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重新振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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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我在的原因,元析請了幾天假,沒有去上班。

我並沒有出於對他的考慮,對他說諸如“我沒事,你去上班吧”或者“我能照顧自己”一類的話。他上不上班,是他的事,和我無關。賢妻良母不再是我的角色。

分手嗎?我不知道。這兩個字也從未說出口。

過去他欺負我的時候,讓我每天當大廚給他做各種好吃的,他自稱要把過去遺失的一樣樣補回來。現在看他系著圍裙圍著竈臺打轉,忙碌在廚房的身影,我覺得好笑。

生活,永遠在不停地扇人的嘴巴。

“這是我學著做的糯米雞,你嘗嘗看。”他端來像模像樣的佳肴,放到我的床頭櫃上。其實我可以自己做飯的,我只是不餓而已。

“我不餓。”我實話實說。

他的神色再次黯了下去。

“吃飽了再和我生氣,好嗎?”他很小聲地說。

他以為我是在生氣?呵呵。

每個人都有過去,也都有保留過去的資格。他對我隱瞞,我不生氣。

表姐失戀是榮莎莎惹的禍,不過姐夫能被拐走也說明此人太渣不值得留戀,這不是他的錯,我不生氣。

榮莎莎想傷害我,我受到的委屈,侮辱,驚恐,來自於一個女人的嫉妒心,雖和他有關,卻不是他的錯,我不生氣。

每一件錯綜覆雜的事,陰差陽錯的傷害,沒有一件是他的雙手造成的。對他,我不生氣。

每一件事,我的心裏都沒有憤怒這個情緒。只是當所有的事連在一起,讓我想到我們這一群人之間的關系時,我就覺得腦袋發脹,所有的一切太過混亂,讓我無法面對。

從小,我就生活在一個簡單的家庭,做著簡單的人,說著簡單的話,過著簡單的日子。

我無法忍受的,是混亂又糾結的情緒。

是他把我非常單純的生活搞成了現在這副樣子。他,好像突然變成了一個可怕的信號,一個危險的信號。當然,還有另外一個最重要的原因,但我不想說,不想思考,不想觸碰。

看了一眼手機,我的心只是一抖,然後迅速合上,安靜地休息。

生活變化得真快啊!我擡頭看了一眼窗外光禿禿的樹枝,冬天,如此迅速地就來了。

“我不餓。”我還是重覆這句話。

他很認真地看著我,把飯菜放到了床頭櫃上,然後走出去拿了些什麽東西後又返了回來,將一沓厚厚的紙放在我手裏。

他垂著睫毛,睫毛在無助地顫動。

“我知道,你不想跟我說話。如果你有時間,就看看這個,這是我寫的關於我和榮莎莎之間全部的事情經過。”

我低頭看著厚厚的一沓紙,真是厚厚一沓。

一種苦又在心裏蔓延。不過我沒有拒絕他太過真誠的請求。

“嗯。”

我點點頭,不想說太多話,但他還是開心地笑了。

“對了,”我推開他,拿出掛在床邊的包,翻出五百塊錢塞到他手裏,“這是我這幾天的房租和生活費。”

我很平靜,也自認為是應該的。可他的眼神出人意料得驚詫。

“你給我錢?”

我沒有說話,回到被窩裏繼續休息。

他卻很激動:“你怎麽能給我錢?難道你想跟我分手嗎?”

他的眼睛亮亮的,有種抓狂般的濕潤。

分手?這兩個字,我從未說出口。

“我現在沒有心情在你這裏白吃白喝,希望你理解。”我如實以告。

的確,我現在失去了依賴他的情緒。所以我要給他錢,而且是必須。

“如果你不收,我就走。”我掀開被子,表示著我的決心。

他立刻把錢塞進兜裏,將我按回到床上。他的指尖觸到我的肩膀時,冰涼的感覺通過皮膚穿透我的心臟。

很涼的手指,亦如我此刻的心情。

我們彼此沈默了一分鐘後,他離開了我的房間。幫我關上門的一瞬間,他自嘲地對我笑著說:“也可以再多加些錢,算做保姆費。”

他的玩笑開得不錯,只是此時此景,略顯生硬。

人就是很奇怪的動物,同樣的地點同樣的事情,在不同的情境下會變換出各種不同的結果。以前他總要我給他開工資,說專職的保鏢司機加保姆,月薪過萬都不多。

每每如此,我都會拉他去飯店大吃一頓然後抹嘴讓他結賬,告訴他想占老娘的便宜下輩子也是夢想。

他捏著我的臉,說我是黃世仁。

而我抱著雙臂摸著下巴,搖頭道:“錯,是包租婆。”

包租婆是租房子,我是租我自己。租給他娛樂玩耍擁抱接吻,吃他幾頓充當租金已經很便宜了,他還想怎樣?

過去的事爬進心裏,有時會覺得有些好笑。其實只有一天的時間而已,卻突然覺得過了好久,有種恍如隔世的感覺。

伴隨著這種壓抑的情緒,我進入了夢鄉。

夢裏好像在游泳,我在水裏游啊游啊卻找不到岸。水浸泡著我的身體,我感覺再不上岸我就成“泡芙”了。可我就是找不到岸,一波又一波的浪拍過來,我恍惚到難道我是在大海裏?

海裏有鯊魚啊!

我被這個現實嚇到,想趕快呼救,可是來不及了,似乎已經有一條大鯊魚看中了我,蹭蹭地游過來對著我的小腿哢嚓就是一口,疼得我要死不活。

我“哼”了一聲,疼地叫出了聲。

睜開眼,我發現是個夢,可又不完全是夢,因為腿還是在疼,沙沙的疼,幹澀的疼,破裂般的

疼。

仰起脖子,我看到元析竟然坐在床邊,正用溫水擦拭我的腿,旁邊還放著各種藥膏。

我嚇了一跳,一下坐起來:“你幹什麽!”

我挑開窗簾看看外面,黑燈瞎火,深更半夜,我這睡午覺怎麽睡到晚上了?

元析蹙眉道:“別亂動。”

我被他按住腿,絲毫動彈不得。

“你忘了,醫生叮囑的,兩天換一次藥。”

我都忘了醫生還說過這話了。原來我剛才的痛感是換藥時碰著了傷口。

“那你端一盆水幹什麽?”

他看了看我,淡淡說道:“有傷口不能洗澡,總不能腳也不洗吧?”

我縮回露在外面的腳丫子:“我可以自己洗!我昨天洗過了!”

他挑挑眉看向我:“昨天洗過,今天就不洗了?”

我被問得啞口無言,咬咬牙又辯解道:“我是不小心睡過去了,我自己會洗!”

看出我的抗拒,他垂下眼皮:“看你睡得香,沒敢叫。我都給你洗好了,換藥的時候是不是弄疼你了?下次我輕一些。”

我看他實在可憐,強硬的態度放軟了一些。

“沒……謝謝。”

他擡起頭重新看著我,深邃的目光像要把我看透似的,看了半天說道:“你睡覺的樣子,特別可愛。”

若是平時,我肯定會羞答答地撲過去。可是現在,我卻只想縮回我的腳,與他保持距離。

見我沒反應,他怏怏地端起水盆:“你接著睡吧。”

他訕訕離去的背影,讓我有些懷疑自己是不是太過鐵石心腸。

我重新躺下,仰望著天花板,麻木的心情走向極端,成為了一種放空的狀態,好像世事再與我無關。

當我意識到我開始出現意識渙散這種受刺激綜合征時,我覺得我不能再這樣下去了。我是官小秋,不是林黛玉啊,我應該振作起來,恢覆我精彩的青春。

不管是元析也好,榮莎莎也好,雖然給了我當頭一棒,可是黑暗不能籠罩我一輩子啊。

所以當我養好腿傷後,立刻結束了在元析家借住的日子,馬不停蹄地回了學校。雖然元析一直強調我的腿還沒有完全好,但我依然義無反顧地奔向了集體生活。

我是人,不是活死人。

我要振作起來,重新開始我的人生。

“我送你去。”

見無法說服我,他穿上大衣要送我去學校,但我背上包就沖了出去。雖然肌肉還有點小疼痛,可減弱不了我奔跑的速度。出門就打車,一路是那麽暢通無阻。

打上車後,我回頭看著跑下樓追不上車子的他,心裏突然有些小小的酸澀。

要說再見嗎?我不知道。

雖然分手兩個字從未說出口,可是,形同陌路,是我已經選擇離開的方式。

他的身影越來越小,在大大的天空下顯得那麽孤獨。

我是在今天晚上突然決定回學校的,並且一分一秒都忍不了,所以現在夜色漸深,已經快到熄燈的時間,估計我沖回宿舍的時候會把她們嚇一跳。

果不其然,我推開宿舍門的瞬間,那幾個家夥像看見外星人似的集體歡呼道:“傳說確實是真的!”

我嚇了一跳,以為她們知道事情真相了,正在納悶我媽的電話怎麽沒十萬火急地炮轟過來時,小豆豆對著小豆眼笑瞇瞇地說:“果然,‘運動’是很好的減肥方式。”

我看了看自己的肚子,這幾天沒怎麽吃東西,似乎是瘦了不少。站上宿舍的體重秤一稱,把我自己都嚇了一跳。

原本我已經用兩個月拼死拼活地瘦了十斤,可是這幾天一下就又瘦了八斤。合著我比過去整整瘦了十八斤啊!那我現在也是苗條一族了啊!

“說說吧!”小豆豆過來捧著我的臉,猥瑣道,“有什麽感觸?”

我懶得和她爭辯,任由她猥瑣去吧。

“我們的小肉球終於長成大女人嘍!”大家集體歡呼。

我突然有點後悔提前回來了。

崩潰,極度的崩潰,崩潰到讓我差點忘記我是回來幹啥的。

我看著寫字臺上發的派遣證明才想起來,實習期快要到了,我是回來奮鬥的啊!

“這玩意兒啥時候發的?”我有些小激動。派遣證明上的單位赫然寫著“清源酒店”。

不錯不錯,下個學期開始這就是我奮鬥的起點,我要將過去的種種煩惱都忘掉,投奔到事業的大河裏,當一條勤奮的大魚……不對不對,是勤奮的小魚。

我已經苗條了。

“左三圈,右三圈,脖子扭扭屁股扭扭,早睡早起,我們來做運動。”我高興地在宿舍裏哼起了歌,伴隨著性感的舞姿。

她們三個家夥交頭接耳。我聽見小豆豆小聲說:“果真是做運動去了,瞧這還回憶過程呢。”

我請求換宿舍!立刻馬上不要拖延!

熄燈前我洗漱完畢,然後從包裏掏手機準備上床娛樂娛樂。集體生活就是好啊,享受孤獨會讓人一直放空,身邊有一群跳躍的家夥就可以開拓心智。

掏手機的時候,覺得摸到什麽厚厚的東西,挺奇怪的,就順手把那沓東西抓了出來。不知道什麽時候,元析將我放在床頭櫃抽屜裏的“榮莎莎事件記錄”給我塞進了包裏,我卻一點沒察覺。

我瞟了一眼,開頭是略帶顫抖的幾個字:小球球,我知道,你不會馬上去看這份記錄,我給你時間,但是你不能拒絕看它,更不能錯過。

我立刻將這厚厚一沓紙合上,又賊溜溜地看了看周圍。如果有人發現我手裏拿著紙,肯定會說是情書什麽的,然後威逼利誘地讓我大聲朗誦。

還好她們都各自忙著臭美護膚,我趕緊思考起藏這些文件的地點。

抽屜不安全,沒有鎖。

櫃子不安全,集體使用。

包裏不安全,小豆豆亂翻。

思來想去,唯有一個地方還可靠一點。我爬上床,把那厚厚的東西塞到枕頭底下。

曾幾何時,因為我實在懶得動彈,央求小豆豆幫我鋪鋪床,她都用將白眼翻出之勢遏制了我的妄

想。所以這個位置,比保險櫃還保險。

大概是因為腦袋下有秘密的緣故,我第一次感受到失眠的威力。輾轉反側,翻來覆去,不管我如何央求,周公就是不給我開門。

一直到我快在床上烙成餡餅,才迷迷糊糊地眩暈過去。醒來的時候把我嚇壞了,又是一個大黑天,我以為我睡了二十四小時,曠了一天的課。

剛要罵自己沒出息,掏出手機一看卻發現依然是同一天。

淩晨兩點我睡去,淩晨四點又醒來。

枕頭下的秘密真是個魔咒。為了解除這個魔咒,我決定捺著性子將它看掉,反正無論他說什麽,

無論他再如何解釋,事實就是事實。

我是個有原則的人。

拿出它的時候,我的手有點顫抖。或許不是我不想看,只是不敢?

我不知道。

手機的亮光剛剛好,不會幹擾別人,又能看清楚字跡。淩晨四點,集體宿舍,一個人的時刻,看著他的字跡,也算是與他進行另一種聯通。

這種感覺很微妙,意外地沒有讓我感到太多抗拒。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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