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64章 蒙人蒙到他面前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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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回打來傳呼的,既不是秦紋菊,也不是梁虹玉。

傳呼機顯示的是一個陌生的號碼,那這是誰呢?

“大哥!我出去回個傳呼。”

涼梁涼走出歌舞廳,準備在電話亭上回傳呼,卻意外的在電話亭裏看見了二虎。

“二虎!我的傳呼是你打的?”這不禿子頭上的虱子明擺著嗎。

“梁哥!你快回去一趟吧!”

看二虎的口氣有些急促,難道歌舞團出了什麽事情?

“發生了什麽事情?”

“影劇院那邊要毀約,二十三號的晚場,要給我們調換到二十八號去。”

這一下子調了五天,這可不行。

“因為什麽?”

“我不知道!”

“走!回去看看!”

梁涼和二虎急匆匆地趕回了大鵬。

在大棚裏,他看到有幾個陌生人正在和班組兩口子討論什麽。

“不行!這個場子你們必須倒出來!”一個年輕人臉色冷漠的說道。

“為什麽?那是我們先租的,辦什麽事兒總有個先來後到吧?”穆水華據理力爭。

“我們的演出裏面全是大腕,裏面有國內天後級人物和明星,我們在連灣市就這麽一場演出,你們必須把場子倒給我們,否則耽誤了行程你們能賠償的起我們的損失嗎?”

青年咄咄逼人。

畢勝和穆水華聞聽對方有明星級別的人士,氣勢受挫互相看了一眼。

雖然他們也是老江湖了,但是和人家明星大腕相比,有一種天然的自卑感。

“可是我們已經交了訂金的,這個得退還給我們。”

穆水華說這話就已經表明歌舞團要讓步了。

這時一個四十多歲的胖子出馬了。

“按理說訂金這個東西是不能退的,但考慮情況特殊我們可以退一半。”

穆水華一聽就不願意了,一場演出他們可是交了一千元訂金,這樣一來歌舞團就白白損失了五百元。

這等於一場大棚的演出沒有了。

“於經理,你這話就不講理了,這是你們變動在先,為什麽要扣我們一半兒訂金?”

“規矩就是這樣,而且退訂金還是你們先提出來的,我沒全扣你們訂金都是給你們面子,不服愛哪兒告哪告去。”胖經理的態度有些蠻橫。

一個農村的草臺班子哪來那麽多事兒?

梁涼在一邊聽完了這番對話一聲冷笑。

這不是赤裸裸欺負人嗎,真以為我們從農村來就可以隨便捏一把!

“班主!怎麽回事兒?”梁涼走了出來故意問。

“小梁!影劇院不把二十三號的夜場租給咱們了。”

“為啥?”

“說是連灣來了一個由明星組成的歌舞團,他們正好也在二十三號演出,要咱們把場子倒給他們。”

“倒給他們?憑什麽要倒給他們?”

“我們這個班子裏邊都是明星,由著名歌星葛安屏領銜,張嘉傑,劉全忠,蘇雲水等當紅明星組成,就憑這個這個場子就得倒給我。”那個青年趾高氣揚的說道。

葛安屏梁涼還是聽說過,上一世就是一個二流明星,但其他幾位梁涼根本沒聽說過,可能是重生世界裏的明星。

梁涼轉向青年:“你誰啊?”

“我是這個明星歌舞團的助理馮毅。”

“明星歌舞團?不就是走穴嗎?不用扯那麽大的旗,這裏應該沒你們什麽事兒,你可以靠邊了。”

現在這個問題是畢勝舞團和影劇院的事情,你們算哪棵蔥?

“怎麽就沒我們事了?”

“我們租影劇院的劇場屬於乙方,影劇院屬於甲方,這是我們甲方乙方之間的事情,你們冒出來算是怎麽回事?難道還有個丙方?靠邊!”

梁涼一點沒客氣,蒙人蒙到他面前來了。

馮毅有些詫異地看著面前這個嘴上沒毛的青年,這氣勢很猛啊,完全不像一個少年該有的言行。

梁涼的目光已經轉移到了那個胖子身上。

“這麽說你就是影劇院的經理了唄?”

胖子掃了梁涼一眼,態度傲慢的沒說話。

一個嘴上沒毛的奶黃子,有什麽資格讓他回答。

“我剛才聽說要退我們的場子,卻只退我們一半定金,這是啥意思呀?欺負我們從農村來的?如果這位胖經理還堅持這種說法,我覺得我們得找個地方去說道說道。”

“這位小同志,你是誰呀?”

“我是畢勝歌舞團的一個普通演員,你不會告訴我沒資格參與現在的討論吧?”

胖經理皺著眉頭說:“那你想怎麽樣?”

“這話不是我們說想怎麽樣?我們不是起變化的一方,起了變化的是你們甲方,這應該說你們想怎麽處理這件事?但我提醒你不要以為我們是從農村來的草臺班子就以為我們好糊弄。”

“好!那麽訂金全部退給你們,這回總可以了吧?”

梁涼一聲冷笑:“光退定金就完了?你們真拿我們當白癡用。”

“那你們還想怎麽樣?”

“不怎麽樣,我們租影劇院的場子演出是簽了合同的,就按合約辦,合同上怎麽寫的就怎麽執行,班主!把合約拿出來給這位經理看看。”

畢勝把合約拿來了。

“這位胖經理,這合約是你簽的吧,你不會連合約上寫的啥都沒仔細看就簽字了吧?”

梁涼想不到的是這個胖經理簽合約的時候還真是這麽幹。

合約是連完是一個律師事務所的一個律師擬定的,他就走馬觀花的掃了一眼根本沒仔細看就簽字了。

90年代初期人們的法律意識相當淡薄,簽合約都是個新鮮的事,出現這種情況不足為怪。

只有吃過虧的人才會開始重視合約。

胖經理顯然沒在合約上吃過虧,也就沒拿這玩意當回事,不就一個草臺班子租他們場地表演嗎,多大點事兒。

所以梁涼拿出合約他也沒怎麽當一回事。

“合約上都寫啥了?”

梁涼一聽就明白是怎麽回事了,這樣的人是怎麽當上經理的?

“別的我就不念了,咱們就念念項目出現變動後的賠償條例吧,這合約生效之日起,如果甲方進行了變動影響了乙方演出,要給予乙方場租費用兩倍的賠償,胖經理你聽明白了,如果你們單方面的更改了我們歌舞團的演唱日期,你得賠償我們兩倍場租的損失,也就是說除了退還我們的定金以外,你得付給我們四千元的賠償,這回你聽明白了?你可以不承認,我們的合約是連灣市正規的律師事務所簽署,如果你覺得能贏咱們就對薄公堂。”

胖經理腦袋上開始冒汗。

這怎麽還扯到打官司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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