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84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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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煬和林馥馥待了兩天的時間, 這兩天時間裏莫煬收到了來自四面八方的祝福。祝福莫煬的的, 都是因為其指導的電影《戰墨》大獲成功。

每年的賀歲檔其實還是以喜劇片為主, 《戰墨》是唯一一部主旋律電影, 也是那麽多影片中荷爾蒙最重的電影。本來以為這樣的電影進軍賀歲檔是有些艱難, 沒想到隨著第一天的觀眾影評熱潮, 這部電影竟然在朋友圈爆了。

《戰墨》在這次賀歲檔中殺出重圍,無論是線上線下,對這部電影的影評都很高。也讓眾主創這麽長久以來的心血得到了回報, 其中《戰墨》男主角的人氣更是攀升。

莫煬這次大膽啟動新人演員,主要的目的是因為片酬的原因。他要把開銷都花費在制作上, 所以眾主創裏,除了後來臨時替補的沈清秋,整部電影裏面的重要角色基本上都是新人演員。

這兩日每天都想逮著莫煬專訪, 但無奈莫煬就是沒有露面。

《戰墨》眾位主創這幾日都在忙著路演跑宣傳,可也沒有見到電影導演莫煬。

春節這兩天,似乎是莫煬近十年來第一次那麽悠閑。大年初二一大早, 莫煬跟著岳父大人一起去下象棋,他戴著口罩帽子,倒是沒有任何人認出來他。圍在一群中老年男人中間,莫煬倒是沒有一點違和感。

等到莫煬十點多回到林家的時候,發現林馥馥還在睡覺。

林馥馥昨晚沒有怎麽睡好,起夜了好幾次,這會兒正在呼呼大睡。莫煬進屋的時候薛白梅正在喊林馥馥,見到莫煬, 薛白梅說:“小煬,準備吃早飯了,快去喊你哥和馥馥起床。”

莫煬頓了一下,應了一聲,“好的,媽。”

這種感覺似乎是前所未有,莫煬身邊沒有兄弟姐妹,從來沒有過這種體驗。可就是薛白梅這句話,卻讓他的心裏一片暖意。

說是早飯,但其實都已經十點多了,基本上這頓早飯是連著午飯一起吃的。

莫煬上樓準備喊林疆疆,只見林疆疆已經收拾妥當一副準備出門的樣子。

“怎麽?要出去?”莫煬問。

林疆疆點點頭,早已梳洗妥當,又是帥氣十足,他朝莫煬挑了一下眉:“你起那麽早?”

“嗯,習慣了。”莫煬回答。

林疆疆這會兒出門的原因不言而喻,他笑笑說:“我走了。”

“嗯。”

莫煬又上了一層樓,推開林馥馥的房門,她果然還在呼呼大睡。

今天天氣晴朗,陽光透過窗簾懶洋洋地灑進來些許。

莫煬走到床邊坐下,他笑著伸手摸了摸林馥馥的小臉,輕聲道:“老婆,起床了。”

林馥馥睜開眼,眨了眨眼睛之後在被窩裏伸了個懶腰。懶腰伸完之後她又縮回了被子裏,只露出一雙大大的眼睛忽閃忽閃的,“幾點了呀?”

“十點多了。”

“唔……不想起床誒。”

“要起床吃飯,乖,吃了再睡。”莫煬笑著摸了摸林馥馥的額,“你不能餓著,不然你肚子裏的小家夥要抗議了。”

想到自己肚子裏這個小家夥,林馥馥到底還是掙紮著起了床。

“幫我拿一下睡衣。”

莫煬聞言伸手將一旁凳子上放著的粉紅色睡衣拿過來。

這種俗稱睡衣的東西,幾乎是大多烽市人必備的衣服,珊瑚絨夾棉,又厚又暖,最適合在家裏的時候穿。林馥馥曾經一度非常排斥這種衣服,但她又不得不承認,每次休息日的時候在家,只有這類衣服穿在身上是最舒適的。

不一會兒林馥馥就套上了睡衣,穿上後圓圓滾滾的實在讓人覺得可愛。

她剛睡醒,白白嫩嫩的臉頰上有些紅暈,順手拿了一根皮筋將披散下來的頭發紮在頭上弄成一個小包包。整個人身上洋溢著青春氣息。

昨天晚上林馥馥看莫煬穿高中校服,自己也躍躍欲試,於是就把他的那套校服拿過來套在自己身上。她的高中校服早就被薛白梅整理了扔了,薛白梅說這種的沒用的衣服留著也是占地方。

莫煬的校服實在太大了,讓林馥馥有種小孩子穿大人衣服的感覺,但她那麽多年大變化也不大,在莫煬眼中似乎還是青春時代的她。

莫煬伸手將林馥馥攬在自己的懷裏坐著,不禁笑道:“怎麽這麽可愛?”

“哪裏可愛啦?”林馥馥看了看自己這一身行頭,“穿得像個熊一樣的。”

可莫煬就是覺得她可愛地無可救藥。

早飯過後莫煬和林馥馥在外面溜達,但出門的時候都已經正午了。

這些年這附近的街道建設都沒有太大的變化,依舊還是熟悉的模樣。如果說變化最大的,應該是道路兩旁的行道樹。想當年這些樹種下的時候還是細細的枝幹,如今已成了一顆顆大樹。樹木的變化是讓人最直接感受到的,但其實這些年大街小巷也都有過一輪翻新。

莫煬牽著林馥馥的手一起漫步在曾經上學時必經的那條路。

從家裏到學校,步行只需要十分鐘。

這一代是學區房,建設地十分不錯,環境也優美。無論如何,居住在這裏的確是非常好的選擇。

林馥馥已經換了一套衣服,只不過眼下穿得更加可愛了,短款的羽絨服袖子上和帽子上都有一圈厚厚又軟軟的毛領,沒有顯得她臃腫,反而顯得她十分嬌小可人。

天氣雖然好,但是今天氣溫有些偏低,林馥馥耳朵凍得紅彤彤的。

莫煬幫她把帽子戴起來,這會兒她就真真只剩下一張小小的臉露在外面。但莫煬自己也好不到哪裏去,因為怕在路上被人認出來,他戴著口罩,也算是遮了大半張臉。

兩人手牽著手,慢慢悠悠走著,一邊走著,一邊聊著天。

“莫煬,我媽昨晚跟我說了,讓我們初七就去領證。”林馥馥說完,小臉微微一紅。

初七正好是春節假期後第一天上班。

莫煬聞言轉頭看著林馥馥,“怎麽辦,我想現在就去領證。”

“人家都還沒有上班呢。”

莫煬點點頭,他牽著林馥馥的手,將她的小手拉過來一起放在自己的衣服兜兜裏,“初六是個好日子,到時候我把準備好的彩禮都送過來。”

林馥馥聞言頓下腳步,“還有彩禮?”

“那是自然的。”

“不是都給我了嗎?”

“給了你是一回事,讓別人知道又是另外一回事。你媽是個要面子的人,當然是要風風光光把你嫁出去的。”

林馥馥明白了,莫煬原來是為了照顧薛白梅的面子工程。

莫煬還說:“我今天一早讓老豬幫忙聯系看看喜糖了,正月裏嫁娶的多,原是要提前去挑選糖果準備相關東西。之前十二月我給你求婚之後找上門來的讚助商多,喜糖都有好幾家公司來洽談。”

對於莫煬這樣一個頂級流量來說,他結婚必然又會上熱搜,讚助莫煬婚禮的大小細節都是商家一種宣傳的手段。

娛樂圈裏因為結婚受讚助的明星已經不是個例。

林馥馥聞言倒是兩眼放光,“這樣的話喜糖都不需要花錢了是不是呀?”

“是這麽說。”

“天吶,當明星怎麽那麽幸福啊。”

莫煬聞言笑,他淡淡地說:“如果整個婚禮成了一種商業交易,我其實是不喜歡的。”

他只想純粹一些。

所以他拒絕了所有商家的合作,除了自身代言的一些品牌主動提出讚助贈送禮物。

“你想要一個怎麽樣的婚禮?”莫煬問林馥馥,他也想聽聽她的意見,雖然他對她的喜好也算十分了解。

林馥馥搖搖頭,“其實我也不知道。”

說起來,林馥馥倒是想起自己以前參加過表姐的婚禮。

林馥馥的表姐嫁的是一個富二代,婚禮排場十分大。婚禮是在五星級酒店宴會廳舉辦的,現場被布置成了粉紅色花的海洋。粉紅色是林馥馥最喜歡的顏色。那是林馥馥印象最深的一次婚禮,也是她迄今為止參加過的最讓她震撼的一次婚禮。

當時參加婚禮的時候林馥馥剛剛大學畢業,她沒有談過戀愛,也覺得男婚女嫁這件事離自己很遙遠。但是當司儀在臺上宣布新郎和新娘將要攜手走過一生的時候,林馥馥哭了。

攜手走一生,這是一件多麽令人感動的事情啊。林馥馥那時候心裏其實也沒有想過會和誰攜手走過一生,只是想著,未來那個人啊,你一定要早點出現。

不想,這個人早在她十三歲的秋天就出現了。

兩人走到了一條田野小道。

這裏還有一大片田地。烽市大多是種水稻的,春秋兩季。秋天的水稻收割了之後有些田地便沒有再種任何東西,可林馥馥記得的是,曾經這一片田地上中了一大片的向日葵。那時候,她每次路過這篇向日葵海洋,心情就會變得十分美好。

想到這個,林馥馥擡著頭對莫煬說:“知道我為什麽那麽喜歡向日葵嗎?”

莫煬笑:“因為向日葵是我啊。”

“原來你知道的啊!”

“我其實以前也不知道。”莫煬說,“那時候見你很喜歡向日葵我也沒有想太多,後來出道以後粉絲後援會起名向陽花,我就想到了你。”

那時候自作多情,想著既然她那麽喜歡向日葵,是不是也代表著,喜歡他?

沒想到竟然是真的。

林馥馥笑嘻嘻的,她現在沒有那種不真實的感覺,而是越來越覺得這一切難能可貴,她挽著莫煬的手,說:“我們真有緣。”

“嗯,有緣。”

話說完,兩個人都噗嗤一聲笑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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