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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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桌上有兩個葷菜一個素菜,李文煜習慣先喝湯再吃菜,而且李文煜不喜歡過於油膩。
兩個葷菜分別是什麽呢?
“紅燒豬肘、尖椒牛肉。”
李文煜看這菜就能品出這李文煜的口味來,西域人一般都吃油膩。
金潘達見李文煜不動手便問道:“怎麽了,快吃啊,楞著等什麽菜配?”
李文煜動筷子夾了一塊牛肉,這家牛肉炒的很是火候,不老不嫩,口感很棒。就是這尖椒...李文煜默默拿起茶杯灌了兩口茶水。
“啊...好辣啊。”李文煜感覺自己的心在流血。
金潘達倒是吃的很歡,一口牛肉一口豬蹄,那一盤素菜倒是不錯,是個清炒油麥菜。
可是很不巧的是,好像這兩人都是肉食動物啊。
李文煜無奈只好把筷子指向清炒油麥菜的盤子上去。
“蔬菜的口感,太惡心了。”李文煜吃了兩口就放棄了再加一勺的打算。
“來啦!水晶兒蒸包。”小二浮誇的報著菜名端上一籠蒸包。
這東西其實是京城的特產,沒想到在這窮鄉僻壤還能嘗到家鄉之食,李文煜開心極了,就這種水晶包,他能吃三籠都不是問題的。
李文煜立馬伸筷子,不巧金潘達也同時擡起了手,兩人的眼神傳遞著火花,李文煜立馬下手,而金潘達也不慢。
一剎那的時間,兩雙筷子就一齊落在了蒸籠正中心的那個水晶包上,Q彈可口的水晶包被兩雙筷子同時夾住,好在兩人的力道控制的很好,不然這水晶包大概就被這兩雙筷子給夾爆了。
兩人都不敢用力夾那個水晶包,李文煜把死盯著金潘達筷子的眼神擡了起來,他死死的盯住了金潘達的眼睛。
兩人又是一番電火花般的交流。
“哈哈哈。”金潘達突然笑了起來,他還是第一次遇到飯桌上搶菜的事情,他還是覺得頗為好玩有趣。
可李文煜就不一樣,他心裏還帶著對金潘達的怨氣,自從遇到金潘達後,李文煜覺得自己就一直在倒黴,無論做什麽事都不成功。
“笑個屁啊,給你吃,真是小孩子脾氣...”李文煜無奈極了,他只好夾起另一個水晶包吃了起來。
但是金潘達也沒有再去動那個水晶包了。
“嗯...真好吃...你們中原。”金潘達一遍嚼著水晶包一邊含糊不清的說這話,然後他咽下了水晶包接著說道,“我從小就很羨慕你們中原人!”
“嗯?”李文煜只能含糊不清的從口中發出這一個音節來,他在意示金潘達接著說下去。
“你們中原的東西太好吃了!”金潘達說完這話就又夾了塊肉往嘴裏塞。
這豬蹄雖油不膩,肉質鮮美可口,紅燒的做法也讓豬蹄很是入味。
金潘達大口的啃豬蹄的樣子,讓李文煜很是不解,他沒想到還有人能吃成這個鬼樣子,就像餓了三天三夜似的。
無奈,李文煜這麽看著也是忍不住的咽了咽口水,他看了看那油膩的不行的豬蹄,他還是動了他的這雙筷子。
油膩的感覺讓他不是很舒服,但是他嚼了嚼也不覺得那麽膩了,他嚼了嚼這豬蹄的肉還是很不錯的,把皮剃了的話李文煜覺得自己還是能吃上兩盤的。
“糖醋裏脊!誒客官您的糖醋裏脊來咯!”店小二再次把托盤盛了過來,上面正是香甜的糖醋裏脊。
李文煜一聽終於開心了起來,總算來了個能吃的。
李文煜夾了一塊糖醋裏脊便吃了起來,甜糯的外衣裹著軟糯的雞肉。
很快一盤糖醋裏脊就見空了。
兩個人不一會兒就吃的快撐了。
“中原太棒了!”金潘達靠在椅子上感嘆道。
這時李文煜倒是心生那麽一計,他還記得張書升給他準備了迷藥,他要拿出來用用了。
想罷,李文煜摸了摸自己的口袋然後笑了起來,他對金潘達說道:“聽說你們西域人都很會喝酒啊?!”
金潘達見李文煜這麽問有些奇怪,他回答道:“是啊,怎麽了兄弟?”
“喝一杯?”李文煜挑了挑眉問道。
“噢?有什麽好酒可喝?”金潘達問道,他很是不屑,畢竟西域好酒可是一點都不少。
“老板!來兩壇桃花醉!!”李文煜霸氣地喊道。
“好勒!”掌櫃也應了聲,然後小二便跑去拿酒來了。
李文煜和金潘達各自取了個酒碟喝了起來。
“不錯。”金潘達誇到。
李文煜很是勤快的給金潘達倒著酒。
桃花釀帶著特殊的花香味,酒味不中,入口清香,很適合解油去膩很是適合大魚大肉後飲用,不一會兒兩人就喝空了一壺。
“怎麽樣?和你們西域的比?”李文煜舉著酒杯問道。
“其實。我們西域最棒的是一個叫牛奶的東西,你們中原人一定沒見過。”金潘達顯然是喝到了興頭上,他自豪的和李文煜介紹著。
李文煜自然是知道這牛奶,但是他喝不慣,因為帶著一股子的腥味。
“那東西,我們天天都喝,還會吃點牛排,我到中原才知道米飯這東西...”
金潘達自顧自的講了許多有趣的事情,關於西域關於他。
李文煜早就趁著金潘達不註意在下一壺酒中下了藥,他心裏的小算盤打的很是順溜。
可是另李文煜沒想到的是,上次他沒下好藥,這是他卻是用錯了這藥。不靠譜的張書升不知道從那條路子拿的藥,雖然也是兩口醉,可是李文煜就覺著這金潘達不太對勁。
金潘達喝了那酒,只覺得下腹如同火燒,他以為中原酒就是這般味道。
不過不得不說,金潘達很是喜歡這中原的桃花釀。金潘達摸了摸額頭,嘆到:“沒想到到了中原竟然是不勝酒力之輩了。”
李文煜看著金潘達那雙看著他放光的眼睛緊張的不行,遭了,看樣子不是什麽正經藥。
客棧大廳的人還是很多,李文煜只好立馬結了賬然後把金潘達擡了出去。
金潘達的手攬在李文煜的肩上,可是他卻比李文煜高上了不少,李文煜扛著他走的很是艱難,一步一個踉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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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葷菜分別是什麽呢?
“紅燒豬肘、尖椒牛肉。”
李文煜看這菜就能品出這李文煜的口味來,西域人一般都吃油膩。
金潘達見李文煜不動手便問道:“怎麽了,快吃啊,楞著等什麽菜配?”
李文煜動筷子夾了一塊牛肉,這家牛肉炒的很是火候,不老不嫩,口感很棒。就是這尖椒...李文煜默默拿起茶杯灌了兩口茶水。
“啊...好辣啊。”李文煜感覺自己的心在流血。
金潘達倒是吃的很歡,一口牛肉一口豬蹄,那一盤素菜倒是不錯,是個清炒油麥菜。
可是很不巧的是,好像這兩人都是肉食動物啊。
李文煜無奈只好把筷子指向清炒油麥菜的盤子上去。
“蔬菜的口感,太惡心了。”李文煜吃了兩口就放棄了再加一勺的打算。
“來啦!水晶兒蒸包。”小二浮誇的報著菜名端上一籠蒸包。
這東西其實是京城的特產,沒想到在這窮鄉僻壤還能嘗到家鄉之食,李文煜開心極了,就這種水晶包,他能吃三籠都不是問題的。
李文煜立馬伸筷子,不巧金潘達也同時擡起了手,兩人的眼神傳遞著火花,李文煜立馬下手,而金潘達也不慢。
一剎那的時間,兩雙筷子就一齊落在了蒸籠正中心的那個水晶包上,Q彈可口的水晶包被兩雙筷子同時夾住,好在兩人的力道控制的很好,不然這水晶包大概就被這兩雙筷子給夾爆了。
兩人都不敢用力夾那個水晶包,李文煜把死盯著金潘達筷子的眼神擡了起來,他死死的盯住了金潘達的眼睛。
兩人又是一番電火花般的交流。
“哈哈哈。”金潘達突然笑了起來,他還是第一次遇到飯桌上搶菜的事情,他還是覺得頗為好玩有趣。
可李文煜就不一樣,他心裏還帶著對金潘達的怨氣,自從遇到金潘達後,李文煜覺得自己就一直在倒黴,無論做什麽事都不成功。
“笑個屁啊,給你吃,真是小孩子脾氣...”李文煜無奈極了,他只好夾起另一個水晶包吃了起來。
但是金潘達也沒有再去動那個水晶包了。
“嗯...真好吃...你們中原。”金潘達一遍嚼著水晶包一邊含糊不清的說這話,然後他咽下了水晶包接著說道,“我從小就很羨慕你們中原人!”
“嗯?”李文煜只能含糊不清的從口中發出這一個音節來,他在意示金潘達接著說下去。
“你們中原的東西太好吃了!”金潘達說完這話就又夾了塊肉往嘴裏塞。
這豬蹄雖油不膩,肉質鮮美可口,紅燒的做法也讓豬蹄很是入味。
金潘達大口的啃豬蹄的樣子,讓李文煜很是不解,他沒想到還有人能吃成這個鬼樣子,就像餓了三天三夜似的。
無奈,李文煜這麽看著也是忍不住的咽了咽口水,他看了看那油膩的不行的豬蹄,他還是動了他的這雙筷子。
油膩的感覺讓他不是很舒服,但是他嚼了嚼也不覺得那麽膩了,他嚼了嚼這豬蹄的肉還是很不錯的,把皮剃了的話李文煜覺得自己還是能吃上兩盤的。
“糖醋裏脊!誒客官您的糖醋裏脊來咯!”店小二再次把托盤盛了過來,上面正是香甜的糖醋裏脊。
李文煜一聽終於開心了起來,總算來了個能吃的。
李文煜夾了一塊糖醋裏脊便吃了起來,甜糯的外衣裹著軟糯的雞肉。
很快一盤糖醋裏脊就見空了。
兩個人不一會兒就吃的快撐了。
“中原太棒了!”金潘達靠在椅子上感嘆道。
這時李文煜倒是心生那麽一計,他還記得張書升給他準備了迷藥,他要拿出來用用了。
想罷,李文煜摸了摸自己的口袋然後笑了起來,他對金潘達說道:“聽說你們西域人都很會喝酒啊?!”
金潘達見李文煜這麽問有些奇怪,他回答道:“是啊,怎麽了兄弟?”
“喝一杯?”李文煜挑了挑眉問道。
“噢?有什麽好酒可喝?”金潘達問道,他很是不屑,畢竟西域好酒可是一點都不少。
“老板!來兩壇桃花醉!!”李文煜霸氣地喊道。
“好勒!”掌櫃也應了聲,然後小二便跑去拿酒來了。
李文煜和金潘達各自取了個酒碟喝了起來。
“不錯。”金潘達誇到。
李文煜很是勤快的給金潘達倒著酒。
桃花釀帶著特殊的花香味,酒味不中,入口清香,很適合解油去膩很是適合大魚大肉後飲用,不一會兒兩人就喝空了一壺。
“怎麽樣?和你們西域的比?”李文煜舉著酒杯問道。
“其實。我們西域最棒的是一個叫牛奶的東西,你們中原人一定沒見過。”金潘達顯然是喝到了興頭上,他自豪的和李文煜介紹著。
李文煜自然是知道這牛奶,但是他喝不慣,因為帶著一股子的腥味。
“那東西,我們天天都喝,還會吃點牛排,我到中原才知道米飯這東西...”
金潘達自顧自的講了許多有趣的事情,關於西域關於他。
李文煜早就趁著金潘達不註意在下一壺酒中下了藥,他心裏的小算盤打的很是順溜。
可是另李文煜沒想到的是,上次他沒下好藥,這是他卻是用錯了這藥。不靠譜的張書升不知道從那條路子拿的藥,雖然也是兩口醉,可是李文煜就覺著這金潘達不太對勁。
金潘達喝了那酒,只覺得下腹如同火燒,他以為中原酒就是這般味道。
不過不得不說,金潘達很是喜歡這中原的桃花釀。金潘達摸了摸額頭,嘆到:“沒想到到了中原竟然是不勝酒力之輩了。”
李文煜看著金潘達那雙看著他放光的眼睛緊張的不行,遭了,看樣子不是什麽正經藥。
客棧大廳的人還是很多,李文煜只好立馬結了賬然後把金潘達擡了出去。
金潘達的手攬在李文煜的肩上,可是他卻比李文煜高上了不少,李文煜扛著他走的很是艱難,一步一個踉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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