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50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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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水,瘦得如柴,她竟然吸溜吸溜哭了起來,哭得很傷心。

“不哭,乖,沒事的。”那人倏地莞爾笑了起來,她覺得這個叔叔雖然並不好看,但笑起來有一種讓她覺得很熟悉很溫暖的感覺,很好看,莫名覺得叔叔笑起來跟她哥哥很像。

他輕柔地替她擦拭了淚水,然後將雨傘完全推給了她,摩挲了一下她的小臉蛋:“Daisy,謝謝。”其實他的手很臟,幸好雨水幹凈,臟漬沒有染上小Daisy的俏小臉上。

那雨整整下了一個晚上,快要寒冬,他冷得發抖,蜷縮在路旁,呵呵地笑起來,半分自嘲,半分苦笑。

終於,這一日,這幾日足不出戶的明晰感冒好了些,清晨的陽光還算溫煦,剛下好雨的紐約空氣很好,她打開門領著穿著一身粉黃色小衣服的Daisy打算出門去玩。

小Daisy眼睛很亮,馬上便看到那個渾身蜷縮在一起,將頭埋在雙膝之間的叔叔,她擡頭睜著大眼睛,拽著明晰的衣角道:“媽咪,我們那天萬聖節剩下的糖呢,還有沒有了?”

“等等,誒,給你,怎麽了,還想吃?要是長蛀牙了,媽咪可不管你了。”明晰挑了挑眉,嬉笑著說。

“才不是呢,是給那個叔叔的。”她指著不遠處,小指頭白嫩嫩的。然後屁顛屁顛地跑道對面去,敲敲那人的濕漉漉的頭,一張灰敗蒼白而又瘦得皮包骨的臉擡頭望她,她也不怕,遞給他糖,說:“叔叔,你要吃哦,這是我問我媽咪討來的,送給你吃。”

順著她小小的視線,他終於凝望過去,在她驚愕難以置信的眼神中,他極慢極慢地勾起唇角,很溫柔地對她笑了笑。

終於等到了,看她一眼。

他逃了很多次,一次比一次傷得狠,千瘡百孔,滿目瘡痍,但他知董香之說得沒錯,再多都彌補不了他對明晰的傷害。腿腳其實在幽禁的時候就已經不太好了,血液不暢通的緣故,他在董香之回去後,努力練習發音,找回深藏在記憶冥海中的語言記憶,然後計劃一次次的出逃,最後連看守他的特務頭目都看不過去,嘆息著勸道:“先生何苦,你這樣我們很為難的。”

認命地呆了數十載,何必又要出去。

只是,他一心想為她斂屍,卻是動用了暗地的所有關系,得到了她再婚的消息。

他呆在這裏,每天守在他們的門口,不為別的,只是想見她一眼,活著的她,有一體溫,有表情的她,只是,竟然還見到了她的女兒,那麽漂亮善良又驕傲得像個天使,他仿佛在小Daisy能瞧見他的隨安小時候的模樣,定是比小Daisy還要招人疼愛。

他看見她哭了,滿臉淚痕,隔街相望,她渾身僵硬,恍惚間,竟然淚流不住,即使是邋遢骯臟,瘦得沒有了模樣,佝僂消瘦,她卻能一眼認出他,不枉他死活來這一回。足夠了,他想,夠了。

“媽咪…”小Daisy錯愕呆楞地看著自己媽咪哭得像自己平日裏一樣,她從來沒見自己媽咪哭過,她以為只有小孩子才會哭。

拍了拍膝上的塵土,顫巍巍地站起身,他輕輕拍拍Daisy的小身子,然後步履蹣跚地轉身緩緩走開,半晌,忽然凝住,又回頭再看她了一眼,他又笑起來,怕她看不清他的笑容,他笑得把眼睛都瞇得緊緊的,都瞇得疼了都不松眼,他想讓她看到他祝她幸福的樣子,僅此而已。

終於,再一次往前走,直到身影慢慢如那天她在飛機上往下看一樣變成一個大大的黑色圓點。晨曦那麽明亮,黑色如潮水一眼湮沒了她的神智。

“爸——”

晃神間,小Daisy撓頭凝視著那個叔叔離去,忽然一聲淒厲熟悉的男性嗓音從身後傳來,低

沈撕心裂肺的吼聲,是她最愛的哥哥的,是她從來那麽優秀從容的哥哥帶著哭音喊出來的。

可惜那個叔叔再沒有回頭走過來。

用盡力氣,但無路可回,客死異鄉的不是她,是他。一周後,在紐約另一個區的街頭,因為無人認領屍首,所以只能得到紐約警方的簡單處理,對於流浪漢而言,只能是這樣了。

二個月後,董香之匆匆從養子的偵探朋友口中聞訊趕來,如很多年前一樣,兩個女子相擁而泣,猶如至親。

時間拉回很多年前,窮鄉僻壤的偏僻小山村,只有一條狹窄的山路可以通往這個與世隔絕的山村,有時碰到泥石流,石頭封路,更是無人能進入。

那裏有漫山遍野的映山紅,太陽照得人臉上泛紅,裏面的男子個個皮膚黝黑,每個村民雖然過得寒磣卻過著自給自足生活。

那年,鄭副官在屠刀未下前來到了這裏避世,車根本進不去山裏,他是徒步走的,逃得急什麽都沒多帶,到了村子裏,他逮到人便急急問:“二狗子在嗎?”

終於,見到二狗子時,他錯愕了良久,終究覺得鼻子酸楚,差點虛軟下來:“總算見著您了。”

如此尊重,是對著那個叫著最俗氣名字的男人,二狗子。

那是完全不同於那個會彈鋼琴,會拉小提琴,萬般西洋樂器皆會,俊逸明朗少年,他的皮膚褶皺,從前養尊處優的膚色變得似泥土一般灰黑,面部有隱隱約約的殘破,是當年藥物的副作用,小孩子見著都會嚇得躲開。

他在這裏娶了目不識丁的村婦,過得是地道的農民生活,所幸的是這個村子如趙鈞默當年迫不得已將他送至這裏預料的一樣,因地理特殊的原因,在戰中幸免於難,不能不說是幸事。

當年,他涉毒最淺,那早飯沒吃兩口便急著要去見她,趙鈞默趕到的時候,還差一口氣,秘密動用了所有的勢力將名醫請來會診,包括日本曾經參與細菌培植的日籍醫生,醒來時,他恍惚已明白了一切,是他的一時心軟同涉世未深害了自己和明家,他未料到她那麽狠,他本想第二天同她好好聊聊,在他這樣喜愛藝術讀世界文學的男子,多半是充滿著理想主義的,可惜愛情當頭潑給了他冷冷的毒

水,永生難忘,罪孽深重,他不敢面對明家數十具無辜的屍體,亦不敢面對他的家姐,是他讓自己的家姐失去了雙親,失去了僅剩的依靠。

懦弱羞愧及懊悔在揮別鬼門關醒來時與劇烈的疼痛一起湧上心頭,他求著趙鈞默,皆是他的罪孽,他再沒資格當明家的少爺,更沒資格見任何人,就當他也死在了那一天的早晨了吧,他求趙鈞默流放自己,用餘生懺悔。榮華富貴皆是虛幻,動情動心亦是毒藥,他甘願做一個最普通的人,每日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只需考慮溫飽即可。

當年趙鈞默將傷勢未愈的他送到了這個民風淳樸山間老林的村落,趕到靈堂時已經太遲了,他能見到的不過是在張梁笙懷裏哭得肝腸寸斷的明晰,幽禁數十載,他其實時常在想,他和他的隨安走著走著為何就走散了。

後來他終於想起曾經留洋讀書時,在圖書館翻到的紀伯倫詩集,裏面有一句話是這樣寫的:“我們已經走得太遠,以至於我們忘記了為什麽而出發。”

四十好久不見

我叫暮暮,今天是我咖啡店開張的第三個月,生意說不上好也說不上壞,熟客有那麽幾個,男朋友說不上很體貼,至少從小知根知底,生活也算得上是簡單安穩吧,如果不算開張以來有那麽一兩個人見到我那雙因混血而有些特別的眼睛時脫口而出好似熟稔地聲聲喊我——晚晚,我想我會覺得更舒服些。

咖啡店開在這個還算熱鬧巷子的轉角,因為喜歡陳奕迅的《好久不見》,我給它取了一個自認為很有趣的名字:你會不會突然出現。

我的青梅竹馬兼男友夏南曾經毫無興趣並且及其鄙視地對我說:“一個人要到多矯情到地步才會給一家咖啡店取這樣無聊的名字。”

當他說出這句話到時候,我有第九百次想要跟他提分手,並且認為他根本和我不合適,但我並不是那麽一個有勇氣對一個相處了多年在幾年前發展成情侶的男人能說出“我們還是分手吧”這幾個字的女人,這也是為什麽當我想分手念頭一閃而過又被自己壓下時隨之而來鄙視自己第一千次的原因,因為我那周旋在各個男人之中,特別喜歡國際友人,花心耐不住寂寞,糊塗到懷孕六七個月才發現懷上了不得已生下我的母親的前車之鑒,我一直是個渴望安定到極致,安於現狀到瘋狂的女人。

店內開著暖氣,因是陰天,天色晦暗,我開了幾盞從舊貨市場淘來的覆古彩色玻璃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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