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偶遇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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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1-11-22 16:37:18 字數:1670
夕陽就快下山了。又是一個漫漫長夜。安奈那丫頭又偏偏回家了。一個人,實在是有夠無聊的。這麽大的一個學校,卻沒有一樣東西可以令我打發這大把的時間。這才發現,沒有事情可做,是一種空虛,是會讓人感到無限孤獨的。我開始,有點談談小戀愛的念頭了。
拿起我最心愛的的寶貝,一臺精致的相機。我向這個城市的夜晚走去。
他們說喜歡黑夜的人內心總是特別寂寞的。黑夜中,他們都是缺乏安全感的靈魂。我不知道,自己是否也如此。
我曾在夜幕下救過一只流浪狗。當時的它,躺在我腳下,汪汪汪的叫著。聲音無比虛弱。人見猶憐。它用那種絕望的眼神望這我,好像在對我說,救它。我彎腰,捏住它的左腿。汪,它又哀怨的叫了一聲。原來是被碎玻璃刮到了。血絲布滿了整個傷口,卻還有血在不停的往外流。我從自己的包裏掏出一張手帕,小心翼翼的幫它包紮好。
“以後,要小心一點了。”我輕輕的說。卻忘了它是根本聽不懂的。
它未離開,而是對著我不聽的吼叫,仿佛在對我表示感謝。
“走吧!”不要難以割舍。因為當愛讓你承受不了,便會讓你愛到逃離。所以,我只是冷靜的看著它一瘸一拐的遠離我的視線。
安奈筆記本裏的第三張照片便是我在它離去時拍下的。
我曾經在心裏為它取了一個美好的名字‘憶汐’
漫無目的的行走著。在這個夜裏,我又不由自主的想起了姐,想起了我們曾經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那些過往,真的,再也找不到匯價的路了麽?眼睛有微微濕潤起來。我總是這樣感性,喜悲喜泣。
擁擠的街道,人們相繼從我身邊走過。
近了,近了,裏我越來越近了。我有種落荒而逃的沖動。可是,雙腳卻在這緊要關頭不聽使喚,立在原地,難以移動。來人在月光下面容有些模糊。但是當他來到我面前時,我就看的無比清晰了。月光下,他手上的血顯的特別陰森而恐怖。讓人不寒而顫。可卻絲毫不影響他的美麗。精致絕美的容顏。是他,是於我見過兩次面的男生。此時,他極像一只受傷的野獸。我睜大眼睛。瞧著他,連眨也不敢眨一下。突的,一只手臂把我緊緊環住。那擁抱,太緊了,所以,我只能拼了命的大口大口呼吸。
“幫我。”他用及其微弱的聲音附在我耳邊說。於是,我便看到了迎面而來的一群人。挑染著五顏六色的頭發,穿著破破爛爛的牛仔褲,手裏拿著類似鐵棒之類的東西。我想,我大抵知道是什麽情況了。
他們從身邊走過的時候,特意朝我們看了兩眼。我表面鎮定自如,其實內心早已害怕的要命。只念著,蒼天一定要保佑我們。我從未做過傷天害理的事情!或許,是我的誠心打動了上天他們真的沒發現我們。
待他們通通消失在街角那端之後,我才猛的推開他。
“他們走遠了。”我那顆不安的心臟蹦著似乎要跳出來。他笑了笑。跟我道謝。
“謝謝。”
我聳聳肩說“不用。”但思緒卻停留在剛才那個擁抱。因為他懷抱的溫度,那麽真實。我沒有問,他為何會被追打。八卦不是我的專長。我只是一次偶然的機會,救了有個受傷的男生。僅此而已。
可是,他並沒有想起我。想起我們是見過面的。並且是兩次。我有些黯然失落。但自己也的確太過普通,不會給人留下什麽深刻的映像。也難怪,他會不記得我。等我回過神來,他卻早已裏我很遠了。街燈把他的影子拉的很長,很長。
“餵,我們見過面的,你記得嗎?”他突然聽下腳步,回過頭看了我一眼。由於夜色蒙朧,我看不清楚他臉上的表情。
“不記得。”他的語氣冷的沒有一絲溫度,甚至讓我不禁打了一個羅哆嗦。
什麽人類的記性,會這麽差呢?
後來,我才知道。他是記得的。而且他的記憶力超乎常人的好。他那天,對我說了一個無心的謊,是後來的他說,是無心的。
可是,我並未怪他。每個人都有選擇記得什麽和忘記什麽的權利,我無權幹涉。
像是突然想到什麽,我立刻抓起相機,朝著他離去的地方迅速按下拍攝鍵。我微笑,又是一副得意之作。誰叫我這麽懂得捕風捉影呢
捕寂寞的風,捉孤獨的影。
我從來都只是個孩子,執著於攝影的孩子。仿佛拍好一張照片,對我而言,就如同全世界。攝影,在我心中是那麽的無可替代。
而他呢?他也會成為我心中另一個無可替代的唯一嗎?
我愛上一個讓我奮不顧身的人,可是劫難?
我付出不該付出的真,是否註定,終成遺憾。
是不是,喜歡上一個人,會令人忘了自己是誰?
安天若網絡日記《青春失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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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陽就快下山了。又是一個漫漫長夜。安奈那丫頭又偏偏回家了。一個人,實在是有夠無聊的。這麽大的一個學校,卻沒有一樣東西可以令我打發這大把的時間。這才發現,沒有事情可做,是一種空虛,是會讓人感到無限孤獨的。我開始,有點談談小戀愛的念頭了。
拿起我最心愛的的寶貝,一臺精致的相機。我向這個城市的夜晚走去。
他們說喜歡黑夜的人內心總是特別寂寞的。黑夜中,他們都是缺乏安全感的靈魂。我不知道,自己是否也如此。
我曾在夜幕下救過一只流浪狗。當時的它,躺在我腳下,汪汪汪的叫著。聲音無比虛弱。人見猶憐。它用那種絕望的眼神望這我,好像在對我說,救它。我彎腰,捏住它的左腿。汪,它又哀怨的叫了一聲。原來是被碎玻璃刮到了。血絲布滿了整個傷口,卻還有血在不停的往外流。我從自己的包裏掏出一張手帕,小心翼翼的幫它包紮好。
“以後,要小心一點了。”我輕輕的說。卻忘了它是根本聽不懂的。
它未離開,而是對著我不聽的吼叫,仿佛在對我表示感謝。
“走吧!”不要難以割舍。因為當愛讓你承受不了,便會讓你愛到逃離。所以,我只是冷靜的看著它一瘸一拐的遠離我的視線。
安奈筆記本裏的第三張照片便是我在它離去時拍下的。
我曾經在心裏為它取了一個美好的名字‘憶汐’
漫無目的的行走著。在這個夜裏,我又不由自主的想起了姐,想起了我們曾經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那些過往,真的,再也找不到匯價的路了麽?眼睛有微微濕潤起來。我總是這樣感性,喜悲喜泣。
擁擠的街道,人們相繼從我身邊走過。
近了,近了,裏我越來越近了。我有種落荒而逃的沖動。可是,雙腳卻在這緊要關頭不聽使喚,立在原地,難以移動。來人在月光下面容有些模糊。但是當他來到我面前時,我就看的無比清晰了。月光下,他手上的血顯的特別陰森而恐怖。讓人不寒而顫。可卻絲毫不影響他的美麗。精致絕美的容顏。是他,是於我見過兩次面的男生。此時,他極像一只受傷的野獸。我睜大眼睛。瞧著他,連眨也不敢眨一下。突的,一只手臂把我緊緊環住。那擁抱,太緊了,所以,我只能拼了命的大口大口呼吸。
“幫我。”他用及其微弱的聲音附在我耳邊說。於是,我便看到了迎面而來的一群人。挑染著五顏六色的頭發,穿著破破爛爛的牛仔褲,手裏拿著類似鐵棒之類的東西。我想,我大抵知道是什麽情況了。
他們從身邊走過的時候,特意朝我們看了兩眼。我表面鎮定自如,其實內心早已害怕的要命。只念著,蒼天一定要保佑我們。我從未做過傷天害理的事情!或許,是我的誠心打動了上天他們真的沒發現我們。
待他們通通消失在街角那端之後,我才猛的推開他。
“他們走遠了。”我那顆不安的心臟蹦著似乎要跳出來。他笑了笑。跟我道謝。
“謝謝。”
我聳聳肩說“不用。”但思緒卻停留在剛才那個擁抱。因為他懷抱的溫度,那麽真實。我沒有問,他為何會被追打。八卦不是我的專長。我只是一次偶然的機會,救了有個受傷的男生。僅此而已。
可是,他並沒有想起我。想起我們是見過面的。並且是兩次。我有些黯然失落。但自己也的確太過普通,不會給人留下什麽深刻的映像。也難怪,他會不記得我。等我回過神來,他卻早已裏我很遠了。街燈把他的影子拉的很長,很長。
“餵,我們見過面的,你記得嗎?”他突然聽下腳步,回過頭看了我一眼。由於夜色蒙朧,我看不清楚他臉上的表情。
“不記得。”他的語氣冷的沒有一絲溫度,甚至讓我不禁打了一個羅哆嗦。
什麽人類的記性,會這麽差呢?
後來,我才知道。他是記得的。而且他的記憶力超乎常人的好。他那天,對我說了一個無心的謊,是後來的他說,是無心的。
可是,我並未怪他。每個人都有選擇記得什麽和忘記什麽的權利,我無權幹涉。
像是突然想到什麽,我立刻抓起相機,朝著他離去的地方迅速按下拍攝鍵。我微笑,又是一副得意之作。誰叫我這麽懂得捕風捉影呢
捕寂寞的風,捉孤獨的影。
我從來都只是個孩子,執著於攝影的孩子。仿佛拍好一張照片,對我而言,就如同全世界。攝影,在我心中是那麽的無可替代。
而他呢?他也會成為我心中另一個無可替代的唯一嗎?
我愛上一個讓我奮不顧身的人,可是劫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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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喜歡上一個人,會令人忘了自己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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