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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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7年冬季的一個清晨,方遲閑散地在街上邁著正步。
低頭看著自己筆直的雙腿,他暗暗冷笑,即使是離開軍校多年,這些習慣還是難以改掉。無論他怎麽掩飾,那獨屬於軍人的氣息還是會不由自主地暴露出來。
雙手插在大衣口袋裏,好躲避寒冷的北風。號稱春之城的這個城市,還是有難以忍耐的寒冬和酷暑,果然世界上沒有可以讓他安安穩穩過上一輩子的地方。
冬日的早晨是漆黑的,明明已經六點了,卻還是如深夜般。路上鮮有行人,大多數人還在被窩裏汲取著溫暖,也只有他這樣剛剛結束那令人厭惡的夜生活的人,才會在這樣的清晨裏,仍然忍受著寒冬的侵蝕。
正是這樣一個寂靜的清晨,才讓他聽到那幾不可聞的聲音。
“嗷!”細微的叫聲勾起了他為數不多的好奇心,方遲走向發出聲音的那個墻角。
一只灰頭土臉的小狗在寒風中打著哆嗦,它身上的毛被磨掉不少,難以禦寒,只能蜷縮在墻角不停抖動著身子,實在無法忍受時,就發出一兩聲細微的哀嚎。
它看見了方遲,卻沒有求助地搖尾巴,反而努力站起身來想要逃跑,可惜它太過虛弱,掙紮了幾下,最後還是趴在了地上。
有意思!方遲難得地露出了笑容,他就喜歡這樣的硬骨頭,如果這只狗剛才諂媚地跑過來,他只怕會一腳將它踢開吧?可現在這只狗想逃,反倒勾起了他的興趣。
他上前拎起這只臟兮兮的小狗,感覺到掌下的小東西在不斷掙紮,方遲又笑了。他就是喜歡為難人,就是喜歡看別人不願意的樣子。只不過為了避免讓人發現他和那個人的相似,方遲將這一點藏得很深,幾乎沒有人發現他這樣的性格,大多數人都認為他是個溫雅的人。
不過現在在他面前的是條狗,而不是個人,這家夥既不會說話,也不會寫字,自然沒辦法洩露他的秘密。裝紳士裝久了,他差點以為自己也是個善良的人了。嗯……好,養一條狗也不麻煩,剛巧他很閑。
想到這兒方遲不顧小狗的掙紮,硬是將它摟到大衣裏,無視它臟兮兮的身子蹭黑了他幹凈的襯衫,大步向住處走去。
回到家用瞳孔掃描鎖開了門後,方遲將小狗拿出,取出昨夜走之前就熱好的牛奶,自顧自地喝起來。
小狗到了陌生的環境充滿警惕,小心翼翼地嗅著,方遲皺了下眉,他新鋪的地毯被這家夥踩得全是黑腳印。
將剩下的牛奶倒在小碗裏,放到小狗面前,那小東西遲疑了一會兒,伸出舌頭輕輕舔了下,接著快速地低頭,瘋狂地舔食著碗裏的食物,生怕別人搶走一樣。
沒幾口那點牛奶就被喝光了,小狗意猶未盡地舔舔碗底,希望得到更多,卻被方遲一把拎起,丟進了浴室。
它不停地掙紮,努力露出才長出不久的小牙,企圖威脅方遲放開它。
“真是養不熟的畜生,剛才吃的那麽歡,現在翻臉不認人了,不過我喜歡。”
他將小狗丟到噴頭下,紅外線感應器察覺到熱度,自動噴下水,嚇得小狗嗷嗷慘叫,不停地躲避水流。方遲見它一副狼狽樣,心裏更加開心,不停地將它趕到水流下,氣得小狗張口欲咬,卻總是咬不到。
折騰了許久,終於把它洗幹凈了,可是方遲和他的浴室,也都全是泥點了。他脫下衣物,露出結實的身體,隨意沖了下,抱著小狗走到暖風前,將他們兩個一起吹幹。
溫熱的風吹倒小家夥身上,在加上方遲不斷用梳子為它梳理皮毛,讓它不由得放松了警惕,發出嗚嗚的舒服聲,方遲看著它,嘴角上揚,扯出一個迷死人的微笑。
清洗結束後,他將衣物丟進全自動洗衣機內,順便將房屋清潔模式打開,讓屋子自己清理汙漬,自己則抱著小狗躺到床上,輕輕撫摸著它柔順的毛發。
洗幹凈的小狗,居然是通體雪白,耳朵有點尖,牙齒也很鋒利,不止一次地想要襲擊方遲的手。
可惜它真的太累了,柔軟的床,溫暖的屋子以及溫柔的撫摸,讓它慢慢進入了夢鄉。
見它睡著,方遲壞心地用手揪揪它的耳朵,又戳戳它的鼻子,再拽掉一兩根毛發,就是不肯讓這家夥好好睡,氣得小狗撲到他身上亂咬。
一人一狗玩了一會兒,終於都睡著了,小狗將方遲的手指含在口中,不時發出嗚嗚的叫聲。
方遲現在所處的國家,叫做瑞奈森斯,意為新生。是剛剛建立不到一百年的國家,這個國家裏的人,來自世界各地,這裏有逃犯,有亡國奴,不管怎樣,都是在祖國無法生存下去的人。
瑞奈森斯是以戰爭起家的,是一個軍事國家,軍部的人同時治理國事。正是這樣的制度,這樣的國民,才讓這個領土面積並不大的國家可以在世界立足,因為有著強大的軍事科技和軍隊。
在這個國家裏,軍人的地位是絕對崇高的,是擁有極大權力的,每個青年都打破頭地想要入伍參軍。
可是在眾多人之中,能夠出頭的又有幾人。大多數青年都在底層不斷掙紮,即使無法進入高層,也不能陷入最底層——作為人體兵器的棄卒。
在這樣艱難的環境中,年僅24歲便擔任上校的布萊安,簡直就是軍隊中的奇跡,全體青少年的偶像和奮鬥的目標。要知道,在本國的軍隊結構中——大總統→上將→中將→少將→準將→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準尉→上士→中士→下士,能夠躋身於“校”字級別的人,幾乎都是30歲以上的大叔,而“將”級別的,更是40以上的老頭了。而布萊安是唯一一個年僅二十就身居高位的陸軍上校,並有希望在三十歲以前晉級準將,這樣的功勳,不得不說是個奇跡了。
而今天,剛剛從邊境調職到斯普瑞城不久的布萊安,臉色非常不好。
他坐在椅子上,筆直的長腿交疊著搭在桌子上,動作很不雅。明亮的陽光透過防射線玻璃照射在他堅毅的臉龐上,金色的短發在陽光下燦燦生輝,襯得他像個天使一樣。
可惜天生水藍色的眼睛蒙上了一層寒霜,冷冷地看著面前滿頭大汗卻依舊站得筆直的男人。
汗水一滴滴落到他肩上的一杠兩星上,順著軍綠色的袖子滑落到地面上。
“霍爾斯中尉,”薄唇輕啟,“你跟了我一年多,怎麽還是這麽無能呢?”
霍爾斯繼續挺直腰板,一言不發。布萊安從來不要借口,辦得到就是辦得到,做不到就做是不到。他沒有找到丟失的狗,就是他的無能。
“你已經從我的私人秘書變成文職人員最後變成軍犬飼養員了,現在連我唯一想要的軍犬都弄丟了,你說該怎麽辦?”布萊安語氣裏毫無感情。
霍爾斯敬了一禮後,正要把肩章取下,卻聽布萊安說:“慢。”
“我沒打算讓你辭職,”他無情地笑笑,“再給你一個星期時間,如果還找不到……”
他擡腳碰了碰桌面上的狗項圈和鎖鏈:“你知道該怎麽辦,對吧?”
霍爾斯敬禮,出了門就腳軟,他敢保證,再一個星期之後如果還找不到狗,他絕對會被布萊安拴上鏈子當成軍犬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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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頭看著自己筆直的雙腿,他暗暗冷笑,即使是離開軍校多年,這些習慣還是難以改掉。無論他怎麽掩飾,那獨屬於軍人的氣息還是會不由自主地暴露出來。
雙手插在大衣口袋裏,好躲避寒冷的北風。號稱春之城的這個城市,還是有難以忍耐的寒冬和酷暑,果然世界上沒有可以讓他安安穩穩過上一輩子的地方。
冬日的早晨是漆黑的,明明已經六點了,卻還是如深夜般。路上鮮有行人,大多數人還在被窩裏汲取著溫暖,也只有他這樣剛剛結束那令人厭惡的夜生活的人,才會在這樣的清晨裏,仍然忍受著寒冬的侵蝕。
正是這樣一個寂靜的清晨,才讓他聽到那幾不可聞的聲音。
“嗷!”細微的叫聲勾起了他為數不多的好奇心,方遲走向發出聲音的那個墻角。
一只灰頭土臉的小狗在寒風中打著哆嗦,它身上的毛被磨掉不少,難以禦寒,只能蜷縮在墻角不停抖動著身子,實在無法忍受時,就發出一兩聲細微的哀嚎。
它看見了方遲,卻沒有求助地搖尾巴,反而努力站起身來想要逃跑,可惜它太過虛弱,掙紮了幾下,最後還是趴在了地上。
有意思!方遲難得地露出了笑容,他就喜歡這樣的硬骨頭,如果這只狗剛才諂媚地跑過來,他只怕會一腳將它踢開吧?可現在這只狗想逃,反倒勾起了他的興趣。
他上前拎起這只臟兮兮的小狗,感覺到掌下的小東西在不斷掙紮,方遲又笑了。他就是喜歡為難人,就是喜歡看別人不願意的樣子。只不過為了避免讓人發現他和那個人的相似,方遲將這一點藏得很深,幾乎沒有人發現他這樣的性格,大多數人都認為他是個溫雅的人。
不過現在在他面前的是條狗,而不是個人,這家夥既不會說話,也不會寫字,自然沒辦法洩露他的秘密。裝紳士裝久了,他差點以為自己也是個善良的人了。嗯……好,養一條狗也不麻煩,剛巧他很閑。
想到這兒方遲不顧小狗的掙紮,硬是將它摟到大衣裏,無視它臟兮兮的身子蹭黑了他幹凈的襯衫,大步向住處走去。
回到家用瞳孔掃描鎖開了門後,方遲將小狗拿出,取出昨夜走之前就熱好的牛奶,自顧自地喝起來。
小狗到了陌生的環境充滿警惕,小心翼翼地嗅著,方遲皺了下眉,他新鋪的地毯被這家夥踩得全是黑腳印。
將剩下的牛奶倒在小碗裏,放到小狗面前,那小東西遲疑了一會兒,伸出舌頭輕輕舔了下,接著快速地低頭,瘋狂地舔食著碗裏的食物,生怕別人搶走一樣。
沒幾口那點牛奶就被喝光了,小狗意猶未盡地舔舔碗底,希望得到更多,卻被方遲一把拎起,丟進了浴室。
它不停地掙紮,努力露出才長出不久的小牙,企圖威脅方遲放開它。
“真是養不熟的畜生,剛才吃的那麽歡,現在翻臉不認人了,不過我喜歡。”
他將小狗丟到噴頭下,紅外線感應器察覺到熱度,自動噴下水,嚇得小狗嗷嗷慘叫,不停地躲避水流。方遲見它一副狼狽樣,心裏更加開心,不停地將它趕到水流下,氣得小狗張口欲咬,卻總是咬不到。
折騰了許久,終於把它洗幹凈了,可是方遲和他的浴室,也都全是泥點了。他脫下衣物,露出結實的身體,隨意沖了下,抱著小狗走到暖風前,將他們兩個一起吹幹。
溫熱的風吹倒小家夥身上,在加上方遲不斷用梳子為它梳理皮毛,讓它不由得放松了警惕,發出嗚嗚的舒服聲,方遲看著它,嘴角上揚,扯出一個迷死人的微笑。
清洗結束後,他將衣物丟進全自動洗衣機內,順便將房屋清潔模式打開,讓屋子自己清理汙漬,自己則抱著小狗躺到床上,輕輕撫摸著它柔順的毛發。
洗幹凈的小狗,居然是通體雪白,耳朵有點尖,牙齒也很鋒利,不止一次地想要襲擊方遲的手。
可惜它真的太累了,柔軟的床,溫暖的屋子以及溫柔的撫摸,讓它慢慢進入了夢鄉。
見它睡著,方遲壞心地用手揪揪它的耳朵,又戳戳它的鼻子,再拽掉一兩根毛發,就是不肯讓這家夥好好睡,氣得小狗撲到他身上亂咬。
一人一狗玩了一會兒,終於都睡著了,小狗將方遲的手指含在口中,不時發出嗚嗚的叫聲。
方遲現在所處的國家,叫做瑞奈森斯,意為新生。是剛剛建立不到一百年的國家,這個國家裏的人,來自世界各地,這裏有逃犯,有亡國奴,不管怎樣,都是在祖國無法生存下去的人。
瑞奈森斯是以戰爭起家的,是一個軍事國家,軍部的人同時治理國事。正是這樣的制度,這樣的國民,才讓這個領土面積並不大的國家可以在世界立足,因為有著強大的軍事科技和軍隊。
在這個國家裏,軍人的地位是絕對崇高的,是擁有極大權力的,每個青年都打破頭地想要入伍參軍。
可是在眾多人之中,能夠出頭的又有幾人。大多數青年都在底層不斷掙紮,即使無法進入高層,也不能陷入最底層——作為人體兵器的棄卒。
在這樣艱難的環境中,年僅24歲便擔任上校的布萊安,簡直就是軍隊中的奇跡,全體青少年的偶像和奮鬥的目標。要知道,在本國的軍隊結構中——大總統→上將→中將→少將→準將→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準尉→上士→中士→下士,能夠躋身於“校”字級別的人,幾乎都是30歲以上的大叔,而“將”級別的,更是40以上的老頭了。而布萊安是唯一一個年僅二十就身居高位的陸軍上校,並有希望在三十歲以前晉級準將,這樣的功勳,不得不說是個奇跡了。
而今天,剛剛從邊境調職到斯普瑞城不久的布萊安,臉色非常不好。
他坐在椅子上,筆直的長腿交疊著搭在桌子上,動作很不雅。明亮的陽光透過防射線玻璃照射在他堅毅的臉龐上,金色的短發在陽光下燦燦生輝,襯得他像個天使一樣。
可惜天生水藍色的眼睛蒙上了一層寒霜,冷冷地看著面前滿頭大汗卻依舊站得筆直的男人。
汗水一滴滴落到他肩上的一杠兩星上,順著軍綠色的袖子滑落到地面上。
“霍爾斯中尉,”薄唇輕啟,“你跟了我一年多,怎麽還是這麽無能呢?”
霍爾斯繼續挺直腰板,一言不發。布萊安從來不要借口,辦得到就是辦得到,做不到就做是不到。他沒有找到丟失的狗,就是他的無能。
“你已經從我的私人秘書變成文職人員最後變成軍犬飼養員了,現在連我唯一想要的軍犬都弄丟了,你說該怎麽辦?”布萊安語氣裏毫無感情。
霍爾斯敬了一禮後,正要把肩章取下,卻聽布萊安說:“慢。”
“我沒打算讓你辭職,”他無情地笑笑,“再給你一個星期時間,如果還找不到……”
他擡腳碰了碰桌面上的狗項圈和鎖鏈:“你知道該怎麽辦,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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