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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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相處的回憶就像電影放映一樣在她的腦海閃過,他愛哭的樣子和熟悉的聲音在她的記憶裏根本無法抹去。
她想,她還是喜歡上了他吧。哪怕他們結婚不過短短半年,但他給她的記憶卻都是美好的,沒有傷害她絲毫。所以,要把他從心裏割舍去,還是會疼的,慶幸的是還沒愛上,不然,她可能會痛不欲生。
夏季的夜晚有繁星閃耀,大都市依舊燈紅酒綠,好不熱鬧。
耳邊呼嘯而過的是街邊的吆喝聲,炸串聲,啤酒碰撞的聲音,還有一群高中生打完籃球準備回家的嬉笑聲,也能聞到火鍋的味道,冰激淩的香甜。
而今晚,她做了個決定,她要和夏子昂離婚,離開這個治愈了她心靈的男人。他很好,但他們終究不合適,家庭背景差距過大,她始終是個普通人,配不上是貴公子的他。
在他眼裏,她可能只是個聽話的未來情人,他們的婚姻也不過是正式婚姻之前的試驗品,他可能只是想玩玩她吧。她得接受這個事實,不是嗎?
她離了婚,是個受人唾棄年輕的離異者,而他依舊是腰纏萬貫,有權有勢的夏氏總裁,多少女人趕著投懷送抱,她不過是運氣好,被提前臨幸了。
程思甜心裏說了好多話來安慰自己,告訴自己要認清事實,但莫名其妙地在下了摩托車後,還是被方才認識的自稱小叔子的夏懷恩發現了她眼裏快要決堤的淚水。
“還真哭了啊,我哥真有那麽好。”男人溫柔地幫她取下了頭盔,說話的語氣帶有明顯的醋意,聽來酸酸的。
程思甜不明白這個人怎麽可以這麽自來熟,就算他說他很久之前就認識她了,但她一點兒都沒有映像。況且,老同學很久沒見面也會尷尬的吧。
她不太想把心裏話告訴給這個突然冒出來的小叔子,撒謊道: “才不是,風吹的,你開得太快了。”
“那就好。”夏懷恩明顯松了一口氣,高興得哼起了小曲兒,帶她上了樓。
看周圍標志性的建築,程思甜知道這裏離她之前住的公寓很遠,這裏是西郊。
他領她到他房內,燈開的那一瞬,她直接就懵掉了。
這個陌生男子的家裏,貼滿了她從小到大的照片,幾乎是每年都有。小學留著長發的她,初中穿著表演服的她,高中穿著校服的她,以及大學軍訓的她,還有每個階段的畢業照。
“這……”她下意識地就想逃跑,她以為他只是個叫不出名字的舊同學,結果,從他偷拍她的這些照片來看,這分明是跟蹤狂。
男人一把就抓住了她的右手,將她擱置在他灰白格子的床上,明明他是笑著對她講的,她卻覺得冷到了骨子裏。
“你別害怕,我就是單純喜歡你,不會對你做什麽的,如果我想做,我有那麽多機會,早就做了。”
這不合時宜的告白,搞得程思甜一頭霧水,她根本不相信自己有那麽大的魅力,可以讓一個帥哥暗戀她好幾年。本能的害怕蓋過了她的疑問,她渾身忍不住打顫。
直到他翻出了一張老照片,裏面是十幾年前的那種紙質相片,邊角都泛黃了,外面是新添上去的用膠封的層,她才漸漸平靜了下來。
程思甜看著照片背後有她寫的歪七扭八的名字,以及用水墨印的年份是她在讀二年級的時候。
相片裏有笑得很甜的兩個女孩,紮著當時女生流行的小辮子的她,被另一個高她半個腦袋的,披散著長發的小美女摟著。
這個小美女是她小學玩的特別好的同伴,說來也奇怪,五年級的時候就轉學走了。
臨走之前一天,摸出了嶄新的紅色百元大鈔,帶她去公園玩了一圈,最後,專門照了兩張相留念。
不過,那張照片她高中的時候搬家就弄丟了,沒想到這個人手裏還有。
她還記得當時溫量走後,沒跟她提,她都是後來才知道的,害得她哭了好久。小學時又沒有手機,聯系方式也沒留,後來,硬生生地就斷了聯系,幾乎快要忘了這段記憶,又因為他,從塵封中喚醒。
對比著美女,又看看蹲在她面前的男人,感覺還是有相似的地方,輕聲問道:“溫量是你表姐?還是你表妹啊?”
男人的回答給了她晴天霹靂:“是我。”
“……”
瞧見她滿眼的不可置信,又補充道:“我是夏家的私生子,以前我是跟我媽姓的,後來被接回夏家後,就自己改名為夏懷恩。”
這是她有生以來聽過最荒唐的話,她印象中長得漂漂亮亮的小美人,搖身一變成了眼前的帥氣英俊的男人。
沒記錯的話,當時和“她”成為朋友,是因為班上的男生都排擠她,說她是個長著雞雞,留著長發的怪物。(當然,那時候的她太小,還不知道雞雞是啥意思。)女生又覺得她太漂亮了,不願意去當綠葉給她做陪襯。
而她當時愛看喜羊羊和灰大狼,決定要做一個正能量的人。
所以,當那些男生欺負溫量時,她挺身而出,去告訴了老師,加上她弟在年級上又頗有名氣,沒人敢惹她庇佑的人。
她還記得溫量小時候很瘦,看起來就像營養不良的那種,有時候會故意找媽媽要一兩塊錢的零花錢給她買了早餐帶到學校,所以,臨走那天,發現她居然有百元大鈔都震驚她了。
不過,讓她更加心疼的是,她長年的頭發亂糟糟的就像沒梳過一樣,她甚至都懷疑過她是不是沒有家人。
但偶然一天看見放學後,她媽媽來接她時,就打消了這個念頭,她媽媽和她一樣漂亮。
溫量雪白的皮膚上總會有些青青紫紫的傷痕,她當時以為是由於那些男孩子欺負所造成。
就從家裏帶了沒擦完的紅花油,趁午間休息沒人的時候,卷起她的袖子,還有裙子,給她的手肘,以及膝蓋用手掌劃圈的方式,把藥效給暈染開。
無聊的時候,也會帶一把梳子和剪刀,把她當成真人版的洋娃娃,給她打理頭發,還有修理過長劉海。
她說話的聲音溫溫柔柔的,輕聲細語的,程思甜是班上唯一和她走得近,也玩得最好,相處最久的,說誰是男孩,她都不可能是男孩。
“不,不可能,我不信你。”程思甜雖然因為這張照片對他稍微感覺又親近了點,但男女性別的直接對換,她猛得搖頭,拉遠了和他的距離。
夏懷恩眼裏劃過不可捕捉的一絲悲哀,沈默了許久,咬了咬唇,仿佛下了很大決心,以赴死的信念,道:“我媽其實是……□□,她當時為了逃脫那黑暗的□□易圈,尋到了機會,給夏岑天下了藥,懷上了他的孩子。”
男人說這番話的時候,心底油然而生的自卑,讓他不敢看她的眼睛,一直眺望著窗外的槐樹。
“本想憑借我,攀龍附鳳。誰知,她的身份卑賤,根本見不了光。”
這話題太過於沈悶壓抑,程思甜感覺心裏那個坑上掉了好多石塊,封住了可以呼吸的口子,壓得她也不敢正常喘氣,怕驚擾了他的講述。
“夏家不缺兒子,缺的是千金。我媽恨不得我是個女孩,從小把她穿破的衣服,縫一縫,改小就是我的了。她每天不停地忙著應酬,那裏顧得上我的生活起居,我就像個多餘的、沒用的東西。”
驀然,男人笑了起來,但笑意都沒直達眼底,似乎自嘲道:“有段時間,新聞報道付家有遺傳的家族精神病史,擔心長子也會某一天發病。四年級的暑假,就找到了我媽,說會給她一筆豐厚的錢財,夠她度過餘生。以此為由,很輕易地就從我媽那兒要走了我。”
想到了什麽,男人又手握成拳,眼神發厲,狠狠地砸了下床墊,又繼續道:“但夏家的人根本不待見我,我只是我哥的替代品,亦或者是候補,像是過街喊打的老鼠,這些年來,我都茍且地活著……”
程思甜今晚本來就害怕,心情又不好,聽這個故事都快把她難受死了,而且講故事的人也猶如刨心。任誰有這樣一段經歷,都不想回憶的吧。
出聲打斷了,但語調卻異常的溫柔,又帶有明顯的疏離意味:“溫……夏懷恩,你不用講下去了,我大概知道了,謝謝你今晚救了我。”
氣氛格外的沈靜,兒時的好友尋到了她應該開心才對,可知道真相的她竟連一句安慰的話都說不出來。
可能因為之前的遭遇,讓她認為泛濫的善良可能不僅不會讓自己好過,還會接二連三地發生厄運,她只有冷漠的當個旁觀者,或許,可以活得輕松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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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想,她還是喜歡上了他吧。哪怕他們結婚不過短短半年,但他給她的記憶卻都是美好的,沒有傷害她絲毫。所以,要把他從心裏割舍去,還是會疼的,慶幸的是還沒愛上,不然,她可能會痛不欲生。
夏季的夜晚有繁星閃耀,大都市依舊燈紅酒綠,好不熱鬧。
耳邊呼嘯而過的是街邊的吆喝聲,炸串聲,啤酒碰撞的聲音,還有一群高中生打完籃球準備回家的嬉笑聲,也能聞到火鍋的味道,冰激淩的香甜。
而今晚,她做了個決定,她要和夏子昂離婚,離開這個治愈了她心靈的男人。他很好,但他們終究不合適,家庭背景差距過大,她始終是個普通人,配不上是貴公子的他。
在他眼裏,她可能只是個聽話的未來情人,他們的婚姻也不過是正式婚姻之前的試驗品,他可能只是想玩玩她吧。她得接受這個事實,不是嗎?
她離了婚,是個受人唾棄年輕的離異者,而他依舊是腰纏萬貫,有權有勢的夏氏總裁,多少女人趕著投懷送抱,她不過是運氣好,被提前臨幸了。
程思甜心裏說了好多話來安慰自己,告訴自己要認清事實,但莫名其妙地在下了摩托車後,還是被方才認識的自稱小叔子的夏懷恩發現了她眼裏快要決堤的淚水。
“還真哭了啊,我哥真有那麽好。”男人溫柔地幫她取下了頭盔,說話的語氣帶有明顯的醋意,聽來酸酸的。
程思甜不明白這個人怎麽可以這麽自來熟,就算他說他很久之前就認識她了,但她一點兒都沒有映像。況且,老同學很久沒見面也會尷尬的吧。
她不太想把心裏話告訴給這個突然冒出來的小叔子,撒謊道: “才不是,風吹的,你開得太快了。”
“那就好。”夏懷恩明顯松了一口氣,高興得哼起了小曲兒,帶她上了樓。
看周圍標志性的建築,程思甜知道這裏離她之前住的公寓很遠,這裏是西郊。
他領她到他房內,燈開的那一瞬,她直接就懵掉了。
這個陌生男子的家裏,貼滿了她從小到大的照片,幾乎是每年都有。小學留著長發的她,初中穿著表演服的她,高中穿著校服的她,以及大學軍訓的她,還有每個階段的畢業照。
“這……”她下意識地就想逃跑,她以為他只是個叫不出名字的舊同學,結果,從他偷拍她的這些照片來看,這分明是跟蹤狂。
男人一把就抓住了她的右手,將她擱置在他灰白格子的床上,明明他是笑著對她講的,她卻覺得冷到了骨子裏。
“你別害怕,我就是單純喜歡你,不會對你做什麽的,如果我想做,我有那麽多機會,早就做了。”
這不合時宜的告白,搞得程思甜一頭霧水,她根本不相信自己有那麽大的魅力,可以讓一個帥哥暗戀她好幾年。本能的害怕蓋過了她的疑問,她渾身忍不住打顫。
直到他翻出了一張老照片,裏面是十幾年前的那種紙質相片,邊角都泛黃了,外面是新添上去的用膠封的層,她才漸漸平靜了下來。
程思甜看著照片背後有她寫的歪七扭八的名字,以及用水墨印的年份是她在讀二年級的時候。
相片裏有笑得很甜的兩個女孩,紮著當時女生流行的小辮子的她,被另一個高她半個腦袋的,披散著長發的小美女摟著。
這個小美女是她小學玩的特別好的同伴,說來也奇怪,五年級的時候就轉學走了。
臨走之前一天,摸出了嶄新的紅色百元大鈔,帶她去公園玩了一圈,最後,專門照了兩張相留念。
不過,那張照片她高中的時候搬家就弄丟了,沒想到這個人手裏還有。
她還記得當時溫量走後,沒跟她提,她都是後來才知道的,害得她哭了好久。小學時又沒有手機,聯系方式也沒留,後來,硬生生地就斷了聯系,幾乎快要忘了這段記憶,又因為他,從塵封中喚醒。
對比著美女,又看看蹲在她面前的男人,感覺還是有相似的地方,輕聲問道:“溫量是你表姐?還是你表妹啊?”
男人的回答給了她晴天霹靂:“是我。”
“……”
瞧見她滿眼的不可置信,又補充道:“我是夏家的私生子,以前我是跟我媽姓的,後來被接回夏家後,就自己改名為夏懷恩。”
這是她有生以來聽過最荒唐的話,她印象中長得漂漂亮亮的小美人,搖身一變成了眼前的帥氣英俊的男人。
沒記錯的話,當時和“她”成為朋友,是因為班上的男生都排擠她,說她是個長著雞雞,留著長發的怪物。(當然,那時候的她太小,還不知道雞雞是啥意思。)女生又覺得她太漂亮了,不願意去當綠葉給她做陪襯。
而她當時愛看喜羊羊和灰大狼,決定要做一個正能量的人。
所以,當那些男生欺負溫量時,她挺身而出,去告訴了老師,加上她弟在年級上又頗有名氣,沒人敢惹她庇佑的人。
她還記得溫量小時候很瘦,看起來就像營養不良的那種,有時候會故意找媽媽要一兩塊錢的零花錢給她買了早餐帶到學校,所以,臨走那天,發現她居然有百元大鈔都震驚她了。
不過,讓她更加心疼的是,她長年的頭發亂糟糟的就像沒梳過一樣,她甚至都懷疑過她是不是沒有家人。
但偶然一天看見放學後,她媽媽來接她時,就打消了這個念頭,她媽媽和她一樣漂亮。
溫量雪白的皮膚上總會有些青青紫紫的傷痕,她當時以為是由於那些男孩子欺負所造成。
就從家裏帶了沒擦完的紅花油,趁午間休息沒人的時候,卷起她的袖子,還有裙子,給她的手肘,以及膝蓋用手掌劃圈的方式,把藥效給暈染開。
無聊的時候,也會帶一把梳子和剪刀,把她當成真人版的洋娃娃,給她打理頭發,還有修理過長劉海。
她說話的聲音溫溫柔柔的,輕聲細語的,程思甜是班上唯一和她走得近,也玩得最好,相處最久的,說誰是男孩,她都不可能是男孩。
“不,不可能,我不信你。”程思甜雖然因為這張照片對他稍微感覺又親近了點,但男女性別的直接對換,她猛得搖頭,拉遠了和他的距離。
夏懷恩眼裏劃過不可捕捉的一絲悲哀,沈默了許久,咬了咬唇,仿佛下了很大決心,以赴死的信念,道:“我媽其實是……□□,她當時為了逃脫那黑暗的□□易圈,尋到了機會,給夏岑天下了藥,懷上了他的孩子。”
男人說這番話的時候,心底油然而生的自卑,讓他不敢看她的眼睛,一直眺望著窗外的槐樹。
“本想憑借我,攀龍附鳳。誰知,她的身份卑賤,根本見不了光。”
這話題太過於沈悶壓抑,程思甜感覺心裏那個坑上掉了好多石塊,封住了可以呼吸的口子,壓得她也不敢正常喘氣,怕驚擾了他的講述。
“夏家不缺兒子,缺的是千金。我媽恨不得我是個女孩,從小把她穿破的衣服,縫一縫,改小就是我的了。她每天不停地忙著應酬,那裏顧得上我的生活起居,我就像個多餘的、沒用的東西。”
驀然,男人笑了起來,但笑意都沒直達眼底,似乎自嘲道:“有段時間,新聞報道付家有遺傳的家族精神病史,擔心長子也會某一天發病。四年級的暑假,就找到了我媽,說會給她一筆豐厚的錢財,夠她度過餘生。以此為由,很輕易地就從我媽那兒要走了我。”
想到了什麽,男人又手握成拳,眼神發厲,狠狠地砸了下床墊,又繼續道:“但夏家的人根本不待見我,我只是我哥的替代品,亦或者是候補,像是過街喊打的老鼠,這些年來,我都茍且地活著……”
程思甜今晚本來就害怕,心情又不好,聽這個故事都快把她難受死了,而且講故事的人也猶如刨心。任誰有這樣一段經歷,都不想回憶的吧。
出聲打斷了,但語調卻異常的溫柔,又帶有明顯的疏離意味:“溫……夏懷恩,你不用講下去了,我大概知道了,謝謝你今晚救了我。”
氣氛格外的沈靜,兒時的好友尋到了她應該開心才對,可知道真相的她竟連一句安慰的話都說不出來。
可能因為之前的遭遇,讓她認為泛濫的善良可能不僅不會讓自己好過,還會接二連三地發生厄運,她只有冷漠的當個旁觀者,或許,可以活得輕松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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