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第09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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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林區。
有了前車之鑒後,溫迪和黑毛學乖了,討論選在雨林區,在遠離野豬林的地方說話。
“我進去就行了。”黑毛著急地說,“你跑得沒豬快,被撞了怎麽辦?”
“你才跑得沒豬快呢!”溫迪老覺得他在罵人,“呃,好吧,你是比我和豬快,我不惹它嘛。”
她堅持自己小心點,不弄出動靜就行。
溫迪不相信野豬林裏只有野豬一種生物,只有野豬呼吸一種聲音,難道她進去踩踩都會被發現?
爭論的結局不是溫迪心軟就是黑毛退讓。
溫迪對自己可不會心軟。
因此,她和黑毛還是一起來到了野豬林邊緣。她本來想和黑毛分開行動,擔心兩個人一起行動制造的噪音比較大,可是黑毛堅持要和她一起走,如果遇到危險他可以及時把她扛走,如果他和她之間的距離比較遠,他就來不及救援了。溫迪被說服了,所以現在仍然和黑毛黏在一起。
她們只用手勢交流,黑毛指指前面,提醒她剛才說好由他帶路。
溫迪點頭,於是兩人換了個位置,黑毛在前面慢慢地走。
他上回來的時候可沒這麽小心,但這次帶上了溫迪,他就不自覺地認為自己理應要慢,要謹慎,要步步為營。
於是兩人就像上次踏入沼澤的迷霧區一樣慢如烏龜。
但這裏可沒有迷霧區的那些大霧,地上踩的更不是沼澤裏危險的路。
溫迪受不了了,拽了黑毛一把,急促地往前指了一下,催促他,快。
她真被急死了,慢吞吞地走不是要在野豬林留得更久?快進快出不是更安全?
也不知道黑毛是理解了她的意思還是純粹因為聽話,總之在溫迪明示的催促下,他總算加快了一點速度。他帶著溫迪來到自己挖“土豆”的地方,溫迪立刻看到了地瓜秧,指揮他用帶來的柴刀將這些地瓜秧收割。至於她,則在附近觀察,一個有野豬的地方,有紅薯,很合理,畢竟地瓜秧是野豬愛吃的東西。
那麽,是否還有其他野豬能食用的蔬菜呢?畢竟,野豬可是雜食動物。
溫迪的大眼睛頓時化身掃描儀掃啊掃啊掃。
她居然還真的掃到了附近有一些很眼熟的植物,不過不止是在外界眼熟,是在荒島上見過。這野豬林裏面居然有花生秧,她遠遠看著,目測了一下它和自己的距離,頓時選擇放棄。反正要吃花生,楓林中也有,就沒必要在野豬林裏冒風險了。
溫迪繼續掃描,野豬林裏有很多樹和綠植,遮擋視線,加大了她搜索新植物的難度。要不是因為剛才她看到了花生秧,聯想到這裏有可能還會有其他植物,她大概早就放棄搜索,回頭和黑毛一起挖地瓜秧了。現在有可能找到新的植物,晃花眼也得繼續找。她悄悄站起來,慢慢移動著擴大搜索範圍。
黑毛扯了扯她的褲腿。
溫迪扭頭,給他打個手勢示意自己就在旁邊看看。
黑毛指指自己的耳朵,讓她留神附近的聲音,溫迪點頭,他才低下頭繼續挖地瓜秧。
她離開黑毛,不過也是繞著圈圈走,讓他能隨時感受到自己就在旁邊,真的沒走遠。唯獨眼睛是四處亂瞟,不放過樹上樹下任何一個角落。突然,她看到十幾米外有一叢非常眼熟的綠植,行走時看不清晰,於是她立刻停下,瞇起眼睛朝著那叢綠植看去——
誒?那不是?
雪菜?
雪菜這個名字有些人很熟悉,有些人會覺得陌生,因為它的稱呼實在是太多了。雪菜是薺菜的一種,別名有:九頭芥、燒菜、排菜等,最聞名的稱呼是雪裏蕻。最常見的腌鹹菜就是雪裏蕻,配飯,配面,配粉,都很和諧。尤其是早餐店最愛,煮好一碗面或粉,上頭放點肉糜碼子,再舀一勺腌菜,齊活!好吃又方便,一手交粉,一手交錢。
溫迪立刻興奮起來,她正準備朝它走去時,猛然感覺身上一輕,回過神時才發現自己已經被黑毛扛在了肩上,整個人倒掉過來,臉沖著他的背,“怎,怎麽了?”她忍不住開口。
黑毛沒說話,他正朝雨林區暴沖,只有急促的呼吸聲。
十秒後,溫迪聽到了熟悉的樹幹斷裂聲,一聲憤怒的嘶吼近在咫尺,仿佛就在她耳邊。
“啊啊啊啊啊追上來了!”她緊張地大叫。
“還沒有!”黑毛終於發出聲音,安撫了她繼續狂奔,一分鐘後終於停下。
他放下溫迪,扭頭看著來路,一只野豬在二十米外暴怒地大吼,卻不敢再追了。
溫迪抹了把臉,“雨林區裏有什麽啊,叫他怕成這樣?”
“不管它。”黑毛牽起她的手,“我們走。”
“等等等等。”溫迪有點不甘心,“我們先不回去,在附近躲一躲,看它會不會離開行嗎?”
黑毛回頭看她。
溫迪訕笑道:“我剛才又發現一個東西……”
“好吧。”黑毛知道她對新食材的執著,點頭,“如果它不走呢?”
“那我就認了。”溫迪咬牙說。
兩人先走遠,離開野豬的視線,然後躲起來悄悄觀察。沒想到,等了半天,這野豬居然沒走,一直堵在那裏。如果想從其他地方進入野豬林的話,要麽得穿過一些非常密集的樹林,要麽得另外找路,都很不方便,而且容易鬧出很大的動靜,說不定還會引來別的野豬。
再不甘心,溫迪也只好選擇回家了。
到家,收獲了地瓜秧也沒讓她高興多少,她一直想著雪裏蕻,想吃。
黑毛看到她郁悶,問她原因,溫迪就說了。
“這有什麽,明天我們再去野豬林找嘛!”黑毛安慰她,“它總不會在入口守一整天!”
“你肯我去?”溫迪還在琢磨該用什麽理由說服他,沒料到黑毛居然這麽想得開。
“這回陪你去了,我才發現其實也沒什麽危險的,只要你肯讓我呆在旁邊,我遇到危險能及時把你帶走,那我一定能保你安然無恙。”黑毛笑瞇瞇拎起筐子,“還有這個。”
筐子裏裝的是地瓜秧,他今天跑路的時候右手扔刀進筐抄起溫迪往肩上一扛,左手也沒閑著立刻抓住藤條筐的背帶一並帶走。帶走了人,也帶走了地瓜秧,兩不耽誤。
溫迪頓時笑了。
就算野豬真的在野豬林入口守一整天也沒關系,它總不會守兩天,三天,四天,總會走的。只要還能去野豬林,推遲幾天去采集雪菜也無妨。
於是心情大好的她便立刻洗了一些地瓜秧,用豬油清炒一碗,現吃填飽肚子。
這個清炒是真的一點其他食材也不用放,豬油燒熱後將切碎的地瓜秧倒進去,翻炒熟透後加一勺鹽拌勻即可出鍋。好久沒有吃這種葉子菜,溫迪難得比平時多吃了一倍的量。以前對蔬菜不怎麽感興趣,幾個月沒吃才曉得它有多美味。
吃完葉子菜,溫迪就和黑毛去晾房收獲香腸。
香腸已經晾好了,溫迪先收獲了一部分,再將帶來的枯草和蘆葦鋪在晾房周圍,架上木頭,用火點燃。風將枯草和蘆葦燃燒時的煙吹向晾房中,不斷熏烤著晾房裏的香腸。不過這種溫度不至於將晾房裏的香腸烤焦,溫迪的用意主要在於煙熏,不是要當場做燒烤。
等火焰自然熄滅後,溫迪再將剩餘的香腸取出,這就是熏腸了。
她將香腸和熏腸放在原本放枯草和蘆葦,木頭的背筐裏,和黑毛一起返回了山洞。
今天跟野豬算是正面沖突了一番,比較緊張,溫迪特意煮了一碗海鮮湯,靜心凝神。
咳咳,就是材料有點奢侈,主料是鮑魚燉海參,只加蠔油和鹽就很夠味了。
她自己在魚池裏撈出這兩玩意時都是震驚的,她的本意只想做一碗樸實的魚湯。
但是,有這兩玩意為什麽不吃呢?
溫迪還是第一次吃海參鮮貨,頓生一股莫名的感覺。
怎麽上荒島後,吃的東西好像還比以前更高級了點?不過以前也不是買不起這些,就是純粹舍不得,哪怕把那些錢花在哪裏都不記得了,但總覺得花幾百塊,幾千塊去吃,好像浪費似的。現在想想,那麽多美味,難道真的不如衣住行值得花嗎?倒也不是非要分個優劣,只是她覺得自己不該小看了“食”。
也許,離開荒島後,對生活,她會有新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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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前車之鑒後,溫迪和黑毛學乖了,討論選在雨林區,在遠離野豬林的地方說話。
“我進去就行了。”黑毛著急地說,“你跑得沒豬快,被撞了怎麽辦?”
“你才跑得沒豬快呢!”溫迪老覺得他在罵人,“呃,好吧,你是比我和豬快,我不惹它嘛。”
她堅持自己小心點,不弄出動靜就行。
溫迪不相信野豬林裏只有野豬一種生物,只有野豬呼吸一種聲音,難道她進去踩踩都會被發現?
爭論的結局不是溫迪心軟就是黑毛退讓。
溫迪對自己可不會心軟。
因此,她和黑毛還是一起來到了野豬林邊緣。她本來想和黑毛分開行動,擔心兩個人一起行動制造的噪音比較大,可是黑毛堅持要和她一起走,如果遇到危險他可以及時把她扛走,如果他和她之間的距離比較遠,他就來不及救援了。溫迪被說服了,所以現在仍然和黑毛黏在一起。
她們只用手勢交流,黑毛指指前面,提醒她剛才說好由他帶路。
溫迪點頭,於是兩人換了個位置,黑毛在前面慢慢地走。
他上回來的時候可沒這麽小心,但這次帶上了溫迪,他就不自覺地認為自己理應要慢,要謹慎,要步步為營。
於是兩人就像上次踏入沼澤的迷霧區一樣慢如烏龜。
但這裏可沒有迷霧區的那些大霧,地上踩的更不是沼澤裏危險的路。
溫迪受不了了,拽了黑毛一把,急促地往前指了一下,催促他,快。
她真被急死了,慢吞吞地走不是要在野豬林留得更久?快進快出不是更安全?
也不知道黑毛是理解了她的意思還是純粹因為聽話,總之在溫迪明示的催促下,他總算加快了一點速度。他帶著溫迪來到自己挖“土豆”的地方,溫迪立刻看到了地瓜秧,指揮他用帶來的柴刀將這些地瓜秧收割。至於她,則在附近觀察,一個有野豬的地方,有紅薯,很合理,畢竟地瓜秧是野豬愛吃的東西。
那麽,是否還有其他野豬能食用的蔬菜呢?畢竟,野豬可是雜食動物。
溫迪的大眼睛頓時化身掃描儀掃啊掃啊掃。
她居然還真的掃到了附近有一些很眼熟的植物,不過不止是在外界眼熟,是在荒島上見過。這野豬林裏面居然有花生秧,她遠遠看著,目測了一下它和自己的距離,頓時選擇放棄。反正要吃花生,楓林中也有,就沒必要在野豬林裏冒風險了。
溫迪繼續掃描,野豬林裏有很多樹和綠植,遮擋視線,加大了她搜索新植物的難度。要不是因為剛才她看到了花生秧,聯想到這裏有可能還會有其他植物,她大概早就放棄搜索,回頭和黑毛一起挖地瓜秧了。現在有可能找到新的植物,晃花眼也得繼續找。她悄悄站起來,慢慢移動著擴大搜索範圍。
黑毛扯了扯她的褲腿。
溫迪扭頭,給他打個手勢示意自己就在旁邊看看。
黑毛指指自己的耳朵,讓她留神附近的聲音,溫迪點頭,他才低下頭繼續挖地瓜秧。
她離開黑毛,不過也是繞著圈圈走,讓他能隨時感受到自己就在旁邊,真的沒走遠。唯獨眼睛是四處亂瞟,不放過樹上樹下任何一個角落。突然,她看到十幾米外有一叢非常眼熟的綠植,行走時看不清晰,於是她立刻停下,瞇起眼睛朝著那叢綠植看去——
誒?那不是?
雪菜?
雪菜這個名字有些人很熟悉,有些人會覺得陌生,因為它的稱呼實在是太多了。雪菜是薺菜的一種,別名有:九頭芥、燒菜、排菜等,最聞名的稱呼是雪裏蕻。最常見的腌鹹菜就是雪裏蕻,配飯,配面,配粉,都很和諧。尤其是早餐店最愛,煮好一碗面或粉,上頭放點肉糜碼子,再舀一勺腌菜,齊活!好吃又方便,一手交粉,一手交錢。
溫迪立刻興奮起來,她正準備朝它走去時,猛然感覺身上一輕,回過神時才發現自己已經被黑毛扛在了肩上,整個人倒掉過來,臉沖著他的背,“怎,怎麽了?”她忍不住開口。
黑毛沒說話,他正朝雨林區暴沖,只有急促的呼吸聲。
十秒後,溫迪聽到了熟悉的樹幹斷裂聲,一聲憤怒的嘶吼近在咫尺,仿佛就在她耳邊。
“啊啊啊啊啊追上來了!”她緊張地大叫。
“還沒有!”黑毛終於發出聲音,安撫了她繼續狂奔,一分鐘後終於停下。
他放下溫迪,扭頭看著來路,一只野豬在二十米外暴怒地大吼,卻不敢再追了。
溫迪抹了把臉,“雨林區裏有什麽啊,叫他怕成這樣?”
“不管它。”黑毛牽起她的手,“我們走。”
“等等等等。”溫迪有點不甘心,“我們先不回去,在附近躲一躲,看它會不會離開行嗎?”
黑毛回頭看她。
溫迪訕笑道:“我剛才又發現一個東西……”
“好吧。”黑毛知道她對新食材的執著,點頭,“如果它不走呢?”
“那我就認了。”溫迪咬牙說。
兩人先走遠,離開野豬的視線,然後躲起來悄悄觀察。沒想到,等了半天,這野豬居然沒走,一直堵在那裏。如果想從其他地方進入野豬林的話,要麽得穿過一些非常密集的樹林,要麽得另外找路,都很不方便,而且容易鬧出很大的動靜,說不定還會引來別的野豬。
再不甘心,溫迪也只好選擇回家了。
到家,收獲了地瓜秧也沒讓她高興多少,她一直想著雪裏蕻,想吃。
黑毛看到她郁悶,問她原因,溫迪就說了。
“這有什麽,明天我們再去野豬林找嘛!”黑毛安慰她,“它總不會在入口守一整天!”
“你肯我去?”溫迪還在琢磨該用什麽理由說服他,沒料到黑毛居然這麽想得開。
“這回陪你去了,我才發現其實也沒什麽危險的,只要你肯讓我呆在旁邊,我遇到危險能及時把你帶走,那我一定能保你安然無恙。”黑毛笑瞇瞇拎起筐子,“還有這個。”
筐子裏裝的是地瓜秧,他今天跑路的時候右手扔刀進筐抄起溫迪往肩上一扛,左手也沒閑著立刻抓住藤條筐的背帶一並帶走。帶走了人,也帶走了地瓜秧,兩不耽誤。
溫迪頓時笑了。
就算野豬真的在野豬林入口守一整天也沒關系,它總不會守兩天,三天,四天,總會走的。只要還能去野豬林,推遲幾天去采集雪菜也無妨。
於是心情大好的她便立刻洗了一些地瓜秧,用豬油清炒一碗,現吃填飽肚子。
這個清炒是真的一點其他食材也不用放,豬油燒熱後將切碎的地瓜秧倒進去,翻炒熟透後加一勺鹽拌勻即可出鍋。好久沒有吃這種葉子菜,溫迪難得比平時多吃了一倍的量。以前對蔬菜不怎麽感興趣,幾個月沒吃才曉得它有多美味。
吃完葉子菜,溫迪就和黑毛去晾房收獲香腸。
香腸已經晾好了,溫迪先收獲了一部分,再將帶來的枯草和蘆葦鋪在晾房周圍,架上木頭,用火點燃。風將枯草和蘆葦燃燒時的煙吹向晾房中,不斷熏烤著晾房裏的香腸。不過這種溫度不至於將晾房裏的香腸烤焦,溫迪的用意主要在於煙熏,不是要當場做燒烤。
等火焰自然熄滅後,溫迪再將剩餘的香腸取出,這就是熏腸了。
她將香腸和熏腸放在原本放枯草和蘆葦,木頭的背筐裏,和黑毛一起返回了山洞。
今天跟野豬算是正面沖突了一番,比較緊張,溫迪特意煮了一碗海鮮湯,靜心凝神。
咳咳,就是材料有點奢侈,主料是鮑魚燉海參,只加蠔油和鹽就很夠味了。
她自己在魚池裏撈出這兩玩意時都是震驚的,她的本意只想做一碗樸實的魚湯。
但是,有這兩玩意為什麽不吃呢?
溫迪還是第一次吃海參鮮貨,頓生一股莫名的感覺。
怎麽上荒島後,吃的東西好像還比以前更高級了點?不過以前也不是買不起這些,就是純粹舍不得,哪怕把那些錢花在哪裏都不記得了,但總覺得花幾百塊,幾千塊去吃,好像浪費似的。現在想想,那麽多美味,難道真的不如衣住行值得花嗎?倒也不是非要分個優劣,只是她覺得自己不該小看了“食”。
也許,離開荒島後,對生活,她會有新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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