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一章:瞳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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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夜一點也沒覺得意外,甚至連多餘的反應也沒有,只是哼笑道:“果然是他,那我猜對了,那他人在哪?別告訴我你這楞頭青都能追到我,他不行。”
“他不在,也沒來,你不用害怕。”年輕人道。
白夜索性蹲下地上,擡頭嘻嘻笑道:“你既然知道我是誰,也明知道打不過我,還自己一個人來送死?精神可嘉啊,要不要我表揚你?”
年輕人絲毫沒有懼意,對著白夜一拱手:“在下程冕,家父程先良。”
白夜楞了一下,腦子裏快速浮現程先良那張不茍言笑的臉,以及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說話腔調,是故人。
步之霖在世之時的世交,步家的常客。
“私生子?”
程冕的臉色變得很難看,料到了某人不按常理出牌,卻沒想到這樣不按常理,與其說是冒犯,倒不如說是直接的不給人留情面。
“別害羞嗎,私生子又不是什麽見不得人的醜事,就算是也是你老子的歷史遺留問題,跟你一毛錢關系沒有,程冕,我問你,你抓我幹嘛?不為賞金,不為人頭,為什麽?為了不值錢的正義?”
白夜忽然來了興致,要說程冕他之前沒見過,但是可是聽過很多次,其中的狗血絕對是一出精彩的倫理劇。
步之霖把步談領進門的時候,直接公開了私生子的身份,面對非議和家人的不理解,迎著壓力力排萬難。
而身為摯友的程先良卻沒有這樣做,程冕被保護的很好,沒人知道他的存在,也沒人知道身為單身人士的程先良是如何多出一個兒子的,直到多個女人先後到程家大鬧認兒子的時候,才落得滿城風雨,據說當年這場鬧劇竟然沒有結果,也就是說那麽多女人,沒一個是他親媽。
其實白夜年少的時候見過他一面,程先良曾經領著四五歲大的他,到步之霖家裏做客,雖然沒有挑明是誰,可是寵愛之意溢於言表,那個小人兒白白凈凈,沒帶面具很聽話。
現在回想起來,那就是他了。
既然是程冕,程先良的後代,那無論如何,今天白夜也是不能動手了。
現在的執獵者中,早就沒有了程先良的名字,這個人,已經在屠門那一夜死在了亂刀之中,只為了跟摯友並肩不離不棄。
這麽多年,很少有人提及往事,一是那場屠戮並不光彩,二是步談沒閑著,當年參與有份的執獵者大半死在他的刀下,為此人人自危,都巴不得撇清關系。
所以,就算混跡於市井,游走在執獵者與邪魂惡鬼之間,白夜從來沒聽過有人提起程先良的名字,更別提眼前這個無所畏懼一身正氣的小狼狗。
白夜二話不說熄滅了地獄之焰,收起訕笑一本正經拱手道:“在下白夜。”
“你不是白夜,你是步談。”程冕一語驚人。
空氣頓時凝結,猶如寒冬般化為一把利劍刺入白夜的胸口,不安與驚愕在心裏沖撞然後化為一抹殺意,呼之欲出。
白夜沒有任何表情,抱拳的手甚至僵在那裏沒有落下,眼睛卻銳利望向程冕,轉而化為淡淡的笑意哼出喉嚨,再拱手道:“小帥哥,你逗我,我是白夜,步談是我老公。”
程冕向前踏了一步,一直凝重正氣凜然的臉上浮現一抹玩味的笑,撫摸著執獵刀上錯落有致的花紋,挑眉道:“錯不了,你是步談,你的瞳孔裏有一顆痣,我小的時候見過,記得無比清楚,你們兩個瞞得了別人,瞞不了我。”
“跟朋友一起泡吧喝酒找樂子不好嗎?你來我這找不自在,何苦?”
指尖再次跳躍起忽明忽暗的烈焰,白夜耐著性子又勸了一句:“你當沒見過我,我也不認識你,咱們大路朝天各走一邊,小爺爺我今天不想見血。”
“跟我回執獵司,我替你解釋清楚。”
“你是不是吃飽了撐的啊?現在的年輕人怎麽回事,躺在被窩裏抱著手機看劇不舒服?偏要來這跟我過不去找不自在?你欺負我孤身一人沒人疼沒人愛是不是?”白夜炸毛。
“我不怕你殺我,因為你不會殺我。”程冕一笑隱約露出兩顆小虎牙,多了幾分孩子氣。
白夜心裏忽悠一下,覺得這下難辦太多了,說真的,想要他出手殺程冕,於情於理都不可能,程先良為了步家丟了命,他怎麽能為了自保不分青紅皂白就殺程冕?
更何況他殺不了!殺不了,心裏苦,執獵者才有撲殺執獵者的能力,他現在是個半吊子地獄之魂,只能在別人的魂識裏祭出執獵者的本事,就連執獵刀也連同虛設。
地獄之魂能烙印,可是用在他身上有些過於殘忍,畢竟那個三四歲奶娃娃的小臉,他白夜還記得清楚。
“帶我回執獵司你有什麽打算?檢舉我立個大功?還是打算用我做誘餌引步談上鉤?”
“沒想好。”
“……你是不是腦子進水了啊?來晃晃,使勁晃晃,我看看裏面有幾噸水?孩子啊,我沒害過人,老子男人現在有危險,我得趕過去救他,所以沒時間跟你扯皮,你能不能痛快地讓我過去?”
“不能。”
“臥槽,存心作對是不是?!”白夜煩躁,耐心用盡。
“還有,我不是孩子,我只比你小三歲。”
“關我屁事啊,這還用跟我報備?”白夜抓狂,“你讓開!”
白夜也不多說,重新坐回車裏,發動車子狂按喇叭示意程冕別擋路。
除了二人,再無一物的馬路上暴雨瓢潑,雨水濺在地上形成水霧,雨刮器落在車窗上,響聲繁雜。
白夜完全成了落湯雞,從頭到腳濕的徹底,他抹了一把眼睛上的雨水,恨不得按斷喇叭,不停的催促,可程冕不為所動,壓根就沒有放行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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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在,也沒來,你不用害怕。”年輕人道。
白夜索性蹲下地上,擡頭嘻嘻笑道:“你既然知道我是誰,也明知道打不過我,還自己一個人來送死?精神可嘉啊,要不要我表揚你?”
年輕人絲毫沒有懼意,對著白夜一拱手:“在下程冕,家父程先良。”
白夜楞了一下,腦子裏快速浮現程先良那張不茍言笑的臉,以及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說話腔調,是故人。
步之霖在世之時的世交,步家的常客。
“私生子?”
程冕的臉色變得很難看,料到了某人不按常理出牌,卻沒想到這樣不按常理,與其說是冒犯,倒不如說是直接的不給人留情面。
“別害羞嗎,私生子又不是什麽見不得人的醜事,就算是也是你老子的歷史遺留問題,跟你一毛錢關系沒有,程冕,我問你,你抓我幹嘛?不為賞金,不為人頭,為什麽?為了不值錢的正義?”
白夜忽然來了興致,要說程冕他之前沒見過,但是可是聽過很多次,其中的狗血絕對是一出精彩的倫理劇。
步之霖把步談領進門的時候,直接公開了私生子的身份,面對非議和家人的不理解,迎著壓力力排萬難。
而身為摯友的程先良卻沒有這樣做,程冕被保護的很好,沒人知道他的存在,也沒人知道身為單身人士的程先良是如何多出一個兒子的,直到多個女人先後到程家大鬧認兒子的時候,才落得滿城風雨,據說當年這場鬧劇竟然沒有結果,也就是說那麽多女人,沒一個是他親媽。
其實白夜年少的時候見過他一面,程先良曾經領著四五歲大的他,到步之霖家裏做客,雖然沒有挑明是誰,可是寵愛之意溢於言表,那個小人兒白白凈凈,沒帶面具很聽話。
現在回想起來,那就是他了。
既然是程冕,程先良的後代,那無論如何,今天白夜也是不能動手了。
現在的執獵者中,早就沒有了程先良的名字,這個人,已經在屠門那一夜死在了亂刀之中,只為了跟摯友並肩不離不棄。
這麽多年,很少有人提及往事,一是那場屠戮並不光彩,二是步談沒閑著,當年參與有份的執獵者大半死在他的刀下,為此人人自危,都巴不得撇清關系。
所以,就算混跡於市井,游走在執獵者與邪魂惡鬼之間,白夜從來沒聽過有人提起程先良的名字,更別提眼前這個無所畏懼一身正氣的小狼狗。
白夜二話不說熄滅了地獄之焰,收起訕笑一本正經拱手道:“在下白夜。”
“你不是白夜,你是步談。”程冕一語驚人。
空氣頓時凝結,猶如寒冬般化為一把利劍刺入白夜的胸口,不安與驚愕在心裏沖撞然後化為一抹殺意,呼之欲出。
白夜沒有任何表情,抱拳的手甚至僵在那裏沒有落下,眼睛卻銳利望向程冕,轉而化為淡淡的笑意哼出喉嚨,再拱手道:“小帥哥,你逗我,我是白夜,步談是我老公。”
程冕向前踏了一步,一直凝重正氣凜然的臉上浮現一抹玩味的笑,撫摸著執獵刀上錯落有致的花紋,挑眉道:“錯不了,你是步談,你的瞳孔裏有一顆痣,我小的時候見過,記得無比清楚,你們兩個瞞得了別人,瞞不了我。”
“跟朋友一起泡吧喝酒找樂子不好嗎?你來我這找不自在,何苦?”
指尖再次跳躍起忽明忽暗的烈焰,白夜耐著性子又勸了一句:“你當沒見過我,我也不認識你,咱們大路朝天各走一邊,小爺爺我今天不想見血。”
“跟我回執獵司,我替你解釋清楚。”
“你是不是吃飽了撐的啊?現在的年輕人怎麽回事,躺在被窩裏抱著手機看劇不舒服?偏要來這跟我過不去找不自在?你欺負我孤身一人沒人疼沒人愛是不是?”白夜炸毛。
“我不怕你殺我,因為你不會殺我。”程冕一笑隱約露出兩顆小虎牙,多了幾分孩子氣。
白夜心裏忽悠一下,覺得這下難辦太多了,說真的,想要他出手殺程冕,於情於理都不可能,程先良為了步家丟了命,他怎麽能為了自保不分青紅皂白就殺程冕?
更何況他殺不了!殺不了,心裏苦,執獵者才有撲殺執獵者的能力,他現在是個半吊子地獄之魂,只能在別人的魂識裏祭出執獵者的本事,就連執獵刀也連同虛設。
地獄之魂能烙印,可是用在他身上有些過於殘忍,畢竟那個三四歲奶娃娃的小臉,他白夜還記得清楚。
“帶我回執獵司你有什麽打算?檢舉我立個大功?還是打算用我做誘餌引步談上鉤?”
“沒想好。”
“……你是不是腦子進水了啊?來晃晃,使勁晃晃,我看看裏面有幾噸水?孩子啊,我沒害過人,老子男人現在有危險,我得趕過去救他,所以沒時間跟你扯皮,你能不能痛快地讓我過去?”
“不能。”
“臥槽,存心作對是不是?!”白夜煩躁,耐心用盡。
“還有,我不是孩子,我只比你小三歲。”
“關我屁事啊,這還用跟我報備?”白夜抓狂,“你讓開!”
白夜也不多說,重新坐回車裏,發動車子狂按喇叭示意程冕別擋路。
除了二人,再無一物的馬路上暴雨瓢潑,雨水濺在地上形成水霧,雨刮器落在車窗上,響聲繁雜。
白夜完全成了落湯雞,從頭到腳濕的徹底,他抹了一把眼睛上的雨水,恨不得按斷喇叭,不停的催促,可程冕不為所動,壓根就沒有放行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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