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迷失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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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裏,總有反反覆覆的夢,真實得讓沈昕夏直冒冷汗,再次醒來發現雞鳴狗吠已經打破清晨的寧靜,接著就聽到打水的聲音,想必母親已經起床,她睡不著,索性也爬也起來。

七點還不到,天還是灰蒙蒙的,冬天的霧氣很濃,在空氣中緩緩的流動,沈昕夏喜歡這樣的早晨,有一種純粹的清冷,她搓著手走向井邊,想幫母親打水,卻忽然瞥見大門口外有火星閃爍,霧太重,她看不清楚是誰,但想必是父親在外面抽煙,就問母親。

“媽,爸也起來了嗎?”

“沒有,你爸大爺做慣了,不把早飯做好他哪肯起床啊。”

“媽,真是辛苦您了。”沈昕夏納悶,不是父親會是誰呢,忍不住往外走。

想不到是程煜,他倚在摩托車上抽煙,黑色的風衣映著他一張清冷的臉,也不知道在這等了多久,滿地的煙蒂,頭發已經被霧氣打濕。

“你怎麽在這?”

程煜看著她不說話,這幾天可能輝哥收到了什麽風聲,知道他和三小姐掰了,到處滋事,所以也沒時間管沈昕夏,昨天半夜卻接到了劉小華的電話,告訴他她回家了以及村裏的風言風語,他連夜趕回來了,卻不忍心叫她,也不想回家,就在這裏等著。

夜裏她房間的燈一直亮著,想起年少的歲月,他也常常這樣,爬上她家墻外的枇杷樹,望著她窗戶裏透出的燈光發呆,那時候他就在想,他什麽時候才能擁有她,如今,他得到她了,卻依然進不去。

“昕夏,你在和誰說話?”母親在院子裏問。

程煜熄滅了煙,竟大搖大擺的走進去,聲音有點生硬,但還是叫出口了,“媽,早。”

沈母一楞,“嗯”了一聲算是答應。

程煜倒很是主動,挽起衣袖,“媽我來幫你打吧。”

沈母卻攔住了,“你們還是趁你爸沒醒先回去吧,你爸最近身體不好,一會準又氣著,給他一點時間。”

程煜看著沈昕夏,意思是問她意見。

沈昕夏知道以父親昨天強硬的態度,他不會那麽輕易的接受他們,但父親身體不好,她不想讓他再生氣發火。或許不單單是父親,還有自己以及和這場婚姻有關聯的人,都需要時間來接受這種的變故。

“媽,那我先走了,過幾天再來看你們。”說完往外走。

“媽。那我們先走了,您和爸多保重身體。”

“等一下,”母親就是母親,不管有用還是沒用,總愛嘮叨那麽幾句,“你們年輕人的感情我不知道,也不想過問,但既然你們已經結婚了,那請你好好愛她保護她。”

“我會的媽。”

沈昕夏本也是開摩托車回來的,但想起母親的話,不願讓她擔心,還是上了程煜的車,經過那棵大榕樹時他卻停了下來,,“我要回家一趟,你要不要上去?”

“下次再說吧。”雖然他們已經領了證,但沈昕夏還沒有做好見他父母的準備,不僅是覺得尷尬,還有那些閑言碎語,這種情況讓程煜先獨自回去一趟比較好。

“好,”程煜也不勉強,其實他的想法和沈昕夏差不多,他們結婚近一個星期了,但他還沒回過家,也沒有親口跟父母說過,他先回去打一針預防針,“那你在這等一會兒,我很快就回來。”

“嗯。”沈昕夏點點頭。

程煜走出了一段距離忽然又折回來,脫下外套披在她身上,什麽也沒說又往回走。

其實程家和沈家一樣,都不同意這門婚事,程德宗何等的精明,要不然也不會靠著村長一職就能發家致富,他並非覺得沈昕夏不好,只是和三小姐比起來,那就太微不足道了。

“那三小姐怎麽辦?”程父幾乎捶胸頓足的問。

“她關我什麽事?我們只是好朋友。”

“好朋友?這些年如果不是你一直在默認兩個人的關系,你的生意會做得這樣順利。”

“別人怎麽默認關我什麽事?”

“你……”程父被他氣到了,“你這叫過河拆橋,以阮家的勢力,讓你跨掉是分分秒秒的事。”

“我的事你們就別管了。”

“沈昕夏有什麽好?再說人家都快要嫁給梁家了,大家擡頭不見低頭見,你覺得這樣做合適嗎?”

“我愛她。”這次程煜的回答只有三個字。

程父語塞,這個兒子十歲開始就叛逆,什麽時候聽過他這個父親的話?罷了,罷了,他想娶誰就娶誰吧,舉不定像沈昕夏這樣的女人才能鎮得住他。

“可是兒子,你了解她過去嗎?”這次問話的是程母,女人嘛,總喜歡糾結一些無關緊要不痛不癢的事情。

“我和她過的是未來。”

“話雖然是這麽說,但如果她真的是個正經女孩,也不會有那麽多的非言非語,哎喲,你都不知道外面是怎麽傳的,我都沒耳朵聽了。”

“媽,別人怎麽說我管不著,但有一點你要記住,她現在是你兒媳婦。”

“你不要臉我們還要臉呢。”程父不輕不重的拍著桌子。

“要臉?”程煜笑了,很痞的那種笑,“你兒子十六歲就上了人家寡婦,是不是給你們爭臉?”

父母被堵得啞口無言。

“昕夏是什麽樣的人我比誰都清楚,”程煜想起那一抹鮮紅,不由得莞爾,“公司還有事,我先走了,過幾天帶她來看您二老。”

母親急了,“連個早飯也不吃?”

“不吃了,我還有急事。”程煜怕沈昕夏等急,匆匆忙忙的往外走。

沈昕夏坐在榕樹下,這棵榕樹長在這裏一百多年了,枝繁葉茂,看著世間滄桑,看著世事無常,但無論這世界怎麽變化,它還是靜靜的長在這裏,生在這裏,能聽見露水從樹葉滾落的聲音,她就想起了五年前,程煜就在這裏奪走她的初吻,是不是他們的孽緣就從那一刻開始?

濃霧漸漸的散去,有幾縷陽光突破雲層,緩緩的照向大地,距離大榕樹百米之遙,程煜放慢了腳步,想起了五年前的那個夜晚,他強吻了她,盡管在之後漫長的五年裏,他吻過無數的女人,卻依然覺得那是他一生中最美好的吻。

有人說,有些東西之所以美好,因為你沒擁有它,現在他已經如願的得到了她,那麽她的吻是否還如初的美好?

這個需要驗證!

沈昕夏微低頭,地上已經有一群螞蟻在忙忙碌碌,也不知道它們在忙什麽,在農村你隨處可能看到它們的身影從早到晚來來往往的穿梭著,小時候就聽大人們說,螞蟻是靠觸角和自身發出的激素氣味來辨別方向的,如果在它們經過的地方劃一條線或撒一些有氣味的東西,它們就會找不到方向,以前她和李麗曉常常幹這種事。

多年不見這些小東西,今天再次見到竟覺得親切,忍不住扯了一根雜草去逗弄它們,嘴角卻泛起淡淡的苦笑,現在的自己是不是就像這螞蟻,很努力的生活,卻因為路上的障礙太多了,似乎已經失去前進的方向。

程煜走過來一看,見她在和螞蟻玩,樂了,“你和這玩意也能玩得那麽開心?”

沈昕夏擡頭瞥了他一眼,笑容一點一點的收斂,起身就走。

“等等。”程煜握往她手臂,一扯,她便跌入他懷裏。

沈昕夏怒,“你幹……”

程煜俯下頭,雙唇嚴嚴實實的堵往了她雙唇,靈活的舌頭直驅而入,沈昕夏一時反應不過來,等她明白過來時,他的長舌已經完全淹沒在她口腔中,肆意的索取,第一反應就是揚起巴掌,卻想起了母親的話:沈昕夏你沒別的選擇。她可以於流言之外而活,但父母不行,他們活了大半輩子,爭的就是一口氣一張臉。雙手只能緩緩的無力的放下,任由他索取。

程煜見她不迎合不拒絕,吻得更賣力了,一手只扶著她後腦勺,另一只手摟著她的細腰,用力的壓向自己。

只要技術高,接吻其實是件美妙的事,當然,這項技術活難不倒程煜,他十六歲那年就普及了,這五年通過不斷的實踐,已經達到爐火純青的地步。但沈昕夏呢,那就是一菜鳥級別,在林簫手裏的時候,他總覺得自己是一如來佛,沈昕夏怎麽也逃不過他手心,於是就順著她;到了梁嘉興,兩個人頂多是碰碰小嘴。現在,沈昕夏哪頂得住這種轟炸式的攻擊,很快就淪陷了,丟臉的是這種淪陷不是享受,而是不知道換氣,一下了憋得小臉通紅,為預防窒息而死,她只能用力的推開他。

程煜吻得陶醉,倒很輕易的就被推開了,他心情有點失落,以為沈昕夏在抗拒,但見她喘成這樣一下子就明白了,忍不住笑了起來,重新把她拽回懷裏,“誰敢再說你一句壞話,我程煜扒了他的皮。”

程煜幫她緊了緊身上的衣服,橫抱著她跨上了車子,“走吧。”

身後的霧氣漸漸的退去,萬丈光芒投向大地,沈昕夏卻覺得冷,風從他們中間貫穿而過,她盡量往後移,企圖把兩個人的距離拉到最大,然而車身就那麽大,她能移到哪裏?程煜一個急剎車,她又重新跌回他的背後,這就是現實,不管她願不願意,他已經是她生活裏的一部分。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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