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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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遠山喝酒,十年如一日的喝,是個老酒鬼。
脾氣不好,很差,很暴躁,動不動就拿季深秋撒氣,但是季深秋沒辦法,他小時候就沒了媽,親戚也很少走動,他幾乎就這麽一個親人。
他回到家裏,季遠山已經睡了,地上都是散落的酒瓶子要他收拾,他走路慢,彎腰也不方便,但都已經習慣了。
他收拾好房間,洗澡,躺在床上時又想起程煜行來。
他的生活很單一,無趣,他大學讀了兩年就輟學了,因為沒有錢也沒有精力再讀,大部分時間都在打工,就像程煜行問的那樣,這麽多年都在打工嗎?是的。
他望著外面透進來的月光,心底浮現出一絲絲甜意。
他沒什麽開心的事,但又遇到了程煜行讓他一整天的陰霾掃空,心底愉悅。
他和程煜行有過兩段故事,當然不是想象中的那種浪漫的談情說愛。
第一段是在他很小的時候,和他這條腿有關。
那天季遠山喝的很醉,在外面和人大吵一架,回來怎麽看他都不順眼,罵罵咧咧的,後來就開始打他,手邊有什麽就抄起什麽往他身上砸,最後搬起椅子砸他的小腿。
他那時候幾歲來著,十四還是十五,他記不清了,只記得腿上幾乎麻木的痛感,他拖著腿往外跑,就撞上了程煜行。
程煜行比他小四歲,被他撞的後退一步,穿著一身幹凈整潔看起來價值不菲的衣服,在這個破舊的巷子裏格格不入。
他們對視幾秒後就抓起他的手跑了,他們跑過兩個拐角,把季遠山可怕的咒罵和腳步聲甩在身後,那張幹凈的小手捂著他的嘴巴,在他耳邊低聲說:“噓,別怕。”
當然,到了晚上程煜行就走了,他也回了家,沒有避免後面的毒打。
但人就是這樣,在你最害怕,最崩潰的時候,無論是誰握住了你的手,都會對他念念不忘,以至於過了六七年,季深秋二十了,還記得這個人。
他不知道那是一種怎樣的感情,喜歡,感激,又或者從那時起就把他當成了救世主。
他記得程煜行身上好聞的味道,記得他幹凈的眼睛。
所以,當他在打工的奶茶店第一次看見程煜行的時候,就想起來了。
只不過程煜行不記得他。
第二段的故事就沒有第一段那麽純粹美好了,甚至還有一點糟糕。
程煜行上高中時是個少爺,他那時候就一米八幾,眉目俊朗,氣質非凡,還有種天生骨子裏帶的傲氣,一蹙一笑都撩的人內心湧動,他那時候出名的厲害,連隔壁大學的學姐都要來跟他約會,季深秋就是那所大學的。
當然,能跟他相提並論出名的,季深秋也能算上一個。
也是因為漂亮。
當然,除了漂亮,還因為他是個瘸子。
人們總是喜歡把一些與眾不同的人當作茶餘飯後的話題,那麽季深秋便是最好的那個,沒有母親,有一個酒鬼父親,家裏貧窮,沒日沒夜的兼職打工,比女孩子還要漂亮,膚白貌美,眼睛幹凈清澈,還有些內向。
他太漂亮了,漂亮的一個對視就讓人動了心,尤其是抿起嘴巴擡眼看人的時候,讓人一時間就忘了到底想要什麽口味的奶茶。
那時候程煜行整天和他的朋友去店裏喝奶茶,季深秋不敢直視程煜行,只能偷偷看他。
但還是被發現了。
是程煜行的朋友,私下偷偷問他,是不是喜歡程煜行。
季深秋不敢承認也不敢否認。
大抵是從那時起,他們之間的關系就開始了一個無法挽回的走向。
他不知道那個朋友是不是真的壞,又或者只是一個玩笑,也可能就是單純的想看自己笑話和出醜,便告訴他。
‘其實阿程也很喜歡你呢,他經常跟我們提起你。’
‘你看校內論壇上還有你們的帖子呢。’
‘阿程大少爺呀,怎麽可能主動告白。’
‘喜歡一個人就要告訴他啊。’
那之後他便沈浸在一種無人知曉的浪漫中,他會幻想他們的以後,他們戀愛,他們無話不談,以至於在學校沸沸揚揚傳了‘大少爺和小瘸子’戀愛的緋聞,他都覺得是甜蜜的。
但是他不知道,程煜行有多麽討厭。
他討厭自己和那種不清不楚的人掛鉤,討厭這種空穴來風的緋聞,更討厭把自己和‘小瘸子’這種稱呼並列放在一起。
或許程煜行不是討厭他的,但是緋聞傳得沸沸揚揚,他心底也開始厭惡起來。
所以。
在季深秋跟他告白時,他徹底發了脾氣。
那天天氣很熱,一向臉皮薄的季深秋背上都上汗,他那張臉紅的幾乎燒起來,緊緊攥著一封幹幹凈凈的情書。
他都二十幾了,要跟一個暗戀許久的高中生告白,他足足失眠了三個晚上。
他本就內向,容易羞澀,平日裏連程煜行的眼睛都不敢看,現在卻要當著眾人面前告白,他覺得這大概是他這麽多年來做過最有勇氣的事了。
當他站在人群中,小腿顫抖的遞出情書,開口說了:“我很喜歡你。”的時候,覺得自己靈魂都漂浮起來,在熱朗的天空中遨游,他眼尾微紅,帶著甜滋滋的笑意,低著頭,把那封情書遞了過去。
然後,便被澆了一盆冷水,還帶著尖銳而刺痛的冰雹。
程煜行拿過情書,撕碎,扔在了他的臉上。
“你憑什麽喜歡我?”
“你覺得你配嗎?”
“我為什麽要跟一個瘸子聯系在一起?”
“你知不知道你給我帶來了多大困擾,你想做飛上枝頭的鳳凰嗎,你要不要照照鏡子看看你現在多麽可笑。”
“給我滾。”
撕碎的情書,飛落的紙屑黏在季深秋的嘴角,他用手撥弄了一下,是濕的,他才知道自己居然哭了。
確實很可笑,他們一個天上一個地下,他居然妄想跟他談戀愛。
那時候他感覺不到心疼了,只覺得腿疼,小腿像針刺一樣,密密麻麻的疼痛感接踵而來。
也是從那時起,他結束了自己長達半年的暗戀,或許更久,五年,七年,總之他終於看清了自己多麽的傻,多麽的可笑。
但是並沒有結束,他的告白被人錄像,誇大其詞的放到論壇上,最後程煜行被扣上了同性戀的帽子,一時間沸沸揚揚。
一定對他的生活產生了很惡劣的影響吧,季深秋顧不得自己難過,想去道歉,但是再也沒見過了。
其實他想過,真的真的是自己自作多情了嗎?
程煜行從頭到尾都在討厭他嗎?
那為什麽會在自己皺眉時掐滅了煙,為什麽在一群人哄鬧時對上自己的目光後讓他們小聲一點,為什麽主動添加自己好友(盡管他們沒有說過一句話)。
這些都是他的錯覺嗎?
但不管怎樣,這又是七八年前的事了。
他們明明接觸的不多,連說的話也沒有幾句,可是程煜行就這樣一次又一次闖進他的生活裏,每當他想要徹底忘記時他就重新出現,每當他想要把這個人從生命中移除時,他又熱烈的闖進來。
‘你還喜歡我嗎?’‘你還像當初那樣喜歡我嗎?’
他說這兩句話的意思是什麽呢,其實,或許,他也沒有那麽討厭自己吧。
又或者,過了這麽多年,他早就和從前不一樣了。
季深秋想不明白,但依舊覺得開心。
哪怕只是這樣短暫的相處,還是讓他覺得了無生趣的平凡日子鮮活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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脾氣不好,很差,很暴躁,動不動就拿季深秋撒氣,但是季深秋沒辦法,他小時候就沒了媽,親戚也很少走動,他幾乎就這麽一個親人。
他回到家裏,季遠山已經睡了,地上都是散落的酒瓶子要他收拾,他走路慢,彎腰也不方便,但都已經習慣了。
他收拾好房間,洗澡,躺在床上時又想起程煜行來。
他的生活很單一,無趣,他大學讀了兩年就輟學了,因為沒有錢也沒有精力再讀,大部分時間都在打工,就像程煜行問的那樣,這麽多年都在打工嗎?是的。
他望著外面透進來的月光,心底浮現出一絲絲甜意。
他沒什麽開心的事,但又遇到了程煜行讓他一整天的陰霾掃空,心底愉悅。
他和程煜行有過兩段故事,當然不是想象中的那種浪漫的談情說愛。
第一段是在他很小的時候,和他這條腿有關。
那天季遠山喝的很醉,在外面和人大吵一架,回來怎麽看他都不順眼,罵罵咧咧的,後來就開始打他,手邊有什麽就抄起什麽往他身上砸,最後搬起椅子砸他的小腿。
他那時候幾歲來著,十四還是十五,他記不清了,只記得腿上幾乎麻木的痛感,他拖著腿往外跑,就撞上了程煜行。
程煜行比他小四歲,被他撞的後退一步,穿著一身幹凈整潔看起來價值不菲的衣服,在這個破舊的巷子裏格格不入。
他們對視幾秒後就抓起他的手跑了,他們跑過兩個拐角,把季遠山可怕的咒罵和腳步聲甩在身後,那張幹凈的小手捂著他的嘴巴,在他耳邊低聲說:“噓,別怕。”
當然,到了晚上程煜行就走了,他也回了家,沒有避免後面的毒打。
但人就是這樣,在你最害怕,最崩潰的時候,無論是誰握住了你的手,都會對他念念不忘,以至於過了六七年,季深秋二十了,還記得這個人。
他不知道那是一種怎樣的感情,喜歡,感激,又或者從那時起就把他當成了救世主。
他記得程煜行身上好聞的味道,記得他幹凈的眼睛。
所以,當他在打工的奶茶店第一次看見程煜行的時候,就想起來了。
只不過程煜行不記得他。
第二段的故事就沒有第一段那麽純粹美好了,甚至還有一點糟糕。
程煜行上高中時是個少爺,他那時候就一米八幾,眉目俊朗,氣質非凡,還有種天生骨子裏帶的傲氣,一蹙一笑都撩的人內心湧動,他那時候出名的厲害,連隔壁大學的學姐都要來跟他約會,季深秋就是那所大學的。
當然,能跟他相提並論出名的,季深秋也能算上一個。
也是因為漂亮。
當然,除了漂亮,還因為他是個瘸子。
人們總是喜歡把一些與眾不同的人當作茶餘飯後的話題,那麽季深秋便是最好的那個,沒有母親,有一個酒鬼父親,家裏貧窮,沒日沒夜的兼職打工,比女孩子還要漂亮,膚白貌美,眼睛幹凈清澈,還有些內向。
他太漂亮了,漂亮的一個對視就讓人動了心,尤其是抿起嘴巴擡眼看人的時候,讓人一時間就忘了到底想要什麽口味的奶茶。
那時候程煜行整天和他的朋友去店裏喝奶茶,季深秋不敢直視程煜行,只能偷偷看他。
但還是被發現了。
是程煜行的朋友,私下偷偷問他,是不是喜歡程煜行。
季深秋不敢承認也不敢否認。
大抵是從那時起,他們之間的關系就開始了一個無法挽回的走向。
他不知道那個朋友是不是真的壞,又或者只是一個玩笑,也可能就是單純的想看自己笑話和出醜,便告訴他。
‘其實阿程也很喜歡你呢,他經常跟我們提起你。’
‘你看校內論壇上還有你們的帖子呢。’
‘阿程大少爺呀,怎麽可能主動告白。’
‘喜歡一個人就要告訴他啊。’
那之後他便沈浸在一種無人知曉的浪漫中,他會幻想他們的以後,他們戀愛,他們無話不談,以至於在學校沸沸揚揚傳了‘大少爺和小瘸子’戀愛的緋聞,他都覺得是甜蜜的。
但是他不知道,程煜行有多麽討厭。
他討厭自己和那種不清不楚的人掛鉤,討厭這種空穴來風的緋聞,更討厭把自己和‘小瘸子’這種稱呼並列放在一起。
或許程煜行不是討厭他的,但是緋聞傳得沸沸揚揚,他心底也開始厭惡起來。
所以。
在季深秋跟他告白時,他徹底發了脾氣。
那天天氣很熱,一向臉皮薄的季深秋背上都上汗,他那張臉紅的幾乎燒起來,緊緊攥著一封幹幹凈凈的情書。
他都二十幾了,要跟一個暗戀許久的高中生告白,他足足失眠了三個晚上。
他本就內向,容易羞澀,平日裏連程煜行的眼睛都不敢看,現在卻要當著眾人面前告白,他覺得這大概是他這麽多年來做過最有勇氣的事了。
當他站在人群中,小腿顫抖的遞出情書,開口說了:“我很喜歡你。”的時候,覺得自己靈魂都漂浮起來,在熱朗的天空中遨游,他眼尾微紅,帶著甜滋滋的笑意,低著頭,把那封情書遞了過去。
然後,便被澆了一盆冷水,還帶著尖銳而刺痛的冰雹。
程煜行拿過情書,撕碎,扔在了他的臉上。
“你憑什麽喜歡我?”
“你覺得你配嗎?”
“我為什麽要跟一個瘸子聯系在一起?”
“你知不知道你給我帶來了多大困擾,你想做飛上枝頭的鳳凰嗎,你要不要照照鏡子看看你現在多麽可笑。”
“給我滾。”
撕碎的情書,飛落的紙屑黏在季深秋的嘴角,他用手撥弄了一下,是濕的,他才知道自己居然哭了。
確實很可笑,他們一個天上一個地下,他居然妄想跟他談戀愛。
那時候他感覺不到心疼了,只覺得腿疼,小腿像針刺一樣,密密麻麻的疼痛感接踵而來。
也是從那時起,他結束了自己長達半年的暗戀,或許更久,五年,七年,總之他終於看清了自己多麽的傻,多麽的可笑。
但是並沒有結束,他的告白被人錄像,誇大其詞的放到論壇上,最後程煜行被扣上了同性戀的帽子,一時間沸沸揚揚。
一定對他的生活產生了很惡劣的影響吧,季深秋顧不得自己難過,想去道歉,但是再也沒見過了。
其實他想過,真的真的是自己自作多情了嗎?
程煜行從頭到尾都在討厭他嗎?
那為什麽會在自己皺眉時掐滅了煙,為什麽在一群人哄鬧時對上自己的目光後讓他們小聲一點,為什麽主動添加自己好友(盡管他們沒有說過一句話)。
這些都是他的錯覺嗎?
但不管怎樣,這又是七八年前的事了。
他們明明接觸的不多,連說的話也沒有幾句,可是程煜行就這樣一次又一次闖進他的生活裏,每當他想要徹底忘記時他就重新出現,每當他想要把這個人從生命中移除時,他又熱烈的闖進來。
‘你還喜歡我嗎?’‘你還像當初那樣喜歡我嗎?’
他說這兩句話的意思是什麽呢,其實,或許,他也沒有那麽討厭自己吧。
又或者,過了這麽多年,他早就和從前不一樣了。
季深秋想不明白,但依舊覺得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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