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六章 第一部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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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Harry被撲鼻而來的炒蛋香味喚醒。他在床上坐起身來,周圍的景物在眼裏漸漸清晰起來。床邊擺放著一只碟子,裏面有吐司加一份炒蛋,一杯橘子汁和一杯茶。還有卷成卷的《預言家日報》。Harry沒聽到有人來過,或者離開。估計是家養小精靈送的早餐。Harry的第一個反應是去夠他的眼鏡,接著他就反應過來,一:他沒有眼鏡;二:他也用不著戴它。轉念一想,這是他醒來後,沒有馬上以為這是一場夢的第一個早晨。當他今早醒來時,他立刻就明白自己身處何處,又緣何在此。他對此很感驚奇。也許他開始漸漸接受這一切了。他在床上坐直身子,把餐盤擺到膝蓋上,大嚼起早餐來,還翻開了《預言家日報》。

在頭版登著一張Harry Potter的特寫。Harry盯著圖片裏的男孩,那人的眼神冰冷;盡管照片是黑白的,Harry還是可以看出另一個自己的眼睛,無神而冷漠。他的額頭上沒有疤痕,臉上也沒有一絲笑意。Harry意識到自己與這男孩是多麽不同,他們真的是涇渭分明。那另一個Harry從圖片上向外怒目,起初,Harry以為這是一張靜止的相片,但它不是。圖像在動,然而裏面的Harry Potter沒有一點揮手致意的心思。他從報紙裏瞪著外界,投給讀者一股透心涼的怒視,也會讓少數幾個親友垂淚心傷。

“要是你到了我的世界,”Harry對著圖片自語道:“你最好祈禱在我回來時你已經離開了,因為要是我們撞見的話,只有一個能活著離開。”這個男孩是Harry當前首要關心的事項。在去年之後,Dumbledore會想把Harry引薦入鳳凰社的行動之中,好設法贏回他的信任。萬一他以為那個Harry是他——他也沒理由不會這麽以為,那麽他就會將關鍵信息拱手交到伏地魔手裏。鳳凰社成員會一個接一個地被幹掉,同時伏地魔的恐怖統治也會日盛一日。他的世界沒人有能力擊敗黑魔王,伏地魔會君臨天下,無人匹敵。

Harry已經讀過傲羅那些有關Harry Potter的資料,這是個非常棘手的小鬼,在他十四歲時就,就犯下了自己第一次謀殺。那次的謀殺對象就是魔法部長。報導和報刊文章就該事件詳盡描述了Harry如何帶著六名手下,毀掉了對角巷。他們燒毀聖誕樹,殺害魔法部長和更多旁人。文章詳盡周至的細節使得頭腦最簡單的人也能清晰地描繪出事件發生的那一幕。麻煩在於,Harry已經在腦中觀看了那一幕,他還鮮明的記得他曾有過的一個夢境。他仍能聞到燃燒的聖誕樹發出的焦味;夜裏闔上眼睛時依然能聽見那些尖叫。每讀一段文字,新的回憶就浮現在眼前。

在Harry吃早餐時,他發現有個紙箱子放在他床對頭的桌子上。他一吃完,就決定去察看一下。在近距離檢查後,Harry發現這都是他的東西,或者實際上是另一個Harry在他被捕時的隨身用品。Harry打開紙箱,用他的餐刀劃開封著的膠帶,向箱中看去。在最上面,是一副用龍皮做成的胸甲,龍鱗是魔法界已知的最堅韌的物質,這是一件重裝護甲,顯然造價不菲。他在野地裏蘇醒時身上就穿著它。在它前胸有一道劃痕,可能是刀劍所致,但就剩下的來說,它保養的很好。Harry有種感覺,它曾經救過他的命。但他不想回想起當時的環境。隨後他拖出一捆織物。其中包含一條黑色搏鬥褲,一條長袖黑T恤。他拽出一雙靴子,取出皮手套、一系列皮帶還有魔杖套。在這些東西最底下,是更具爭議性的物件,兩只魔杖,一只他認出是自己的,而另一只他以前從來沒見過,但他感到了一種分明的既視感。另一個Harry顯然用過它,他多少清楚這是要插進後腰那個套子的,以防萬一。還有一柄特戰匕首,一跟昏迷棒,最後是一柄武士刀。

Harry從鞘中拔出刀來,鋒刃銳利無比,和周圍陳設一道沐浴在房間的魔法日光下,閃爍著清輝。看著這件美麗,卻又致命的武器,Harry禁不住思索,它到底已取走了多少無辜的生命。

Dumbledore回來時已是八點半了,他帶了Pomfrey夫人(龐弗雷,校醫院護士)來做一次身體檢查。當Pomfrey夫人開始忙碌時,Dumbledore就走了,整個流程花了大約半小時。接著她離開屋子去寫她的報告,而Harry又一次孑然獨居。

九點半,門再次被打開。Harry立刻藏到了床後。他最不想被哪個翹課的,或者跑上來抽煙的學生撞見。Harry大大松了一口氣,當看見門口走進了Dumbledore,還跟進了一個Harry沒見過的男人。

“早上好,Harry,” Dumbledore禮貌地問候。兩個老人含笑看著Harry從地板上爬起來。“相信你睡得挺好?”

“還湊合,”Harry嘟囔道。他坐在床邊,試著裝出沒事的樣子。他知道Dumbledore是一個攝神取念師,而他也沒有能撒個慌圓過的希望,但他還不想把姿態放得太低,至少在目前。

“我本想問這間屋子是否適合你的口味,但考慮到房屋的特殊功用,這一問似乎是多餘的。”Dumbledore說道:“我相信你的東西已經送到你手上了吧?它們在你被捕時被沒收了,我讓沙克爾先生把它們帶過來了,他也想見見你。”

“我還挺出名嘛。”Harry喃喃自語。

“有趣的玩具,你這個,”和Dumbledore一道的男人,指著靜靜躺在桌上的昏迷棒,評價道。他年紀很大,甚至比Dumbledore更老。他身著紅袍,看上去與聖誕老人再像不過了,除了他的胡須要長很多,實際上,和Dumbledore的胡須能有一拼。

“那你是……?”Harry問道。他無意把話說得太無禮,但他必須知道他在跟誰講話。

“Harry,這位是Nicolas Flamel教授,”Dumbledore介紹。Harry立即認出了這個名字,他曾在Hermione的監視下,在圖書館裏足足花了好幾個鐘頭來查找這個姓名。

“總算見到了你,真是幸會。”Harry與老人握手,彬彬有禮地問道:“夫人可好?”

“Perenelle非常健康,”Flamel教授禮貌的回答。

“就像一個有著六百六十三歲的年紀的人一樣。”Harry試著帶了點幽默感。

“妙人妙語,”煉金術士微笑道:“我是說,你的昏迷棒,經過高度改進,不是麽?”

“抱歉,”Harry說,“我不清楚。以前我甚至從未見到過一個。我不知道它改了沒改,當我來到這裏時,我只是不知如何,多少知道它為何物,用途是什麽。”

“對,”Flamel掩飾住失望。Harry不知道這東西經過了怎樣的改造,但若是Flamel這麽對它感興趣的話,它可能確是一件令人印象深刻的咒語成品。

“Harry,”Dumbledore說:“Flamel教授和我本人來這裏是為了商量……”

“我是否對你們有用,以及我能否被勸服去參加戰鬥,”Harry打斷了Dumbledore。他知道他們準備幹什麽而他不會被愚弄。Dumbledore盡可以費盡口舌來修飾這一點,但重點總是一成不變的,而Harry也會堅定不移地回答:他不會戰鬥。以前他總在戰鬥,五年以來他什麽都沒幹,就是在戰鬥。命運欠他一點休息時間,而此刻就是“假日”應有的樣子:休息時間。

“我們來這是為了確定你的世界和我們世界之間的殊同之處,”Dumbledore糾正Harry。“目的是使你在逗留期間稍加舒適寬松些。在昨天我們的談話中,你把自己藏在秘密面罩後面。我們必須知道你究竟是何人,否則,我們又如何能信任你呢。”

“當然可以,”Harry幹笑著說道。Dumbledore和Flamel在憑空變出的一只沙發上面落座。

“那麽你腦中時常冒出什麽話語和念頭嗎?”Dumbledore問詢道。他可能是在提及Harry說過自己不知怎的就知道怎樣使用昏迷棒。

“不完全是,”Harry說。“只是在我到這裏時起,我就是……就是知道一些事情。我以前從未使用過刀劍,可我能像Errol Flynn一樣揮舞它。我也從未見過一根昏迷棒,甚至都沒聽說過,但在這裏我使上了一把。我就是知道。我想這寫都是你們這兒Harry的本能吧。”

“似乎是個不錯的陳述,”Flamel深思熟慮地說:“根據Albus講給我的,你在不同世界之間的穿越不是以任何常規方式做到的。”

“常規方式?即這種事以前有過吧,我能回家了?”Harry問道,他的心中升起了新的希望。

“我的意思是你並非借助人為因素,而且你假借了別人的身體,”Flamel說,Harry心裏一沈。Flamel似乎感覺到了Harry的心思,對Harry黯然地點了點頭。“你看,聽Albus說你現在遠比以前肌肉強健,而且發型也變了。容我直白的表述,我推斷出,你占據了我們這裏Harry的身體。而常規的情況是你以自有的身體按著某些不明的方式穿越。若你是這樣來的,你會保有原本的身體,而我們這個世界就會有兩個Harry共存了。而事實是,我們只有一個。這次會晤的部分目的即是查明另一個去了哪裏。”

“在我的世界?”Harry說,隨著時間分分秒秒地流逝,Harry愈加肯定那個邪惡Harry一定去了那裏。

“我不能否認這是一種可能,”Flamel開口,但Harry打斷了他。

“這就是我為何必須離開,為何我不能替你們作戰。我必須要回家。”

“Harry,沒有人要求你做任何事情。”Dumbledore和藹的說道。

“目前沒有!”Harry斷然道,進來他的憤怒已非常傾向於外露了。他設法迅速抑制住了自己,而幸運的是,Dumbledore換了話題。

“昨天我們的談話提及了幾個有趣的問題,”他說道,“我們需要一些答案,如此我們方能知道怎樣處理事情最好。從Severus那提供的——我想你知曉他的情況?”哈利點點頭。“從他告訴我們的來看,你自離開時起四十八小時內沒有回到伏地魔那裏,你就會被判定為失蹤。這意味著再過二十六小時三十分,他就會來找你。在知道如何行動前,我們先要來了解你為何人,隨後才能決定下一步該怎麽做。我們該如何處理你的平反,怎樣重新幫你融入我們的社會。我們不好告訴別人,你是個全新的人,或是你已經浪子回頭。真相是難以想象的,我們需要決定怎樣行事,為了這個目的,我們需要更多的信息。”

“我明白了,”Harry說。校長說的蠻有道理,但有些事情Harry不想分享給別人,至少現在不行。“但我有權保持沈默。”

“如你所願,”Flamel說,“但是請記住,波特先生,我們是來幫你的。”

“耳熟能詳,”Harry悲哀地說,“這話我以前已經聽過許多遍,通常剛好在要我去做一些我發自內心拒絕去做的事情之前。”

“我們能開始了麽?”Flamel問。Harry點點頭。“你提到過鳳凰社的名字,在你的世界裏,它和我們這的致力於同樣的目的嗎?”

“我沒見過這裏的,”Harry說:“但如果它是由Dumbledore領導的抵抗組織的話,那麽,是的。核心成員包括McGonagall,Snape,Shacklebolt,Lupin,Tonks,Arabella Figg(阿拉貝拉費格,啞炮老太太),以及……”Harry聲音低了下去,他就要說到Sirius了,但把這咽回心底。

“看起來似乎如此,Nicolas,”Dumbledore說。“我們這還有其他幾名,適當的時候你會和他們見面。至少對你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你的父母,教父還有Pettigrew先生。”

“蟲尾巴!”Harry猛然擡起頭。“逮捕他!”

“什麽?”Dumbledore問道。

“那只卑鄙的老鼠是個食死徒。”Harry說。

“他可是你父母最親密的朋友之一,”Dumbledore說。

“他把我父母出賣給了Voldemort!”Harry斷喝道。“就是那個混蛋導致……” 在他要將此刻他不願道出的事情告訴Dumbledore之前,他及時制止住了自己。深深呼吸了一口氣,他試著冷靜下來。最近他常常要這樣做。境況總是這樣緊迫,他承認這點,但他覺得自己最近老要動火。他必須嘗試讓自己的頭腦清醒起來。“相信我,你也是個攝神取念師,把那個虛偽的雜種抓來對證!”

“我們繼續吧,阿布思,”Flamel說:“我們應該對這個指控徹查到底,但現在,讓我們接著問。有一名傲羅,Shacklebolt,你提到了,還有另一位,Frank Longbottom。”

“我和他有什麽過節?”Harry問道。他記得,所提及的傲羅在最近一次碰面險些殺了自己,而Frank還聲稱他將由於拒捕而被殺。“當他抓到我時似乎相當狂暴,他還說Neville被……”

“Frank那一年很不幸,”Dumbledore說著,取下眼鏡在袍子上擦起來。重新把眼鏡架在鼻梁上,他接著講道:“起先,是他的長子,納威。我們不清楚是你親自動手還是指使他人,反正Neville反覆遭受了鉆心剜骨咒,而長時間經受這種折磨會導致……”

“精神錯亂。”Harry結語。Neville在痛苦中尖叫的情景湧入腦海,Harry不知道,這是否就是在魔法部裏Lestrange脅迫Harry交出預言時的回憶,還是另一個Harry恐怖回憶中的一幕。

“又一個原先的Harry的知識?”Flamel問道。Harry搖了搖頭。

“我情願是,”Harry喃喃自語,接著,面對兩位訪客,他說道:“自我來的那個世界,是Frank和Alice遭受折磨,在Voldemort倒臺後,Bellatrix Lestrange和她的同夥抓住了他們。他們以為他倆知道伏地魔去了哪裏,他們拷問,逼瘋了這對夫婦。我去聖芒戈探望Arthur Weasley時見過他們一次,可Neville……Neville是我的朋友。我認識他已經五年了。他為了搭救我而讓自己命懸一線,就在去年。我永遠不會傷害他這樣的人。”

“Frank會很難接受這點,”Dumbledore嚴肅地說道:“我想你最好還是先避開他為妥。”Harry點點頭,他不想和那憤怒的傲羅再次撞見。

“你剛提到Voldemort的倒臺,”Flamel說:“你願意解釋一下麽?”Harry沈默了,有些細節他是不願告訴別人的。他晚些時間會去見他的家人;他不想讓他們以同情憐憫審視自己。他的一生一直被過去所發生的事情所評判,甚至包括那些他自己都無法記起的事情。這是一個他可以逃避過去的機會,即使只有些許時日。

“我不想講太多,”Harry慎重地說道:“我只能說,Voldemort來取我性命,他試圖施加死咒,但我母親給了我保護。咒語被反彈回去,幾乎要了他的命,而我只留下了一道疤痕。”

“什麽樣的保護?”Dumbledore追問,他渴求著Harry不想給出的細節。Harry知道自己沒法用謊言敷衍,並且越來越覺得自己已經被逼到了墻角。他手心裏全是汗,然而他沒有說謊。

“一種只有母愛才能給予的保護,”Harry說道,希望沒人會再追問下去了。

“Voldemort為什麽沒死?”Flamel問道。Harry頓住了,他不知道。死咒被反彈了回去,但那是黑魔王的死咒,這星球上最致命的阿瓦達索命。它能保有這種地位只因Dumbledore高尚的不會使用這種咒語,而Voldemort已強大到足以肆意殺戮;他曾一次又一次的證明了這點。沒有哪個嘗過這一招的人能僥幸生還。為什麽當它擊中Voldemort本人時,他沒喪命呢?在他重生的那個儀式上,他提到過他已經采取必要手段,“通向不朽之路”;Harry思索著那到底意味著什麽。

“我不知道,”Harry回答道。

“為什麽他想要殺了你?”Flamel又問。他這一問直擊要害。“你說過他追尋你已經有十五年了,並且他親自追殺你,而不是派遣一個手下;這情況不多見。你一定是個值得他親自對付的強敵。如果我的推算正確的話,那意味著他在你一歲時,就認定你是他的個人死敵了。”

“有一個預言,”Harry說道。他已下定決心,事已至此,誠實是上上之策。到最後總會說出,而Harry找不到要將它隱瞞起來的理由。他已經是鳳凰社的無價之寶了,但在他做任何事之前,他都得需要取得Dumbledore的信任。最好的辦法就是通過說出真相和預言。他開始引述道:“一個擁有戰勝黑魔王力量之人將至……降生在曾三次反抗黑魔王的家庭,降生於七月將亡……黑魔王將標記他為勁敵,但是他擁有黑魔王所未知的力量……兩者必死於其中一人之手,他們不能同時活著,只有一人能夠幸存……擁有戰勝黑魔王力量之人將誕生於於七月亡之時。”

沈默降臨了這間屋子,兩雙眼睛敬畏地看著Harry。他將這個預言告知眾人多少感到高興;人們都說,問題分擔出去,麻煩減輕一半;而他又多少有些後悔,他向他們指出一條結束戰爭的道路,使得自己對他們形成難以抗拒的誘惑。

“預言是十六年前的,”Harry說:“為了保護我,你將我寄養到Dursley家。你從沒告訴過我這個預言,而我一次又一次地在生死之間徘徊,而你卻從未告訴我。當Voldemort卷土重來想取我性命,你還是不告訴我,而我連和家庭最後的羈絆也失去了。我知道你做何打算,我知道我能為你想方設法結束這場戰爭,但我不能再卷進去了。那個預言毀了我的生活,我不信它會適用於這個世界,它只屬於我的過去。”

“那Voldemort知道這個預言了麽?”Dumbledore深思熟慮地問道,Harry幾乎能看見他腦中齒輪在哢嗒運轉。

“在我的世界裏,是的,至少知道一半。”Harry說:“他的密探聽到半截就給人發現了。他知道我擁有可以摧毀他的力量,而我出生於七月三十一日。他基於這些信息找來,並且在沒能殺死我時,無意地將我標記為與他不相上下的勁敵。”Harry指了指他額頭的疤痕。

“在這裏他可能也知道,”Dumbledore若有所思地說道:“萬一我們沒聽到這個,而他知道了呢?”

“那他為什麽不直接殺了Harry?”Flamel進一步指出。

“的確,”Dumbledore不情願的承認。“我想也許這就是他擄走Harry的原因,但話說回來,為何等上十三年再來吸納Harry,為何不是立刻就殺了他?栽培一個能夠殺死他的對手有什麽益處?誠然,死亡會更加合乎邏輯。”

“我人還在這呢!”Harry插話,因兩人如此直白的在面前討論自己的死亡而惱火不已。

“請包涵,Harry。”Dumbledore說:“你一定比別人更清楚這預言的含義,我們需要確證預言在這個世界並不存在。萬一它存在而我們不知道,那事情會……多有不便。”

“假若如此,”Harry說,“假定裏德爾也不知情也是穩妥的。他不會冒險讓我長大成為他可能的勁敵,他會想取我的性命。這就是為何他尋上了我,甚至還帶著護衛。要不是我的母親,他就會成功了。在這裏我看不出他有什麽理由不這麽幹。”

“若是招募過來……”Flamel開口道。

“這不是穩妥的解決辦法,”Harry說,“因為存在背叛的可能。而且他要是確實想讓我永不能與他為敵,他又為何要給我傳授那些力量和特訓呢?我解讀了他涉嫌對我做的那些訓練,它們讓我變成了一頭怪獸,但卻是一頭強大得可能足以威脅他權力的怪獸。他給予我的更像是我可以去對抗他的。顯然還有一個我沒提及的事實。依據檔案記錄,存在兩位潛在的男性巫師,降生於七月三十一日的巫師,父母都曾三次逃脫Voldemort的追殺。另一位就是Neville Longbottom。在這個世界裏,Voldemort可能會依據檔案尋獲到我,並且決定在我十三歲時收歸手下。雖然不太可能,而他可能會去嘗試。而如果他的確這樣做了,那麽為何不同樣招募Neville,或殺了他了事?”

“並無冒犯之意,Harry,但他讓你對Neville下手了。”Flamel說道。

“在去年,盡管如此,”Harry說,“要是他籌劃收服我,卻殺掉Neville,為何不在他一歲時就動手,自己免掉一場激戰呢。也許他試過招降Neville,而對方拒絕了,因此他派我去追殺他。但據我的檔案記錄,我被派往Neville那裏是為了向Frank宣示,若是他不釋放被捕的幾個食死徒,後果會如何,並非要去對付Neville本人。”

“他講得有理,Nicolas,”Dumbledore儼然說道:“因我是個註重原則的人,我覺得即使這幾乎沒有可能,我們也仍需調查並百分百確保預言本根不存在。”

“我同意,”Harry說,“那現在幹嘛呢?”

“有很多人要來見你,Harry,”Dumbledore說。“你父母是其一。”

Harry清楚這點。多年來他一直夢想著有一個家庭,但此刻他已擁有,此刻他與夢想如此接近,他卻發現自己幾乎在祈求這不是真的。他該對他們說些什麽?他們又會怎樣看待他?他記得Lupin曾告訴過自己,他的父母為了救他而犧牲了生命,他不應該用置身無謂的險境這種方式償還他們。那是他三年級時,在與Snape的一段糾結和活點地圖之後。這些簡單的話語比Snape五年來彈幕般的辱罵更令他傷心。但此刻,已經過去了三年,Harry仍然沒有聽從這些告誡。一次又一次,他拿自己的性命冒險,而現在,Sirius已經失去了他自己的生命。又一個為他而獻身的人,可他依然沒有記住這個教訓。他們會為此怪罪他、斥責他麽?他一直想要做的,就是讓他們驕傲,他可知道自己沒做到麽?在去年他對待摯友的態度非常可鄙。現在,他還是個殺手了。他會令他們生厭的。Harry的意興闌珊顯然表露了出來。

“這對你沒有吸引力?”Dumbledore溫和地問道。

“我……我只是擔心我會讓他們失望,”Harry說,“他們獻出了自己的生命,為了我能活下來。”

“而你覺得這是你永遠不能清償的債,覺得他們會對你抱有誤解,”Harry點點頭,Dumbledore結語道,“我無法假裝我理解那種感覺,我從未跟逝者交談過,除了學院裏的常駐幽靈。不過你肯定清楚,他們都是你的家人,而家人,不管怎樣,都會深愛著你。你一定知道這點吧?”

“我不知道被愛著是怎樣的感覺,”Harry悲傷地說。

“你的姨媽和姨夫一定很愛你,”Dumbledore說:“我不會……”

“你不會?”面對這種諷刺,Harry只能幹澀的笑著,“為了保護你的救主,你把我送到了那裏。你對我承認過,你早料到我會遭罪。他們憎惡魔法。他們以為只要一直把我作踐個夠,他們就能摧毀我體內的魔力。直到我十一歲在霍格沃茨特快上遇見了Ron,我從沒有過朋友。看在上帝的份上,我一直是住在樓梯下的碗櫥裏。在我十三歲時,我才得到了有生以來第一份生日禮物。直到我上三年級時,我才有了一位總算能模糊的稱為至親的人,他為了我犧牲了,就在去年六月。”

“你遭受的苦難比我會容許的要更多,”Dumbledore說。“另一個我似乎被他的執念迷住了雙眼。但請相信我,Harry:你的父母深愛著你,從始自終,你只需要允許他們來關心你。”

Harry把頭埋進手中,他能感覺到眼淚就要掉下來了,但又忍了回去。也許我該告訴他們一切,他想到,也許我要是顯得足夠脆弱,他們就不會再來打擾我。立刻地,他又丟掉了這種想法。他知道他們是對的,但這種體驗對他來說是如此陌生,他的內心充滿了自我懷疑。

“之前與你妹妹和Weasley小姐的見面又如何呢?”Flamel問道。“我猜你認識Weasley小姐,在你還未……”

“還好,我想。”Harry回答。“Ginny變了,但這是意料之中的。在這個世界裏,她不會知道能有十三年的和平時光,她不會……”他哽住了,正要打算提到她對自己的暗戀,但說出來就太過分。要是這話傳到她那裏,她會認為自己是期望她喜歡上他並且……這是他要避免的一場風波。她對他來說就如妹妹一樣親……但現在,他有了一個真正的妹妹,Ginny是……最多是半個妹妹,他這樣推斷;或者也許是遠房表妹,遠親,可仍是一家人。

“至於Rose或者Rosie……我該怎麽稱呼她?”Harry問。

“我想是Rose……在大多數情況下。”Dumbledore說,“除了當她做了一些本不該做的事情,那樣你母親就會用她的全名,Rose-Marie來教訓她。”他帶著微笑補充道。(插花:難怪Rose不喜歡Marie這個稱呼……直接與訓斥聯系啊~~)

“她看起來非常好心,”Harry說:“如果我站在她的立場上,我可不會像她那樣給予那麽多信任。但話又說回來,我和她一樣,都歷盡了一場情感上的惡夢。她表現的有些敏感脆弱,是可以理解的。”

“太過信任了,”Flamel評判道,臉上帶著笑意。“要我說,她表現的正相反。她把一切都深埋在心底,不願信任任何人。很像我剛才認識的某位。”他看了Harry一眼,顯然正是在說他。“Ginny,作為她最好的朋友,比旁人知道得更多,但Rose仍有些事隱瞞著,不願讓任何人窺見她的傷痛,當她的情感洶湧澎湃時。”

“她似乎從一開始就信任我,”Harry說。

“她非常渴望你能浪子回頭,”Dumbledore說,“對於她來說,這是一個業已實現的夢想;對於你所有的親人來說也是這樣。她的願望如此強烈,會讓她拋卻一切謹慎和疑慮。”

“這就是我始終想要的,可為何我會感到如此緊張。一部分的我希望我能最終游子歸家,即使仍將重上征程。”

“對此感到一點點的擔憂,是一種正常的表現,”Flamel安慰道。“我能建議的,就是做回你自己;讓他們來抉擇。多說一句,給他們一次機會。”

“謝謝,”Harry說,他確是真心實意。這場談話的確讓他稍微感覺好了些。

“哦,Harry,”Dumbledore說。“我派了人去發現你的那座農場,他沒找到格蘭芬多之劍。”

“我也沒帶著,”Harry說道。他當時沒撿起來,但它肯定是跟著他一起到達這裏了。“那它在哪兒?”

“我們,當然了,會繼續尋找的。”Dumbledore說,“我覺得應該讓你知道。”Harry點頭致謝。

談話之後,兩位教授離開了。Harry要在那天的午餐會上被引見給他的父母。Dumbledore走了一小會後,Harry讓派來監護他的家養小精靈去對角巷,更確切地說,去米爾頓麻瓜市場挑選一套衣服。第一次去見父母,穿得像個殺手或者是病號可不成。他也不能穿著現在這身衣服離開有求必應屋,因為一出門衣服就會消失不見。怎麽說那也會很令人尷尬的。

家養小精靈五分鐘後就回來了,帶著幾件簡單的衣服:一雙跑鞋、牛仔褲、內衣褲,還有一件襯衫,全是黑色的。他此時完全不想把自己打扮的花裏胡哨。錢都是從一個人的戶頭上來的。Robert Steven Randelison,Randellson先生是個假名,一個只在羊皮紙上存在的人物。他的戶頭是食死徒的一個小金庫,存著他們擄獲來的財物以備不時之需。不管怎樣,一次恐怖襲擊也是耗費不少的。Harry奇怪於他們的行頭都是哪裏來的,一開始他以為是Voldemort隨便走進哪家裁縫店,開口要了二百套長袍和面具(通用尺寸),接著才意識到那些很容易用魔法變出來。一直被麻瓜們帶大,他總是在一些事上反應慢半拍,而身為巫師,這都理所當然。不管怎樣,這個賬戶是Harry記得的一個很有用的東西。技術上說這是盜竊,但Harry自有主張,要是他不花掉它,這些錢會被用來置辦危害公眾安全的事情。

穿上他的新衣服,Harry就只能幹等著了。一秒種都如一小時那樣漫長,而一鐘頭簡直如同幾個月。他等待著,在一個充滿無窮可能的屋子裏,Harry Potter想不出一件事來打發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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