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叫汐裳的貓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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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2-1-8 0:00:16 字數:2153
今天早晨好像特別美。是因為有個好心情的緣故吧!我不太清楚,可我十分確定的是,我非常開心,夏天是個煩躁的季節。我喜歡這個季節。與別人不一樣的原因,不是穿漂亮的衣服上街。而是因為,我很喜歡聽優美的蟬鳴聲。那些聲音,是這個世界上最幹凈最純粹,最深入靈魂的聲音。
現在讓我回想一下莫一言當時的表情,像個失去了心愛玩具的小孩。
那種傷心,我不會看不出來。我說過,我是任性的女孩。不僅任性,而且敏感。
回到學校,如我所料,安奈不在。聽老哥說她大清早就拎著大包小包的回家了。這個丫頭,每次回去總免那麽多東西,我算是服了她。力氣沒處使啊!也不嫌累的慌。哦,SOYYY,我忘記她可是有專車接送的。企業家第二代,像拎那麽重東西走一個小時路程的那種民間疾苦,她是沒機會體驗到的。
只要一通電話,保證在她足夠耐心的時限內,那輛拉風的白色林肯就會出現在她面前。
其實,這個丫頭,她不料件關心一個人。是從來不靠這些外在的東西的。
真正關心一個人,是靠胸口左邊地方的那個器官,它叫做心臟。
關心,關心,當然就要靠那顆跳動的心臟去做。
就像那個帥氣無比的安天檸對我一樣。
我哼著小曲,雀躍的吧宿舍每個角落都一一整理,半個小時後,拖著累得半死的身體,看著這個一塵不染的房間,長長噓了一口氣。然後走進洗手間,阿布剛才弄臟的臉,手,還有一身臟兮兮的衣服洗幹凈。晾在了宿舍的陽臺上。
我從不想當千嬌百寵的公主,我覺得自己還是做個平平凡凡的女孩子,親自動手做任何事情。
將所有一切做好之後,我就搬個小凳子,坐到陽臺上。看看風景..那片綠油油的稻田是那麽美,原來食物是這樣生長的呀!我神經質的想。它們靠著陽光雨露的滋潤茁壯成長,然後到了秋天便成熟。就可以無私服務我們的胃。它們的舞蹈讓我看到一種力量。一股強大的生命力。
它們那麽用力的展示著自己的魅力,它們無私的奉獻自己存在的價值。
我是個特牛的女生,我承認。看著稻谷可以聯想到那麽大堆道理。天哪!我是不絕對博學的偉大奇才,只可惜被埋沒了。
Amy躺在我腳邊,也不像以往那麽吵鬧了。只是不停用兩只前爪饒著身上的毛。貓是嗜睡動物,我再次確信了這一點,你瞧,一邊抓著,一邊還能瞇著眼睛睡覺。這讓我不免暗嘆造物主的不公。
為什麽人類跟它的差別咋那麽大呢?Amy,它長的真的好可愛。
以前,我忽視了這一點。它有一身潔白的絨毛,還有兩只大大的眼睛,尖尖的耳朵,薄薄的嘴唇,還有最特別的一處是,它眼角有個暗紅色的斑點。怪哉!貓咪也會流淚,這點我相信,但貓咪也會有墜淚之痣麽?瞧那紅斑,下細看,還真有點像欲落的淚呢!
Amy呀Amy,你到底是何方神聖?如果人有前世,那麽,你應該也有吧!
那麽,你的前世是什麽?是不是千年前那個揮劍自如,音如天籟,眼淚滂沱的女子呢?你這世為貓,那麽你所愛過的那個人呢?你放棄了對他的愛麽?抑或,他也轉世為一只公貓,那麽,你會去找他嗎?
我是個神經病,你會這樣認為嗎?
只有神經病才會對以只貓的前世感興趣。
突然想起,我小時候也養過一只貓。它有個好聽的名字。叫汐裳。與這只貓完全不同,那是只公貓。它全身灰白,耳朵扁,眼睛小,嘴唇厚,完全是兩個版本的毛。除了它們都有個名稱叫貓。還會不時喵喵叫上兩聲。其他可稱的生絲毫不搭邊。
但我極其鐘愛那只叫汐裳的貓。它很會撒嬌,甚至在我不小心摔跤,淚水溢到眼眶時,它還會耍寶逗我笑。
它陪我度過了很長一段時間。它從哪兒來的,我不清楚,不過爸爸媽媽都說,根本沒買過這麽一只貓。
興許,是從石頭縫裏蹦出來的吧!就像那只神通廣大的猴子一樣。6歲的我,傻傻的想。
可是,有一段時間,它上面都不吃,還經常鬧脾氣發貓瘋,接近瘋狂的。整整鬧了一個星期。
幾天下來,它瘦的不再好看。甚至醜陋不堪。當時名為也明白,它壓根不是從石頭裏蹦出來的。人家孫悟空那麽多次大難不死,它這麽久拗不過去呢?
我就拼命的不停哭,姐姐總是握著我的手告訴我“它下輩子一定會長命百歲的。”
可是,親愛的,親愛的姐姐,它只是一只貓。它怎麽可能擁有上百年的生命呢?那它豈不是成了妖怪了。
後來,它還是死了,不是病死的。是它,跑了出去,在大街上被車給撞死的。去跑下去的那刻,只看見血肉模糊的汐裳安靜的躺在冰涼的馬路上。那是個悲劇,是個揮之不去的惡夢。我的汐裳,它就以那樣的姿勢離開了我。
那個鏡頭,定格了足足十二年,它一直存在我的記憶中。
以至於後來的我,看見貓,就會有心疼的感覺。
後來的我長大了。漸漸明白了一些緣由。貓跟狗都是極具靈性的動物,汐裳,它或許是知道自己命不久矣。不想讓我們一家再為它擔心,又或許,不想看見我為它哭泣。所以,它選擇了離開,。它也許是想找個地方平靜的死去。未料,卻死的那麽悲慘。
記憶力有抹不去的陰影。我的汐裳,每次想起它我就百般難過。
那次就那只手傷的流浪狗,何不讓它留在我身邊呢?因為那時候的我已經明白。那些動物,我承受不它們龐大的愛。
似乎,我還遺漏了什麽東西。在汐裳生病前,我也生了一場史無前例的大病。那場病,差些奪走我年幼的生命。可是,汐裳病後,我就莫名其妙好了起來。這,是不是證明了某一點。替死,也不是沒可能的事。
Amy呀Amy,你在輪回道璃,有沒有見過的的汐裳呢?它的脖子上掛了一串小小的鈴鐺,。要是你看見過,就告訴我,好不好?“它卻只是喵喵的叫著。我大抵也忘記了,它只是一只貓、它聽不懂我的話。它也不會用人的語言來回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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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晨好像特別美。是因為有個好心情的緣故吧!我不太清楚,可我十分確定的是,我非常開心,夏天是個煩躁的季節。我喜歡這個季節。與別人不一樣的原因,不是穿漂亮的衣服上街。而是因為,我很喜歡聽優美的蟬鳴聲。那些聲音,是這個世界上最幹凈最純粹,最深入靈魂的聲音。
現在讓我回想一下莫一言當時的表情,像個失去了心愛玩具的小孩。
那種傷心,我不會看不出來。我說過,我是任性的女孩。不僅任性,而且敏感。
回到學校,如我所料,安奈不在。聽老哥說她大清早就拎著大包小包的回家了。這個丫頭,每次回去總免那麽多東西,我算是服了她。力氣沒處使啊!也不嫌累的慌。哦,SOYYY,我忘記她可是有專車接送的。企業家第二代,像拎那麽重東西走一個小時路程的那種民間疾苦,她是沒機會體驗到的。
只要一通電話,保證在她足夠耐心的時限內,那輛拉風的白色林肯就會出現在她面前。
其實,這個丫頭,她不料件關心一個人。是從來不靠這些外在的東西的。
真正關心一個人,是靠胸口左邊地方的那個器官,它叫做心臟。
關心,關心,當然就要靠那顆跳動的心臟去做。
就像那個帥氣無比的安天檸對我一樣。
我哼著小曲,雀躍的吧宿舍每個角落都一一整理,半個小時後,拖著累得半死的身體,看著這個一塵不染的房間,長長噓了一口氣。然後走進洗手間,阿布剛才弄臟的臉,手,還有一身臟兮兮的衣服洗幹凈。晾在了宿舍的陽臺上。
我從不想當千嬌百寵的公主,我覺得自己還是做個平平凡凡的女孩子,親自動手做任何事情。
將所有一切做好之後,我就搬個小凳子,坐到陽臺上。看看風景..那片綠油油的稻田是那麽美,原來食物是這樣生長的呀!我神經質的想。它們靠著陽光雨露的滋潤茁壯成長,然後到了秋天便成熟。就可以無私服務我們的胃。它們的舞蹈讓我看到一種力量。一股強大的生命力。
它們那麽用力的展示著自己的魅力,它們無私的奉獻自己存在的價值。
我是個特牛的女生,我承認。看著稻谷可以聯想到那麽大堆道理。天哪!我是不絕對博學的偉大奇才,只可惜被埋沒了。
Amy躺在我腳邊,也不像以往那麽吵鬧了。只是不停用兩只前爪饒著身上的毛。貓是嗜睡動物,我再次確信了這一點,你瞧,一邊抓著,一邊還能瞇著眼睛睡覺。這讓我不免暗嘆造物主的不公。
為什麽人類跟它的差別咋那麽大呢?Amy,它長的真的好可愛。
以前,我忽視了這一點。它有一身潔白的絨毛,還有兩只大大的眼睛,尖尖的耳朵,薄薄的嘴唇,還有最特別的一處是,它眼角有個暗紅色的斑點。怪哉!貓咪也會流淚,這點我相信,但貓咪也會有墜淚之痣麽?瞧那紅斑,下細看,還真有點像欲落的淚呢!
Amy呀Amy,你到底是何方神聖?如果人有前世,那麽,你應該也有吧!
那麽,你的前世是什麽?是不是千年前那個揮劍自如,音如天籟,眼淚滂沱的女子呢?你這世為貓,那麽你所愛過的那個人呢?你放棄了對他的愛麽?抑或,他也轉世為一只公貓,那麽,你會去找他嗎?
我是個神經病,你會這樣認為嗎?
只有神經病才會對以只貓的前世感興趣。
突然想起,我小時候也養過一只貓。它有個好聽的名字。叫汐裳。與這只貓完全不同,那是只公貓。它全身灰白,耳朵扁,眼睛小,嘴唇厚,完全是兩個版本的毛。除了它們都有個名稱叫貓。還會不時喵喵叫上兩聲。其他可稱的生絲毫不搭邊。
但我極其鐘愛那只叫汐裳的貓。它很會撒嬌,甚至在我不小心摔跤,淚水溢到眼眶時,它還會耍寶逗我笑。
它陪我度過了很長一段時間。它從哪兒來的,我不清楚,不過爸爸媽媽都說,根本沒買過這麽一只貓。
興許,是從石頭縫裏蹦出來的吧!就像那只神通廣大的猴子一樣。6歲的我,傻傻的想。
可是,有一段時間,它上面都不吃,還經常鬧脾氣發貓瘋,接近瘋狂的。整整鬧了一個星期。
幾天下來,它瘦的不再好看。甚至醜陋不堪。當時名為也明白,它壓根不是從石頭裏蹦出來的。人家孫悟空那麽多次大難不死,它這麽久拗不過去呢?
我就拼命的不停哭,姐姐總是握著我的手告訴我“它下輩子一定會長命百歲的。”
可是,親愛的,親愛的姐姐,它只是一只貓。它怎麽可能擁有上百年的生命呢?那它豈不是成了妖怪了。
後來,它還是死了,不是病死的。是它,跑了出去,在大街上被車給撞死的。去跑下去的那刻,只看見血肉模糊的汐裳安靜的躺在冰涼的馬路上。那是個悲劇,是個揮之不去的惡夢。我的汐裳,它就以那樣的姿勢離開了我。
那個鏡頭,定格了足足十二年,它一直存在我的記憶中。
以至於後來的我,看見貓,就會有心疼的感覺。
後來的我長大了。漸漸明白了一些緣由。貓跟狗都是極具靈性的動物,汐裳,它或許是知道自己命不久矣。不想讓我們一家再為它擔心,又或許,不想看見我為它哭泣。所以,它選擇了離開,。它也許是想找個地方平靜的死去。未料,卻死的那麽悲慘。
記憶力有抹不去的陰影。我的汐裳,每次想起它我就百般難過。
那次就那只手傷的流浪狗,何不讓它留在我身邊呢?因為那時候的我已經明白。那些動物,我承受不它們龐大的愛。
似乎,我還遺漏了什麽東西。在汐裳生病前,我也生了一場史無前例的大病。那場病,差些奪走我年幼的生命。可是,汐裳病後,我就莫名其妙好了起來。這,是不是證明了某一點。替死,也不是沒可能的事。
Amy呀Amy,你在輪回道璃,有沒有見過的的汐裳呢?它的脖子上掛了一串小小的鈴鐺,。要是你看見過,就告訴我,好不好?“它卻只是喵喵的叫著。我大抵也忘記了,它只是一只貓、它聽不懂我的話。它也不會用人的語言來回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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