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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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百列一路沒命的逃跑。
逃。快逃。快逃吧。
這些字詞連續並重覆的閃過加百列的腦海中,像一列跑馬燈字幕。
他不知道自己跑了多遠、多久,也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哪裏,只是下意識的不斷逃跑。
直到腳底傳來一陣疼痛,他才向前趴倒下來。遲緩的擡起腳一看,原來是一片玻璃紮進他的腳心;不只如此,他的一雙赤腳上還沾滿了爛泥、碎石塊,並且到處都是擦破皮的傷口和血跡。
加百列以單腳跳到一處類似涵洞般有遮掩的地方,想坐下把碎玻璃拔出來。
結果他才剛停下來,立刻就有人大吼說:「幹!這是我的地盤,滾到別的地方避雨去!死小子。」
是一個滿臉大胡子的流浪漢,和加百列距離超過五公尺依舊能清楚的聞到那人身上的臭味。
然而除了胡子之外,加百列知道自己現在看起來也和這位老兄沒什麽差別,而且不用多久他也會一樣臭。加百列垂下頭,一拐一拐的走出涵洞。
雨依舊不停的下,加百列已經全身濕透了——濕透的好處就是不用找避雨的地方,他心想,反正都已經這樣了。一陣風吹來,他不由得打了個哆嗦,他身上畢竟只有一件襯衫和牛仔褲。
加百列想起外祖父說過的中國俗諺:屋漏偏逢連夜雨。什麽屋漏,他現在根本連屋都沒有。
不知不覺中,加百列來到一處像是橋墩或堤岸的地方,因為眼前是一灘水。
看著因為下雨而鼓脹的水面,加百列有點頭暈,於是蹲了下來,雙手抱著腿,頭靠在膝蓋上。
喪父、破產,還遇到那種事,現在更無家可歸……接二連三的厄運,已經超過加百列所能承受的範圍;他覺得自己像一臺故障的機器,然而他身邊沒有機械師、也沒有指導手冊,只能獨自嘗試自我修覆。他雖然身處在有八百萬居民的紐約市,感覺卻比漂流荒島的羅賓遜更孤單。
羅賓遜後來至少找到星期五,他卻什麽都沒有。
「……我如此的過著孤單的生活,沒有一個可以真正與之談話的人……」
小時候,加百列的母親會念《小王子》給他聽。
加百列其實不喜歡這個故事,小王子太孤獨、太憂郁,讓他覺得很悲傷;而且,他不知道為什麽開始有些擔心。於是,他有一天和母親約定;不管她去哪裏,都要帶著他一起,不能丟下他。
當時,卡蜜兒露出一個溫柔的微笑,把加百列緊緊的抱在懷裏,向他保證絕對不會丟下他,要他不要擔心。
加百列現在回想起來,母親當時的笑容很虛弱。
加百列就這麽蹲在那裏,迷迷糊糊的,不知道過了多久。恍惚中,他仿佛看到光線,「天亮了嗎?」
他有些疑惑,吃力的擡起頭,看見有一個光圈照射著他。加百列不由自主的瞇著眼睛,發現眼前有個身影似乎正在對他說話。
加百列非常驚訝。
適應了光線之後,加百列辨認出來那是一個穿著皮外套的男人,那個人的嘴一開一合的好像在說些什麽,可是他聽不清楚那個人說的話。
看加百列半天沒有反應,男人停了下來,接著將左手伸到加百列面前,似乎要和他握手。
加百列疑惑了。他連這個男人是誰都不知道,為什麽要握手?
加百列先看看男人,再看看他的手,註意到男人手腕上戴著IWC的Antoine de Saint Exupéry腕表。
「原來是你……」加百列露出微笑,原來是個飛行員。在沙漠裏遇到小王子的那個飛行員。
加百列於是握住那只手,撲倒在對方身上。「……你會畫綿羊給我嗎?」昏沈沈中,加百列喃喃的問了。
將亞契送回住處之後,羅倫斯立刻開車來到和尼爾森約定的地方。
十分鐘前尼爾森打電話跟他說有了加百列的下落,並且解釋:下午時公寓管理員看到加百列跌跌撞撞的闖出公寓,原以為他有急事出門,當時並不在意,直到入夜還沒看到他回到公寓,管理員才意識到事情不妙而打電話通知,尼爾森於是請私家警衛出來找人。
「為什麽不找警察?」羅倫斯當時立刻問道。
「這其實是夫人,金潔女士的意思。」尼爾森說:「她說:葛斯曼家最近的形象還不夠壞嗎?難道還要讓這種醜事上報給人看笑話?」
羅倫斯深吸了一口氣,「原來如此。」
「您知道,她對於公關包裝和公眾形象方面……非常要求。」
「如果是以這一點為出發,我也讚成她的意見,這種負面消息別流出去的確比較好。」
羅倫斯搔搔頭,這件事給他一種不太好的預感。根據市調部門的情報,金潔最近正準備利用她所繼承的資產創業。
雖然創業內容還不確定,但羅倫斯也不希望這件事成為免費廣告或任何節外生枝的借口。
「找到人之後,把警衛也叫回來吧。」羅倫斯說,電話另一端的尼爾森則是一陣沈默,似乎並不認同。
「我們自己去接他。註意,絕對不要讓任何人知道,包括梅爾律師,和金潔——尤其是她。」
「布羅戴斯先生,我在這裏。」
看到尼爾森撐著傘站在路邊向他招手,羅倫斯立刻把車開過去。
坐上車之後,尼爾森首先對於竟然麻煩老板開車連聲抱歉,羅倫斯一擺手,要他不用介意。
此時此刻尼爾森應該非常緊張吧,羅倫斯心想,但是尼爾森臉上的表情卻依舊一絲不茍的專業,看不出半點急躁。
羅倫斯以接近超速邊緣的速度疾駛到加百列躲藏的地方:東河岸橋墩邊的一處泥濘地。尼爾森率先下了車快步走去。
「怎麽會跑到這種地方?」羅倫斯在心裏嘀咕著,打開車門,腳往外一跨,卻踩進一灘水窪裏。羅倫斯懊惱的嘖了一聲,該死,他今天穿的是麂皮系帶鞋,一碰水,麂皮就毀了。
什麽叫做「背」?羅倫斯心想。搖搖頭,他還是撐著傘來到尼爾森旁邊。
「少爺,少爺。」尼爾森正用手電筒照著加百列。就著燈光,羅倫斯才看見加百列所在位置比他們兩人高,渾身濕淋淋的蹲臥在那裏,有點恍惚,神智似乎不太清楚。
「沒反應嗎?」羅倫斯問。
尼爾森搖搖頭,眉頭也皺了起來。「得把少爺帶下來。」
羅倫斯第一次註意到尼爾森的臉上露出明顯的焦慮。
在他們和加百列之間有一片積水,水深大約到腳踝。當尼爾森正要走上前去時,羅倫斯按住他的肩膀,將手上的傘交給他,「我比較高,我去吧。」
「布羅戴斯先生……」尼爾森正要說什麽,羅倫斯卻一揮手制止,並且向前走進積水中。
「死小子?混蛋小鬼……小葛斯曼先生!加百列!」不管羅倫斯怎麽叫,加百列都一臉呆滯沒反應。他於是沈默片刻,然後伸出手,同時叫了:「奇奇。」
加百列終於看著他,眼神有些疑惑。
「奇奇,過來。」羅倫斯繼續叫著加百列的小名。
加百列看看他的臉,又看看他的手,不久之後露出微笑,握住他的手,整個人撲倒下來。
羅倫斯接住加百列,看見他穿著單薄的衣服又一身狼狽,不由得搖搖頭,有些不忍。這個小鬼究竟發生了什麽事,怎麽會變成這樣?
「……」加百列在昏迷中不知道喃喃的說了什麽,羅倫斯於是貼近仔細一聽,「……你會畫綿羊給我嗎?」
「綿羊?」羅倫斯一臉錯愕,同時心想,他沒要小鬼賠一雙麂皮鞋就不錯了,竟然還有臉要綿羊?討厭的小鬼!
羅倫斯抱著加百列坐進後座,改由尼爾森開車。他告訴尼爾森,以加百列的狀況,最好先去醫院,「葛斯曼先生有熟識的私人醫院嗎?」羅倫斯問。
「有。」尼爾森立刻說:「不過,夫人和醫師也『非常』熟稔。」
「我懂了。」羅倫斯嘆了一口氣,「……這樣吧,我有熟人。」
傑希?坎貝爾從診療臺邊站起來,走到電腦旁按下一個按鍵,不到幾秒鐘,雷射印表機裏便吐出一張處方簽。簽名之後,傑希將處方簽遞給羅倫斯,笑著說:「老兄,我可不是急診室的R1,找我看診要排隊預約的。你不能隨便撿到什麽流浪病患都丟給我。」
「這裏是『坎貝爾醫療中心』不是嗎?你是負責人,通常負責人都是從開刀到掃廁所全管,能者多勞。」羅倫斯拍拍對方的肩膀,咧嘴一笑,「不然的話,下次打球的時候我讓你一局好了。」
「讓我?分明是我的手下敗將還說大話?」傑希瞪大雙眼,故意誇張的說。
「是平手吧!上次我是心不在焉亂打的。」羅倫斯說:「不開玩笑了。這小鬼沒問題吧?」
傑希搖搖頭,「依照處方簽用藥,休息幾天就沒事了。不過腳底的傷口要註意,玻璃刺得有些深,這幾天盡量別用力,以免繃線。一個星期以後再來拆線。」他看著還躺在診療臺上昏睡的加百列,「我聽說老葛斯曼的事……請你轉達我的遺憾。希望他振作一點,那麽年輕,未來的路還很長。」
「是啊。」羅倫斯無奈的說:「他不振作一點,我就慘了。」
「為什麽?」傑希好奇的問。
羅倫斯卻搖搖頭,關於房屋產權有問題、以及答應老葛斯曼的臨終托付,他都不曾和其他人提起過。「沒什麽。」
「沒事就好。倒是你自己別搞得太累。」傑希看看表:「大概再過半小時,等點滴打完就可以帶他回去了。還有,地下一樓有二十四小時的藥方,可以先去買藥……」他打了一個呵欠,「……不過,我恐怕不能繼續陪你,很抱歉。」
羅倫斯有些歉疚。傑希其實剛開了幾小時的刀,正在休息的時候被他臨時找出來。他一臉正經的向對方真誠的道謝:「傑希,你幫了我一個大忙。真的,非常非常謝謝你。」
傑希拍拍羅倫斯的臂膀,笑著說:「什麽話,老朋友了。」
送走傑希,羅倫斯也走出診療室。他將處方簽交給尼爾森,尼爾森隨即前往地下一樓的藥房買藥。
半夜的診療中心很冷清,只有值班護理站的燈亮著。羅倫斯無聊的在候診廳和走廊上隨便踱步,無意間來到樓梯口,裏面擺著好幾臺自動販賣機。除了咖啡飲料和點心簡餐的機器之外,甚至還有賣花的機器。羅倫斯輕挑一下眉頭,這年頭連探望的花束都可以自動販賣,速食化的問候,當關懷都變得便捷快速的時候,情感的價值多少?五塊美金、七塊美金,完全隨標價而定。
一轉身,他看到另一個自動販賣機:淺藍色的外殼印著小花,裏頭擺著各種絨毛娃娃、玩偶之類的小玩具,似乎是為了探望兒童病患所設計的。
他無聊的嘆了一口氣,正要走開的時候,突然間某個影像吸引了他的註意力——在機器最角落的小格子裏有只綿羊。空間有點小、讓蓬松肥胖的綿羊看起來委屈的擁擠。羅倫斯搖搖頭,掏出錢,慢慢的塞進收鈔孔裏。
加百列張開眼睛,訝異的發現自己和一只擠眉弄眼的綿羊四目相對。
他直直的躺著,那只填充綿羊則面對面的「趴」在他的胸口。綿羊做的並不精致,在肥胖身軀的襯托下,四肢顯得特別細瘦;臉好像煎蛋包,以兩條粗粗的黑繡線當作眼睛,搭配彎曲弧度非常誇張的嘴,讓綿羊看起來仿佛正對加百列做鬼臉或訕笑一樣。
這只綿羊也太醜了,加百列心想。
他依稀記得自己作了一個夢。仿佛在看一場時光回溯的影片,他回到幼年時母親的工作室,又看到母親和小時候的他肩並肩的坐在小花園的藤編雙人椅上,正在念《小王子》給他聽。
看到這個景象,加百列哭個不停。
加百列眨了眨眼睛,眼角還有些濕潤。他動了一下,想把壓在胸口的醜綿羊拿下來,卻覺得四肢不聽使喚,仿佛他的意識醒了,軀體卻還昏睡似的。
稍微轉動視線,他發現房裏的擺設既熟悉又陌生:Regency時期的寫字臺、衣櫃、座椅,所以他不在租的公寓房間,他在「自己」的家裏。
他的記憶慢慢倒帶,先回憶起自己穿過馬路漫無目的的狂奔,在那之前他驚懼得奪門而出,再之前,米榭和那幾個人在公寓裏的談話,更之前、更之前……他不由得倒抽了一口氣。
「少爺,午安。」
隨著三下輕微的敲門聲,房門打開,尼爾森帶著一如往常的專業微笑,推著一架擺放食物的推車進了房間。
「睡得還好嗎?」尼爾森問道,同時走去拉開窗簾。從戶外陡然照進的日光,讓加百列不由自主的瞇起雙眼。
「還好……」加百列點點頭。尼爾森走到床邊,先將綿羊放在加百列的枕頭邊,按著幫助他撐坐起來。「我睡了多久?」加百列問。
「一天半。」尼爾森將推車上的銀托盤端到腳架上,讓加百列在床上用餐。「少爺,我們……」
不等尼爾森說完,加百列便緩緩的開口:「對不起,讓你們擔心了。」
「不。」尼爾森露出欣慰而關懷的笑容,「只要少爺沒事就足夠了。」
「謝謝你。」
「其實更應該感謝布羅戴斯先生。」尼爾森說,「今晚布羅戴斯先生會準時回來,她希望和少爺一起用晚餐,好好談一談。」
加百列擡起頭局促的看著尼爾森,「一定要嗎?」
尼爾森卻只是微笑,避而不答。「不打擾了,請慢用。」接著尼爾森便走出房門。
看著托盤上的omelett,再看看端坐在枕頭邊的綿羊,加百列垂下頭,嘆了一口氣。
用晚餐之後,加百列翻身下床,活動一下僵硬的筋骨。由於包著紗布的左腳還隱隱有些發脹感,他只能撐著拐杖在屋子裏慢慢的散步。
越往前走,加百列開始聽到一連串施工敲打的聲音。原本鋪在地上的地毯被卷在一旁或不見蹤影,取而代之的一片片的塑膠布或白棉布,上面到處滴點著油漆塗料或粉刷的殘跡。% |, h" G( q7 Y4 L
他慢慢的走著,拐杖在塑膠布上發出吱吱嘎嘎的聲音。裝潢工人們有些疑惑的看著這個拄著拐杖的生面孔,加百列也不以為意。來到大廳入口,他發現原本占據最顯眼位置的油畫和那面大而無當的壁爐都已經不在了,四面墻也不再是冷列的白色,而是漆成杏桃黃,並在上下搭配新古典主義風的淺浮雕鑲板。
環境比之前順眼多了,但加百列的心裏卻火大了起來。
他一點也不在乎金潔的俗艷家具被徹底換掉,相反的,他很高興眼睛不用再受那幅駭人的巨幅油畫的摧殘。但是加百列相當厭惡別人沒經過他的允許亂動屋子裏的東西,這根本就是侵犯他在這個家的主權。
這是他從小生長的地方,那家夥到底以為自己是什麽東西?
「聽說,室內設計是一門情人眼裏出西施的學問,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喜好——也就是所謂的『品味』。」
加百列突然聽到一個甜美的女聲。他皺起眉頭,往聲音的方向望過去,看見穿著賈桂琳套裝、手上提著HERMS凱莉包的金潔,臉上帶著燦爛而矯情的笑容,故作親切的說:「我總以為像羅倫斯這樣有身價的雅痞,喜歡的應該是未來主義或極簡風的裝潢,沒想到他竟然是個古董收藏家。哎,或許我該向他請教有關古董投資的技巧。」
加百列下意識的防備起來,他知道金潔絕對是黃鼠狼給雞拜年,不安好心。「金潔,你想幹什麽?」
「謝謝你的問候。你看起來氣色也不錯。」金潔唱獨角戲似的說。她左右看看之後,諷刺道:「奇怪,葛斯曼家的傭人什麽時候變得那麽沒有禮貌,看到女主人竟然不過來招呼。」
「什麽女主人?」加百列咬牙切齒的說:「這是我家,我才是主人。」
「據我所知,你並不是這個房子的主人,至少不是『唯一』的主人。」金潔冷笑一聲,「事實上,羅倫斯邀請我好幾天了,但是我一直沒時間,今天剛好抽空過來看看——順便探望我前夫的蠢兒子。加百列,你的腳怎麽傷的?該不是做什麽傻事吧?」
「我的腳傷不幹你的事。」加百列幾乎用吼的,「你和這個家已經沒有關系了。這裏不歡迎你,請你出去!」
「你還是像以往一樣親切。」金潔挖苦著說:「我聽到一些有關你精神狀況的傳聞……你知道,最近我們那群午茶貴婦對社會弱勢很熱心。」
加百列皺眉瞪著金潔,不知道她到底想說什麽。
「在療養院裏有人告訴我說抑郁癥會遺傳,看來是真的。」
加百列的胃突然絞痛起來,「你……」
「夫人,久等了,這是您的Darjeeling紅茶。」
正當加百列準備沖上前的時候,尼爾森和兩個侍女托著銀盤走過來,打斷加百列的話。「請您體諒屋裏因為裝潢而造成的混亂,這邊請。」他領著金潔來到旁邊的小會客室坐下,「少爺的腳是下樓時不小心摔傷的。」
「尼爾森,需要你的意見的時候,我自然會問你。」金潔冷冷的說。
「我失言了,請原諒。」尼爾森恭敬的鞠躬,「夫人、少爺,請慢用。我們不打擾了。」說完,便與兩個侍女一起離開。
經過依舊以怨恨的眼神瞪著金潔的加百列時,尼爾森偷偷的用手肘敲了一下加百列的背。加百列於是深吸了一口氣,走到金潔對面坐下。
「下樓摔傷?是嗎?」金潔在茶杯中加入牛奶,拿起銀茶匙慢慢的攪勻,「前天……尼爾森聯絡我,說你失聯,本來還想報警的。」
她放下銀茶匙,睜大眼睛看著加百列,並且試探的問道:「真的只是摔傷?」
加百列在他的茶杯裏放進一片檸檬,「我最近的確心情不好。」他將裝著巧克力的銀杯蓋打開,「……松露巧克力?」
「瑞士手工的,當然好。」金潔微笑的拿了一顆,加百列也拿了一塊放進嘴裏,若無其事的繼續說:「所以呢,我決定爬自由女神像,散散心。下樓的時候不小心扭了一下腳,如此而已。」
「很荒謬的故事——」金潔很快的輕皺了一下眉頭,接著故意半譏諷的說:「剛好很符合你一向怪異的作風。」
加百列一聳肩,一副不在乎的樣子。金潔看著他孤傲的態度,故意慢慢的啜了一口茶,然後拿起茶杯下的淺碟,翻到底面,看著上面兩把交叉的西洋劍與一顆星組成的款印,不經意似的隨口問道:「這是誰的瓷器組?」
「一八??年左右的Meissen,我祖父家傳下來的東西。」加百列很快的反譏對方,「我爸沒和你解釋過家裏的收藏嗎?」
金潔又露出一個甜美的微笑,「那麽,現在這組瓷器是你的,還是羅倫斯的?」
加百列的臉沈了下來。
「有些事你永遠也想不到。」她慢慢的放下茶杯,「五年多的婚姻生活……原本期待枕邊人應該是百分之百的真誠才戴上婚戒的,甚至還簽了婚前協議書;然而身為妻子竟然在丈夫過世之後才知道,住處竟然有一半在他前妻的名下……你可以想象這個未亡人的傷心和震撼。」
「所以這就是你來的目的?」加百列聲音幹澀的說:「你也想分這棟房子的一杯羹?」
金潔呵呵的笑了出來,「我不像你那麽貪婪,更沒那麽愚蠢。這棟房子的產權已經夠亂了,我並不想趟渾水。」
加百列斜眼看著金潔,努力揣測這個女人特別過來挑釁的目的。
「坐了那麽久,我該走了,免得耽誤接下來的行程。」片刻之後,金潔站了起來,「加百列,我有個忠告:好好照顧自己,別像你媽一樣——」她笑得更甜了,「你知道,銀行的CEO不可能讓一個有精神耗弱問題的人處理股權。」
「我警告你說話小心一點,金潔。」加百列憤怒的瞪著金潔,說話的聲音氣得顫抖,連額角的青筋也爆了起來,「我母親沒有精神方面的問題。」
金潔故作優雅的掩著嘴,冷笑幾聲,「小加百列,乖,別激動。如果不希望你的銀行股份被常務會延長凍結時間,最好多學著自我控制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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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快逃。快逃吧。
這些字詞連續並重覆的閃過加百列的腦海中,像一列跑馬燈字幕。
他不知道自己跑了多遠、多久,也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哪裏,只是下意識的不斷逃跑。
直到腳底傳來一陣疼痛,他才向前趴倒下來。遲緩的擡起腳一看,原來是一片玻璃紮進他的腳心;不只如此,他的一雙赤腳上還沾滿了爛泥、碎石塊,並且到處都是擦破皮的傷口和血跡。
加百列以單腳跳到一處類似涵洞般有遮掩的地方,想坐下把碎玻璃拔出來。
結果他才剛停下來,立刻就有人大吼說:「幹!這是我的地盤,滾到別的地方避雨去!死小子。」
是一個滿臉大胡子的流浪漢,和加百列距離超過五公尺依舊能清楚的聞到那人身上的臭味。
然而除了胡子之外,加百列知道自己現在看起來也和這位老兄沒什麽差別,而且不用多久他也會一樣臭。加百列垂下頭,一拐一拐的走出涵洞。
雨依舊不停的下,加百列已經全身濕透了——濕透的好處就是不用找避雨的地方,他心想,反正都已經這樣了。一陣風吹來,他不由得打了個哆嗦,他身上畢竟只有一件襯衫和牛仔褲。
加百列想起外祖父說過的中國俗諺:屋漏偏逢連夜雨。什麽屋漏,他現在根本連屋都沒有。
不知不覺中,加百列來到一處像是橋墩或堤岸的地方,因為眼前是一灘水。
看著因為下雨而鼓脹的水面,加百列有點頭暈,於是蹲了下來,雙手抱著腿,頭靠在膝蓋上。
喪父、破產,還遇到那種事,現在更無家可歸……接二連三的厄運,已經超過加百列所能承受的範圍;他覺得自己像一臺故障的機器,然而他身邊沒有機械師、也沒有指導手冊,只能獨自嘗試自我修覆。他雖然身處在有八百萬居民的紐約市,感覺卻比漂流荒島的羅賓遜更孤單。
羅賓遜後來至少找到星期五,他卻什麽都沒有。
「……我如此的過著孤單的生活,沒有一個可以真正與之談話的人……」
小時候,加百列的母親會念《小王子》給他聽。
加百列其實不喜歡這個故事,小王子太孤獨、太憂郁,讓他覺得很悲傷;而且,他不知道為什麽開始有些擔心。於是,他有一天和母親約定;不管她去哪裏,都要帶著他一起,不能丟下他。
當時,卡蜜兒露出一個溫柔的微笑,把加百列緊緊的抱在懷裏,向他保證絕對不會丟下他,要他不要擔心。
加百列現在回想起來,母親當時的笑容很虛弱。
加百列就這麽蹲在那裏,迷迷糊糊的,不知道過了多久。恍惚中,他仿佛看到光線,「天亮了嗎?」
他有些疑惑,吃力的擡起頭,看見有一個光圈照射著他。加百列不由自主的瞇著眼睛,發現眼前有個身影似乎正在對他說話。
加百列非常驚訝。
適應了光線之後,加百列辨認出來那是一個穿著皮外套的男人,那個人的嘴一開一合的好像在說些什麽,可是他聽不清楚那個人說的話。
看加百列半天沒有反應,男人停了下來,接著將左手伸到加百列面前,似乎要和他握手。
加百列疑惑了。他連這個男人是誰都不知道,為什麽要握手?
加百列先看看男人,再看看他的手,註意到男人手腕上戴著IWC的Antoine de Saint Exupéry腕表。
「原來是你……」加百列露出微笑,原來是個飛行員。在沙漠裏遇到小王子的那個飛行員。
加百列於是握住那只手,撲倒在對方身上。「……你會畫綿羊給我嗎?」昏沈沈中,加百列喃喃的問了。
將亞契送回住處之後,羅倫斯立刻開車來到和尼爾森約定的地方。
十分鐘前尼爾森打電話跟他說有了加百列的下落,並且解釋:下午時公寓管理員看到加百列跌跌撞撞的闖出公寓,原以為他有急事出門,當時並不在意,直到入夜還沒看到他回到公寓,管理員才意識到事情不妙而打電話通知,尼爾森於是請私家警衛出來找人。
「為什麽不找警察?」羅倫斯當時立刻問道。
「這其實是夫人,金潔女士的意思。」尼爾森說:「她說:葛斯曼家最近的形象還不夠壞嗎?難道還要讓這種醜事上報給人看笑話?」
羅倫斯深吸了一口氣,「原來如此。」
「您知道,她對於公關包裝和公眾形象方面……非常要求。」
「如果是以這一點為出發,我也讚成她的意見,這種負面消息別流出去的確比較好。」
羅倫斯搔搔頭,這件事給他一種不太好的預感。根據市調部門的情報,金潔最近正準備利用她所繼承的資產創業。
雖然創業內容還不確定,但羅倫斯也不希望這件事成為免費廣告或任何節外生枝的借口。
「找到人之後,把警衛也叫回來吧。」羅倫斯說,電話另一端的尼爾森則是一陣沈默,似乎並不認同。
「我們自己去接他。註意,絕對不要讓任何人知道,包括梅爾律師,和金潔——尤其是她。」
「布羅戴斯先生,我在這裏。」
看到尼爾森撐著傘站在路邊向他招手,羅倫斯立刻把車開過去。
坐上車之後,尼爾森首先對於竟然麻煩老板開車連聲抱歉,羅倫斯一擺手,要他不用介意。
此時此刻尼爾森應該非常緊張吧,羅倫斯心想,但是尼爾森臉上的表情卻依舊一絲不茍的專業,看不出半點急躁。
羅倫斯以接近超速邊緣的速度疾駛到加百列躲藏的地方:東河岸橋墩邊的一處泥濘地。尼爾森率先下了車快步走去。
「怎麽會跑到這種地方?」羅倫斯在心裏嘀咕著,打開車門,腳往外一跨,卻踩進一灘水窪裏。羅倫斯懊惱的嘖了一聲,該死,他今天穿的是麂皮系帶鞋,一碰水,麂皮就毀了。
什麽叫做「背」?羅倫斯心想。搖搖頭,他還是撐著傘來到尼爾森旁邊。
「少爺,少爺。」尼爾森正用手電筒照著加百列。就著燈光,羅倫斯才看見加百列所在位置比他們兩人高,渾身濕淋淋的蹲臥在那裏,有點恍惚,神智似乎不太清楚。
「沒反應嗎?」羅倫斯問。
尼爾森搖搖頭,眉頭也皺了起來。「得把少爺帶下來。」
羅倫斯第一次註意到尼爾森的臉上露出明顯的焦慮。
在他們和加百列之間有一片積水,水深大約到腳踝。當尼爾森正要走上前去時,羅倫斯按住他的肩膀,將手上的傘交給他,「我比較高,我去吧。」
「布羅戴斯先生……」尼爾森正要說什麽,羅倫斯卻一揮手制止,並且向前走進積水中。
「死小子?混蛋小鬼……小葛斯曼先生!加百列!」不管羅倫斯怎麽叫,加百列都一臉呆滯沒反應。他於是沈默片刻,然後伸出手,同時叫了:「奇奇。」
加百列終於看著他,眼神有些疑惑。
「奇奇,過來。」羅倫斯繼續叫著加百列的小名。
加百列看看他的臉,又看看他的手,不久之後露出微笑,握住他的手,整個人撲倒下來。
羅倫斯接住加百列,看見他穿著單薄的衣服又一身狼狽,不由得搖搖頭,有些不忍。這個小鬼究竟發生了什麽事,怎麽會變成這樣?
「……」加百列在昏迷中不知道喃喃的說了什麽,羅倫斯於是貼近仔細一聽,「……你會畫綿羊給我嗎?」
「綿羊?」羅倫斯一臉錯愕,同時心想,他沒要小鬼賠一雙麂皮鞋就不錯了,竟然還有臉要綿羊?討厭的小鬼!
羅倫斯抱著加百列坐進後座,改由尼爾森開車。他告訴尼爾森,以加百列的狀況,最好先去醫院,「葛斯曼先生有熟識的私人醫院嗎?」羅倫斯問。
「有。」尼爾森立刻說:「不過,夫人和醫師也『非常』熟稔。」
「我懂了。」羅倫斯嘆了一口氣,「……這樣吧,我有熟人。」
傑希?坎貝爾從診療臺邊站起來,走到電腦旁按下一個按鍵,不到幾秒鐘,雷射印表機裏便吐出一張處方簽。簽名之後,傑希將處方簽遞給羅倫斯,笑著說:「老兄,我可不是急診室的R1,找我看診要排隊預約的。你不能隨便撿到什麽流浪病患都丟給我。」
「這裏是『坎貝爾醫療中心』不是嗎?你是負責人,通常負責人都是從開刀到掃廁所全管,能者多勞。」羅倫斯拍拍對方的肩膀,咧嘴一笑,「不然的話,下次打球的時候我讓你一局好了。」
「讓我?分明是我的手下敗將還說大話?」傑希瞪大雙眼,故意誇張的說。
「是平手吧!上次我是心不在焉亂打的。」羅倫斯說:「不開玩笑了。這小鬼沒問題吧?」
傑希搖搖頭,「依照處方簽用藥,休息幾天就沒事了。不過腳底的傷口要註意,玻璃刺得有些深,這幾天盡量別用力,以免繃線。一個星期以後再來拆線。」他看著還躺在診療臺上昏睡的加百列,「我聽說老葛斯曼的事……請你轉達我的遺憾。希望他振作一點,那麽年輕,未來的路還很長。」
「是啊。」羅倫斯無奈的說:「他不振作一點,我就慘了。」
「為什麽?」傑希好奇的問。
羅倫斯卻搖搖頭,關於房屋產權有問題、以及答應老葛斯曼的臨終托付,他都不曾和其他人提起過。「沒什麽。」
「沒事就好。倒是你自己別搞得太累。」傑希看看表:「大概再過半小時,等點滴打完就可以帶他回去了。還有,地下一樓有二十四小時的藥方,可以先去買藥……」他打了一個呵欠,「……不過,我恐怕不能繼續陪你,很抱歉。」
羅倫斯有些歉疚。傑希其實剛開了幾小時的刀,正在休息的時候被他臨時找出來。他一臉正經的向對方真誠的道謝:「傑希,你幫了我一個大忙。真的,非常非常謝謝你。」
傑希拍拍羅倫斯的臂膀,笑著說:「什麽話,老朋友了。」
送走傑希,羅倫斯也走出診療室。他將處方簽交給尼爾森,尼爾森隨即前往地下一樓的藥房買藥。
半夜的診療中心很冷清,只有值班護理站的燈亮著。羅倫斯無聊的在候診廳和走廊上隨便踱步,無意間來到樓梯口,裏面擺著好幾臺自動販賣機。除了咖啡飲料和點心簡餐的機器之外,甚至還有賣花的機器。羅倫斯輕挑一下眉頭,這年頭連探望的花束都可以自動販賣,速食化的問候,當關懷都變得便捷快速的時候,情感的價值多少?五塊美金、七塊美金,完全隨標價而定。
一轉身,他看到另一個自動販賣機:淺藍色的外殼印著小花,裏頭擺著各種絨毛娃娃、玩偶之類的小玩具,似乎是為了探望兒童病患所設計的。
他無聊的嘆了一口氣,正要走開的時候,突然間某個影像吸引了他的註意力——在機器最角落的小格子裏有只綿羊。空間有點小、讓蓬松肥胖的綿羊看起來委屈的擁擠。羅倫斯搖搖頭,掏出錢,慢慢的塞進收鈔孔裏。
加百列張開眼睛,訝異的發現自己和一只擠眉弄眼的綿羊四目相對。
他直直的躺著,那只填充綿羊則面對面的「趴」在他的胸口。綿羊做的並不精致,在肥胖身軀的襯托下,四肢顯得特別細瘦;臉好像煎蛋包,以兩條粗粗的黑繡線當作眼睛,搭配彎曲弧度非常誇張的嘴,讓綿羊看起來仿佛正對加百列做鬼臉或訕笑一樣。
這只綿羊也太醜了,加百列心想。
他依稀記得自己作了一個夢。仿佛在看一場時光回溯的影片,他回到幼年時母親的工作室,又看到母親和小時候的他肩並肩的坐在小花園的藤編雙人椅上,正在念《小王子》給他聽。
看到這個景象,加百列哭個不停。
加百列眨了眨眼睛,眼角還有些濕潤。他動了一下,想把壓在胸口的醜綿羊拿下來,卻覺得四肢不聽使喚,仿佛他的意識醒了,軀體卻還昏睡似的。
稍微轉動視線,他發現房裏的擺設既熟悉又陌生:Regency時期的寫字臺、衣櫃、座椅,所以他不在租的公寓房間,他在「自己」的家裏。
他的記憶慢慢倒帶,先回憶起自己穿過馬路漫無目的的狂奔,在那之前他驚懼得奪門而出,再之前,米榭和那幾個人在公寓裏的談話,更之前、更之前……他不由得倒抽了一口氣。
「少爺,午安。」
隨著三下輕微的敲門聲,房門打開,尼爾森帶著一如往常的專業微笑,推著一架擺放食物的推車進了房間。
「睡得還好嗎?」尼爾森問道,同時走去拉開窗簾。從戶外陡然照進的日光,讓加百列不由自主的瞇起雙眼。
「還好……」加百列點點頭。尼爾森走到床邊,先將綿羊放在加百列的枕頭邊,按著幫助他撐坐起來。「我睡了多久?」加百列問。
「一天半。」尼爾森將推車上的銀托盤端到腳架上,讓加百列在床上用餐。「少爺,我們……」
不等尼爾森說完,加百列便緩緩的開口:「對不起,讓你們擔心了。」
「不。」尼爾森露出欣慰而關懷的笑容,「只要少爺沒事就足夠了。」
「謝謝你。」
「其實更應該感謝布羅戴斯先生。」尼爾森說,「今晚布羅戴斯先生會準時回來,她希望和少爺一起用晚餐,好好談一談。」
加百列擡起頭局促的看著尼爾森,「一定要嗎?」
尼爾森卻只是微笑,避而不答。「不打擾了,請慢用。」接著尼爾森便走出房門。
看著托盤上的omelett,再看看端坐在枕頭邊的綿羊,加百列垂下頭,嘆了一口氣。
用晚餐之後,加百列翻身下床,活動一下僵硬的筋骨。由於包著紗布的左腳還隱隱有些發脹感,他只能撐著拐杖在屋子裏慢慢的散步。
越往前走,加百列開始聽到一連串施工敲打的聲音。原本鋪在地上的地毯被卷在一旁或不見蹤影,取而代之的一片片的塑膠布或白棉布,上面到處滴點著油漆塗料或粉刷的殘跡。% |, h" G( q7 Y4 L
他慢慢的走著,拐杖在塑膠布上發出吱吱嘎嘎的聲音。裝潢工人們有些疑惑的看著這個拄著拐杖的生面孔,加百列也不以為意。來到大廳入口,他發現原本占據最顯眼位置的油畫和那面大而無當的壁爐都已經不在了,四面墻也不再是冷列的白色,而是漆成杏桃黃,並在上下搭配新古典主義風的淺浮雕鑲板。
環境比之前順眼多了,但加百列的心裏卻火大了起來。
他一點也不在乎金潔的俗艷家具被徹底換掉,相反的,他很高興眼睛不用再受那幅駭人的巨幅油畫的摧殘。但是加百列相當厭惡別人沒經過他的允許亂動屋子裏的東西,這根本就是侵犯他在這個家的主權。
這是他從小生長的地方,那家夥到底以為自己是什麽東西?
「聽說,室內設計是一門情人眼裏出西施的學問,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喜好——也就是所謂的『品味』。」
加百列突然聽到一個甜美的女聲。他皺起眉頭,往聲音的方向望過去,看見穿著賈桂琳套裝、手上提著HERMS凱莉包的金潔,臉上帶著燦爛而矯情的笑容,故作親切的說:「我總以為像羅倫斯這樣有身價的雅痞,喜歡的應該是未來主義或極簡風的裝潢,沒想到他竟然是個古董收藏家。哎,或許我該向他請教有關古董投資的技巧。」
加百列下意識的防備起來,他知道金潔絕對是黃鼠狼給雞拜年,不安好心。「金潔,你想幹什麽?」
「謝謝你的問候。你看起來氣色也不錯。」金潔唱獨角戲似的說。她左右看看之後,諷刺道:「奇怪,葛斯曼家的傭人什麽時候變得那麽沒有禮貌,看到女主人竟然不過來招呼。」
「什麽女主人?」加百列咬牙切齒的說:「這是我家,我才是主人。」
「據我所知,你並不是這個房子的主人,至少不是『唯一』的主人。」金潔冷笑一聲,「事實上,羅倫斯邀請我好幾天了,但是我一直沒時間,今天剛好抽空過來看看——順便探望我前夫的蠢兒子。加百列,你的腳怎麽傷的?該不是做什麽傻事吧?」
「我的腳傷不幹你的事。」加百列幾乎用吼的,「你和這個家已經沒有關系了。這裏不歡迎你,請你出去!」
「你還是像以往一樣親切。」金潔挖苦著說:「我聽到一些有關你精神狀況的傳聞……你知道,最近我們那群午茶貴婦對社會弱勢很熱心。」
加百列皺眉瞪著金潔,不知道她到底想說什麽。
「在療養院裏有人告訴我說抑郁癥會遺傳,看來是真的。」
加百列的胃突然絞痛起來,「你……」
「夫人,久等了,這是您的Darjeeling紅茶。」
正當加百列準備沖上前的時候,尼爾森和兩個侍女托著銀盤走過來,打斷加百列的話。「請您體諒屋裏因為裝潢而造成的混亂,這邊請。」他領著金潔來到旁邊的小會客室坐下,「少爺的腳是下樓時不小心摔傷的。」
「尼爾森,需要你的意見的時候,我自然會問你。」金潔冷冷的說。
「我失言了,請原諒。」尼爾森恭敬的鞠躬,「夫人、少爺,請慢用。我們不打擾了。」說完,便與兩個侍女一起離開。
經過依舊以怨恨的眼神瞪著金潔的加百列時,尼爾森偷偷的用手肘敲了一下加百列的背。加百列於是深吸了一口氣,走到金潔對面坐下。
「下樓摔傷?是嗎?」金潔在茶杯中加入牛奶,拿起銀茶匙慢慢的攪勻,「前天……尼爾森聯絡我,說你失聯,本來還想報警的。」
她放下銀茶匙,睜大眼睛看著加百列,並且試探的問道:「真的只是摔傷?」
加百列在他的茶杯裏放進一片檸檬,「我最近的確心情不好。」他將裝著巧克力的銀杯蓋打開,「……松露巧克力?」
「瑞士手工的,當然好。」金潔微笑的拿了一顆,加百列也拿了一塊放進嘴裏,若無其事的繼續說:「所以呢,我決定爬自由女神像,散散心。下樓的時候不小心扭了一下腳,如此而已。」
「很荒謬的故事——」金潔很快的輕皺了一下眉頭,接著故意半譏諷的說:「剛好很符合你一向怪異的作風。」
加百列一聳肩,一副不在乎的樣子。金潔看著他孤傲的態度,故意慢慢的啜了一口茶,然後拿起茶杯下的淺碟,翻到底面,看著上面兩把交叉的西洋劍與一顆星組成的款印,不經意似的隨口問道:「這是誰的瓷器組?」
「一八??年左右的Meissen,我祖父家傳下來的東西。」加百列很快的反譏對方,「我爸沒和你解釋過家裏的收藏嗎?」
金潔又露出一個甜美的微笑,「那麽,現在這組瓷器是你的,還是羅倫斯的?」
加百列的臉沈了下來。
「有些事你永遠也想不到。」她慢慢的放下茶杯,「五年多的婚姻生活……原本期待枕邊人應該是百分之百的真誠才戴上婚戒的,甚至還簽了婚前協議書;然而身為妻子竟然在丈夫過世之後才知道,住處竟然有一半在他前妻的名下……你可以想象這個未亡人的傷心和震撼。」
「所以這就是你來的目的?」加百列聲音幹澀的說:「你也想分這棟房子的一杯羹?」
金潔呵呵的笑了出來,「我不像你那麽貪婪,更沒那麽愚蠢。這棟房子的產權已經夠亂了,我並不想趟渾水。」
加百列斜眼看著金潔,努力揣測這個女人特別過來挑釁的目的。
「坐了那麽久,我該走了,免得耽誤接下來的行程。」片刻之後,金潔站了起來,「加百列,我有個忠告:好好照顧自己,別像你媽一樣——」她笑得更甜了,「你知道,銀行的CEO不可能讓一個有精神耗弱問題的人處理股權。」
「我警告你說話小心一點,金潔。」加百列憤怒的瞪著金潔,說話的聲音氣得顫抖,連額角的青筋也爆了起來,「我母親沒有精神方面的問題。」
金潔故作優雅的掩著嘴,冷笑幾聲,「小加百列,乖,別激動。如果不希望你的銀行股份被常務會延長凍結時間,最好多學著自我控制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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