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九百二十八章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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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叫小猴子叫媽媽。

我知道他那麽小,哪裏知道我是誰。

只不過我身上有著食物的味道,他才顯得與我親近一些罷了。

他連翻身都不會,更別提說話了識人了。

可我還是堅持著,每天要花費許多時間告訴他,我就是媽媽。

我似乎還有些樂此不疲的趨勢。

當然,在我發瘋的時候,也不忘常常去探查我“分店”的生意情況。

我隱約明白母親為什麽年紀越大越瘋狂了。

我也有這個趨勢啊。

與其說是小姐的身份和殘酷的現實壓迫得我們瘋魔了,倒不如說是我們自己一點一點的被心底的黑暗面吞噬了。

在做生意的方面,我還是效仿母親的,所以母親重新操持起旅舍的生意來那是經營得繪聲繪色。

一入夜,上門的顧客多,帶走女孩兒出去玩的也不少。

母親最擅長給女孩兒們找金主了,她在申城混得年頭久,認識的人多,又會兩面逢源,歲月的長河磨去了她的驕傲,不少人都願意給她幾分面子的。

就這麽短短的幾天,母親已經將我的一位小姐成功推銷出去了。

對方出的價格不錯,“飼養費”是每個星期十萬,其中母親收繳三萬,我得五萬,剩下的兩萬由該小姐所有。

當然,如果這個女人夠本事,哄得金主願意給她許多的“小費“,無論小費有多少,哪怕是幾千萬都歸由該小姐所有,我和母親都不會剝奪她賺錢的權利。

所以說,只要是跟了我們的小姐就沒有不願意的。

什麽逼良為昌的事,在我們這兒根本不存在。

只要提供足夠的好處,她們樂不得的。

而且,從我們手裏頭走出去的小姐們更受上流社會待見,尤其是比起不知道哪裏冒出來的情銀或者二乃。

我們不僅保證質量保證數量,還能保證她們的教養,品性,保證她們的出現不會幹擾正妻的地位,更不會生下糟心的孩子給金主們添麻煩。

這也是為什麽,柯老板和母親都成為殺害未成形孩童的兇殘惡魔的主要原因。

雖說講出來可笑,但這也的確屬於我們職業素養的一部分。

雇主們放心,我們也放心。

這第一個小姐找到了金主,就好像即將煮沸的水冒出了第一個滾燙的泡泡,那些個小姐都坐不住了。

她們之前對我有多忠誠,如今就有多討好母親。

跟在我身邊的日子裏,她們的工作雖然沒有斷過,但可沒有自己誘惑男人賺得錢多。

我又要帶孩子,坐月子,哪裏能給她們充分的工作,故此,之前所謂的忠心耿耿也就漸漸拋諸腦後了。

這天,我抵達母親的旅舍時,剛進門,就聽到有個女孩兒嘰嘰咕咕地議論著我。

”又不是開幼兒園,還帶孩子呢……不是說不讓生孩子的嗎,她自己倒是挺會生的,還是個兒子!幸虧是個兒子,還能當個繼承人,這要是女兒,不也得和咱們一個樣,被她推出來賣啊!真是,耽誤自己就算了,還耽誤咱們掙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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