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9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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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修是被冷醒的,醒過來的時候自己正倒在一個山洞裏,睜開眼就看見劈劈啪啪閃動的火光,他一個激靈徹底清醒過來,想坐起來,身子剛一擡就又狗啃屎地撲了下去,這才意識到手腳都被綁住了。北極熊使勁掙紮了幾下,普通的繩子根本困不住他,可是這次居然掙脫不開,低頭一打量,繩子上居然有UIAA的認證標志!

“別白費力氣了,那是國際登山協會認證過的玩意兒,你掙不開的。”老家夥悠閑的聲音從嗶嗶啵啵的柴火聲中傳來。

秦修咬牙怒擡頭看向篝火對面邊吃火腿邊往篝火裏添柴火的斯汀。

“餓了吧,來一根?”斯汀晃了晃手裏的火腿,見冰山美男沒拒絕,就隔著篝火扔了一根過去。

斯汀邊吃邊借著火光看報紙,吃了一會兒才猛然想起秦修手腳都綁著根本沒法剝火腿吃火腿,趕緊放下報紙伸長脖子往篝火那頭一看。

秦修還保持著撲在地上的姿勢,跟一只巨型毛蟲似地一拱一拱地蠕動著靠近地上那根火腿,然後咧開牙艱難地撕咬著火腿的包裝,野獸一樣呲牙咧嘴的,美男的形象都碎光了。斯汀頓時覺得有些對不住,心說這家夥自尊心也太強了,吃不了也不肯讓人幫忙。老家夥咳嗽一聲,起身繞過來:“人類就是笨,沒有手啥都做不了……”

蹲下來準備幫秦修剝開火腿,卻沒註意到冰山美男眼神銳利地一閃,下一秒斯汀便被秦修一個伸腿用力絆在地上,跌了個狗吃屎,兩行鼻血瞬間就滴了下來。

秦修這才解氣地靠著洞壁坐起來,昂著下巴冷笑道:“火腿上都是鼻血,臟死了,我不吃了。”

老惡犬從地上爬起來,立馬就反撲,秦修早有防備,腳雖然還綁著還是準準地一腳踹在斯汀肚子上。

這一幕以斯汀大叔捂著差點被篝火燒著的屁股,在洞壁上死命蹭的畫面為結束。

十分鐘後。

秦修又被捆了兩大圈,跟個被半剝開的木乃伊一樣,斯汀大叔邊綁邊道:“你也不要怪我,我這也是不得已。”頓了頓,聲音一低,“你應該已經知道我的身份了吧。”

秦修的表情變得很冷,心說我一點也不想知道。

斯汀大叔拿了份報紙放在秦修膝蓋上,拍拍手起身:“你放心,等我把沈徹弄走,我自然會放了你。”

秦修目光冷冷地落在報紙上:“既然當初拋棄了他,現在又何必來跟我搶。”

斯汀大叔的神色黯然:“……我沒有拋棄他。”

秦修冷嗤一聲,低頭道:“翻面。這頁看完了。”

斯汀大叔走過來替他換了一面,蹲在一旁看著認真看報紙的秦修,看了老一會兒終於有點按捺不住了:“你都不問我為什麽嗎?”

秦修在做CROSSWORD,嘴裏念念有詞,根本不搭理他。

老家夥硬憋了十多分鐘,HOLD不住地開了口:“我的確是個不合格的父親,但我真沒拋棄他……他出生的消息,都沒有一個人告訴我……”

秦修垂首的眼神定了定,還是什麽都沒說。

斯汀頹然坐在篝火後。他從小就是個不安分的靈犬族人,那個時候的靈犬族比現在更封閉,族中有避世鐵律,靈犬族人不可與人類有過密的來往,可是他卻被人類的花花世界吸引。

斯汀望著跳躍的篝火笑了笑,想起自己偷買的第一盒流行音樂磁帶,他在中午時溜進族會的廣播室,接了喇叭放給全村人聽。族會的大家長們氣得快把他腿都打折了。他瘸著腿躺在床上,弄不明白,那麽好聽的歌,為什麽大家視它們為洪水猛獸呢?

靈犬族的學堂裏老師還在講牛頓的三大定理,他望著窗外的天空,根本無心聽課,人類都登上月球了啊,他們學的卻全是過時的東西。

那時他每天下了課都會跑去靈犬山,眺望腳下的靈犬鎮,那是人類的世界。在他五歲那年,靈犬鎮修了一條通進城裏的筆直大馬路,十歲那年,靈犬鎮有了第一家柯達照相館,第一家天堂電影院,十五歲那年,靈犬鎮的後山架起了高高的信號塔,豎起耳朵似乎都能聽見此起彼伏的手機鈴聲。靈犬鎮一天天拔節長高,他回過頭,靈犬村卻還是多年前的老樣子。

十六歲那年,他背上行囊,哼著一首《MOON RIVER》離開了靈犬村,離開了靈犬鎮,他要去外面的世界。

Two drifter off to see the world.

There is such a lot of world to see.

歌詞真棒,可惜他沒有Huckle Berry Friend,但是他覺得自己總會找到的,在外面的世界。

坐上人類的大巴車,司機放著一首《Red River Valley》,他和司機大叔一路聊天,司機大叔告訴他這種類型的音樂叫鄉村音樂,是從美國來的,司機大叔說進城的時候他就放《Red River Valley》,回靈犬鎮的時候就放《Take Me Home Country Road》。他趴在車窗,在口琴吹出的輕快節奏中,覺得自己就像插上了翅膀,想飛去哪兒就是哪兒。

《Take Me Home Country Road》也很好聽,總有一天他要開著自己的車子,在這個世界上某一條種滿檸檬樹的向陽大道上聽這首歌,也許是美國,但是絕不會是靈犬村。

別了靈犬村,我不會懷念你的。

那個時候人類社會的戶籍管理還不很規範,他很快就找到空子可鉆,憑著自己的努力考上高中,考上大學,出國深造,去了那個把人類送上月球,把鄉村音樂帶到世界各地,叫做美國的國度。

他有了英文名字,中文名叫什麽來著,反正是族長取的,早就忘了。人類的世界精彩得讓人應接不暇,他從聽鄉村,聽搖滾,到聽起爵士,最後衣冠楚楚地走進卡耐基音樂廳,聽阿巴多指揮柏林愛樂演奏的馬勒《大地之歌》,和所有衣冠楚楚的古典音樂愛好者們一起高喊著BRAVO起身鼓掌。

他精力充沛,充滿幹勁,富有魅力,身邊從不缺漂亮的女性,然後就和所有愛情小說愛情電影裏描述的一樣,很俗氣地墜入了愛河。

“和一個叫艾麗西亞的姑娘。”斯汀掰了一截枯樹枝放進火裏。

秦修聽著沒出聲,毫無疑問那是一名人類女子。這個老家夥從來不把自己當靈犬族人看待,談戀愛當然也要和人類談。

“我沒有告訴他我的身份,我覺得那不重要,”斯汀緩緩道,“我們訂了婚,後來……”說到這裏靜了很久,“後來她發現了我的身份。”

秦修擡頭看向對方。

“普通人根本沒有辦法接受這樣的事實,她的精神出了嚴重的問題,此後一直住在療養院,每次我去看她,她就對我大呼小叫。”斯汀盯著躥得老高的火苗,聲音沈下來,“我毀了她的一生。”

洞中又安靜下來,只有柴火的剝啄聲。“後來呢?”秦修問。

“因為這件事我被靈犬族驅逐,終生不能再回到族中。”斯汀平靜地道,“我終於開始明白為什麽族裏會有避世戒條,為什麽族長嚴禁我們和人類走得太近。後來……我遇見阿徹的母親,度過了一段人生中最寧靜美好的日子,她懷了阿徹卻沒有告訴我,只給我留了一封分手信,就一個人回了靈犬鎮。這我能理解,因為愛我才想要我的孩子,但是作為一位母親,她一定希望兒子能不再重蹈他父親的覆轍。”斯汀擡起頭,看向輕蹙眉頭的秦修,“過了好久以後我才知道我有這麽個兒子,才知道我兒子甚至不知道他的父親還活著。”

“你怎麽不告訴沈徹?”秦修沈聲問。

“我不知道要怎麽告訴他。”老家夥一籌莫展地搖搖頭,“他一定會怪我,我也不想讓他知道他有這麽一個差勁的父親,只要能為他做點什麽就好了,只要能看到他過得好好的……這麽多年,我該彌補他了。”

秦修沒說話,他看著這個原本精神抖擻逗比兮兮的老家夥忽然在他面前宛如老了十幾歲,他知道這個人很愧疚,很想和兒子團聚,他想和這個人爭,想說“如果你把他帶走了,那我怎麽辦”,可是這家夥再討人嫌畢竟也是沈徹的父親,這麽自私的話他說不出口,最後只能道:“我和你不一樣,我知道他靈犬族的身份,我也接受了。”

“你太天真了,”斯汀苦笑,“我那個時候也和你一樣天真。我以為我可以一輩子保住秘密,那我豈不就和一個普通人沒有兩樣,可是命運不會聽你的話。你們現在也許是很好,但是你根本不知道以後會有怎樣的變故,到那個時候再來後悔,你們兩個人的人生就都完了。”

秦修盯著篝火,沈吟了一會兒,低聲道:“有一位前輩告訴我,人應該活在現在,我不想操心以後的事。”他向後靠在巖壁上,平靜地閉上眼,“你想帶他走就去吧,如果他願意的話。”

老家夥擠著眼睛盯著從容淡定的北極熊:“你好像成竹在胸啊?他發現你不見了肯定會找你,但是時間一長就會放棄的。”

秦修沒說話,嘴角淡淡地牽起。傻瓜,他找了我七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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