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Act3·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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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憶潮水般湧來,剎那間席卷了整個腦海。路透斯獨自一人踏上冰涼的階梯,微弱的燭火將他的身體拉出長長的影。
仿佛隨時就會熄滅。
他可以用聖光照亮身前方寸空間,照亮這座塔,乃至於照亮整個翡冷翠。
然而他卻不願意這樣做。
永恒聖光。
多少年前,是誰舉起權杖,穿透了黑暗而冰冷的世界,送給他一點暖意,
在那漫長空虛而又荒蕪死寂的很多年裏,成為他生命裏唯一一點光亮。他曾經盼望著那一點火焰永不熄滅,為此不惜找上每一個有可能吹熄火焰的人。
卻被他親手掐滅。
黑發青年端著精致的燭臺,直到解開禁制,走入了自己最熟悉的房間。室內陳設一如自己離開時日,甚至連地上掉落的鋼筆都沒有改變位置。
桌上的玻璃瓶內,插著一朵白薔薇——卻早已雕謝。幹枯的花瓣不覆昔日潤澤,甚至再也找不到曾經的美麗。
從那一日之後,他就離開了這裏,再也不願意回來。這片區域被劃作禁區,不允許任何人進入。
——也包括他自己。
年輕的君主走向了窗邊,遙望窗外景色。
夜色下翡冷翠寂寞而又平靜,她沈睡著,似乎沒有醒來,如水的月光給綠色的枝葉鍍上一層銀白的光。
卻再沒有薔薇花開的聲音。
繁茂的枝葉隨著微風起舞,大片的綠色間,卻沒有一分半點花骨朵的蹤影。仿佛它們生來就是這樣,仿佛它們從來都沒有盛開。
然而在他的記憶裏,分明還有過那麽一次。
如此教人痛徹心扉的一次。
卻叫人再也不願意想起。
他怎麽,就從來沒有想到過,那個瘦弱的薔薇公爵,就是阿爾蘭呢?
路透斯站在窗前,久久,仿佛成為了一尊雕塑。寒涼的夜風從他身上吹了又過,透過衣襟吹進胸膛,仿佛要將冷意吹到心底。
他從來沒有想過到這裏來看阿爾蘭。
他想看的,是那個愚昧的、無知的、蠢笨到極點的自己。
路透斯霍然轉身,面對室內熟悉的陳列,仿佛要將他的記憶帶回那一天,帶回薔薇公爵被處死的那一天。
太陽穴突突直跳,腦海裏有什麽叫囂著,想要沖出來,他勉強按住了自己的額角,蹲□,拾起了地上的鋼筆。
卻在側頭的不經意間,意外的在書桌底下看到了一封信箋,夾在地板間的縫隙裏,露出的信封的一角裏,有一枚小小的薔薇印記。
如此的熟悉,每一筆每一畫,他都知道如何走勢。
隱藏在黑暗中,路透斯慢慢地擰起了眉。
——他從來沒有見到過,這樣一封信。
那是洛蘭家族的薔薇印記,他曾經無數次的看到過,無論是在戰場上還是在生活中。也因為太過於熟悉反而忽略,以至於他從來都沒有想到過,阿爾蘭手中的薔薇花戒,也是同樣的花紋。
年輕的君主下意識看向了自己手上的戒指,栩栩如生的薔薇花靜靜的綻放。
那封信安靜地躺在書桌之下、某個不起眼的縫隙裏,羊皮紙的信封上,蒙著一層厚厚的灰——想必是以前他什麽時候處理公文時掉落在了地面。從此隱藏在這個隱秘的角落,再也沒有見過天日。
路透斯抽出了蒙灰的的信封,手指拂去了信封表面的灰塵。手上的信封非常簡單,除了薔薇花紋的印記、以及呈現給君主的標記以外,沒有任何多餘的信息。
也給判斷這封信來歷的工作增添了幾分麻煩。
會是誰寄給他的呢?
在信封左上角寫明了是給德加帝國的皇帝,而信的目的地是翡冷翠——那必然是在他已經殺死約瑟夫之後。那麽阿爾塔·洛蘭就絕沒有可能,他死在了自己還在王都的時候。
相應的,修也沒有了可能——因為在他攻入翡冷翠的同時,修,就已經死掉了。
那麽,這封信的主人是……
路透斯聽到自己的心臟不受控制的“砰砰”跳動起來,腦子裏充滿了各種各樣奇怪的想法。不會是阿爾塔,也不會是修,更不可能是薔薇家族裏面的其他人……他們還沒有直接將信傳達給自己的地位。而剩下的唯一的人選……
路透斯心臟一窒。
腦海裏瞬間,不受控制的,出現了銀發教皇的身影。
阿爾蘭?
在那三個字從舌尖上滾過一圈的剎那,他甚至感覺到自己的手都在微微發抖。
這是阿爾蘭寫給他的信,在他已經殺死叔父,成為德加帝國的皇帝之後。
他寫這封信是為了什麽呢?他真的是寫給自己的嗎?他為什麽要寫這一封信呢——不知道在桌角下呆了多久,如果不是今天自己想起來撿起那支鋼筆,或許永遠都不會看見。
他所擁有的阿爾蘭留下的東西並不多,而此時看到這樣一封信,足以讓人欣喜若狂。
路透斯幾乎是小心翼翼地捧起了脆弱的信封,將它平攤到了書桌上。四角都壓得平平整整。
黑發青年取出一把裁紙刀,小心翼翼地,沿著信封的脊,裁開了它。
信封被裁開的地方,隱隱露出了其中信紙的痕跡。路透斯小心翼翼地,從裏面抽出了雪白的信紙。
——那個時候,年少的路透斯還不知道自己會看到些什麽。
他只是單純為找到了阿爾蘭的物件而欣喜。
路透斯取出信紙後,甚至不敢打開,只是一遍一遍描摹著信紙露出來的一角,如同呵護珍寶。
“親愛的路透斯”。那裏寫著這樣六個字。
六個足以讓他卸下所有防備,以最欣喜的姿態來接受的六個字。
算算時間,這應該是阿爾蘭成為薔薇公爵之後寫的——因為所用的紙張與修曾經寫信用的一模一樣。那個時候他一直以為阿爾蘭已經死了,卻從來沒有想到過,他還活在這個世界上。
路透斯一悲一喜,然而想到已經永遠離開的人,又是鼻頭一酸。
他摩挲又摩挲,在信箋邊緣已經被摩擦出毛糙刺角時,終於鄭重地打開了信箋。
阿爾蘭,會對他說什麽呢?
直到他看到了漂亮的、熟悉的筆跡,墨藍色的墨水裏,甚至還有白薔薇淺淺淡淡的花香。
他猜阿爾蘭一定是是用的把白薔薇花汁調進了墨汁裏的那一種——曾經在黑暗之塔裏由阿爾蘭不經意地提起,最後年少的路透斯花費了諸多功夫才調成。
年輕的君主一字一句,視若珍寶地閱讀著那封信箋,然而每看一段話,他的臉色就蒼白了一分,直到最後完完全全的失去血色,變得就像傳說中病態僵硬的血族。
路透斯想起來自己曾經給薔薇家族寄去的一封信箋,那個時候正是薔薇家族剛剛走到前臺、成為舊貴族主力的時候。路透斯不知道出於何種心情給年少的公爵蘭修書一封,表示他只要忠誠於王族,自己就可以饒過他。
那個時候,蘭·洛蘭,是站在他對立面的薔薇公爵。
而後來的後來,他知道了,蘭·洛蘭,就是他曾經發誓效忠的教皇。
路透斯從來沒有想過為什麽自己會在那個時候給薔薇公爵寫信,按理來說自己要做的是消滅所有的舊貴族。直到後來他才明白,心底那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情愫是什麽。
可惜當年沒有認出!
可恨當年竟下意識忽略!
那個時候他發出的信函宛如石沈大海,蘭甚至沒有對此作出任何的回應。惱羞成怒之下自己終於揮軍攻打洛蘭,發誓舊貴族一日不滅,征戰一日不絕。
然而,事實呢?
路透斯的手指在顫抖,他的胳臂在顫抖,他的身體也在顫抖,就仿佛風中落葉,隨時可能被一陣風給擊垮——
不是這樣的!
不是這樣的!
蘭曾經給過他回信,正是此刻在他手上的這一封。
只可惜,落在了不起眼的縫隙裏,直到今日才被發現。
遲到了整整三年。
晚來了整整三年。
而這三年的時光,足以讓很多事情,再也無法挽回。
路透斯後來曾經不止一次的懷疑,薔薇家族年少的公爵,就是自己年幼的教皇,然而那個少年從來沒有承認,從來都沒有肯定——反而是擲地有聲的拒絕。
他自始至終,都沒有承認過自己教皇的身份。
路透斯的眼眶裏蓄滿了淚水,他跪倒在了地板上。冰冷的石面,就如同他冰冷的內心。
他怎麽會承認呢?
那封信上熟悉的字體足以說明他的身份,盡管署名是“蘭·洛蘭”,然而只要是稍稍熟悉他的人都可以看出字跡。
阿爾蘭願意放棄貴族的爵位。
阿爾蘭願意說服其他貴族臣服於他。
阿爾蘭願意獻出薔薇家族的財富,幫助他重建帝國。
條件是,赦免所有隸屬於舊貴族的平民,宣告他們無罪,保全所有曾經站在他對立面的平民。
他們是無辜的。
他們也是帝國的平民。
他們也是路透斯的子民。
多麽微不足道的要求,就算阿爾蘭沒有提出,他也會做——這本來就是他的計劃之一。曾經的恐怖政策畢竟不能永遠當做統治的正常手段,他想要得到民心、安撫平民,自然也該對他們一視同仁。
年少的薔薇公爵甚至沒有為自己提出任何的要求。
然而他永遠、永遠都沒有收到回覆——在一日日的等待之後終於心灰意冷,走上了舊貴族反抗君主的前線。
假如,就連曾經教皇的身份,都不能夠打動他。那麽,還有什麽,能讓路透斯動容呢?
路透斯早已不是那個在黑暗之塔裏,會將他抱在懷裏,替他摘一朵白薔薇的單純少年。
他是德加帝國的,新任君王。
路透斯曾經要求過薔薇公爵的忠誠,路透斯曾經索取過蘭·洛蘭的臣服,路透斯曾經很多次、很多次,將他與記憶裏的銀發藍眸對上。
然而薔薇公爵只是冰冷地嘲笑他,天真稚弱的阿爾蘭,早已死在開普羅和南大陸之間的雷霆風暴之下。
卻在那句話之後有未盡的意味,只可惜早已經被憤怒沖昏頭腦的路透斯從來都沒有註意到——活下來的,是薔薇公爵蘭。
當他坐在薔薇家族的領地裏,用羽毛筆蘸著墨水,寫下這封信箋的時候,抱著的是怎麽樣的心情呢?他是不是願意承認自己還活著,他是不是願意承認自己就是教皇,他是不是願意來到王都看他、與他在一起?
阿爾蘭甚至從來都沒有掩飾過自己的筆跡。
可是這一切,都被搞砸了。
“陛下?”侍女試探性的叫了一聲,然而路透斯卻沒有作答。
年輕的君主沈默的、緊緊地將那封信攥在自己的掌心裏,大步向塔樓外走去。
他一路步伐不停,直接走進了教廷的主殿,在殿堂的深處、曾經格裏高列的臥室裏,找到了自己想要的東西。
傳送法陣。
在大戰結束後終於修覆,然而目的地裏,卻沒有自己相見的人。
路透斯抿緊唇,徑直走了進去,當他再次從法陣裏走出來後,鼻端已經是揮之不去的薔薇花香。
洛蘭。
從門庭外悄無聲息地走進,傳送法陣直接到達的就是薔薇家族的府邸。這個地方自從舊貴族覆滅後就被封印,路透斯沒有將之賜給任何一個人,而是將它原貌保存下來。
上一次來,是什麽時候了?
恍恍惚惚間想到了三年前,那個時候,修剛剛死在了教廷裏。自己為了削弱薔薇家族的勢力對遭受夾擊的修視而不見,而等到他身死後,卻意外的聽到了,薔薇家族找出來幼子席承爵位。
那個時候自己抱著徹底消滅薔薇家族的想法進入了薔薇家族的府邸,心裏想的實際上是殺掉蘭·洛蘭。畢竟自己對他並不熟悉,畢竟薔薇家族的存在並不符合自己的利益。
而當銀發藍眸的少年走進後,所有的念頭都消失殆盡。
自己,被他罵了個狗血淋頭。
穿過回廊,走過花肆,他在府邸裏來回穿梭,終於找到了屬於阿爾蘭的房間,布置就像曾經在黑暗之塔中那樣,如此的熟悉。
路透斯靜靜上前,在這一片熟悉的擺設裏,感受少年的氣息。
他曾經讀過的書籍、他曾經抄寫的樂譜、他曾經喝過的茶杯、他曾經用過的羽毛筆……目光一處一處從這之上掠過,每一處都充滿了熟悉的氣息,仿佛要喚起曾經在黑暗之塔裏,那些美好的、再也無法找回的記憶。
路透斯的瞳孔驟然一縮,他感覺到了,在某個地方,特別強烈的氣息,與阿爾蘭的氣息相似,卻隱隱又夾雜著些別的什麽。
目光從書架上仔細搜索,不多時,就找到了機關。路透斯用手扳上左手第一本書籍,書架後陡然無聲無息地出現了一道暗門。
他徑直入內,每進一步,那個氣息就越來越強烈。然而他沒有從中感受到一分半點的生機,就好像那只是一個沒有生命的死物。
心裏陡然掠過濃重的不安,眼皮跳的越發劇烈,路透斯幾乎控制不住自己想要馬上掉頭而出,然而最後他還是勉強穩住了自己的心神。
直到他終於走到了暗道的最深處——
夜光珠幽冷的光芒下,是一具小小的水晶棺。鋪滿了薔薇花瓣的水晶棺裏,有一個小小的身影。
嬰孩緊緊地閉著眼。
那一剎那似乎有什麽轟然落地,年少的君主跪倒在了水晶棺前,他的手痙攣著想要觸摸透明的水晶,然而在接觸到的剎那又仿佛被電流觸及,猛然縮回了自己的手指。
不到一年前,蘭·洛蘭病重,他趁著那個機會終於攻破了洛蘭的大門。
他曾經做過些什麽?
剎那間似乎有萬千思緒掠過腦海,剎那間又仿佛什麽都沒有想到。
很多年前在薔薇花叢裏,年幼的教皇的話再次浮現在耳邊——
“這個世界上,有覆活術的,是嗎?”
The End Of Act3番外
作者有話要說:所以沒有認出來不是BUG
是阿爾蘭沒有承認╮( ̄▽ ̄")╭
前文提到過那封信的,不過我猜大家都沒有註意,哇卡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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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佛隨時就會熄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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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漫長空虛而又荒蕪死寂的很多年裏,成為他生命裏唯一一點光亮。他曾經盼望著那一點火焰永不熄滅,為此不惜找上每一個有可能吹熄火焰的人。
卻被他親手掐滅。
黑發青年端著精致的燭臺,直到解開禁制,走入了自己最熟悉的房間。室內陳設一如自己離開時日,甚至連地上掉落的鋼筆都沒有改變位置。
桌上的玻璃瓶內,插著一朵白薔薇——卻早已雕謝。幹枯的花瓣不覆昔日潤澤,甚至再也找不到曾經的美麗。
從那一日之後,他就離開了這裏,再也不願意回來。這片區域被劃作禁區,不允許任何人進入。
——也包括他自己。
年輕的君主走向了窗邊,遙望窗外景色。
夜色下翡冷翠寂寞而又平靜,她沈睡著,似乎沒有醒來,如水的月光給綠色的枝葉鍍上一層銀白的光。
卻再沒有薔薇花開的聲音。
繁茂的枝葉隨著微風起舞,大片的綠色間,卻沒有一分半點花骨朵的蹤影。仿佛它們生來就是這樣,仿佛它們從來都沒有盛開。
然而在他的記憶裏,分明還有過那麽一次。
如此教人痛徹心扉的一次。
卻叫人再也不願意想起。
他怎麽,就從來沒有想到過,那個瘦弱的薔薇公爵,就是阿爾蘭呢?
路透斯站在窗前,久久,仿佛成為了一尊雕塑。寒涼的夜風從他身上吹了又過,透過衣襟吹進胸膛,仿佛要將冷意吹到心底。
他從來沒有想過到這裏來看阿爾蘭。
他想看的,是那個愚昧的、無知的、蠢笨到極點的自己。
路透斯霍然轉身,面對室內熟悉的陳列,仿佛要將他的記憶帶回那一天,帶回薔薇公爵被處死的那一天。
太陽穴突突直跳,腦海裏有什麽叫囂著,想要沖出來,他勉強按住了自己的額角,蹲□,拾起了地上的鋼筆。
卻在側頭的不經意間,意外的在書桌底下看到了一封信箋,夾在地板間的縫隙裏,露出的信封的一角裏,有一枚小小的薔薇印記。
如此的熟悉,每一筆每一畫,他都知道如何走勢。
隱藏在黑暗中,路透斯慢慢地擰起了眉。
——他從來沒有見到過,這樣一封信。
那是洛蘭家族的薔薇印記,他曾經無數次的看到過,無論是在戰場上還是在生活中。也因為太過於熟悉反而忽略,以至於他從來都沒有想到過,阿爾蘭手中的薔薇花戒,也是同樣的花紋。
年輕的君主下意識看向了自己手上的戒指,栩栩如生的薔薇花靜靜的綻放。
那封信安靜地躺在書桌之下、某個不起眼的縫隙裏,羊皮紙的信封上,蒙著一層厚厚的灰——想必是以前他什麽時候處理公文時掉落在了地面。從此隱藏在這個隱秘的角落,再也沒有見過天日。
路透斯抽出了蒙灰的的信封,手指拂去了信封表面的灰塵。手上的信封非常簡單,除了薔薇花紋的印記、以及呈現給君主的標記以外,沒有任何多餘的信息。
也給判斷這封信來歷的工作增添了幾分麻煩。
會是誰寄給他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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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應的,修也沒有了可能——因為在他攻入翡冷翠的同時,修,就已經死掉了。
那麽,這封信的主人是……
路透斯聽到自己的心臟不受控制的“砰砰”跳動起來,腦子裏充滿了各種各樣奇怪的想法。不會是阿爾塔,也不會是修,更不可能是薔薇家族裏面的其他人……他們還沒有直接將信傳達給自己的地位。而剩下的唯一的人選……
路透斯心臟一窒。
腦海裏瞬間,不受控制的,出現了銀發教皇的身影。
阿爾蘭?
在那三個字從舌尖上滾過一圈的剎那,他甚至感覺到自己的手都在微微發抖。
這是阿爾蘭寫給他的信,在他已經殺死叔父,成為德加帝國的皇帝之後。
他寫這封信是為了什麽呢?他真的是寫給自己的嗎?他為什麽要寫這一封信呢——不知道在桌角下呆了多久,如果不是今天自己想起來撿起那支鋼筆,或許永遠都不會看見。
他所擁有的阿爾蘭留下的東西並不多,而此時看到這樣一封信,足以讓人欣喜若狂。
路透斯幾乎是小心翼翼地捧起了脆弱的信封,將它平攤到了書桌上。四角都壓得平平整整。
黑發青年取出一把裁紙刀,小心翼翼地,沿著信封的脊,裁開了它。
信封被裁開的地方,隱隱露出了其中信紙的痕跡。路透斯小心翼翼地,從裏面抽出了雪白的信紙。
——那個時候,年少的路透斯還不知道自己會看到些什麽。
他只是單純為找到了阿爾蘭的物件而欣喜。
路透斯取出信紙後,甚至不敢打開,只是一遍一遍描摹著信紙露出來的一角,如同呵護珍寶。
“親愛的路透斯”。那裏寫著這樣六個字。
六個足以讓他卸下所有防備,以最欣喜的姿態來接受的六個字。
算算時間,這應該是阿爾蘭成為薔薇公爵之後寫的——因為所用的紙張與修曾經寫信用的一模一樣。那個時候他一直以為阿爾蘭已經死了,卻從來沒有想到過,他還活在這個世界上。
路透斯一悲一喜,然而想到已經永遠離開的人,又是鼻頭一酸。
他摩挲又摩挲,在信箋邊緣已經被摩擦出毛糙刺角時,終於鄭重地打開了信箋。
阿爾蘭,會對他說什麽呢?
直到他看到了漂亮的、熟悉的筆跡,墨藍色的墨水裏,甚至還有白薔薇淺淺淡淡的花香。
他猜阿爾蘭一定是是用的把白薔薇花汁調進了墨汁裏的那一種——曾經在黑暗之塔裏由阿爾蘭不經意地提起,最後年少的路透斯花費了諸多功夫才調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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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斯想起來自己曾經給薔薇家族寄去的一封信箋,那個時候正是薔薇家族剛剛走到前臺、成為舊貴族主力的時候。路透斯不知道出於何種心情給年少的公爵蘭修書一封,表示他只要忠誠於王族,自己就可以饒過他。
那個時候,蘭·洛蘭,是站在他對立面的薔薇公爵。
而後來的後來,他知道了,蘭·洛蘭,就是他曾經發誓效忠的教皇。
路透斯從來沒有想過為什麽自己會在那個時候給薔薇公爵寫信,按理來說自己要做的是消滅所有的舊貴族。直到後來他才明白,心底那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情愫是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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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時候他發出的信函宛如石沈大海,蘭甚至沒有對此作出任何的回應。惱羞成怒之下自己終於揮軍攻打洛蘭,發誓舊貴族一日不滅,征戰一日不絕。
然而,事實呢?
路透斯的手指在顫抖,他的胳臂在顫抖,他的身體也在顫抖,就仿佛風中落葉,隨時可能被一陣風給擊垮——
不是這樣的!
不是這樣的!
蘭曾經給過他回信,正是此刻在他手上的這一封。
只可惜,落在了不起眼的縫隙裏,直到今日才被發現。
遲到了整整三年。
晚來了整整三年。
而這三年的時光,足以讓很多事情,再也無法挽回。
路透斯後來曾經不止一次的懷疑,薔薇家族年少的公爵,就是自己年幼的教皇,然而那個少年從來沒有承認,從來都沒有肯定——反而是擲地有聲的拒絕。
他自始至終,都沒有承認過自己教皇的身份。
路透斯的眼眶裏蓄滿了淚水,他跪倒在了地板上。冰冷的石面,就如同他冰冷的內心。
他怎麽會承認呢?
那封信上熟悉的字體足以說明他的身份,盡管署名是“蘭·洛蘭”,然而只要是稍稍熟悉他的人都可以看出字跡。
阿爾蘭願意放棄貴族的爵位。
阿爾蘭願意說服其他貴族臣服於他。
阿爾蘭願意獻出薔薇家族的財富,幫助他重建帝國。
條件是,赦免所有隸屬於舊貴族的平民,宣告他們無罪,保全所有曾經站在他對立面的平民。
他們是無辜的。
他們也是帝國的平民。
他們也是路透斯的子民。
多麽微不足道的要求,就算阿爾蘭沒有提出,他也會做——這本來就是他的計劃之一。曾經的恐怖政策畢竟不能永遠當做統治的正常手段,他想要得到民心、安撫平民,自然也該對他們一視同仁。
年少的薔薇公爵甚至沒有為自己提出任何的要求。
然而他永遠、永遠都沒有收到回覆——在一日日的等待之後終於心灰意冷,走上了舊貴族反抗君主的前線。
假如,就連曾經教皇的身份,都不能夠打動他。那麽,還有什麽,能讓路透斯動容呢?
路透斯早已不是那個在黑暗之塔裏,會將他抱在懷裏,替他摘一朵白薔薇的單純少年。
他是德加帝國的,新任君王。
路透斯曾經要求過薔薇公爵的忠誠,路透斯曾經索取過蘭·洛蘭的臣服,路透斯曾經很多次、很多次,將他與記憶裏的銀發藍眸對上。
然而薔薇公爵只是冰冷地嘲笑他,天真稚弱的阿爾蘭,早已死在開普羅和南大陸之間的雷霆風暴之下。
卻在那句話之後有未盡的意味,只可惜早已經被憤怒沖昏頭腦的路透斯從來都沒有註意到——活下來的,是薔薇公爵蘭。
當他坐在薔薇家族的領地裏,用羽毛筆蘸著墨水,寫下這封信箋的時候,抱著的是怎麽樣的心情呢?他是不是願意承認自己還活著,他是不是願意承認自己就是教皇,他是不是願意來到王都看他、與他在一起?
阿爾蘭甚至從來都沒有掩飾過自己的筆跡。
可是這一切,都被搞砸了。
“陛下?”侍女試探性的叫了一聲,然而路透斯卻沒有作答。
年輕的君主沈默的、緊緊地將那封信攥在自己的掌心裏,大步向塔樓外走去。
他一路步伐不停,直接走進了教廷的主殿,在殿堂的深處、曾經格裏高列的臥室裏,找到了自己想要的東西。
傳送法陣。
在大戰結束後終於修覆,然而目的地裏,卻沒有自己相見的人。
路透斯抿緊唇,徑直走了進去,當他再次從法陣裏走出來後,鼻端已經是揮之不去的薔薇花香。
洛蘭。
從門庭外悄無聲息地走進,傳送法陣直接到達的就是薔薇家族的府邸。這個地方自從舊貴族覆滅後就被封印,路透斯沒有將之賜給任何一個人,而是將它原貌保存下來。
上一次來,是什麽時候了?
恍恍惚惚間想到了三年前,那個時候,修剛剛死在了教廷裏。自己為了削弱薔薇家族的勢力對遭受夾擊的修視而不見,而等到他身死後,卻意外的聽到了,薔薇家族找出來幼子席承爵位。
那個時候自己抱著徹底消滅薔薇家族的想法進入了薔薇家族的府邸,心裏想的實際上是殺掉蘭·洛蘭。畢竟自己對他並不熟悉,畢竟薔薇家族的存在並不符合自己的利益。
而當銀發藍眸的少年走進後,所有的念頭都消失殆盡。
自己,被他罵了個狗血淋頭。
穿過回廊,走過花肆,他在府邸裏來回穿梭,終於找到了屬於阿爾蘭的房間,布置就像曾經在黑暗之塔中那樣,如此的熟悉。
路透斯靜靜上前,在這一片熟悉的擺設裏,感受少年的氣息。
他曾經讀過的書籍、他曾經抄寫的樂譜、他曾經喝過的茶杯、他曾經用過的羽毛筆……目光一處一處從這之上掠過,每一處都充滿了熟悉的氣息,仿佛要喚起曾經在黑暗之塔裏,那些美好的、再也無法找回的記憶。
路透斯的瞳孔驟然一縮,他感覺到了,在某個地方,特別強烈的氣息,與阿爾蘭的氣息相似,卻隱隱又夾雜著些別的什麽。
目光從書架上仔細搜索,不多時,就找到了機關。路透斯用手扳上左手第一本書籍,書架後陡然無聲無息地出現了一道暗門。
他徑直入內,每進一步,那個氣息就越來越強烈。然而他沒有從中感受到一分半點的生機,就好像那只是一個沒有生命的死物。
心裏陡然掠過濃重的不安,眼皮跳的越發劇烈,路透斯幾乎控制不住自己想要馬上掉頭而出,然而最後他還是勉強穩住了自己的心神。
直到他終於走到了暗道的最深處——
夜光珠幽冷的光芒下,是一具小小的水晶棺。鋪滿了薔薇花瓣的水晶棺裏,有一個小小的身影。
嬰孩緊緊地閉著眼。
那一剎那似乎有什麽轟然落地,年少的君主跪倒在了水晶棺前,他的手痙攣著想要觸摸透明的水晶,然而在接觸到的剎那又仿佛被電流觸及,猛然縮回了自己的手指。
不到一年前,蘭·洛蘭病重,他趁著那個機會終於攻破了洛蘭的大門。
他曾經做過些什麽?
剎那間似乎有萬千思緒掠過腦海,剎那間又仿佛什麽都沒有想到。
很多年前在薔薇花叢裏,年幼的教皇的話再次浮現在耳邊——
“這個世界上,有覆活術的,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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