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86章 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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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過沒沒輪到沈霄去找人,自己租住的房門,就被敲響了。

“誰啊?”沈霄坐在自己房間裏問,思考是不是哪個沒有帶鑰匙的合租人。

門外沒人回答,只是執著地敲著門,沈霄嘴裏罵了聲,還是踩著拖鞋去開門了——

“……?”沈霄看著門外一群人,有些摸不著頭腦。

領頭的是個有些年紀的男人,穿著西裝,面上帶著和藹的笑容。

沈霄腦中的念頭轉了幾秒,就明白是怎麽回事了,“找那小孩的?”

領頭的男人點點頭,“沒想到二少爺趁著我們不註意跑了。”

沈霄點點頭,“下次看好點。”他說著,就踩著拖鞋,去自己的房間,看著那個坐在小凳上吸面條的小孩,“找你的。”

“窩不取。”小孩吸著面條,嘴巴裏也說不清楚。

“吃完再說。”沈霄坐在床上,看著坐在小凳上吃面條的小孩,他是想等會兒就帶他去找父母,沒想到別人家人來這麽快……他想著剛剛站在門口的男人,“那是你爸?看著不像。”

“是鐘叔。”

“誰?”

“管家。”

媽的,有錢人,沈霄叼著那根沒有點燃的煙,盯著黎若森頭頂的發旋,“你怎麽會來這地方的。”

“我想來看看。”

“然後我說我想上廁所,然後從窗戶裏溜了。”黎若森咬了一口泡面裏的火腿腸,他似乎是第一次吃這個,表情有些心情,嘴巴也塞得滿滿的,抽空才說了一句話。

“膽子真大。”沈霄說,他靠在床上,就看著眼前的小孩埋著頭吃方便面,這玩意兒這麽便宜,估計眼前的小孩一輩子都沒見過。

“那找到你以後呢。”

“就要把我交給大哥了。”黎若森放下了手中的筷子,皺著小臉回頭對沈霄說,“我不想去見大哥。”

“很兇?”

“嗯。”黎若森托著臉,似乎是因為想到了大哥,這會兒連面也吃不下了,“大哥話很多,也不怎麽笑。”

沈霄盯著黎若森看了一會兒,然後透過沒關的門,看到了站在房間門口的一行人,他們居然沒進來,是因為自己剛剛沒邀請?真講究。

沈霄從口袋裏掏出一張紙,“擦擦嘴。”

黎若森盯著遞給自己的紙。

“幹凈的。”沈霄說著翻了個白眼。

“噢。”黎若森接過來,擦了下手,然後又從口袋裏掏出了手絹,清理了下嘴巴,最後放到了一邊。

“走吧,你家人等很久了。”他說著,就從地上把黎若森的小皮鞋撿起來,拎在手上,另一只手,把黎若森牽到了門口。

“鞋給你們,他腳後跟磨破了。”沈霄說,“他腳上那雙就算是送給他的。”

“鐘叔。”黎若森喊了聲。

叫做鐘叔的男人和藹的笑了下,蹲下來,“你大哥在下面等你。”

黎若森的臉,頓時就皺了起來。

“你們帶二少爺下去。”

待黎若森離開之後,鐘叔從口袋裏掏出了一張卡,沒等完全掏出來,就被沈霄按住了,“沒必要。”

他示意鐘叔可以離開了,“我不是為了錢,你也沒必要給我錢。”

鐘叔點點頭,嘴裏又說了些客套話之後,便離開了這間局促的房子。

沈霄又回到了自己的房間,小凳子上的面湯現在還是熱的,幾分鐘前,這裏還坐了個小孩——手絹居然還丟了。

沈霄撿起來,發現手絹的質感頗好,估計也不便宜,於是準備洗洗就放著,如果哪天有機會了,就還給他。

——會有這個機會嗎?沈霄失笑,估計這輩子都不會再見了。

幾天之後,就有人通知在片場的沈霄,說是某諜戰劇想讓他演個小角色,報酬不高也不低,夠他生活一年的。

沈霄不會覺得自己是時來運轉,想來想去,估計也是自己那天撿到的小孩家人運作之後的結果,他也沒有去拒絕。

倒是幾年之後,沈霄在圈裏逐漸混出了點屬於自己的位置的時候,才知道自己那天遇到的究竟是誰。

而那個男孩的名字也不是什麽小森,而是若森。

黎若森。

黎家的二少爺。

手絹他一直留著,跟著他離開影視基地,跟著他住進了公司給他租的公寓,再到他自己買下的房子,因為一直妥善保管的緣故,手絹也沒怎麽脫色,沈霄偶爾也會想起自己在幾年前遇見的小男孩,再然後,黎家再也沒了關於二少爺的消息,這個人仿佛失蹤了。

沈霄的性格也原來越沈穩,年少時的荒誕不羈似乎也變成了一場徹頭徹尾的夢,有時候他也在想,如果是現在的自己,遇到黎若森會如何,起碼不會只招待他在出租屋裏吃一碗泡面和火腿腸,也不會那麽不耐煩。

但這些就是屬於20歲的沈霄的。

沈霄一直以為,自己和黎若森再也不會有任何交集,直到某天,自己的經紀人張林對他說,黎家的二少爺想見他一面,問他是否答應。

為什麽不答應呢?

見面前一天,沈霄把自己關在書房裏,在他書房的書桌上,就放著那條手絹,自從那個電視劇之後,沈霄的演藝之路突然順暢了起來,很快他就被一個導演看中,演了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個角色——林三。

雖然只是配角,但這個角色讓他正式走進了電影圈。

而相中他演這個角色的導演,也不過是因為看過他演的那部諜戰劇裏的反派配角。

從那之後,沈霄有時候也很好奇黎家,無論是黎錚英還是黎若宇總是有數不盡的新聞,唯獨黎若森,就像是被人遺忘了一樣,能夠找到的,也只有他少年時代,一張不清楚的偷拍,然後很快也被刪除了。

似乎沒人知道黎家還有個二少爺,也沒人知道這個人二少爺長什麽樣。

沈霄回憶著自己十多年前見過的小男孩,腦補著現在的黎若森是什麽模樣,他覺得按照黎家遺傳的好相貌,長大之後的黎若森,可能會和他的弟弟黎若宇有些像。

卻沒想到黎若森遠比他想的還要驚艷些許,他和黎若宇像,又不像。

相較於黎若宇的英俊,成年後的黎若森,用漂亮來形容,似乎更恰當一些,他不女氣,只是有種高貴又矜持的漂亮,就像奢侈品櫃臺裏,最昂貴的高定珠寶系列,註定只有少數人才能見證的美貌。

然而穿得卻十分簡單,對方穿著一件淺駝色的大衣,裏面是米白色的高領毛衣,略微帶些棕色的發絲一看就是精心打理過。

他的手上居然還拎著一雙兒童布鞋,臉上掛著淺淺的笑意,讓他的漂亮更加驚心動魄——

“沈老師,我來還鞋子了,我以前丟你這兒的手絹還在嗎?”

“我以為你不要了。”

“我這不是拿來了……歡迎我進去坐一會兒嗎?”

-番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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