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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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早晨是個明朗的十月秋日,天空湛藍,黃色暖陽普照山峰丘陵,而阿姆斯特朗夫人已經為她的客人們安排好了行程。

“我們要去山上遠足,中午還能野餐,親愛的各位。”她拍拍手招呼大家,“一起出去透透氣吧。我們有各種規格的登山工具。”她不由分說地將客人們組織進隊伍裏,但還是有兩個人不打算隨她動身。

其中一位便是柯提斯。“聽起來太棒了,但我不能冒這個險。我的膝蓋在雅各布斯達爾吃了顆槍子。”那時他還盯著他受傷的手,驚慌失措的同僚射出的流彈就穿透了他的腿。“最近是好些了,但不平的路還是不方便走,搭了一天火車更是雪上加霜。如果接下來一周我還想活動,今天就得先休息了。”

“噢,但我們可以為您叫輛馬車——或者一匹馬?”

“沒必要這麽麻煩,我的閱讀進度也落下不少了,留在這裏讀書也好。”柯提斯盡可能堅持立場,只希望她別再試圖說動他。

“我可以和柯提斯先生作伴。”一道絲綢般的嗓音在他身後響起。

柯提斯努力克制了一下自己的表情。阿姆斯特朗夫人皺起了眉,“說真的,達希爾瓦先生,您才真該呼吸點新鮮空氣,伸展下筋骨了。”

“親愛的夫人,我的筋骨恐怕無法承受這種活動,光是在鄉間呼吸對我來說就是粗重活了。如此清新的空氣對我的心靈是有害的。”達希爾瓦誇張地聳了聳肩。卡魯斯小姐咯咯笑起來。“不了,我還是全心全力投入工作吧,我得辛勤勞動。”

“什麽工作?”柯提斯感覺自己必須接著問。

“詩歌的藝術。”今早達希爾瓦身上的綠色天鵝絨外套讓他顯得容光煥發。他同時——柯提斯不得不註意到——穿著條剪裁貼身到不雅的褲子,衣料緊貼在他的確實美觀的肢體上,卻使他的肌理棱線過於分明。天啊,這家夥對自己的品味還能再露骨些嗎?

“詩歌的藝術?”他重覆道,看到霍特誇張地扮出絕望的樣子,搖了搖頭。

“我有幸參與了編輯愛德華·利瓦伊最新出版的詩集。”達希爾瓦停下來,期待地看著他。柯提斯茫然地回望。達希爾瓦不著痕跡地翻了個白眼,“那位片段派詩人,難道您沒聽過——?當然沒聽過。好吧,天才總是孤獨的。或許吉蔔林的《營房謠[1]》才是您的精神食糧,它應該更符合四肢發達男人的品味。那些都是有‘正經押韻’的詩,這說法我已經聽過好多遍了。”

他向阿姆斯特朗夫人優雅地揮揮手,然後飄然離開了,留下柯提斯在原地瞠目結舌。

“這麽多——”他沒說下去。

“下流的拉丁基佬裏,”詹姆士·阿姆斯特朗幫他講完,精準得無禮,“這位還真是別具一格。說真的,蘇菲,你幹什麽邀請他——”

“他本身就是位詩人,你知道的,”阿姆斯特朗夫人道,“聰明得不得了,而且又新潮。”

“他還俊俏得不得了呢。”芬內拉·卡魯斯補充道,並嬌羞地看著她的同伴,“不是嗎,帕特?”

“就怕金玉其外。”莫頓小姐毫不留情道,“你問我的意見,我只會說他太能顯擺了。”

* * *

客人們享用完豐盛的早餐,補足精力後便出發了,留下柯提斯和達希爾瓦獨享整棟別墅。達希爾瓦宣稱他要去圖書室和他的繆斯女神相會;而柯提斯,一邊對繆斯女神表示同情,一邊則表示自己想去熟悉一下這棟建築。

他的確打算勘查一番,但他的目標不是那些現代化設施。

休伯特爵士的書房門開著。柯提斯溜了進去,擰動鑰匙把自己鎖在裏頭。他心跳如鼓、口幹舌燥。

這不是他的行事風格。他不是個間諜,看在老天的份上,他是名軍人。

應該說他曾經是名軍人,直到那批槍枝在雅各布斯達爾爆炸。

他走向書桌,但上頭擺的東西讓他差點放棄行動:銀色相框裏的照片中,一名身穿英國上尉軍服的年輕男人微笑著。他認得這個男人,他的五官也出現在客廳懸掛的其中一幅等身大油畫裏,就掛在出自薩金特[2]手筆、現任阿姆斯特朗爵士夫人令人驚艷的肖像畫旁。休伯特爵士的長子,馬丁,戰死在蘇丹的焦土上。

一個曾經在戰爭中失去兒子的人肯定不會背叛英軍。肯定不會。

書桌對面懸掛著另一幅已逝之人的肖像,他正俯視著柯提斯,露出若有所思的微笑。它的一邊陳列著一幅簡單的水彩畫,柯提斯猜想畫中之人是阿姆斯特朗的第一任妻子;另一邊則是一幅粉彩素描,畫中是阿姆斯特朗夫人蘇菲。這裏似乎沒有詹姆士的肖像。

他強迫自己繼續探查。書桌抽屜都上了鎖,但文件櫃是開放的,於是他一邊用左手手指翻找裏頭的檔案和文件夾,一邊質疑自己究竟在搞什麽鬼。

拉法葉的軍火生意倒臺讓休伯特爵士賺了一大筆錢,但這不能說明什麽。畢竟休伯特是個軍火制造商,戰爭開打,這比生意總得有人接。而且拉法葉先生肯定希望自己的工廠能逃避責任,他自己也不想擔負雅各布斯達爾的好幾條人命。他曾不修邊幅、形容枯槁地站在亨利·柯提斯爵士的客廳裏胡言亂語什麽陷害啊,陰謀啊,背叛啊,謀殺一類的言論,然後不到兩周,他的屍體就在泰晤士河被打撈上岸。他當時說出口的言論,要說是罪惡感作祟說的瘋話,也不是完全說不通。

但如果拉法葉所言有萬分之一的可能性屬實,柯提斯就不能錯過這線索。他得查個水落石出,即使他還不清楚自己在做什麽或找什麽,所以他只能強壓著羞恥感,滿臉通紅地翻遍屋主的私人文件。

他壯著膽子在那裏待了很久,期間還留神著走廊裏的聲音和經過的仆人,等搜索到櫃子的最下層,他才大大松了口氣。這裏頭沒什麽可疑的東西,僅有些賬單和信件,看來像一個富人的例行公事。

他在書房裏翻找書桌的鑰匙,但一無所獲。休伯特爵士無疑把鑰匙掛在了自己的鑰匙串上,柯提斯便開始思考要如何才能拿到手。

好吧,除非他決定像尋常盜匪那樣破壞抽屜,不然再待下去也是一籌莫展。他盡可能確保自己沒留下任何侵入痕跡,然後走向門口,確認門外有沒有腳步聲。一片寂靜。他打開門悄悄出去時回頭望了一眼,緊接著便直直撞上了某人。

“耶穌啊!”他驚呼出聲。

“恐怕不是,”那絲綢般的嗓音響起,柯提斯才發現他是撞上達希爾瓦了。“當然了,我跟他都是猶太人,不過除此之外也沒有其它共通之處了。”

柯提斯倒退幾步想遠離對方,他的後背撞上門框。達希爾瓦沒有試圖藏住笑意,故作殷勤地往旁邊移開。他瞧向屋主的書房,問道:“您參觀得可真是徹底,不是嗎?”

“您的繆斯女神怎麽樣了?”柯提斯邊回嘴邊後退,感覺臉上火燒火燎。

天哪,尷尬至極,他真是倒黴透了。幸好撞見他的是那個南歐佬。說不定達希爾瓦是不會覺得在屋主的私人房間游蕩有什麽問題的。

這想法很吸引人,但可能性不高;即使是最沒教養的莽夫也會知道他肯定是在盤算什麽。重點是他會不會向其他人提起此事。以防萬一,柯提斯得想出些借口來。

他上樓回到自己的房間,在心裏咒罵達希爾瓦,不確定下一步該怎麽辦。他猜一個真正的間諜會潛入阿姆斯特朗的臥室,但這個念頭讓他惡心。他得換個地方搜查。

幾分鐘後,柯提斯恢覆冷靜,他前往圖書室,在進去前還先探頭確認了一下裏頭確實空無一人。這裏很寬敞,裝飾著老式建築風格的木紋鑲板,但室內甚為陰暗。上層書架擺放著皮革精裝書,按書脊樣式整齊地排列在一起,都是些暴發戶會買來填補書架的參考文獻和他們根本看不懂的學術書籍。夠得到的下層書架則擺著整套狄更斯和特洛勒普的作品,以及最新出版的那些寫法機巧的小說,和一系列聳動視聽的黃皮通俗小說[3]。圖書室裏只掛著一幅肖像畫,畫中的男孩約摸九歲,懷中抱著一個嬰兒。柯提斯猜測,這畫的是馬丁和詹姆士。假使沒錯,這就是柯提斯所見的第一幅畫著詹姆士的作品;他想著這個男人是否和自己一樣痛恨為肖像畫擺姿勢。

除了書櫃和一些讀書時坐的安樂椅,屋裏還有幾張放著笨重電燈的茶幾,以及一張書桌。他檢查了書桌抽屜,只發現些文具和紙張。

柯提斯環視周圍,註意到房間遠處有一扇不顯眼的入墻式小門,就嵌在墻壁正中間,他迅速回想別墅結構,覺得這扇門後不太可能是通往其他地方的過道,而更可能是一個附屬小房間。會不會是間私人書房?他試著轉動門把,發現房間上了鎖。

“呦,您還真是好奇啊。”有人在柯提斯耳邊低語,他嚇得差點整個人跳起來。

“我的老天。”他轉過身面對站在自己身後的達希爾瓦。這個男人動作輕得跟只貓一樣,“你能別這麽鬼鬼祟祟的嗎?”

“噢,鬼鬼祟祟的是我嗎?我都搞不清楚了。”

一針見血。柯提斯繃緊了下巴。“這是棟很有趣的房子,”他看見達希爾瓦因笑意翹起的嘴角,無奈又惱火。

“那是資料儲藏室。”達希爾瓦助人為樂地向他示意那扇門,“休伯特爵士把他的私人文件鎖在裏頭,妥善保管。”

“明智。”柯提斯咕噥道,這時候午餐鑼聲響起,他感到一陣解脫。

然而這解脫在他發現達希爾瓦將與他共進午餐時立刻轉為沮喪,看來這家夥一整天都要在他身邊陰魂不散了。

“希望您的工作進展順利,”他試著保持客氣的表象。他們面對面坐著,相隔一桌宴席。

“還算順利,謝謝您。”達希爾瓦細心地為面包卷塗上奶油,“那麽您的進度如何呢?”

柯提斯的呼吸停了一下。“我只是四處閑晃而已。到處瞧了瞧,真是棟了不起的房子。”

“可不是嗎。”達希爾瓦在他說話時一直看著他,表情莫測,柯提斯不得不竭力克制,不讓自己在對方的目光下坐立難安。

為了改變話題,他抓起離他最近的一盤菜肴與對方分享。“來點火腿?”

“不了,謝謝。”

“這火腿挺不錯的。”

達希爾瓦像只蜥蜴般慢條斯理地眨著眼睛。“我敢說,這絕對是上好的火腿,不過從我們上次談話之後,我還沒改信他教。”

“改——噢。噢,請原諒,我忘了您是猶太人。”

“多新鮮哪。很少人會忘記這點。”

柯提斯不確定他對這句話該作何感受,但對方似乎也不甚在意。他的叔父亨利爵士是個虔誠的基督徒,同時也是個見多識廣的男人,從小柯提斯所被教導最該嚴格遵守的紀律之一,便是切勿對他人的信仰不敬。雖然這並不是個在他的同儕間盛行的觀念,柯提斯也不認為自己需要對眼前的家夥釋出善意,但原則就是原則。

“請您原諒,”他重申,“我無意冒犯。呃,來點牛肉如何?”他抱著歉意遞出餐盤,看到那雙黑眼睛裏閃過笑意。

“我可以接受牛肉,謝謝您。”達希爾瓦鄭重地收下他的道歉。“火腿並不會冒犯到我,您懂吧,我只是不吃它。唯一會冒犯到我的肉類是腎臟,和我的美學抵觸。”

這才是柯提斯預想中那種沒個正形的反應,比稍早的審視以及之前的一連串行為更具有達希爾瓦玩世不恭的風格。可這樣一來,他就更不知道該如何應付了。

“所以說,呃,您是個信仰虔誠的人了?”他試著問。

“不,我不會這麽形容自己。我並不恪守教規[4]。”達希爾瓦突然露出一抹貓一般的笑容,“但我通常眼睛還是挺尖的。”

柯提斯相信他意有所指,但達希爾瓦沒有繼續說下去,而是將註意力轉回眼前的食物。柯提斯趁此機會開始打量他:他的確是個英俊的男人,他想,如果你不排斥這種類型的話。一雙又深又黑的眼眸、飽滿而形狀美好的嘴唇、高聳的顴骨、和弧度幾乎過於優雅的黑色眉毛。柯提斯好奇他是否精心修剪過,他覺得答案是肯定的。他在倫敦見過這樣的人穿梭於特定酒吧:他們整理眉毛、塗著粉底和腮紅,做作地寒暄。達希爾瓦在他的私人時間裏也做一樣的事嗎?和其他男人一起?

達希爾瓦輕咳了一聲,柯提斯才反應過來他說了些話。“抱歉,您說什麽?”

“我想了解一下您下午的安排。或著我們也可以繼續,嗯,撞見彼此?”

“我估計我會到外面散會兒步。”柯提斯生硬地回答。

達希爾瓦的嘴唇彎出一個神秘的笑,仿佛在笑一個柯提斯沒聽到的笑話。“我會待在圖書室裏。可別讓我擋了您的路。”

* * *

是夜,柯提斯等到淩晨一點的鐘聲響起才溜出房間。走道裏相當陰暗,但他事先探過路,他確信自己不會撞到任何標本、桌案或其他擺設。

他走下階梯,腳步沈重。屋子裏沒有任何人活動的聲息。仆人們應當都睡下了,還沒入睡的客人們理應正分身乏術。

到達圖書室的途中沒有發生任何意外,但他可以聽見自己脈搏鼓動的聲音,他加倍謹慎地闔上身後的門。夜間的圖書室窗戶緊閉,房內伸手不見五指。他打開手上夜燈閘門,一絲黃光流洩而出,讓寂靜和黑暗顯得更加緊迫逼人。

他確認儲藏室的門依舊緊鎖後,拿出一串他在倫敦東區渾身不自在地買到的萬用鑰匙,試著開鎖。

他試遍了所有鑰匙,但每一把都不合適。他低聲咒罵起來,可隨即一聲響動令他全身僵硬。盡管只是非常輕微的聲音——

他聽到“吱呀”一聲。有人正在開門。

柯提斯無暇思考,他拉下夜燈閘門,滅掉光源,盡可能無聲地移到門的一邊。他抓緊萬用鑰匙,知道自己必須在鑰匙被人發現前把它們收進口袋,而且不能發出任何動靜——

不管開門的人是誰,那人沒有開燈。

他能從門縫看見大廳裏隱約的光線,在門被無聲關上後便消失了。而後一道微弱的蒼白光源穿過房間正中央,入侵者——另一名入侵者點亮了某種照明設備。

有誰舉著手電筒在暗中悄悄移動。

肯定是個竊賊。倒黴透頂了。他不可能坐視屋主遭竊,得出面與那人對峙,但這一定會鬧出動靜。騷動會驚醒整屋的人,而他口袋裏有一串萬用鑰匙,身旁有一盞夜燈。他能在別人聞聲而至時把這些都推甩給竊賊嗎?

竊賊在萬籟俱寂中前進,只能從光源移動的軌跡判斷他的位置。他人正朝著圖書室後端的儲藏室門口過來,而柯提斯就站在這裏。他再走近點,柯提斯就能把他手到擒來。柯提斯準備發動攻擊。

光源蜿蜒而上,劃過書桌,在柯提斯留下的夜燈旁突然停住。他全身緊繃,光源在周圍繞了一會兒後,直直照亮了他的臉。

柯提斯嚇了一跳,被光線刺激得睜不開眼睛,但他還是毫不猶豫地向前沖,舉起左拳打向——空無一物,因為入侵者不在那兒。他聽到一點輕微至極的動靜,然後有只手覆住他的嘴,溫暖的手指抵著他的唇。

“哎呀,柯提斯先生,”他的耳邊響起低語,“我們真該停止這般會面了。”

柯提斯僵在原地,那只柔軟的手從他嘴上移開,他才嘶聲道:“你到底在玩什麽鬼把戲?”

“我該問你同樣的問題。”達希爾瓦在他正後方,緊貼著他的身體,空出的手以令人震驚的親密方式滑過他的臀部。

他向後發起一記淩厲地肘擊,並在碰到達希爾瓦的時候聽到一聲令他滿意的痛呼,雖然成效不如預期;但等他轉身試圖擒住他的對手,對方原先所在之處卻不見半個人影。他挫敗地瞪著那一片黑暗。

“瞧瞧,瞧瞧。”達希爾瓦輕細的嗓音出現在數步之外。小小的光源再次亮起。柯提斯朝它撲過去,正打算以暴力反擊,卻在看見那個反射光源的東西時停下了腳步。他的萬用鑰匙,此刻就在達希爾瓦手裏。

“你他媽居然扒我口袋!”

“安靜。”鑰匙將光線反射在桌上及房中,“別喊,也請你別動手。我們誰都不想被逮住。”

更令人生氣的是,他說得有道理。“你在這裏幹什麽?”柯提斯試著用和達希爾瓦低語一樣的音量質問他。

“我正打算闖入休伯特爵士的儲藏室。而且,從萬用鑰匙和夜燈看來,我想你也打著一樣的主意。”

柯提斯在黑暗中張開又閉上嘴。他勉強開口:“你是個小偷嗎?”

“彼此彼此。盡管乍一看好像不太可能,但或許我們志趣相投呢。”

“我看就是不可能!”

“那什麽有可能?這就有可能了?”達希爾瓦將手電筒的光掃向那盞熄滅的夜燈,“阿奇博爾德·柯提斯,效忠英王麾下的勇將,要說有誰看上去像是《男孩子自己的報紙[5]》的小讀者,那就是閣下了——而閣下竟是個竊賊?我不這麽認為。衷心希望你不是,因為你在這方面糟透了。”

柯提斯怒道:“你倒是天生吃這行飯的。”

“小聲點。”達希爾瓦的聲音穩穩控制在只有兩人聽得見的最小音量。

“給我個我不該喊人的理由。”柯提斯咬牙切齒道。

“你要是想喊早就喊了。兩個選擇,柯提斯先生。第一,貫徹崇高的美德,喊人來幫忙,那麽我會在你揭穿我的計劃時暴露你的。或者……”

“或者什麽?”

他簡直能在達希爾瓦的聲音裏聽到他愉悅的呼嚕聲。“或者我能打開那扇門。”

柯提斯沒有回答,因為他無話可說。達希爾瓦接著道:“等我們進去了,就會知道我們是否有共同目的。如果不是,那我不會再插手你的事,而我也相信你不會插手我的。若我們都沒找到自己想要的,就在心底向我們的主人道歉,然後假裝這件事從未發生過。但一切都取決於進去之後。怎麽樣?”

這簡直讓人發指。他該叫他滾蛋。他想都不該想和這個道德低下之人合作。

結果他說出來的是:“你能開鎖?”

“大概吧。能借用一下嗎?”達希爾瓦移到夜燈旁邊,輕輕擰開一道縫,讓洩出的一道光線照亮門鎖,他將手電筒交給柯提斯,嫻熟得好似他們是一對常合作的搭檔。“拿好這個,註意動靜。”

達希爾瓦在門旁跪下,被夜燈照成一則剪影。柯提斯屈身靠近,看見他正操作著一根又長又細的金屬絲。

“你是在撬鎖嗎?”他質問道。

“會比用萬用鑰匙更糟嗎?”

“你分明就是個小偷!”

“恰恰相反,”達希爾瓦若無其事道,“我父親是個鎖匠,我還在搖籃裏就學會他的本事了。改天該讓你聽聽他認為萬用鑰匙是多麽一無是處。你沒花太多錢買這副鑰匙吧。”

柯提斯咽下一句憤怒的回應,他知道再反駁也只是虛張聲勢。達希爾瓦的手指動作穩定、靈巧,而且從容不迫。

整棟房子靜悄悄的,他只聽得到自己的呼吸聲。幫不上忙的柯提斯按開手電筒,讚嘆於它的光源強度。最近制造的新奇產品通常易損壞又不穩妥,但這玩意兒的性能令人驚訝;有機會他真該仔細觀察一番。他無事可做,只好用手電筒在門上掃視,尋找其他鎖和門栓,接著光源掃過一個他之前沒註意到的東西,他雙眼圓睜。

“達希爾瓦,”他低聲叫他。

“忙著呢。”

“達希爾瓦。”柯提斯抓住他的肩膀,手指施力。黑發的腦袋轉過來,眼神中透著不滿。

“什麽?”

“那個。”柯提斯用手電筒轉著圈去照他發現的東西。

“哪個?”

達希爾瓦跪在地上,工具還插在鎖裏,他毫無頭緒地看向那個平凡無奇的金屬盤。柯提斯也蹲下讓兩人視界齊平,他的腿彎曲時膝蓋一軟,傳來一陣刺痛。他抓住達希爾瓦的肩膀以保持平衡,他靠在跪著的男人身上,聽見對方承受柯提斯的重量時發出一聲輕微的悶哼。

柯提斯又蹲低了些,手依舊握著那副因為用力或緊張而緊繃的纖細肩膀。他朝達希爾瓦耳裏低聲說話,靠得如此之近,他都能感覺自己吐出的溫熱氣息從對方的肌膚上反彈回來。“這扇門接了電線。門框和門上都有金屬板,它是一個電接點,你開了門就會造成斷路。”

“意思是?”

“我想它可能是個警報器。”

達希爾瓦的身體在柯提斯掌下僵硬起來。“唉,”他嘆了口氣,“現代化得令人訝異啊。還真不想讓我們進去,不是嗎?”

柯提斯本應對“我們”兩字嚴正抗議,但他思緒如潮,深陷其中。如果休伯特爵士真的在隱藏些什麽……如果拉法葉所言屬實……

倘若屬實,他可不管待客之誼也不管敬老尊賢,他會扭斷那男人該死的脖子。

“電力系統已經超出我的知識範圍了,”達希爾瓦小聲道,“你知道怎麽處理嗎?”

柯提斯觀察了一番那些金屬板,他得確保開門時不會破壞裏面的線路,所以……

“可以,但我需要些工具。”

“你能拿到嗎?”

“現在不能。”

達希爾瓦發出一聲清晰可聞的嘆息。“何時才能?”

“明晚。但我們得先談談。我想知道你的目的。”

“剛才討論過了,我們的目的一致。”

“先談再行動,”柯提斯重申,然後乘勝追擊,“不然我也可以去找休伯特爵士,到時後果自負。”

達希爾瓦張了張嘴,但顯然決定不與他爭論,只是陰測測地看了他一眼,“好,那就明天。”

“你能再把它鎖上嗎?”

達希爾瓦沒回答,又給了他一記眼刀。他花了多幾秒的時間再次鎖上門,然後收起撬鎖棍。“非常好,一整晚都白費了。走吧。你先請,別忘了你的家當。”

柯提斯悄悄爬上樓梯,手上提著夜燈,口袋裏揣著鑰匙。他回到自己的房間,盡可能無聲地換下衣服,聽到廊道裏某間房間傳來“喀”的一聲。他警覺了一瞬,隨即明白過來那是達希爾瓦回房的動靜。

那個男人當然就睡在隔壁了。不然呢。他有些煩躁地想——當然他的煩躁也不無道理:要是命運能別再讓那個小偷小摸、手軟腳軟的拉丁佬礙他的事,就再好不過了。

[1] 魯德亞德·吉蔔林(Rudyard Kipling),英國作家及詩人,諾貝爾文學獎得主。《營房謠》是吉蔔林最著名的詩集,內容主要關於維多利亞末期的英國軍隊,而且大多以方言寫成。

[2] 約翰·辛格·薩金特,美國藝術家,遷居倫敦之前在巴黎接受訓練。因為描繪了愛德華時代的奢華而被稱為“當時的領軍肖像畫家”,在繪畫肖像方面享有美名。

[3] Yellow-back fiction,十九世紀在英國流行的廉價小說,通常有鮮艷的彩色封面,因為教育和鐵路的普及廣為流傳,吸引了一批新階層讀者。

[4] Observe,既有守規則的意思,也有觀察的意思。

[5] The Boy's Own Paper,英國在1879至1967年間發行的刊物,內容為針對兒童至青少年男性所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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