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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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宛站在那兒一動沒動,好似腳下踩著黏膠,腿中澆了鉛水,擡不動步子。

身後那兩個人已然出去了,但門沒關,他看見宋珩朝他招了招手,神色如常,似乎並沒有發現他在偷聽,只說:“過來。”

辛宛不敢看鐘語的臉色,但估計被撞破這種事的話,應該不會太高興,於是心存了愧疚,像做錯事兒般低著頭走過去。宋珩和鐘語又說了幾句,心照不宣地避開了那個話題。

送走了鐘語,宋珩問:“吃飽了嗎?”

“啊,”辛宛擡頭,腦袋裏雜亂,莫名說:“我餓了。”

天氣預報說明日暴雨,今夜裏風有些大,天不是濃粹的黑色,泛著橙色。宋珩帶他去買了附近一家腸粉,在等待中,辛宛把那封信折疊藏進了外套兜裏,沒有給他。

白嫩半透明的腸粉裹了肉,澆上香滑的汁水,蓋上塑料蓋子也能聞到香味。辛宛提著那盒腸粉跟在宋珩身後上了車,沒什麽食欲。

車門一關,外面的熱鬧就盡數隔離開,安靜愈發突兀。

宋珩並沒有同他搭話的意思,辛宛忍不住開口:“你不問我為什麽來找你嗎?”

車子駛出停車場,宋珩從善如流地開口:“啊,那你為什麽來找我?”

很敷衍的應答,散漫。辛宛揣在兜裏的手捏緊了信封,低眼搖搖頭:“沒什麽。”他側過頭看宋珩的眼,“我想來見你,就來了。”

“想來,就來了……”宋珩重覆了遍他說的話,忽的笑了聲,“你好像總是這樣,想做什麽就做什麽。在醫院光著腳下樓看狗,翻墻跳下來……”

辛宛回想起在醫院的那天。

他光著腳下來,的確是因為著急,但不是為了看狗。

這句話很奇怪,只是突然冒出腦海的,但不太適宜說出口,辛宛玩著自己手指,低低“嗯”了聲,過了半晌,才憋出:“她很漂亮,你為什麽……”

宋珩楞了下,才反應過來“她”是誰,他說:“你喜歡她?”

“不是!”辛宛忙否認,覺得自己唇舌不聽使喚,腦中所想和所出言語總是南轅北轍,他幹脆閉了嘴,“算了,你當我啞巴好了。”

就這麽一路沈默到了漱月裏,車熄了火,辛宛剛要開車門下車,卻發現門是鎖著的,宋珩的聲音輕聲響起:“那封信是給我的?”

辛宛茫然:“什麽?”

“你來找我,是為了給我這封信,”宋珩側目看他,“是嗎?”

辛宛覺得自己如同透明,無處可藏,局促的神情已然是默認了。忽然眼前籠罩了影兒,宋珩貼近了些,辛宛腦袋空白一片,身體僵硬,聽著了窸窣動靜,便眼睜睜看著宋珩手指夾著那封信抽出來了。

信封折皺了,上面寫的字一筆一劃——給堂哥。

宋珩垂眼,但只是把那封信褶皺捋平了,並沒有當面打開,“聽到我和她說的話了吧。”

辛宛心跳陡然快起來,手不自覺地攥緊了,竟結巴了:“聽、聽到什麽?”

車裏停了冷氣,無端讓人喘不上氣,宋珩說:“聽到……’如果我喜歡女孩子’。”他輕笑了聲,“你挺聰明的,應該能理解意思。”

辛宛嘴唇動了動,宋珩的話語切斷了他的思緒:“我是同性戀。”

他微微睜大了眼睛,不知道宋珩為什麽要說這句話。但“同性戀”這個詞一鉆入腦海中,便帶來難以克制的恐懼,幾乎是本能反應,連帶著辛宛對宋珩都生了強烈的抵觸情緒,渾身都在輕微發抖,迫切地想要離開。

“覺得惡心?”宋珩問。

辛宛想要搖頭。

車門鎖“啪嗒”一聲打開了,宋珩聲音無波瀾,似在驅逐他:“下車。”

辛宛有門鎖的指紋密碼,無需他去給開門。宋珩看見他單薄的身影站在夜色裏,風把白色衣角吹得鼓脹起來,猶豫了會兒這才離開。

等到辛宛走了,宋珩半晌沒有動彈。

他忽然想,自己原先不是同性戀的,是辛宛一腔熱烈,讓他離經叛道。

那封信在月光底下,陰影攏在褶皺裏,他拆開了那封信,紙張是白色的,是商店裏常見的400字稿紙,紅色格子。

他的字很秀氣,字如其人。

上面寫著——

給堂哥:

對不起,我做錯了,我知道你是為我好,我不應該隨便朝你發脾氣,以後一定會聽話(ps:但我真的沒有生病)。也謝謝你一直照顧我,給你鞠躬啦。

下方是署名,鄭重其事地寫了“辛宛”。

宋珩盯著那些字,指腹無意識地摩挲著紙面微凹的痕跡。這樣字跡的書信,他收過很多,最後的署名也都是“辛宛”。似乎是秋天,或者冬天?記不得了,宋珩罕見對他提出要求,有些委屈地說“辛宛,你沒有給我寫過情書”。

於是那些情書片片地穿過幾年的歲月,一疊疊摞著,每封都會標註日期。他寫過“我愛你”,寫過“我好想你”,寫過“一輩子”。

在每封情書的最後都會寫“希望明天是晴天,希望明天見到你”。

很可愛的筆調,但有青澀的爛漫。

那些情書他至今也留著,只是再也沒有打開過,興許也泛黃了。

而那句“希望明天是晴天,希望明天見到你”也永遠停在三年前八月三號那天。

八月中旬下了場暴雨,連綿兩三日未曾斷絕。從十六樓望下去,地上積的雨水光粼粼,路燈光照在上面,像兜了幾十枚月。

下雨的緣故,宋珩在家的時間較以前長了,但仍像以前那樣不冷不熱,倒也沒有再讓他吃藥。辛宛很少去打擾他,他難以辨明自己現在是什麽心思,自從宋珩說自己是同性戀後,他便打心底抵觸去接近宋珩,但宋珩出現在他眼前,他還是很想抱著球球見他。

很矛盾的奇怪心思。

在這種時候很難不感到孤單。辛宛開始頻繁地思念奶奶——自從他爺爺去世後,他和他奶奶相依為命,甚少分離。不過他奶奶是頑童,常常去跳廣場舞,目的為了尋覓“下一春”。

宋珩只說他奶奶尚在治病,需要靜養,辛宛也只得忍耐著不去打擾。

家中唯一高高興興的就算球球了,它每天吃上等的狗糧,右後腿跛著也不影響他跑得比其他狗快,整整胖了四五斤,那天跳到辛宛身上,差點沒把辛宛送離這個美麗世界。

九月份時,六中正式開學了。

那身校服是藍白色的,提前洗過了,有好聞的洗衣粉味道。辛宛心裏存了點心思,想讓宋珩見一眼他穿校服的模樣。

但九月一號,宋珩也沒來送他,只是讓毛念送他去報道,在臨下車時,毛念給了他一塊手表,說是宋珩送給他的開學禮物,囑咐他戴在左手。

辛宛楞了下,接過那塊手表——很青春風的一塊手表,價值不菲。他過了半晌才戴好了那塊手表,表帶寬,遮住了那兩道猙獰的疤痕。

他記得很清楚,那天沒有下雨,天氣艷晴,雲彩都白亮得要命,一切都完美,但他心裏有道不明的遺憾。

作者有話說:

give me some sea stars(?)!!pleaseeeeeeeeeeeeee(好吉爾爛的英語,啊!(哈哈哈知道海星不是sea star,但是這個比較直觀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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