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27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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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後,又開始期待見面。

一次又一次,欲壑難填。

直到有一天,他手中的紅線,與她的手相連。

與此同時,她的內丹也開始縮小,甚至無法長期維持人形。

但在科舉之前,她還是嫁給了他。

因為時間太過倉促,在新婚第二日,他便動身去趕考。

她站在江邊送他,待他身影消失在視線之中,終於支撐不住,鉆入水中。

漸漸的,她歸家的次數越來越少,直到完全不能化為人形。

她能感受到他的日漸衰弱的生命,那一刻,心中的悔意如潮水般湧來。

她記得當初觀其命數,是拜將封侯,長命百歲之相。

現如今,因她的私欲,完全打亂了他的命盤。

那是她最後一次幻化人形了。

病床上,他的眼睛朦朧,那一刻,她甚至以為他看見了她。

可他的呼吸漸不可聞。

她將內丹掏出,盡管已經很微小,卻也足夠延續一個凡人的性命。裏面,被她施加了忘憂術,一覺醒來,過往,皆不可得。

他依舊是那位溫潤少年,與九公主一見傾心,成就佳偶,流芳百世。

而她,將在湖底,潛心悔過,也為他祈願。

她明白了情為何物,品嘗過其中酸甜苦辣,這遭人世間,不算白走一趟。

坊間傳言,那江中有一龍女,佑一方平安,享一方香火。龍宮熱鬧非凡,堪比塵世。

其實,那龍宮之中,只有一位龍女,與她的白玉簪。

美好背後



她是一位知名畫家。

她的畫治愈了很多人。

幾乎所有人評價她的畫,都是美好,幹凈,青春,藝術等詞。

甚至網上有人稱因為她的畫,治愈了困擾多年的抑郁癥。

是真是假無處考證,但給她以及她的畫刷了一大波熱度。

而每當她要辦畫展時,那些前輩們也會自主轉發,可見其圈內好人緣。

在前輩眼裏,她天賦異稟卻又謙遜有禮。

在同事眼中,她不善言談卻又溫和禮貌。

在粉絲眼中,她才華橫溢卻又善良美好。

可這樣的她,卻在舉辦畫展的前一日,選擇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一片嘩然。

人們惋惜著這位天才畫家的離去,更惋惜與不解的是,那麽美好的一個人,怎麽會選擇這樣決絕地離開這個世界呢。

與此同時,工作室發出動態,稱畫展照常舉行,但這場特殊的畫展,只展示一幅畫。

她生前所作的最後一幅畫。

那是畫展,亦是變相的追悼會,許多粉絲從四面八方趕來。

他們很好奇,這位天才畫家的絕響,究竟是怎樣的驚心動魄。

展廳還未開門,便已有大批人等候,有人說,應該能從這幅畫中,窺見她的死因。

可展廳開門後,大家更加疑惑了。

那幅畫,可以稱得上她的巔峰之作。依舊是那樣的風格,那樣的美好與融洽,讓人看了,只會讚美,心生美好。

沒有一絲絲陰郁之氣。

有粉絲在畫前掉下淚來,他們不明白能作出如此美好畫作之人,怎麽就離開了他們。

人潮來來往往,到夜幕降臨之前,散去。

展廳裏的燈一盞盞熄滅,只餘那幅畫周圍的光。

那是一個空曠的沙漠,黃沙遍地,但有一個角落裏,頑強地長出了一朵花。

那花含苞待放,花尖上的露珠,晶瑩剔透,仿佛就在下一秒,便會盛開。

充滿著生機與希望,迸發著強勁的生命力。

讓人期待她開放的樣子。



她在畫前凝聚身形,看著這幅她唯一沒有銷毀掉的畫,無悲無喜。

她一直給人生機與希望,但自己卻日漸絕望。

她很久都畫不出新作了。

公司為了收益,買了一批畫,準備將今年的畫展辦起來。

她不同意,卻也無能為力。

她很少能看見美好的東西了。

所以,越到最後,她心中的美好都來自於一片田野,一片森林,一片落葉……

她老師說她,格局太小。

可她在其他地方,已經失去了感知美好的能力。

她的筆漸漸畫不出來東西,腦海中,也不再充盈著美好與幸福。

天才也有才思枯竭的一日,更何況她這種被炒作起來的天才。

可公司,不允許她有這麽一日。

所以,即使冒著極大的風險,他們也願賭一把,畢竟,無論輸贏,都將由她承受。

這世上不乏有才卻又汲汲無名,窮困潦倒之人,她並非不可替代。

所以,這批畫作很快便集齊了。

足夠展出。

她看著那些畫作,確實是她的風格,只不知為何,明明那麽美好的畫作,她看著看著,心卻越來越涼。

她把自己關在房間裏,畫了三天三夜,一幅幅作品成形。

越到後面,她的畫作愈加美好。

那田野,那森林,那落葉,只一眼望去,便會有這樣的感覺。

畫到最後,她停了下來。將之前的畫紙扔在水中,看著那些顏料散作一團,再看不出原本的模樣。

她救不了那些畫,也救不了自己。

所以她委托好友,若畫展正常舉辦,便將假畫的事情,公之於眾。

然後,她了無牽掛地離開。

墻上的畫作如此美好,只有她知道,在那花瓣下面,她畫了一只蟲子。

一只看起來胖嘟嘟的,可愛的蟲子。

那只蟲子,終會吞噬掉那朵美麗的花。

她將與那朵花一起,迅速雕零。

徒留黃沙漫漫。

溫柔少年



許多人說,見到許致之的第一眼,腦海中浮現的,便是“少年”二字。

可她不這樣認為。

她第一眼見到許致之,第一時間想到的是“溫柔”二字。

待人禮貌謙和,距離得體,她曾很酸地用“陌上人如玉,公子世無雙”這句話來形容他,引得室友調笑。

第一次見面後,她便開始追求他,或許也可以說,是雙向奔赴。

許致之是她喜歡的類型,但她在他面前,其實是有些自慚形穢的。

正因為明知道不可能,所以反而能夠平常心。

真正挑明是在他生日那天,他們與許多好友一起吃飯,唱歌。

酒過三巡,有人舉杯,讓大家碰一個,說一定要做一輩子的好朋友。

只有她沒有動。

有人催促,她也但笑不語。等喧囂聲平息,她方才舉著酒杯,“我和許致之,可不能做朋友。”

大家詫異,她卻一口幹了酒,“因為我心中有鬼,沒辦法和他做朋友。”

周圍聲音此起彼伏,她卻只能看見他澄明的雙眼。

他的聲音一字一句傳入耳膜,“剛好,我的心中,也有鬼。”

她覺得自己當真是醉了,否則怎麽就被天大的餡餅砸中了呢。

他們順理成章地在一起,那場宿醉的後遺癥,便是常常接受好友的調笑。

她還記得神志不清之時,他在她耳邊低語,“你,不記得我了嗎?”

她眼中,卻只有他一張一啟的唇,很想,一口親上去。

她也的確這麽做了。

親完,她回答他的問題,“你,是前段時間很火的那首歌的詞作者是吧,嘿嘿,我早就知道了啊。”

帶著醉意,她有些語無倫次。

“是嗎?”他低頭喃喃。

“你喜歡那首詞嗎?”他問她。

“喜歡啊,可喜歡了。”她看著他眼睛,也不知說的是詞,還是人。

“喜歡便好。”他笑著吻了她。

她已經完全醉了,耳邊卻有人在低語。

你不知道,那首詞,本就屬於你。

把陽光帶進我生命的你。



其實她一直記得他。

那時候,他是作詞界新秀,而她,是他的一個小粉絲。

她關註著這麽一個才華橫溢的人,看著他一日日成長。

可不到兩年,因為好友的剽竊,他陷入了抄襲風波,從此一蹶不振。

那一段時間,全網都在罵他,本來只是小有名氣,這下卻因此名聲大噪。

眼見他起高樓,眼見他樓塌了。

其實當時有人將前因後果披露出來,他才是真正的受害人。

但,淹沒在一片罵聲中。

或許那些人本就不註重真相,只是開口附和。

那之後,他迅速消失在了大眾視野中,以往寫詞的歌紛紛下架,全世界,似乎都透著查無此人的狀態。

她那時還是一位學生,勤工儉學在外面快遞超市幫忙取件。

那天有幾個快件需要上門送達,因為離得近,老板便讓她和另一個男生去了。

剛好有兩個快遞是樓上樓下,她便負責樓下這家。

敲了很久的門,打開後,裏面的黑色漫了出來,似乎連天色都變得不好了。

她看見一個淩亂頭發,面容憔悴的男子,在簽收快遞時,抿著蒼白的唇,禮貌地跟她道謝。

他一邊拆一邊往裏面走,她因為好奇發了一會兒呆,正準備提醒他關門時,卻見他渾身一震,手中的包裹應聲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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