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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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我喜歡你那麽多那麽久,如果連真正告白的勇氣都沒有那真的算是白活。那個時代,盛行手機短信,手寫信逐漸被市場淘汰,我找了好幾家店才買到漂亮的信紙,給你寫了一封極長的信,從我們的初識,到我們的分離,那六年的時光被我事無巨細的記錄下來,這就像是一道方程式,求解的過程很長很覆雜,最後的結果卻只是一句簡單的,我喜歡你,江楚。

我在信封的右上角貼了很多的郵票,聽說那樣信就能被優先送走,很多年後才知道那是騙人的。那封信在S到H市的路途上兜兜轉轉,最終在一月有餘後又落回我手上,未拆的信封上多了一張白紙貼條。

查無此人。

我就像是丟了魂一樣到處詢問你的消息,沒有人知道,他們都說你到H市後就跟所有朋友斷了聯。

你出國的消息是淩宇輾轉多次查到後告訴我的,H大記錄的資料表明,你在大一結束時就自費出國留學,留學的國家那一欄寫著保密,你鐵了心不想讓任何人知道你的去處,而我,像個傻瓜一樣跟了你好多年的嬴愫,也在被你劃分的任何人裏。

我一直在想,大概沒有機會讓你看看後來總算有了些改變的我。我的波波頭終於長長了,不知道你是否還喜歡長頭發的女孩子。我成了理科女,你一定不會知道那時候不斷向你詢問數學公式的我其實最擅長的是理科。我開始學著化淡妝,穿裙子,踏高跟鞋。我開始結識許多新鮮的朋友,誠然,如你所言,沒有人可以真正的陪我到永遠,既然時光的盡頭註定是孤獨的,那麽在這個抵達永遠的過程裏,我著實不該讓自己寂寞。

我也試著交過男朋友,那是個還不錯的男孩子,身高不錯身材不錯成績不錯長相不錯性格不錯家世不錯一切都不錯,他帶著我去看電影,那時的電影票已經漲到了二十元一張,不過短短三兩年,翻了數倍。他拉著我的手穿過S市的大街小巷,給我買大串的冰糖葫蘆,冰糖葫蘆裏是熟透的山楂,一點都不酸,可怎麽也找不回當初那種甜膩的感覺。當我將糖屑吃得滿嘴都是時,他只是寵溺的笑著,然後突然就俯下身來,親吻我沾著糖屑的唇角。

江楚,你不知道那一刻我有多懷念,那時邊遞紙巾過來邊微蹙著眉說臟死了的你,懷念那個說冰糖葫蘆很臟還是會掏錢給我買的你。

江楚,江楚,眼前的男孩像你一樣愛穿白色的T恤,愛戴白色的耳機,可即使再像,也終究不是你對嗎?我已清醒,他不是你,所以才會毫不猶豫的推開他,saysorry,轉身,離開,再無交集。

後來,後來的後來,仔細分辨的話大概是兩年多前,我最後一次聽聞你的消息。聽說你已奉子低調成婚,沒有邀請任何熟識的同學或朋友,聽說你的孩子是個漂亮的小女孩。

那時的我才剛踏入社會這個大染缸,初涉世事,事事受阻,每每有不順心的事都會任性的躲起來偷哭一陣,唯獨在你結婚生子這件事上,我一滴眼淚都沒掉。

你結婚的消息是被高中同學發在貼吧裏大肆宣揚的,在B市考研的淩宇看到消息後直接飛到S市找我,他側擊旁敲,許是想試探我有沒有得到你已結婚的消息。我索性敞開天窗說亮話,我說淩宇我知道你想說什麽,把你準備好的安慰都收回去吧,我知道江楚結婚了,你不用擔心我,我沒事。

我說這話時整個表情都是極為輕松的,沒有人知道我藏在看似輕輕合攏的手心被尖銳的指尖刺痛到了什麽程度。淩宇的眼神帶著微微的不可置信,隨即如釋重負的拍我的肩嬉皮笑臉的說,行啊嬴愫,虧哥哥我這麽擔心你,你看你都堅強的不像我認識的嬴愫了。

我笑,沒心沒肺的笑著說,人總要長大嘛。手心一片火辣辣的疼,心像被針蜇般,一下一下的刺痛。沒關系的,現狀再面目全非,也要學著去接受去適應的,江楚,你說對不對

我真的沒再為你哭過,即使後來每每夜深人靜抱著大熊不可抑制的想念你時,心臟抽搐、鼻尖發酸、眼眶發熱,都要忍住。

直到某一天,這一天離此刻碼字的我並不遙遠,那天無聊翻微薄,看了一篇關於講述黃曉明和趙薇關系的微薄,我借著別人的故事,肆無忌憚的大哭了一場。

黃曉明認識趙薇十六年,喜歡了她十六年,他們沒能做成情侶,她最終嫁作他人婦結婚生子,他卻始終把她當成最重要的人,站在合適的位置上守護她。有人說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是,趙薇成了黃太太,丈夫卻不是黃曉明,而黃曉明只是溫暖的說:當你需要我時,我就在這裏。

那天下午看到結尾時我趴在鍵盤上一直哭到停不下來,我知道我心裏積存了太多太多無法言清的情緒,我要把它們一點一點全部哭出來,我想將住在我心臟裏的所有都騰空,包括你,但這似乎並不是什麽易事。

江楚,你看世界上總會有一些如此相似的故事,我喜歡了你那麽多年,我們沒有做成情侶,你已娶妻生子,我還站在原地。其實我也可以說出“當你需要時我就在這裏”這種話的,但我想,或許我這輩子都沒辦法等到,你的需要。

故事的最後,總是要安排我們再見上一面的。或許沒有見這一面,我亦不會有勇氣寫出這樣一個故事來。畢業後相隔了七年的同學聚會,地點定在N市。我照樣將這樣寫著聚會消息的郵件丟進了回收站,不過片刻時間,便收到淩宇的遠程來電,簡單的問候後他直接切入主題問,嬴愫,今年的聚會你還不參加麽?你丫就從來沒積極過,這都七年了,又不是長得太過寒磣拿不出手,這麽躲躲閃閃的幹嘛呢?

此時我正在做用左臉與肩膀夾著手機接聽電話雙手則在不停碼字的高難度動作,慢條斯理的回:我每年都不參加您大爺不都已經習慣了麽?這是發哪門子寶氣呢?

那端的淩宇莫名其妙的靜默了十秒那麽久,在我猶豫著要不要拿下電話看看是不是自己的耳朵觸到屏幕掛斷了電話時,他放低音量突然說了一句:嬴愫,江楚回來了,你不去見見?

我的手機從肩膀左臉間滑落,狠狠的砸在腳前的地板上,四分五裂。

江楚,我是有多久沒再聽聞你的消息。

聚會前夕,穌陪我逛遍S市各大消費商場,買漂亮的裙子,做漂亮的發型,最後親自送我回N市。這種時候我覺得穌特像我的親媽,送自己的女兒去見未來的夫婿。這樣的比喻自然是不恰當的,你不是我未來的良人,連半點可能的機會都不再有。

在飛機上突然就想起了《失戀三十三天》裏那句被我奉為經典的臺詞:“明天不是一次久別重逢的約會,就算我打扮的再精美嶄新,於你而言也不過只是一個舊人。”

江楚,明天不是一次久別重逢的約會,就算我打扮的再精美嶄新,於你而言,連舊人都算不上。

聚會的地點定在市二中附近的某一高檔消費場所,未到入場的時間,我一個人圍著市二中附近的小道慢慢逛游,七年的時光不算短暫,都說時過境遷,市二中外卻依舊保留了極大部分當初的模樣。

舊景猶在,故人已改。

我還不太習慣尖錐類型的高跟鞋,一步一步踏著鵝卵石鋪成的小道上,每一步既要小心翼翼,又要保持得體的優雅,因為我那麽害怕,會在一個不經意的擡眸間,你就會出現在眼前,而我還沒能做出最美最好的姿態,去迎接我們相隔七年的重逢。

我知道這樣的重逢已經改變不了淪為史實的現實,但至少,江楚,我該讓你知道,我如你所願,我這一路愛惜自己,且行且惜。

在外面逛的忘了時間,到達會所時天色已黑,我照著手機裏淩宇傳過來的地址在侍者的帶領下來到二樓的某一個包廂外,侍者殷勤的替我推開門,室內的人聲嘈雜伴隨著歇斯底裏的走調歌聲魚貫而出,一並而出的,還有一個如泥鰍般靈活小巧的黑色身影,在我伸手推門的那一瞬,靈活的摟住了我的腰。接踵而來的是夾著哭腔的糯糯童音急促的叫喚:阿姨救救憶愫,爸爸要打憶愫屁股了。

我心下一驚,邊扶著門邊穩住身形邊暗自平覆受到驚嚇瞬間加速的心跳,低頭想探個究竟,在斂下眼簾的那一秒,視線與一雙滑溜溜的黑色眼瞳對上,漂亮的丹鳳眼,以及那雙醞釀著氤氳的清澈見底的黑瞳。

我的心跳,從每分鐘七十二下加劇到一百五十下,也不過只用了短短幾秒的領悟時間。

那麽漂亮的小女孩,就像當初那麽漂亮的小江楚一樣。

我能感覺頭頂上那種讓我悸動了無數回的灼視,江楚,你不知道在擡眸之前,我花了多大的努力,才將自己眼底驚濤駭浪的暗湧,逼回去。

我確定自己臉上已經不再留下任何能出賣自己情緒的證據,我確定自己的眼睛不會洩露自己的激動與驚慌,我確定自己全身沸騰的血液已經被我迅速壓制回原先風平浪靜的模樣,我確信即使我沒辦法控制自己依舊急速跳躍的心臟但能控制自己的手腳不會抖的太過明顯,我確信我臉上的妝是恰當的美好我的唇向上揚起的是恰當的弧度,才敢擡起頭來。

你就站在離我不到三米的距離,流光逆轉,時光定格,江楚嬴愫,這麽近,那麽遠。

漂亮的丹鳳眼,能將人輕易卷進去的深邃黑瞳,依舊精致的五官已經褪去年少的青澀。你目不轉睛的看著還在努力保持最得體微笑的我,那漆黑眼眸裏的情緒,已不是我能看得透徹。我以為我們就要這麽僵持下去,直到天荒地老,你突然就那樣出其不意的揚了唇,淡笑著說,嬴愫,好久不見。

這句話透過重重的人聲嘈雜傳入我耳膜時,我前一分鐘暗自咬牙忍住了的暗湧,從眼眶深處猝不及防的湧上來。

包廂內有斷斷續續的音樂流瀉出來,依稀聽見,有生之年、狹路相逢、終不能幸免,手心忽然長出糾纏的曲線。

我想我已經分不清,這一句好久不見,究竟是給江楚嬴愫這個故事畫上一個並不完美的句點,還是,命運的齒輪又開始了一輪,新的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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