還要確保他們不至誤解而向更多打不進電話的人以訛傳訛。他口幹舌燥地安慰自己,再多的電話,總比手拉手繞院三圈喊著還錢要好得多。

這天中午的時候,處長沈著臉進來告訴孫之念,之前和法院溝通過數次的案子,中院已經正式決定發回重審。

是那個害得梁為同在被眾多上訪群眾纏身的同時還要出差取證的Q J案。

嚴格來說他們都算是背鍋俠,原本負責承辦這個案子的預審員和檢察官在案件起訴後都已經辭職了。倒不是案子本身有什麽勾兌,一個案件一旦進入訴訟程序,從開始的那天起,到終審判決下達的那一天,所需要的時間長度是普通人難以理解的,這裏頭有制度的原因,也有人的原因,不可改變,這種爭議性大的案子更是如此。

被害人是市舞蹈學院大三的學生,和犯罪嫌疑人肖強兩個人是高中校友,在校友聚會中相識,聚會後在酒店開房,回家途中遭遇車禍,醫院在搶救的過程中發現被害人身上和□□有不同程度的抓撓傷痕,於是報了警。

警察很快找到了肖強,肖強承認兩人發生過性關系,並在初審中承認自己趁對方酒醉強迫了對方,但案件到了預審,他馬上翻供了,稱自己先前的供述是民警刑訊逼供,被害人雖然喝了酒,但是自願和他發生關系的,沒有強迫,更不是Q J。

酒店大堂監控錄像,女孩體內的酒精濃度、身上的傷和內褲上的精斑都證明了XJ行為和暴力行為的發生,但接警派出所只能信誓旦旦地保證民警沒有刑訊逼供,而無法提供犯罪嫌疑人作出有罪供述時的同步錄音錄像,這是常事,集體采購的設備偶爾會失靈,法律也並沒有規定這類案件必須同步錄音錄像,大部分情況下也確實無傷大雅,然而有這麽一次,就是致命的。

大家都想聽聽被害人的說法,以堅定或推翻自己的內心確信。

但審限已屆期滿,女孩卻一直沒有醒過來,靠機器維持生命,醫生說她醒來的幾率不大,建議家屬在必要的時候可以考慮放棄治療,女孩的家屬崩潰了,崩潰之後是憤怒,對醫院,對公安局,對檢察院,其實對上的都是一個個活生生的普通人。

案子上了檢委會,委員們意見不一,對於這樣敏感的案件,起訴可能有被判無罪的風險,不起訴又要面臨被害人家屬□□的壓力,舉手表決的結果幾乎是一半對一半,請示上級院,上級院的委員們又開了一次這樣的會議,最終讚成起訴的人以微弱優勢勝出。

可起訴遠遠不是結束,一審判決有罪後肖強不出所料地上訴,裁定發回重審是一個信號,預示著案件可能不會那麽順利地結束。

中院發回重審裁定書中非常重要的一條理由就是案件中唯一的一名證人尚未提供證言。根據女孩的通訊記錄,當晚她離開酒店後,遭遇車禍前曾經給她的一個女朋友打出過一個電話,通話記錄43秒,但在此前的偵查過程中,一直沒能找到這名證人。

梁為同上次出差,就是因為這個之前始終失聯的關鍵證人終於出現了,如果證人能夠講明電話的內容,對於這次性行為的定性將會有巨大的影響。然而讓所有人再次失望的是,證人證實女孩當晚確實給她打過一個電話,但是什麽也沒說,她認為是信號不好,就掛斷了電話,再打過去就無人接聽了。

女孩想要說什麽,為何什麽都沒有說,如果她不醒過來,大概再也沒有人知道了。

從得知案件可能發回重審起,處長就指定了孫之念接手這個案子,他讀完卷宗欲哭無淚,Q J案件本來就因直接證據少、零證人、言詞證據多變等等最讓人發怵的原因,往往很難做出處理決定。況且是這種被害人無法作證,經兩級檢委會討論決定後起訴的案子,可供發揮的餘地太小了。

他第一時間聯系了預審員,讓他無論如何盡力找一找那個接過電話的證人,這是他們在等待上訴裁定前唯一能做的事情。

沒想到刑偵隊沒找著的人還真讓梁為同給找著了,孫之念就是在這個時候對這名出身七處空降預審的警察刮目相看的。

案子不好辦,日子還得過,發回重審裁定是壓死孫之念這匹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他終於不再恪守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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