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傻王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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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半時分。
陶然睡的迷迷糊糊的, 忽然覺得身邊多了一個熱源, 是她熟悉的溫暖懷抱, 寬闊的肩膀,硬朗的胸膛,流暢的腹肌……
半夢半醒間, 陶然在他懷裏蹭了又蹭,終於調整好了一個舒服的姿勢,又隨手在他身上摸了一把。
咦,這裏好像和平常不太一樣?
似乎有什麽東西頂著她?
“聞煜,你幹嘛把一柄劍帶上床啊?還讓不讓人好好睡覺了?劍柄那麽硬, 都硌著我了。”
回應她的是一個熱吻。
初時小心翼翼, 青澀無比。
漸漸狂亂無比, 纏綿悱惻。
陶然睜開了眼, 映入眼簾的是聞煜那張俊臉, 這一吻帶著風塵仆仆的氣息,他為她不遠千裏、披星戴月而來。
陶然一直都知道,聞煜的眼睛很好看。但從來不知道,原來還有這樣一種好看的樣子,深沈而幽邃,像是匯聚了海上的波濤。
那是全然陌生的、充滿情|欲的眼神,危險而又迷人。
侵略性十足, 那種男性荷爾蒙的氣息將陶然完全包裹。
她聽到他低沈的像是大提琴一樣的聲音,帶著些許喑啞,似乎是在極力克制著什麽, “那不是劍,我沒有把劍帶上床。”
作為一個閱片無數的老巫婆,陶然秒懂他的意思,白瑩瑩的小臉瞬間紅成了一個大櫻桃,熟透了、任人采摘的那一種。
她不是一個小女生,她二十多歲了。
聞煜是她的男朋友,她和他拜過堂、成過親,兩情相悅。
如果那個人是聞煜的話,她並不排斥更親密的接觸,甚至還有一些期待。
陶然伸出嬌嬌軟軟的小手,去解聞煜身上的衣袍。
她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模樣有多動人,聞煜一推開門,看到的就是她陷在大紅色的喜被裏,仙姿玉容,墨發雪膚,香肩半露。
他俯身吻她。
睡夢裏的她直接拉著他的手,把他往床上帶。
那雙柔若無骨的玉手,順著他的胸膛一路往下。
真是個妖精!
現在還要解他的衣服。
聞煜握住了陶然的手,阻止了她進一步的動作,“別動,不可以。”
陶然:“???”
人生第一次求歡,卻被拒絕了。
陶然恨不得反身就是一腳,直接把聞煜給踹下床。
“爬我床的人是你,說不行的人也是你。騷麽你又騷得很,弄你麽你又不肯。講道理,少年你是不是有什麽問題?神醫就在府上,你那方面要是有問題,就有病看病!我警告你,雖然你長得漂亮,但你也不要恃美行兇、恃寵而驕!”
聞煜眼裏滿是無奈和寵溺:“我恨不得死在你的床上,可時間來不及,我答應了趙雲浩,三日之內一定趕回去,現在已經過去一天半了,我這就要走。”
陶然清空了一下自己滿是黃色廢料的腦子,睡意驅散了大半,“對哦,你們在打仗,你怎麽回來了?”
“我想你了,你問我小傻子送你的大寶貝是什麽,我是特意回來告訴你,是月亮。你還記不記得,有一次我問你,月亮為什麽總是追著我跑?”
一般情況下,人們不會記得自己三歲時候的記憶,但聞煜的情況比較特殊,那並不是真正的三歲,他只是暫時傻了,和陶然相處的每一個日常他都記得無比清晰。
“哦~”陶然的聲音還帶著剛剛睡醒的慵懶和沙啞,枕著聞煜的胸膛,青絲散落在他的懷裏,“我記得呢,我說我不知道,你整天是個好奇寶寶,我又不是百科全書,什麽問題都能答得上來。”
“然後我就以為,月亮是只屬於我一個人的大寶貝,所以它才整天跟著我,我去哪裏它都跟著我,不管我跑的多快,只要我回頭,就能看到它在追我。因為我太喜歡你了,所以我畫了月亮送給你,想要和你分享我的大寶貝。那天本來想對你說,全世界你最可愛。”
“這句話我聽的耳朵都生繭子了,早就聽膩了好吧。”
“傻子聞煜每天都不假思索的這麽說,全世界你最可愛,戰王聞煜經過了深思熟慮,也還是想這麽說,全世界你最可愛。”
什麽純情小男生,什麽鋼鐵死直男,什麽冷酷大將軍,陶然覺得她以前真是看錯了聞煜,說情話什麽的,他明明就很會啊!
把她撩得不要不要的。
聞煜站起身來,整了整衣袍,“小傻子送你一輪明月,我送你整個天下,不管什麽時候,只要你擡頭看天,月光照得到的地方,都將和我一起臣服在你的腳下。”
陶然還躺在床上,仰著臉看他。
月光皎皎如水。
他的身形頎長而英偉,面容冷峻,下頜的線條淩厲,一雙薄唇輕抿,如山般堅毅,也如海般深邃,他的愛就像他的誓言一樣滾燙。
聞煜目光灼熱。
陶然覺得她的心都要被他看化了。
忍不住土撥鼠尖叫:“啊啊啊啊啊,統子,我男朋友也太帥了吧!”
系統糾正道:“那是你老公,你們成過親了。”
“我老公、我夫君、我男人,媽的,帥就一個字!”
“真不敢相信,一個半月以前,咱們剛剛穿到這本書裏,因為這個世界的契約對象是反派的新婚妻子,你還差點拒絕這個任務呢,這就真香上了?”
陶然臉皮賊厚:“眾所周知,人類的本質是真香怪。”
她伸出一對藕臂,勾住聞煜的脖頸,攀在他的身上,喜被滑落,青絲散亂,糾纏著玉|體,那是聞煜此生見過最美的春光。
她在他的唇上印下一吻,柔軟的紅唇慢慢向下,一寸一寸地親吻著他青黑的胡茬,“相公,活著回來。”
聞煜的眸色又暗了幾度,他一生走南闖北,見過胡天八月飛雪,見過江南春風十裏,全都不及她。
天知道,他到底用了怎樣的毅力,才把自己從她身上抽離。
“這是東岳國主為你畫的畫。”
陶然隨手翻看了一下,是各種各樣的她,大婚時鳳冠霞帔,一身白衣率軍攻破皇宮,被聞煜妝點的秀雅婉麗……
她獻寶似的捧起了另一幅畫,就放在她的枕邊,只是白紙上畫了一個連規則都稱不上的圓,“我更喜歡夫君畫的這一幅。”
一個一看就是名家大作,另一個不過是稚童隨筆塗鴉,但因為那是她愛的聞煜畫的,是她家相公送她的明月,在她眼裏就是全世界最美的那幅畫。
聞煜的心難以抑制地蕩漾。
他看著她的手指撫過那幅畫,就像是她撫過了他的身體。
她怎麽能讓他這麽愛呢?
明明已經愛她如命,卻還能每一個下一秒,都比前一秒更加深愛她。
他怎麽能不愛她呢?
她這樣珍視他的每一分情意,哪怕那只是一個小傻子的童言童語。
聞煜拿起筆,在那幅畫上題了一行字:“與君共明月。”
他的字筆鋒極為銳利,隱隱有金戈鐵馬之勢,只是寥寥五個字,卻仿佛囊括了萬裏山河。
他的字當然極好,戰王聞煜,在成為聞名天下的少年將軍之前,早就因為神童之名,被無數大儒交口稱讚。如果當年沒有投身戰場,想必他會是一位風流才子。
“等我平定戰亂,為你畫上千幅、萬幅,每一幅都比他好,不用娘子這樣睜著眼說瞎話。”聞煜莞爾一笑,披上戰甲,大步離開。
陶然懷裏抱著聞煜題字的畫,重新躺回了床上,發出了一聲喟嘆:“啊~我老公畫畫一定超厲害!”
系統吐槽:“餵、餵,你還沒看到他畫的畫呢。”
“ball、ball你動動你的小腦子,聞煜的字這麽好看,古代字畫不分家,他畫畫的水平能差嗎?而且他說的那麽自信,好期待他的畫作啊。我不行了,啊啊啊啊啊老夫的少女心啊,這是什麽神仙老公?”
“我才求求你實事求是好吧?就算你再怎麽想誇聞煜,起碼也等看到畫以後再吹?”
“我不管、我不管,我老公天下第一棒,不接受任何反駁!”
“呵,戀愛中的女人。”
建光十二年,北靖和南寧聯手,大敗東岳,東岳舉國降服。
戰王不曾虐殺任何一個俘虜,百姓完全沒有受到戰敗的影響,應該說還比從前過的更好了。
歸入北靖之後,他們並沒有因為是敵國戰俘,就低人一等,反而享受到了新政的優渥,輕徭役、減賦稅,久經戰亂的他們,第一次過上了太平日子。
人們都說,寧為太平犬,不做亂世人。
以前過的那是什麽日子?現在過的又是什麽日子?
老百姓都是最實在的,只要一對比,就會覺得戰王真好!
可把隔壁的大幽國子民給羨慕死了,怎麽戰王還沒打過來呢?
我們也受夠這種饑一頓、飽一頓,荒年甚至易子而食的苦日子了,我們也想有房子住、有田地耕,大口喝酒大口吃肉。
看看人家過的那是什麽安逸日子?再看看我們,今天這個來收稅,明天那個來征兵,各種巧立稅收名目,哪怕你一家人都要餓死了,那些官兵還是要搶走米缸裏的最後一粒米。
大幽國征收百姓去做苦力,想要修建長城,抵擋神驍軍的騎兵。
可戰王得民心所向,那些苦不堪言的勞力們,偷偷地把長城的邊境線一移再移。
這個時代的人,並沒有非常鮮明的國家立場,因為七國戰亂實在是太久了。
上面的人整天打來打去的,今天我們城池還歸東岳,明天可能就是西楚國的人了,後天又變成了大燕百姓。
能人異士喜歡在天下游歷,最後為哪個國家效勞,全看哪一國更合自己的心意。
貴族們貪圖享樂,為了換取一個美人、一壺美酒,就割讓一座城池的荒唐事例屢見不鮮,完全不顧百姓死活。
再加上天災人禍,流民遷徙,各國間的血脈融合日益加深,可能大街上隨便掉下一塊牌匾,砸到一個路人,他就是七國混血。
反正北靖和大幽的國境線那麽長,我們偷偷移動一點長城,把我們村子歸到北靖去,不過分吧?
一個人這樣想,一千個人也這樣想。
把我們縣移過去,不過分吧?
把我們州移過去,不過分吧?
大幽國的長城就這麽修著、修著,國土居然足足縮水了一大半。
昏聵的皇帝和朝臣這才驚覺:“大勢已去!”
神驍軍兵臨城下,聞煜一身玄甲,血色披風獵獵作響,面容俊毅猶如天神,通身上下煞氣縈繞,劍尖帶著徹骨的冰寒,仍舊是那一句:“降者不殺。”
陶然用系統的探查功能,雖然在千裏之外的戰王府,卻能清晰地看到前線的戰況,“哇這顏值、這氣度,這是什麽暴擊?簡直是行走的荷爾蒙,這個男人我太可了!”
藍團子遞給她一張紙巾:“親,這邊建議您,還是擦一擦您的口水吧。”
陶然掰著指頭數:“打下大幽,他應該又能回來一次了,不知道這次能待上多久。”
“你管他待多久呢,難道你還想跟他大戰三天三夜?”
陶然不自覺地吞咽了一下口水,“你可以把這句話裏的‘難道’去掉。”
“你給我爭氣點啊,就不能有一天不饞人家的身子嗎?”
“兩情相悅的事,怎麽能叫饞他的身子呢?嗨呀,快別說這些廢話了,好統子,你把鏡頭拉近點,我要看我夫君的大長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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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然睡的迷迷糊糊的, 忽然覺得身邊多了一個熱源, 是她熟悉的溫暖懷抱, 寬闊的肩膀,硬朗的胸膛,流暢的腹肌……
半夢半醒間, 陶然在他懷裏蹭了又蹭,終於調整好了一個舒服的姿勢,又隨手在他身上摸了一把。
咦,這裏好像和平常不太一樣?
似乎有什麽東西頂著她?
“聞煜,你幹嘛把一柄劍帶上床啊?還讓不讓人好好睡覺了?劍柄那麽硬, 都硌著我了。”
回應她的是一個熱吻。
初時小心翼翼, 青澀無比。
漸漸狂亂無比, 纏綿悱惻。
陶然睜開了眼, 映入眼簾的是聞煜那張俊臉, 這一吻帶著風塵仆仆的氣息,他為她不遠千裏、披星戴月而來。
陶然一直都知道,聞煜的眼睛很好看。但從來不知道,原來還有這樣一種好看的樣子,深沈而幽邃,像是匯聚了海上的波濤。
那是全然陌生的、充滿情|欲的眼神,危險而又迷人。
侵略性十足, 那種男性荷爾蒙的氣息將陶然完全包裹。
她聽到他低沈的像是大提琴一樣的聲音,帶著些許喑啞,似乎是在極力克制著什麽, “那不是劍,我沒有把劍帶上床。”
作為一個閱片無數的老巫婆,陶然秒懂他的意思,白瑩瑩的小臉瞬間紅成了一個大櫻桃,熟透了、任人采摘的那一種。
她不是一個小女生,她二十多歲了。
聞煜是她的男朋友,她和他拜過堂、成過親,兩情相悅。
如果那個人是聞煜的話,她並不排斥更親密的接觸,甚至還有一些期待。
陶然伸出嬌嬌軟軟的小手,去解聞煜身上的衣袍。
她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模樣有多動人,聞煜一推開門,看到的就是她陷在大紅色的喜被裏,仙姿玉容,墨發雪膚,香肩半露。
他俯身吻她。
睡夢裏的她直接拉著他的手,把他往床上帶。
那雙柔若無骨的玉手,順著他的胸膛一路往下。
真是個妖精!
現在還要解他的衣服。
聞煜握住了陶然的手,阻止了她進一步的動作,“別動,不可以。”
陶然:“???”
人生第一次求歡,卻被拒絕了。
陶然恨不得反身就是一腳,直接把聞煜給踹下床。
“爬我床的人是你,說不行的人也是你。騷麽你又騷得很,弄你麽你又不肯。講道理,少年你是不是有什麽問題?神醫就在府上,你那方面要是有問題,就有病看病!我警告你,雖然你長得漂亮,但你也不要恃美行兇、恃寵而驕!”
聞煜眼裏滿是無奈和寵溺:“我恨不得死在你的床上,可時間來不及,我答應了趙雲浩,三日之內一定趕回去,現在已經過去一天半了,我這就要走。”
陶然清空了一下自己滿是黃色廢料的腦子,睡意驅散了大半,“對哦,你們在打仗,你怎麽回來了?”
“我想你了,你問我小傻子送你的大寶貝是什麽,我是特意回來告訴你,是月亮。你還記不記得,有一次我問你,月亮為什麽總是追著我跑?”
一般情況下,人們不會記得自己三歲時候的記憶,但聞煜的情況比較特殊,那並不是真正的三歲,他只是暫時傻了,和陶然相處的每一個日常他都記得無比清晰。
“哦~”陶然的聲音還帶著剛剛睡醒的慵懶和沙啞,枕著聞煜的胸膛,青絲散落在他的懷裏,“我記得呢,我說我不知道,你整天是個好奇寶寶,我又不是百科全書,什麽問題都能答得上來。”
“然後我就以為,月亮是只屬於我一個人的大寶貝,所以它才整天跟著我,我去哪裏它都跟著我,不管我跑的多快,只要我回頭,就能看到它在追我。因為我太喜歡你了,所以我畫了月亮送給你,想要和你分享我的大寶貝。那天本來想對你說,全世界你最可愛。”
“這句話我聽的耳朵都生繭子了,早就聽膩了好吧。”
“傻子聞煜每天都不假思索的這麽說,全世界你最可愛,戰王聞煜經過了深思熟慮,也還是想這麽說,全世界你最可愛。”
什麽純情小男生,什麽鋼鐵死直男,什麽冷酷大將軍,陶然覺得她以前真是看錯了聞煜,說情話什麽的,他明明就很會啊!
把她撩得不要不要的。
聞煜站起身來,整了整衣袍,“小傻子送你一輪明月,我送你整個天下,不管什麽時候,只要你擡頭看天,月光照得到的地方,都將和我一起臣服在你的腳下。”
陶然還躺在床上,仰著臉看他。
月光皎皎如水。
他的身形頎長而英偉,面容冷峻,下頜的線條淩厲,一雙薄唇輕抿,如山般堅毅,也如海般深邃,他的愛就像他的誓言一樣滾燙。
聞煜目光灼熱。
陶然覺得她的心都要被他看化了。
忍不住土撥鼠尖叫:“啊啊啊啊啊,統子,我男朋友也太帥了吧!”
系統糾正道:“那是你老公,你們成過親了。”
“我老公、我夫君、我男人,媽的,帥就一個字!”
“真不敢相信,一個半月以前,咱們剛剛穿到這本書裏,因為這個世界的契約對象是反派的新婚妻子,你還差點拒絕這個任務呢,這就真香上了?”
陶然臉皮賊厚:“眾所周知,人類的本質是真香怪。”
她伸出一對藕臂,勾住聞煜的脖頸,攀在他的身上,喜被滑落,青絲散亂,糾纏著玉|體,那是聞煜此生見過最美的春光。
她在他的唇上印下一吻,柔軟的紅唇慢慢向下,一寸一寸地親吻著他青黑的胡茬,“相公,活著回來。”
聞煜的眸色又暗了幾度,他一生走南闖北,見過胡天八月飛雪,見過江南春風十裏,全都不及她。
天知道,他到底用了怎樣的毅力,才把自己從她身上抽離。
“這是東岳國主為你畫的畫。”
陶然隨手翻看了一下,是各種各樣的她,大婚時鳳冠霞帔,一身白衣率軍攻破皇宮,被聞煜妝點的秀雅婉麗……
她獻寶似的捧起了另一幅畫,就放在她的枕邊,只是白紙上畫了一個連規則都稱不上的圓,“我更喜歡夫君畫的這一幅。”
一個一看就是名家大作,另一個不過是稚童隨筆塗鴉,但因為那是她愛的聞煜畫的,是她家相公送她的明月,在她眼裏就是全世界最美的那幅畫。
聞煜的心難以抑制地蕩漾。
他看著她的手指撫過那幅畫,就像是她撫過了他的身體。
她怎麽能讓他這麽愛呢?
明明已經愛她如命,卻還能每一個下一秒,都比前一秒更加深愛她。
他怎麽能不愛她呢?
她這樣珍視他的每一分情意,哪怕那只是一個小傻子的童言童語。
聞煜拿起筆,在那幅畫上題了一行字:“與君共明月。”
他的字筆鋒極為銳利,隱隱有金戈鐵馬之勢,只是寥寥五個字,卻仿佛囊括了萬裏山河。
他的字當然極好,戰王聞煜,在成為聞名天下的少年將軍之前,早就因為神童之名,被無數大儒交口稱讚。如果當年沒有投身戰場,想必他會是一位風流才子。
“等我平定戰亂,為你畫上千幅、萬幅,每一幅都比他好,不用娘子這樣睜著眼說瞎話。”聞煜莞爾一笑,披上戰甲,大步離開。
陶然懷裏抱著聞煜題字的畫,重新躺回了床上,發出了一聲喟嘆:“啊~我老公畫畫一定超厲害!”
系統吐槽:“餵、餵,你還沒看到他畫的畫呢。”
“ball、ball你動動你的小腦子,聞煜的字這麽好看,古代字畫不分家,他畫畫的水平能差嗎?而且他說的那麽自信,好期待他的畫作啊。我不行了,啊啊啊啊啊老夫的少女心啊,這是什麽神仙老公?”
“我才求求你實事求是好吧?就算你再怎麽想誇聞煜,起碼也等看到畫以後再吹?”
“我不管、我不管,我老公天下第一棒,不接受任何反駁!”
“呵,戀愛中的女人。”
建光十二年,北靖和南寧聯手,大敗東岳,東岳舉國降服。
戰王不曾虐殺任何一個俘虜,百姓完全沒有受到戰敗的影響,應該說還比從前過的更好了。
歸入北靖之後,他們並沒有因為是敵國戰俘,就低人一等,反而享受到了新政的優渥,輕徭役、減賦稅,久經戰亂的他們,第一次過上了太平日子。
人們都說,寧為太平犬,不做亂世人。
以前過的那是什麽日子?現在過的又是什麽日子?
老百姓都是最實在的,只要一對比,就會覺得戰王真好!
可把隔壁的大幽國子民給羨慕死了,怎麽戰王還沒打過來呢?
我們也受夠這種饑一頓、飽一頓,荒年甚至易子而食的苦日子了,我們也想有房子住、有田地耕,大口喝酒大口吃肉。
看看人家過的那是什麽安逸日子?再看看我們,今天這個來收稅,明天那個來征兵,各種巧立稅收名目,哪怕你一家人都要餓死了,那些官兵還是要搶走米缸裏的最後一粒米。
大幽國征收百姓去做苦力,想要修建長城,抵擋神驍軍的騎兵。
可戰王得民心所向,那些苦不堪言的勞力們,偷偷地把長城的邊境線一移再移。
這個時代的人,並沒有非常鮮明的國家立場,因為七國戰亂實在是太久了。
上面的人整天打來打去的,今天我們城池還歸東岳,明天可能就是西楚國的人了,後天又變成了大燕百姓。
能人異士喜歡在天下游歷,最後為哪個國家效勞,全看哪一國更合自己的心意。
貴族們貪圖享樂,為了換取一個美人、一壺美酒,就割讓一座城池的荒唐事例屢見不鮮,完全不顧百姓死活。
再加上天災人禍,流民遷徙,各國間的血脈融合日益加深,可能大街上隨便掉下一塊牌匾,砸到一個路人,他就是七國混血。
反正北靖和大幽的國境線那麽長,我們偷偷移動一點長城,把我們村子歸到北靖去,不過分吧?
一個人這樣想,一千個人也這樣想。
把我們縣移過去,不過分吧?
把我們州移過去,不過分吧?
大幽國的長城就這麽修著、修著,國土居然足足縮水了一大半。
昏聵的皇帝和朝臣這才驚覺:“大勢已去!”
神驍軍兵臨城下,聞煜一身玄甲,血色披風獵獵作響,面容俊毅猶如天神,通身上下煞氣縈繞,劍尖帶著徹骨的冰寒,仍舊是那一句:“降者不殺。”
陶然用系統的探查功能,雖然在千裏之外的戰王府,卻能清晰地看到前線的戰況,“哇這顏值、這氣度,這是什麽暴擊?簡直是行走的荷爾蒙,這個男人我太可了!”
藍團子遞給她一張紙巾:“親,這邊建議您,還是擦一擦您的口水吧。”
陶然掰著指頭數:“打下大幽,他應該又能回來一次了,不知道這次能待上多久。”
“你管他待多久呢,難道你還想跟他大戰三天三夜?”
陶然不自覺地吞咽了一下口水,“你可以把這句話裏的‘難道’去掉。”
“你給我爭氣點啊,就不能有一天不饞人家的身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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