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四十三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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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朝坐了近半天的火車,又輾轉倒了兩次汽車,最後步行了半個多小時,最終到了位於柿縣北部的彤豐鎮高中。學校的大門幾年前拓寬翻修過,但仍未脫舊日模樣,在葉朝眼中依然熟悉。校門左右兩側的石灰墻壁上分別寫著“百年大計,教育為本”八個大字,與校園內簡陋的教學樓形成了鮮明的對比。葉朝先是到教務處報了到,後又去了位於教學樓左後方的教職員工宿舍樓。

學校給葉朝安排的房間很簡單,不到十平米的小屋裏竟擠下了兩張單人床和兩張桌子,據說之間學校安排在這裏住的是兩位女老師,一位年輕點的年前剛結婚,靠著婆家的關系調去了縣城裏工作,另一位上了歲數的數學老師三周前辦理了停薪留職手續,去南方幫著女兒女婿照看孩子去了。於是整間宿舍都空了下來。

屋子裏有一個簡易衣櫃,是之前住在這裏的老師留下來的,說是衣櫃其實就是個簡單的木頭架子,外面套個了綠色印花無紡布的防塵布套。葉朝拉開衣櫃布套上的拉鎖,看到裏面還掛了兩個衣架。宿舍窗臺上擺著的一盆花,葉子邊緣已經開始泛黃,大概是自從那位去了南方的老師離開後就再也沒人管過。葉朝趕緊拿玻璃杯接了些水,灑在了花盆裏,然後才開始收拾行李。

葉朝的行李很簡單,總共只有六、七件衣服、一套洗漱用具,外加一雙拖鞋。他將這些從旅行箱裏取出來擺放好後,又出去買了點做飯用的鍋碗瓢勺回來,放在了走廊裏的小爐子旁邊。待這些全部做完,葉朝一人走去了後山,可到了那裏才發現從前漫山遍野的野生柿子林已經完全不見了蹤影。如今,村民們將後山劃片分區的承包了下來,砍掉了野生的柿子樹,種植上了更好賺錢的經濟作物。葉朝打開隨身攜帶的一張紙,那上面是祁業翔第一次來到這裏時畫下來的素描,畫技算不上高超,但那遍布山谷的紅彤彤柿子樹與落日晚霞交相輝映的場景,除了留在了葉朝的腦海裏也只是落在了這張紙上。

即使你再留戀過去,生活也還是只會向前。葉朝離開姨家的時候將祁業翔買給他的物件都留給了姨家的弟弟小軍,有些小軍穿著不合身的衣服葉朝都洗幹凈捐了出去。這幅素描畫是他唯一保留下來的和祁業翔有關的東西,葉朝原本是想找找看當初看野柿子林時的地點,現在則是完全找不到了。他隨手在地上拾起了一塊核桃大小的石塊,包裹在了那副畫裏,然後靠著石頭的重力將那副畫拋下了山谷,那裏曾經被一顆顆掛滿了紅色小燈籠的野生柿子樹與各種不知名的山花野草占領,現在幾乎是光禿禿的一片了。

葉朝回到教師宿舍後感覺自己似乎是做了一件特矯情的事,正準備靠泡面解決晚飯的時候,住旁邊宿舍的兩位女老師熱情地來敲門叫葉朝一起吃飯。其中那位較年輕的女老師人很靦腆,但席間給葉朝夾了很多菜。

鄉下的夜格外的寂靜,可靜到極致之時卻又似乎能聽到一種像是瀑布水流傾瀉下來的嘩嘩聲,自小生長在這裏的葉朝知道整座山中並沒有瀑布,只會在雨季時節形成一些小溪,順著石巖潺潺的流向山下。

初春的風溫暖裏帶著沁人心扉的氣息,像是綠葉、嫩芽與泥土混合的味道。葉朝躺在床上貪婪地看著窗外的夜空,沒有受過任何汙染的天幕此時比最濃的松煙墨還要黑,上面閃爍著的星星像是一顆顆大小不一的寶石,璀璨奪目,看似唾手可得,其實遙不可及。這種攝人心魄的景色葉朝自從到了Y市後就再也沒見過,城裏的各種燈光和籠罩在上空的塵埃掩蓋住了天空本身的光華。葉朝躺在床上看了星空許久,才不知不覺的沈沈睡去了。

在彤豐鎮中學教了幾個月的課後,葉朝感到內心越來越充實、喜悅起來,之前在城市裏漂泊的時候葉朝時常會有種居無定所的孤單感,最初拼命地工作是為了支持葉暮上學,後來葉暮也上班了,葉朝就開始逐漸感覺不到工作與生活的意義在哪裏,有的時候他會想這前半輩子究竟幹了些什麽呢?每日加班加點的上班難道就是為了幫公司賺錢、等待著升職、碌碌地活著、然後死去嗎?

貪嗔癡恨喜憂懼愛憎欲,世人脫不開這些,才會徒生出迷惘和煩惱——有次公司組織員工旅游的時候,葉朝聽見一個僧人這樣說。葉朝覺得挺有道理,大概只有戒斷了這些,人才會沒有煩惱。

可當他說給祁業翔聽後,祁業翔卻哈哈大笑:“旅游景點的假和尚說的話你也信。貪嗔癡恨喜憂懼愛憎欲,要是把這些全都戒了,又何必還來這世上做一回人呢。”

葉朝聽了,一時間找不到什麽話反駁,只得狠狠地回了祁業翔一句:“你就是個俗人!”

但葉朝心裏又隱隱地覺得或許祁業翔是對的,也許正是有了煩惱,才真真切切算是個人。可當他站在教室講臺上給學生上課的時候,葉朝突然感到一種從未有過的踏實與滿足,之前的浮躁、焦慮與煩惱的內心也開始慢慢地變得平靜和踏實起來。

在葉朝離開Y市一年以後,各大報紙上登出了一則消息。受國際通緝的毒梟紮閔在老撾境內被擊斃,一個跨越中國、緬甸、泰國、老撾的特大販毒網絡也被四國警方聯合摧毀,而參與這次跨國緝毒行動的中方人員中有幾名同志不幸地犧牲在了異國他鄉。

這場發生在遙遠國度裏的緝捕行動在國內並沒有引起很多人的註意,很快這則消息就被掩埋在了一堆更新鮮有趣的時事新聞與娛樂八卦裏了。

此時又值早春時節,冰雪消融,山村初染綠色,一名姓王的律師找到了葉朝。說是根據祁業翔的生前遺囑,在他死亡或失蹤滿一年的情況下,全部財產將歸葉朝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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