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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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逸最終還是沒有聽從林初的建議,正式簽約宇川娛樂,他住到了公司給他安排的公寓,接受公司的培訓和工作安排。
林初想著既然蘇逸已經沒有住在家裏,他也不好一個人繼續住著,雖然蘇逸並不在意,他還是搬了出去,在學校附近租了房子,收拾心情,準備接下來的論文答辯。
林初租的是那種普通的民房,附近住的也都是大學生,除了簡單的家具以外什麽都沒有,一開始房東是給他介紹向南的房間,那間房子比這裏的環境好很多,面積大,而且陽光充足,坐北朝南,林初剛開始看的時候也十分滿意,然而唯獨不好的一點,是那間房子的窗戶朝向對面一處高檔的小區,那正是他和宋景延住的地方,於是他央求老板換了一間。
這一間空間狹小,光線偏暗,也沒有陽臺,上一個住戶並不愛惜這裏,把家具弄得亂七八糟,林初花了一整天的時間才處理幹凈。
剛開始那幾晚怎麽也睡不著,床有些生硬,林初覺得自己怎麽會變成這樣?以前的他哪怕只是在地板鋪個席子也能入睡,現在卻有些不適應這落魄的環境了。
認識宋景延的這四五年裏,哪怕是住在宋家的偏樓,也比一般人家的條件好很多,更別說和宋景延在一起之後,宋景延給他的東西都是最好的,從來不舍得他吃一點苦。
可就算宋景延給他的條件再好,也抵不過他給的背叛。
林初告誡自己這是他自己選的路,就算是流著淚也要熬過去,他相信時間會治愈一切。
好在這段時間一直準備論文的事情,轉移了他的註意力,讓他不用再想起和宋景延的那些過往,論文通過之後,林初又跟著教授參加一個研討項目,項目通過之後,就可以直接進入一家國企上班。
僅僅一個月,蘇逸便正式出道,各大新聞媒體都能看到蘇逸的身影,得到了公司的力捧,上遍了各大綜藝節目,成為赤手可熱的新星,他發行了的第一張專輯,市面上也是反應很好,有幾首歌成為熱門電視劇的主題曲。
林初看到蘇逸的成績,想著自己當初的擔心或許多餘了,當然也為蘇逸高興。
就快要大學畢業了,大學四年說長不長,說短不短,可改變一段感情足夠了,想起剛開學時候的甜蜜和現在的空寂,仿佛從天堂進入,爬進了地獄。
他雖然和宋景延分手了,但是宋景延帶給他的一些東西,依然伴隨著他,例如他們共同的朋友,歐陽。
林初在瀏覽招聘廣告的時候收到歐陽發過來的信息。
親愛的朋友,林初,很久不見了,現在我要告你一個好消息,我要結婚了,在8月1日倫敦,期待你和Bobby一起過來哦,對了,我已經幫你們預留了兩個兄弟團的名額,雖然你們長的這麽帥,記得到時候可別搶我風頭啊,哈哈。
林初看到信息的時候楞住了,一是他從來沒想到歐陽竟然大學一畢業就結婚,第二個是他怎麽會不知道他和宋景延已經分手的消息。
宋景延應該會告訴他吧?
不過,林初還是很為歐陽開心的,畢竟歐陽也是他人生中遇到幾個能聊得來的人,剛上大學那會,三個人還經常電話聯系,大二暑假,他和宋景延還去英國找他,那時候的三個人,想想都快樂。
歐陽那時候還是孑然一身,不停地羨慕他們兩個,現在他和宋景延成了獨自一人,而歐陽自己早已找到生命中可以相伴一生的人。
林初著實為他感到幸運。
如果他和宋景延沒有分手的話,他們一定會盛裝出席歐陽的婚禮,看到好朋友獲得幸福,他們也會開心不已。
林初想無論歐陽的婚禮在哪裏舉辦,宋景延也一定會帶著他去參加。
他只是隨手查看了一下去往英國倫敦的機票,來回將近兩萬!這對他來說可不是一筆小的支出,自從他和宋景延在一起之後,就沒有去做過兼職,家裏的所有大大小小的支出都是宋景延負責,他也是大三才開始在報社賺點零錢,那點錢根本連單程的機票都買不起!
他嘲笑自己,離開了宋景延竟然一無是處!
他給歐陽回了信息,他祝賀歐陽新婚快樂,同時也委婉說明他和宋景延已經分手的事實以及為不能出席婚禮而感到抱歉。
歐陽幾乎立刻就回了,他發了幾個問號,表示震驚。
“我們今年年初就已經分手了。”林初也說不清他們分手的具體月份。
“我前段時間還聯系Bobby,他沒有告訴我!”
“那我就不知道為什麽了。”
“我以為你們會一直在一起,畢竟Bobby只有和你在一起,才像個傻子。”
“是嗎?傻子也會長大,也會有厭倦的一天。”
“我雖然不知道你們中間發生了什麽,但是我尊重你們的決定,只是別忘了我這個老朋友啊。”
“怎麽會,朋友是一輩子的。”
“其實你不來也好,因為Bobby已經答應我要來,我怕你們見面難過。”
“總之很抱歉了,恭喜你。”
“我也等你好消息。”
林初看著手機笑了笑,他的好消息,不知道何年何月了。
蘇逸出道之後忙的不可開交,一天也就休息四五個小時,連和林初通電話的時間都沒有。
這一次的活動出了點意外,他才得到公司批準休息一個晚上,他利用這個晚上約了林初在家裏見面。
畢竟他現在是明星了,在外面總是諸多不便。
蘇逸一見到林初就很高興,拉著他去房間裏,把最佳新人獎的獎杯拿給林初看,心裏是藏不住的歡喜。
兩個人喝了幾瓶啤酒,點了外賣,蘇逸說起很多娛樂圈的事,林初聽得也是滋滋有味。
最後蘇逸說道:“林初,你還想當歌手嗎?”
林初想了一會,這個問題他並不是沒有想過,既想得到又有些顧慮,
當初參加idol新造勢時候大家對他自己寫的歌反響這麽好,他真的很開心,一直以來自己都沒什麽自信,那種被人認可的這種感覺很棒。
不過因為這個節目他也見識到網絡和粉絲的力量,將他的過去毫無保留的擺了出來,身世那些他並不在乎,只是關於他的性取向,他不想告訴任何人。
“順其自然吧。”
“你知道蘇曼嗎”
“知道,我聽過她唱的幾首歌,都挺不錯的。”
“我有一次在頒獎典禮上和她坐在一起,我覺得她這個人很不錯,是娛樂圈少有的直率和真誠,她家很有錢,是個不折不扣的富家小姐,但是她對音樂很感興趣,拋棄家業在娛樂圈摸排打滾幾年,現在也是天後級別的人物,她最近成立了自己的工作室還和別人合資開唱片公司,我就把你參加idol新造勢的視頻給她看了,她對你很感興趣,想和你一起合作,我覺得那裏的環境很適合你。”
蘇逸是真的把他當好朋友,想著自己一個人飛黃騰達,總是想拉林初一把。
林初覺得能認識蘇逸這樣的朋友,一生有一個就已經足夠了。
林初對於畢業之後做什麽他也是懵懵懂懂,回報社那是不可能了,自從他參加idol新造勢之後,報社的人看他的眼光都變了,總像是在被人監視下工作,這讓他感到很不自在,他只是跟著教授,聽從教授的安排,他媽媽依舊在宋家做保姆,他想給媽媽好的生活也沒有兌現,如今或許這是個很好的機會,也是抱著試一試的態度,就答應蘇逸去面試。
星期五的早上,天還下著小雨,林初起了個打早趕去地鐵口,帶著自己寫的幾首歌去找蘇曼。
蘇曼的公司不是在CBD位置,而是在一家創業園,這裏有國內外知名的畫廊、設計工作室、藝術展示空間、時尚店鋪、特色餐廳及咖啡廳,不同於城市鬧區的高冷,這裏比較休閑文藝的小清新。
林初一邊欣賞著附近的環境,一邊尋找蘇曼的公司。
在一處極其具有現代藝術的建築看到了上面的招牌,music .co,林初向前臺報出自己名字之後,有個年輕的女孩便領著他去了五樓,經過工作室,看到工作的人幾乎都是年輕人,而且十分專註於自己手上的工作,完全沒有因為他的到來而分心,當時的蘇曼正在錄制新歌,林初就一直在辦公室等,無聊之際從書包裏拿出筆和紙開始寫歌。
大概過了兩個多小時,蘇曼推開門,看到林初認真的在紙上寫東西,根本沒有發現她正在看著他,她一直在門口打量著這位被眾多網友評價為第一美少年的人,長的非常秀氣,看上去舒服,特別是專註的模樣,全身散發著淡然的氣質,讓人無法忽視他的存在,可這樣的一個人卻總是刻意的收起自己的光芒,既不張揚也不畏縮。
這樣的少年很符合現代偶像的審美要求。
她聽過林初寫的歌,無論是旋律還是歌詞都有很高的造詣,她一眼就認定林初就是公司需要的新人。
“嗨。”蘇曼走了進來。
林初這才擡起頭,看到蘇曼一頭海藻般的棕色長發,穿著一件微V領黑白細條紋連衣裙,很自信,頗有天後的風範。
她身上的這種自信讓他腦海中忽然閃現一個熟悉的身影,這種來源於優越家世渾然天成的自信,曾經他在宋景延身上也見到過。
“您好。”林初站了起來。
“坐坐,別客氣,我們聊音樂,不是談生意。”
林初聽了她這句話,心裏放松了不少。
“你在寫歌嗎?”蘇曼看桌面上的紙,上面寫滿音符,清秀的字跡。
“哦,對。”
“我可以看看嗎?”
“可以。”
林初遞了過去,蘇曼看了一眼,頗為滿意,她說道:“你叫林初是吧,我看過你比賽的表現,我也聽過你寫的歌,我和幾位制作人都很滿意,雖然我們公司是新成立的,但是在娛樂圈的資源還是非常豐富的,這你可以放心,我們有信心也有能力把你打造成超級偶像,大公司雖然多,可和新公司一起成長這種經歷是非常寶貴的,就不知道你願不願意?”
不知道為什麽,或許是蘇曼給他的感覺很好,這裏的氛圍他也很滿意,林初眼神堅定,沒有多餘的想法,回答道:“我願意嘗試。”
蘇曼優雅一笑,她看過林初的資料,知道林初比她小一歲,眼前這個少年像小鹿一樣乖巧又聽話,讓她忍不住想要保護這個人。
“你以後可以叫我師姐。”
“哦,好的。”
“接下來的日子,公司先安排你學習,當歌手不是會寫歌會唱歌那麽簡單,每一個藝人都必須要有全方位的修為,不過我相信你可以很好的完成。”
“額,我會努力的。”
“這幾天你就搬到公司附近的公寓裏吧,我會給你安排一個助理,到時我讓她和你聯系,我們也會根據你的情況給你制定發展的方向,對自己有信心嗎?”
“嗯!”林初點點頭,他覺得事情好像是水到渠成的模樣,有一種力量隱隱地推著他往前走。
回來之後,他和教授說了他的事,教授一直都很鼓勵他當歌手,當然也是百分百支持,蘇逸也說他一定可以。
林初最後把這件事告訴他媽媽,媽媽驚訝了一下,不過還是同意,她對林初的未來從來沒有太多的幹預,她不是很懂年輕人的世界,但是她相信她兒子是個懂事的人,做的決定也是經過深思熟慮,只是她一直以為她兒子這樣的性格可能會去當個老師或者是到公司上班,怎麽也沒想到會想要當明星。
林初在和媽媽聊天的過程中,聽到了宋景延的消息。
“小少爺去美國,不知道生活的習不習慣。”胡慧蘭像是個媽媽擔憂自己的兒子。
這是他自從上次王柏川生日晚宴之後第一次聽到宋景延的消息。
哦,去美國了呀,估計宋夫人又怕他在國內惹事,派去美國工作一段時間吧。
“他從小就在美國,怎麽會不習慣呢?”林初說道。
“那也不是,小少爺臨走前還跟我說他很舍不得這裏,可沒辦法,他說這裏讓他很難過,我也不知道小少爺難過什麽,前段時間經常見到小少爺,現在見不到,有些掛念了。”
“他工作完大概就會回來了。”
“不是,小少爺說他可能不會回來了。”胡慧蘭說道。
林初握著手機的手忽然抖了一下,不回來?是什麽意思?
“是嗎?”林初順著媽媽的話問了一句。
“嗯,我問他什麽時候回來,他是去接手美國那邊的分公司,估計也沒什麽機會回來了,林初,你有空和小少爺聊聊,多關心關心他,我看他好像很不開心。”
林初支支吾吾得也不知道說了什麽,最後只是解釋說自己最近太忙了,忘了,胡慧蘭在電話裏責怪了林初幾句,也沒說什麽,讓他多註意身體,有時間多關心宋景延。
掛完電話,林初拖著行李走出他租住的出租房裏,8月初的天氣悶熱異常,艷陽高照,熱浪一陣一陣湧了過來,走幾步便汗流浹背,忽然天上轟隆一聲,他擡頭一看,一輛飛機從天空飛過,留下兩道長長的白痕。
走了嗎?
不回來了嗎?
他苦笑一聲,這樣很好,再也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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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間空間狹小,光線偏暗,也沒有陽臺,上一個住戶並不愛惜這裏,把家具弄得亂七八糟,林初花了一整天的時間才處理幹凈。
剛開始那幾晚怎麽也睡不著,床有些生硬,林初覺得自己怎麽會變成這樣?以前的他哪怕只是在地板鋪個席子也能入睡,現在卻有些不適應這落魄的環境了。
認識宋景延的這四五年裏,哪怕是住在宋家的偏樓,也比一般人家的條件好很多,更別說和宋景延在一起之後,宋景延給他的東西都是最好的,從來不舍得他吃一點苦。
可就算宋景延給他的條件再好,也抵不過他給的背叛。
林初告誡自己這是他自己選的路,就算是流著淚也要熬過去,他相信時間會治愈一切。
好在這段時間一直準備論文的事情,轉移了他的註意力,讓他不用再想起和宋景延的那些過往,論文通過之後,林初又跟著教授參加一個研討項目,項目通過之後,就可以直接進入一家國企上班。
僅僅一個月,蘇逸便正式出道,各大新聞媒體都能看到蘇逸的身影,得到了公司的力捧,上遍了各大綜藝節目,成為赤手可熱的新星,他發行了的第一張專輯,市面上也是反應很好,有幾首歌成為熱門電視劇的主題曲。
林初看到蘇逸的成績,想著自己當初的擔心或許多餘了,當然也為蘇逸高興。
就快要大學畢業了,大學四年說長不長,說短不短,可改變一段感情足夠了,想起剛開學時候的甜蜜和現在的空寂,仿佛從天堂進入,爬進了地獄。
他雖然和宋景延分手了,但是宋景延帶給他的一些東西,依然伴隨著他,例如他們共同的朋友,歐陽。
林初在瀏覽招聘廣告的時候收到歐陽發過來的信息。
親愛的朋友,林初,很久不見了,現在我要告你一個好消息,我要結婚了,在8月1日倫敦,期待你和Bobby一起過來哦,對了,我已經幫你們預留了兩個兄弟團的名額,雖然你們長的這麽帥,記得到時候可別搶我風頭啊,哈哈。
林初看到信息的時候楞住了,一是他從來沒想到歐陽竟然大學一畢業就結婚,第二個是他怎麽會不知道他和宋景延已經分手的消息。
宋景延應該會告訴他吧?
不過,林初還是很為歐陽開心的,畢竟歐陽也是他人生中遇到幾個能聊得來的人,剛上大學那會,三個人還經常電話聯系,大二暑假,他和宋景延還去英國找他,那時候的三個人,想想都快樂。
歐陽那時候還是孑然一身,不停地羨慕他們兩個,現在他和宋景延成了獨自一人,而歐陽自己早已找到生命中可以相伴一生的人。
林初著實為他感到幸運。
如果他和宋景延沒有分手的話,他們一定會盛裝出席歐陽的婚禮,看到好朋友獲得幸福,他們也會開心不已。
林初想無論歐陽的婚禮在哪裏舉辦,宋景延也一定會帶著他去參加。
他只是隨手查看了一下去往英國倫敦的機票,來回將近兩萬!這對他來說可不是一筆小的支出,自從他和宋景延在一起之後,就沒有去做過兼職,家裏的所有大大小小的支出都是宋景延負責,他也是大三才開始在報社賺點零錢,那點錢根本連單程的機票都買不起!
他嘲笑自己,離開了宋景延竟然一無是處!
他給歐陽回了信息,他祝賀歐陽新婚快樂,同時也委婉說明他和宋景延已經分手的事實以及為不能出席婚禮而感到抱歉。
歐陽幾乎立刻就回了,他發了幾個問號,表示震驚。
“我們今年年初就已經分手了。”林初也說不清他們分手的具體月份。
“我前段時間還聯系Bobby,他沒有告訴我!”
“那我就不知道為什麽了。”
“我以為你們會一直在一起,畢竟Bobby只有和你在一起,才像個傻子。”
“是嗎?傻子也會長大,也會有厭倦的一天。”
“我雖然不知道你們中間發生了什麽,但是我尊重你們的決定,只是別忘了我這個老朋友啊。”
“怎麽會,朋友是一輩子的。”
“其實你不來也好,因為Bobby已經答應我要來,我怕你們見面難過。”
“總之很抱歉了,恭喜你。”
“我也等你好消息。”
林初看著手機笑了笑,他的好消息,不知道何年何月了。
蘇逸出道之後忙的不可開交,一天也就休息四五個小時,連和林初通電話的時間都沒有。
這一次的活動出了點意外,他才得到公司批準休息一個晚上,他利用這個晚上約了林初在家裏見面。
畢竟他現在是明星了,在外面總是諸多不便。
蘇逸一見到林初就很高興,拉著他去房間裏,把最佳新人獎的獎杯拿給林初看,心裏是藏不住的歡喜。
兩個人喝了幾瓶啤酒,點了外賣,蘇逸說起很多娛樂圈的事,林初聽得也是滋滋有味。
最後蘇逸說道:“林初,你還想當歌手嗎?”
林初想了一會,這個問題他並不是沒有想過,既想得到又有些顧慮,
當初參加idol新造勢時候大家對他自己寫的歌反響這麽好,他真的很開心,一直以來自己都沒什麽自信,那種被人認可的這種感覺很棒。
不過因為這個節目他也見識到網絡和粉絲的力量,將他的過去毫無保留的擺了出來,身世那些他並不在乎,只是關於他的性取向,他不想告訴任何人。
“順其自然吧。”
“你知道蘇曼嗎”
“知道,我聽過她唱的幾首歌,都挺不錯的。”
“我有一次在頒獎典禮上和她坐在一起,我覺得她這個人很不錯,是娛樂圈少有的直率和真誠,她家很有錢,是個不折不扣的富家小姐,但是她對音樂很感興趣,拋棄家業在娛樂圈摸排打滾幾年,現在也是天後級別的人物,她最近成立了自己的工作室還和別人合資開唱片公司,我就把你參加idol新造勢的視頻給她看了,她對你很感興趣,想和你一起合作,我覺得那裏的環境很適合你。”
蘇逸是真的把他當好朋友,想著自己一個人飛黃騰達,總是想拉林初一把。
林初覺得能認識蘇逸這樣的朋友,一生有一個就已經足夠了。
林初對於畢業之後做什麽他也是懵懵懂懂,回報社那是不可能了,自從他參加idol新造勢之後,報社的人看他的眼光都變了,總像是在被人監視下工作,這讓他感到很不自在,他只是跟著教授,聽從教授的安排,他媽媽依舊在宋家做保姆,他想給媽媽好的生活也沒有兌現,如今或許這是個很好的機會,也是抱著試一試的態度,就答應蘇逸去面試。
星期五的早上,天還下著小雨,林初起了個打早趕去地鐵口,帶著自己寫的幾首歌去找蘇曼。
蘇曼的公司不是在CBD位置,而是在一家創業園,這裏有國內外知名的畫廊、設計工作室、藝術展示空間、時尚店鋪、特色餐廳及咖啡廳,不同於城市鬧區的高冷,這裏比較休閑文藝的小清新。
林初一邊欣賞著附近的環境,一邊尋找蘇曼的公司。
在一處極其具有現代藝術的建築看到了上面的招牌,music .co,林初向前臺報出自己名字之後,有個年輕的女孩便領著他去了五樓,經過工作室,看到工作的人幾乎都是年輕人,而且十分專註於自己手上的工作,完全沒有因為他的到來而分心,當時的蘇曼正在錄制新歌,林初就一直在辦公室等,無聊之際從書包裏拿出筆和紙開始寫歌。
大概過了兩個多小時,蘇曼推開門,看到林初認真的在紙上寫東西,根本沒有發現她正在看著他,她一直在門口打量著這位被眾多網友評價為第一美少年的人,長的非常秀氣,看上去舒服,特別是專註的模樣,全身散發著淡然的氣質,讓人無法忽視他的存在,可這樣的一個人卻總是刻意的收起自己的光芒,既不張揚也不畏縮。
這樣的少年很符合現代偶像的審美要求。
她聽過林初寫的歌,無論是旋律還是歌詞都有很高的造詣,她一眼就認定林初就是公司需要的新人。
“嗨。”蘇曼走了進來。
林初這才擡起頭,看到蘇曼一頭海藻般的棕色長發,穿著一件微V領黑白細條紋連衣裙,很自信,頗有天後的風範。
她身上的這種自信讓他腦海中忽然閃現一個熟悉的身影,這種來源於優越家世渾然天成的自信,曾經他在宋景延身上也見到過。
“您好。”林初站了起來。
“坐坐,別客氣,我們聊音樂,不是談生意。”
林初聽了她這句話,心裏放松了不少。
“你在寫歌嗎?”蘇曼看桌面上的紙,上面寫滿音符,清秀的字跡。
“哦,對。”
“我可以看看嗎?”
“可以。”
林初遞了過去,蘇曼看了一眼,頗為滿意,她說道:“你叫林初是吧,我看過你比賽的表現,我也聽過你寫的歌,我和幾位制作人都很滿意,雖然我們公司是新成立的,但是在娛樂圈的資源還是非常豐富的,這你可以放心,我們有信心也有能力把你打造成超級偶像,大公司雖然多,可和新公司一起成長這種經歷是非常寶貴的,就不知道你願不願意?”
不知道為什麽,或許是蘇曼給他的感覺很好,這裏的氛圍他也很滿意,林初眼神堅定,沒有多餘的想法,回答道:“我願意嘗試。”
蘇曼優雅一笑,她看過林初的資料,知道林初比她小一歲,眼前這個少年像小鹿一樣乖巧又聽話,讓她忍不住想要保護這個人。
“你以後可以叫我師姐。”
“哦,好的。”
“接下來的日子,公司先安排你學習,當歌手不是會寫歌會唱歌那麽簡單,每一個藝人都必須要有全方位的修為,不過我相信你可以很好的完成。”
“額,我會努力的。”
“這幾天你就搬到公司附近的公寓裏吧,我會給你安排一個助理,到時我讓她和你聯系,我們也會根據你的情況給你制定發展的方向,對自己有信心嗎?”
“嗯!”林初點點頭,他覺得事情好像是水到渠成的模樣,有一種力量隱隱地推著他往前走。
回來之後,他和教授說了他的事,教授一直都很鼓勵他當歌手,當然也是百分百支持,蘇逸也說他一定可以。
林初最後把這件事告訴他媽媽,媽媽驚訝了一下,不過還是同意,她對林初的未來從來沒有太多的幹預,她不是很懂年輕人的世界,但是她相信她兒子是個懂事的人,做的決定也是經過深思熟慮,只是她一直以為她兒子這樣的性格可能會去當個老師或者是到公司上班,怎麽也沒想到會想要當明星。
林初在和媽媽聊天的過程中,聽到了宋景延的消息。
“小少爺去美國,不知道生活的習不習慣。”胡慧蘭像是個媽媽擔憂自己的兒子。
這是他自從上次王柏川生日晚宴之後第一次聽到宋景延的消息。
哦,去美國了呀,估計宋夫人又怕他在國內惹事,派去美國工作一段時間吧。
“他從小就在美國,怎麽會不習慣呢?”林初說道。
“那也不是,小少爺臨走前還跟我說他很舍不得這裏,可沒辦法,他說這裏讓他很難過,我也不知道小少爺難過什麽,前段時間經常見到小少爺,現在見不到,有些掛念了。”
“他工作完大概就會回來了。”
“不是,小少爺說他可能不會回來了。”胡慧蘭說道。
林初握著手機的手忽然抖了一下,不回來?是什麽意思?
“是嗎?”林初順著媽媽的話問了一句。
“嗯,我問他什麽時候回來,他是去接手美國那邊的分公司,估計也沒什麽機會回來了,林初,你有空和小少爺聊聊,多關心關心他,我看他好像很不開心。”
林初支支吾吾得也不知道說了什麽,最後只是解釋說自己最近太忙了,忘了,胡慧蘭在電話裏責怪了林初幾句,也沒說什麽,讓他多註意身體,有時間多關心宋景延。
掛完電話,林初拖著行李走出他租住的出租房裏,8月初的天氣悶熱異常,艷陽高照,熱浪一陣一陣湧了過來,走幾步便汗流浹背,忽然天上轟隆一聲,他擡頭一看,一輛飛機從天空飛過,留下兩道長長的白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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