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新郎感言

關燈
和淩芳芳吃過晚飯她們才分開。因為德西離褚飛宇家近,童愉就想著順便去下他家裏,興許能碰上面。

她一邊走,一邊在手提袋裏摸手機,就在這時,隔著鬧市的人群就見褚飛宇和楊小萱走進了一家咖啡店。

她才從手提袋裏提起手機的手就疆在了半空中。

不可能記錯,她一再確認,褚飛宇和楊小萱第一次見面肯定是在她部門那次迎新聚會上,楊小萱當時還一臉花癡的說看見一個大帥哥,自己都要不喝自醉了,而且那個大帥哥明明指的就是褚飛宇,可是他們為什麽就突然走在一起呢。

童悅下意識的跟了過去,走到咖啡廳門口的時候,她遲疑了片刻,邁上臺階的腳又縮了回來。

最後她去了褚飛宇家,進門後約莫一刻鐘的時間,褚飛宇就回來了。

“我剛剛在路上看到你和楊小萱了。”童愉說,經過以前那些事情,她不想把疑問藏在心裏,不如單刀直入,問個清楚。

“新工作做得還順利嗎?”褚飛宇問她。

“還好,兩者有什麽關系嗎?”

“公司裏在傳我老婆不能生育,我能不氣嘛。”

最近是有一些傳聞說童愉之所以離婚,是因為不能生育。傳聞說的有板有眼,和真的一樣。三十歲才結婚的女人,兩年都不生孩子,除了不能生育,就是丁克主義。中國社會,哪種說法更具說服力,似乎不言自明。

童愉有所耳聞,她權當自己沒聽見,這些無事生非的辦公室流言越是理會越是講不清楚。再說這對自己也沒什麽實質損傷。

“你怎麽知道?”童愉不禁好奇,褚飛宇和自己公司好像沒什麽牽扯,怎麽會知道公司裏的事情。

“我只是警告一下始作俑者。”

“楊小萱?”童愉忍不住大聲問。

她看見褚飛宇眼裏露出厭惡的神情,仍然不解恨的樣子,又勸慰說:“沒事拉,就是一些毫無根據的流言蜚語,我都不放在心上,你也不要發這麽大的火嘛。可是楊小萱無緣無故為什麽要造這種謠呢?你找她說什麽了?”

“我當然是能少一事不如少一事,但是這個女人可不像丁麗麗那麽通情達理。不警告她一下,還以為我這一身帥氣只中看不中用。”

“臭美。哇,這劇情好像很勁爆,她把你怎麽了?”

“有女人對你老公垂涎三尺,你都不緊張?”

“這說明我有眼光,也是沒辦法的事情。”童愉感嘆,她嘴上開著玩笑,裝著很輕松,心裏卻有點不是滋味。那些女人,好像個個都比她年輕,這還是知道的,不知道的呢。

“你就嘴硬。”褚飛宇抱住童愉,這個女人還真是讓他放不下來。

“所以,你剛剛罵她了,還是打她了?”

“我讓她以後不要再出現在公司。”

“你又用權力?”

褚飛宇額頭皺起一絲懷疑。

“我知道我找工作你幫了忙,但是好歹一份工作關系到養家糊口。我需要工作,她也需要工作。”童愉早知道自己不可能輕易被公司錄取,進了公司沒多久分管她部門的老總就有意無意的跟她透漏了有人打招呼這麽個事情,也就很容易順到了褚飛宇這裏。

既然褚飛宇沒有直說,她也就不挑明。身在社會,身不由己,她雖然沒有以撒謊的方式通過面試,可是卻以這樣的方式被錄用,其實都是殊途同歸。她也沒有很在意,安分守己的做好自己的事就是了。

“你都知道拉?”褚飛宇問。

“都上了幾個月的班了,走後門的事情在公司裏是傳得最快的了,能不知道嘛。”

“我也只是用了點家裏的關系,可沒用什麽權力。”

“所以我是不是被你監視了。”

“我倒是想監視你,免得又被你逃了。只是這個楊小萱實在太討厭,見我不理她就從你身上下手,以為隨隨便便一個流言蜚語就能把我嚇著。功力實在不堪一擊。像她這麽道德品行敗壞的人,哪個公司有這麽個人,遲早都是禍害。”

“好啦,不說她了。”童愉說著,暧昧地貼近褚飛宇的耳朵,輕聲細語的說:“我想給你生個孩子,我們去努力好不好?”

像是聽到孩子已經降生了一樣,又像是中了彩票似地,褚飛宇驚喜地看著童愉,童愉摟住他的脖子,抿嘴笑著看他。

褚飛宇會意的抱起她走進臥室。

好像也不需要怎麽努力,應該是第一次就中了。反正童愉懷孕了,趁身材還沒有顯出來,他們馬上去買了一套精裝的三居室作為婚房。雖然童悅和徐晨比他們早一個多月買了房,不過他們買的是毛胚房。這麽時間一錯,這兩對人就把婚禮定在了一起。

現在的婚禮是越來越講究流程,對於徐晨這樣一個理工男來說,寫新郎感言著實讓人頭疼,褚飛宇盡然還提議沒人寫兩份,說一份在婚禮上念,一份回家念給老婆聽。

“寫不出來?看來是愛的不夠深呀,我給童悅反饋反饋?”褚飛宇甩著筆,翹起一側嘴角,邪邪地,故意挑逗徐晨。

“我為什麽要聽你的?”

“我是你姐夫。”

……

最後徐晨還是屈服在姐夫的淫威之下,兩個男人趴在桌子上只寫了兩句話就跑到外面打籃球去了。

童愉和童悅進來時,只有兩頁紙孤零零的躺在桌子上。

她們拿起來,剛好童愉拿到了褚飛宇寫的那頁紙,童悅拿了徐晨的那頁,因為上面都各寫了兩句開頭。

褚飛宇的那頁是這樣寫的:童愉,謝謝你不嫌棄我年紀小,願意嫁給我……

而徐晨那頁是這樣寫的:童悅,其實一開始就想告訴你,你不用追求我的,我很早之前就喜歡你了……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