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石沈大海,沒有回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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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保鏢不見了之後,李封煜其實是有點兒害怕的。
他從小生活在g國,所以說的都是g國的語言,雖然聽得懂母語,但是說出來,總是有點兒蹩腳。
少年心氣強,不願意聽到別人的嘲笑。
故而他抿了抿嘴,便是想盡快找到保鏢,然後離開畫展。
因為李封煜的註意力都在找人,所以沒有註意到腳下,一不小心,就摔倒在了地上。
正要發火的時候,一道溫柔的聲音在他的耳邊響了起來。
“抱歉啊,剛才沒看到你。”
他擡起頭,一只修長的手正朝著他伸了過來。
再往上看去,那是一張看起來很年輕的臉,還有些雌雄莫辨。
“你有傷到哪裏嗎?”
那道聲音再一次響了起來,李封煜這才回過神來,而等到他清醒過來的時候,自己的手已經放在了那個人的手上了。
他將自己拉了起來。
“真的很抱歉,剛才我走得太急了,所以沒有看到你。”那個人那個時候的李封煜是要高的,所以他說話的時候,微微彎了彎腰,略微有些長的前額發因著這姿勢,微微有些擋眼睛。
“沒事。”
抿了抿嘴唇,李封煜放緩了自己說話的速度,這樣他就不容易嘴瓢了。
“那就好。”聞言,那個人笑了笑,兩個小梨渦很甜人。
“這是,什麽花?”
李封煜這才註意到,那個人的手裏的小冊子裏,有一副他從來沒有看過的花。
於是有了那些對話。
[那是向陽花]那個人似乎有點兒靦腆。
[是我取的名字]
…………
“你好像,不是本地人?”那個人一邊說著,一邊給了李封煜一瓶尚未開封的飲料。
一般來說,李封煜是不會吃陌生人手裏的東西的,可是對面的年輕人笑得那樣的純粹,眼睛是那樣的真摯,全然沒有一丁點兒壞的東西。
所以他伸出手,接過了那瓶飲料。
而且,是自己悄悄的,不曾經過那個人的允許,就跟在了他的身後。
然後被發現。
此刻他們在一處無人的角落裏。
“恩。”矜持的點了點頭,李封煜就不知道該說什麽,他鮮少有這樣需要自己主動說什麽的經歷。
“其實剛開始看到你,我還以為你是哪裏來的小明星。”年輕人突如其來的誇獎讓李封煜覺得氣溫有些升高。
李封煜對明星沒有Y。U。X。I。什麽好感,不過眼下,他覺得明星這個詞語,卻也並不差。
“我只是隨便逛一逛。”李封煜覺得如果說自己和保鏢走丟了的話,挺丟人的,故而只能是死鴨子嘴硬了。
但是他又覺得,其實面前的這個年輕人,或者知道自己跟人走丟了,只是沒有說出來而已。
“恩,我知道。”年輕人沒有任何猶豫的點了點頭,然後拿出自己的小冊子,望著李封煜詢問道,“要看看我畫的畫嗎?”
“看看也可以。”李封煜說完,仍舊是矜持的,動作緩緩的將視線看向年輕人手中的小冊子。
那小冊子裏面,全都是畫。
“這是什麽?”李封煜伸出手,指向第二幅畫上的某一處。
“這是我的字——虞,有點兒龍飛鳳舞。”
年輕人在空中虛虛的畫了畫,只是那個時候,李封煜對漢子還不是非常的熟悉,所以只記了一個大概。
那天他把小冊子上面的畫全部都看了一個遍,他真誠的問他:“你為什麽不辦畫展呢?”
年輕人就只是紅著耳朵笑了笑,沒有給他答案。
後面,保鏢兩眼淚汪汪的出現。
兩個人都沒有約定下次再見,更沒有互通姓名。
那就只是一次絕對純粹的巧合,絕對純粹的一次意外。
只是當天回去後,李封煜擁有了一個畫室,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裏,他好像,對畫畫有著極大的興趣。
李封煜的爺爺曾一度以為,李封煜的夢想是成為一個畫家。
十七歲的時候,李封煜已經不太記得那個時候的那個年輕人是什麽模樣了,唯一印象深刻的,是那個年輕人溫柔的嗓子,清澈的雙眸,以及那雙,修長的手。
他忘記了那個時候,那個年輕人到底說的那個字是哪個字了。
即便後來的刻苦學習,讓他的母語變得流暢得不像話,漢字也寫得漂亮工整,李封煜也始終沒有想起那個字叫什麽。
直到有一天,他看到了畫展上的一幅畫。
畫上的字他仍舊不認識,可是,畫框下,用最標準的中文寫上了[虞美人]這三個字。
那個字,是虞。
他聽到周圍的人議論著畫這幅畫的女士應當是如何的如何。
“不,那不是女士,那是男士。”李封煜在心底悄悄的反駁著。
在看到那副畫的時候,李封煜以為他們可以很快的重逢。
十七八歲,正是思慕的年紀。
李封煜說不清自己為什麽想要再見到那個人,但是他確信,如果他能夠再見到那個人,他一定會非常的開心。
然而,[虞美人]這個畫家從頭至尾,就沒有在人前出現過,更不要說,有誰能知道他的蹤跡了。
李封煜沒有再見到[虞]。
十八歲的時候,李封煜突然就就進了娛樂圈。
他想著,我可以是大明星,他總會看到我的吧。
他理所當然的覺得,自己念念不忘的人,必然也是應該對自己也是念念不忘的。
至少,應當是一看到,就會有印象。
李封煜就是想再見一見[虞]。
僅此而已。
然而他再如何的萬丈光芒,卻都如同石沈大海,不曾有任何的回響。
於是幾年後,在聽到[虞美人]封筆不再畫畫後,他將這幾年來收購回來的畫看了一晚上,而後便是退出了演藝圈。
那個時候,要是李封煜還不知道自己其實是喜歡上了那個驚鴻一瞥的年輕人,他就該羞憤的跳一跳河了。
李封煜將手裏的畫全部燒了,因為[虞],是因為結婚所以才封筆的。
自己這樣念念不忘,好像怪有毛病的。
李封煜其實,是擔心自己可能會在某一天,去[虞]造成困擾。
念想這種東西,總是越看,越放不開。
不如徹底的丟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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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心氣強,不願意聽到別人的嘲笑。
故而他抿了抿嘴,便是想盡快找到保鏢,然後離開畫展。
因為李封煜的註意力都在找人,所以沒有註意到腳下,一不小心,就摔倒在了地上。
正要發火的時候,一道溫柔的聲音在他的耳邊響了起來。
“抱歉啊,剛才沒看到你。”
他擡起頭,一只修長的手正朝著他伸了過來。
再往上看去,那是一張看起來很年輕的臉,還有些雌雄莫辨。
“你有傷到哪裏嗎?”
那道聲音再一次響了起來,李封煜這才回過神來,而等到他清醒過來的時候,自己的手已經放在了那個人的手上了。
他將自己拉了起來。
“真的很抱歉,剛才我走得太急了,所以沒有看到你。”那個人那個時候的李封煜是要高的,所以他說話的時候,微微彎了彎腰,略微有些長的前額發因著這姿勢,微微有些擋眼睛。
“沒事。”
抿了抿嘴唇,李封煜放緩了自己說話的速度,這樣他就不容易嘴瓢了。
“那就好。”聞言,那個人笑了笑,兩個小梨渦很甜人。
“這是,什麽花?”
李封煜這才註意到,那個人的手裏的小冊子裏,有一副他從來沒有看過的花。
於是有了那些對話。
[那是向陽花]那個人似乎有點兒靦腆。
[是我取的名字]
…………
“你好像,不是本地人?”那個人一邊說著,一邊給了李封煜一瓶尚未開封的飲料。
一般來說,李封煜是不會吃陌生人手裏的東西的,可是對面的年輕人笑得那樣的純粹,眼睛是那樣的真摯,全然沒有一丁點兒壞的東西。
所以他伸出手,接過了那瓶飲料。
而且,是自己悄悄的,不曾經過那個人的允許,就跟在了他的身後。
然後被發現。
此刻他們在一處無人的角落裏。
“恩。”矜持的點了點頭,李封煜就不知道該說什麽,他鮮少有這樣需要自己主動說什麽的經歷。
“其實剛開始看到你,我還以為你是哪裏來的小明星。”年輕人突如其來的誇獎讓李封煜覺得氣溫有些升高。
李封煜對明星沒有Y。U。X。I。什麽好感,不過眼下,他覺得明星這個詞語,卻也並不差。
“我只是隨便逛一逛。”李封煜覺得如果說自己和保鏢走丟了的話,挺丟人的,故而只能是死鴨子嘴硬了。
但是他又覺得,其實面前的這個年輕人,或者知道自己跟人走丟了,只是沒有說出來而已。
“恩,我知道。”年輕人沒有任何猶豫的點了點頭,然後拿出自己的小冊子,望著李封煜詢問道,“要看看我畫的畫嗎?”
“看看也可以。”李封煜說完,仍舊是矜持的,動作緩緩的將視線看向年輕人手中的小冊子。
那小冊子裏面,全都是畫。
“這是什麽?”李封煜伸出手,指向第二幅畫上的某一處。
“這是我的字——虞,有點兒龍飛鳳舞。”
年輕人在空中虛虛的畫了畫,只是那個時候,李封煜對漢子還不是非常的熟悉,所以只記了一個大概。
那天他把小冊子上面的畫全部都看了一個遍,他真誠的問他:“你為什麽不辦畫展呢?”
年輕人就只是紅著耳朵笑了笑,沒有給他答案。
後面,保鏢兩眼淚汪汪的出現。
兩個人都沒有約定下次再見,更沒有互通姓名。
那就只是一次絕對純粹的巧合,絕對純粹的一次意外。
只是當天回去後,李封煜擁有了一個畫室,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裏,他好像,對畫畫有著極大的興趣。
李封煜的爺爺曾一度以為,李封煜的夢想是成為一個畫家。
十七歲的時候,李封煜已經不太記得那個時候的那個年輕人是什麽模樣了,唯一印象深刻的,是那個年輕人溫柔的嗓子,清澈的雙眸,以及那雙,修長的手。
他忘記了那個時候,那個年輕人到底說的那個字是哪個字了。
即便後來的刻苦學習,讓他的母語變得流暢得不像話,漢字也寫得漂亮工整,李封煜也始終沒有想起那個字叫什麽。
直到有一天,他看到了畫展上的一幅畫。
畫上的字他仍舊不認識,可是,畫框下,用最標準的中文寫上了[虞美人]這三個字。
那個字,是虞。
他聽到周圍的人議論著畫這幅畫的女士應當是如何的如何。
“不,那不是女士,那是男士。”李封煜在心底悄悄的反駁著。
在看到那副畫的時候,李封煜以為他們可以很快的重逢。
十七八歲,正是思慕的年紀。
李封煜說不清自己為什麽想要再見到那個人,但是他確信,如果他能夠再見到那個人,他一定會非常的開心。
然而,[虞美人]這個畫家從頭至尾,就沒有在人前出現過,更不要說,有誰能知道他的蹤跡了。
李封煜沒有再見到[虞]。
十八歲的時候,李封煜突然就就進了娛樂圈。
他想著,我可以是大明星,他總會看到我的吧。
他理所當然的覺得,自己念念不忘的人,必然也是應該對自己也是念念不忘的。
至少,應當是一看到,就會有印象。
李封煜就是想再見一見[虞]。
僅此而已。
然而他再如何的萬丈光芒,卻都如同石沈大海,不曾有任何的回響。
於是幾年後,在聽到[虞美人]封筆不再畫畫後,他將這幾年來收購回來的畫看了一晚上,而後便是退出了演藝圈。
那個時候,要是李封煜還不知道自己其實是喜歡上了那個驚鴻一瞥的年輕人,他就該羞憤的跳一跳河了。
李封煜將手裏的畫全部燒了,因為[虞],是因為結婚所以才封筆的。
自己這樣念念不忘,好像怪有毛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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