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光神自天墜落(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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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給修理兵器嘛?”
“三個金幣。”
“怎麽這麽貴呀?”
“嫌貴?行呀,我看你細皮嫩肉,讓哥哥嘗兩口,哥哥免費幫你。”
“唉,別掏錢,他家毛病可多了,你修裝備找我,不多,三個銀幣。”
“那我……”
“三個銀幣?三個銀幣你就拿塗漆的木板給我修裝備?”
“便宜沒好貨你又不是不知道,愛修修不修滾。”
費索看著部下們豁口的兵器,止不住頭疼:“真就沒一個靠譜的嘛?”
“沒有。”就連他們曾經找過的大叔。
初入此鎮還察覺不出端倪,只是心裏不舒服,呆久了才發現,處處都是惡心人的玩意兒。
他們下榻第一天,就有一些隨行騎士們的房間被砸了,說是對面街的房客被那身鎧甲晃了眼,他們如果不脫下來,明天就不止是砸他們的房間了。
“小心點,老子讓你們連住的地方都沒有!”
“店老板怎麽回事,自己也不看著點兒,是想我們把店一起砸了嘛?”
“投訴、舉報,鬧到城主那裏,不怕他們不聽話!”
費索將那些兵器裏破損嚴重的交給隨行法師,看看他們有沒有什麽辦法,其他相對完好的,暫且留下:“先用著吧,出門盡量小心,要不就不要出門。”
他正在代替聖子大人出面,向新城主提出交涉。
這很奇怪,他們是抱著“解救”的信念來的,對方卻回覆了拒絕。上一次見面,費索與曾經褒獎他打敗蛇發女妖的城主面對面談了談,對方卻拒絕了他,並認為城中風氣沒什麽不好:“他們想這麽幹,那就這樣。”
毫不在意地放縱,一部分人的狂歡,讓“自私”甚囂塵上,用威脅與暴行鎮壓自由的言語。
一個被“不分青紅皂白”占領的城鎮,誰都可以一時占據制高點,誰也都可能瞬間失落至深淵,除非永恒緘默,被打了左臉後獨自躲進衣櫃。費索第一次知道了為何暗神要被永恒封印,他面對的從來不是幾頭會用眼睛石化人類的妖怪,那都是極淺薄的東西,真正的“暗神”比他預想的更加可怖。
因為無法與鎮子的新主人達成共識,一行人只得繼續留在旅店裏。
還好旅店條件不錯。
治鳥看到柔軟的大床,先是給自己施了一個清潔術,然後想到沒想就把自己拋進去了。
從前花樓裏有過幾次“冠芳”的活動,各地的花魁們聚在一起,打造一場頂級盛宴。皇城的花魁是在自家坐莊,何況就在天子腳下,氣派自然是更加不一樣的。光是更衣打扮,就要花上幾個時辰,期間不飲不食,還要保持端雅儀態。一身行頭十幾斤沈,也不是沒有身子骨弱的新人,宴會不過半就被壓地頭暈目眩。
只不過那副弱柳扶風狀,也頗得人青眼。
治鳥之前以為那就是他最累的時候了,沒想到這一趟下來更加折騰。
他叫了店主人,想要盆水沐浴。
“哎呦~大人,小店太小,沒有供你沐浴的地方呀!”店主人是個將近四十歲的大叔,人長得胖乎乎,留著一圈絡腮胡,看上去挺憨厚,嘴裏說出的話,卻帶著一股不陰不陽的味道。
叫人難受。
“那我要去何處?”
絡腮胡還是那副憨厚樣子:“這鎮子裏的人都去臨街的共浴。”可治鳥知道這是謊言,所謂臨街的共浴,其實就也就是那種地方。
饒是秋霏這種從貧民窟裏摸爬滾打出來的,也實在忍受不下去了。他本就長得好看,在主城,起碼大環境是禁止的。到了這裏,人的一切惡欲似乎都失去了枷鎖,沒有良知的阻攔。
他本以為自己會希望見到光神的傾塌,可真正置身之後,在無數次被街頭的流浪傭兵占了便宜,才真實念起好來。
他只想快一些回到聖子大人身邊,起碼那一方領域仍舊是幹凈的。
瘋狂的思念驅使著他一路奔跑,直到停在治鳥門前才平息下來,因奔跑,身上流些汗,胸膛起伏著:“聖子大人,請容我懺悔。”
就像在聖明塔裏,那一間間隔斷的懺悔室。
窄小的空間裏,四周的墻壁宛如包裹幼兒的羊水,可以自由地向光神傾訴一切。
他忽然想起來自己當初願意跟著騎士們,邁向聖明塔的原因了:哪怕在餐桌下有一只伸向大腿的手,他也不該為此放棄光明。
他自然被接納了,見到門扉開啟那一刻,那些原先長久停留在身體各處的傷痕似乎又被重新治愈一遍,一如那日聖明塔裏,他偷聽的那句話。
“光神的懷抱裏,永遠接納你的歸來。”
聖子大人的身邊,正是光明所在。
———
鎮子裏來了一個很奇怪的人。他一頭金發,眸色清冽,透過陽光,隱約可見瑩白肌膚下水晶般脈絡。
他不染凡塵,於是無數人想要他染上凡塵。
可他們錯了,他們本以為自己已經足夠罪惡,每每看到他,卻又突然羞澀起來,他們將其歸結於美貌,可細談起來,似乎又不完全是美貌。
“他來我這裏買花,每日只撿金色的百合,別在我發間。”第一日引誘過他的少女抱著花籃,臉頰通紅,“真奇怪,那明明是我摘給他的花,他反手送我,我竟不覺怪誕。”她甜甜地摸摸耳邊的金百合。
“那日他允許我碰了他的手。”旅店的主人翻弄賬本,會議起那一日時,語調裏漏出難以自抑的喜悅,“我本想輕佻來著,可他卻允許我握了他的手,不嫌厭煩。真奇怪,他用那雙滿是誠意的眼看我,我本該欺騙,卻頓時覺得該收斂些。”
“他贈予我金幣,似乎不要我歸還,可笑的慷慨。”吃酒的傭兵放下酒囊,看著自己用金幣換來的酒水,“我以為他不知道我去賭,撒完錢依舊像狗一樣過活,可那日我甩出骰子,似乎在人群中看到了他的臉。”
“我向他索吻,”最後一人開口,立刻引起了其他人的註視,小酒館裏的氣氛似乎瞬間燃了起來,所有人都等著他說接下來的話,“他親吻我的額頭,為我念誦祝福……簡直像是被神明垂憐了一般。”
幾個人越說,眼淚越是在眼眶裏打轉。
像是那些被掩藏的情感都化作水,恨不得全都從眼眶裏一股腦流出來的才好。
這新來的,奇怪的人呀。
阿什蒙坐在專屬他的寶座上,傾聽部下們的報告,越聽,臉上的喜悅便誇大一點。鎮子的舊主人看到了,卻不敢擡頭,生怕此刻惹了怒火,討不到好。
城鎮裏都在傳頌新主人的美好,只有見過殘暴一面的舊主人,才知道那究竟是什麽東西。
他每日每夜,都被兩種聲音折磨著,一種要他宣洩罪惡,去放縱、去融入,一種提醒自己尚存良知,只要他品嘗一點兒毒物帶來的好,他就再也戒不掉了。
空曠房間寧靜,如同一朵曇花綻放的瞬間,無聲無息。
“呵。”高座上的存在似乎輕笑一聲,破壞了短暫寂靜的玄幽。
它一直在想,那個聖子,面對這座城時,會變成什麽樣?
它設想了許多情況,猜他驚慌失措,然後一步一步沈淪;猜他瞬息發現本性,成為一個人盡可夫的符號;猜他無法接受,決絕了解。
唯獨這一種,這種無比契合他的情形,它竟然未曾料到。
是的,這才該是它看上的人。
那日在森林裏,是它偷偷去看那群人,就想知道聖明塔裏會派遣些什麽玩意兒過來。
可它萬萬沒想到,那裏的每一張人皮下,都帶著它喜歡的東西。
看似陽光溫暖的,只在享受萬眾矚目;看似救世濟貧的,心裏涼得像塊冰。更遑論那兩個典型,高高在上的傲慢和長久被欺壓的毒怨。
至於騎士長?
一個做夢的蠢貨,分不清家族與聖潔的選項,輕而易舉就能夠改變心中堅守——因為他根本不知道堅守什麽。
而聖子……
它難以形容,那是一張被光神恩賜的皮囊,他的每一分都是被光明親吻祝福過的,純白無暇。
它本以為那是個柔弱蒲公英,白凈卻一吹就散,卻意外望見皮下漆黑的靈魂,看一眼就要被吞噬一般,可天生棲居於黑暗的它無法讓自己不去沈淪。
那被掩蓋的,冰涼刺骨的,戲謔荒誕的。
胃裏的渴慕迅速蔓延,涎水分泌,由骨到皮。他自誕生起的第一次迷戀,比它一直瞧不上的人類口中的初戀還要甜美。那些他無法品嘗的食物,香草蛋糕與布丁,瞬間有了可以想象的味道。
那是游蕩人間的“色”,怎能不回歸它的陣營?
美杜莎已經死了,她靠眼睛迷惑石化,卻被斬下頭顱。作為同僚,它一點兒都不同情,配不上的職位爭來只有這一個下場。
可他不一樣,他是天生的,就該是美色的魔君。
阿什蒙伸出手,叫部下遞上記錄,手指比在字行上,仔仔細細地看,看那些吊線人偶似的被掌控了都不知道的蠢貨們如何評價這位聖子,看到記錄裏他們痛哭流涕,它放聲大笑。
“快、快點!”阿什蒙催促,“快叫他來,說城主要見他!”
只有偉大的暗神知道它究竟有多迫不及待,發了狂一般去想,這樣一個人,見到掌控此處的魔物居然是它時,會露出怎樣的表情。
震驚、從容?
哪種都好,快讓它見他吧!
當鑲金鍍銀的馬車停到治鳥下榻旅店那一刻,治鳥換上一件剛被秋霏重新清洗了一遍的白袍,長發草率地編了幾道。
這不是,就咬勾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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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麽這麽貴呀?”
“嫌貴?行呀,我看你細皮嫩肉,讓哥哥嘗兩口,哥哥免費幫你。”
“唉,別掏錢,他家毛病可多了,你修裝備找我,不多,三個銀幣。”
“那我……”
“三個銀幣?三個銀幣你就拿塗漆的木板給我修裝備?”
“便宜沒好貨你又不是不知道,愛修修不修滾。”
費索看著部下們豁口的兵器,止不住頭疼:“真就沒一個靠譜的嘛?”
“沒有。”就連他們曾經找過的大叔。
初入此鎮還察覺不出端倪,只是心裏不舒服,呆久了才發現,處處都是惡心人的玩意兒。
他們下榻第一天,就有一些隨行騎士們的房間被砸了,說是對面街的房客被那身鎧甲晃了眼,他們如果不脫下來,明天就不止是砸他們的房間了。
“小心點,老子讓你們連住的地方都沒有!”
“店老板怎麽回事,自己也不看著點兒,是想我們把店一起砸了嘛?”
“投訴、舉報,鬧到城主那裏,不怕他們不聽話!”
費索將那些兵器裏破損嚴重的交給隨行法師,看看他們有沒有什麽辦法,其他相對完好的,暫且留下:“先用著吧,出門盡量小心,要不就不要出門。”
他正在代替聖子大人出面,向新城主提出交涉。
這很奇怪,他們是抱著“解救”的信念來的,對方卻回覆了拒絕。上一次見面,費索與曾經褒獎他打敗蛇發女妖的城主面對面談了談,對方卻拒絕了他,並認為城中風氣沒什麽不好:“他們想這麽幹,那就這樣。”
毫不在意地放縱,一部分人的狂歡,讓“自私”甚囂塵上,用威脅與暴行鎮壓自由的言語。
一個被“不分青紅皂白”占領的城鎮,誰都可以一時占據制高點,誰也都可能瞬間失落至深淵,除非永恒緘默,被打了左臉後獨自躲進衣櫃。費索第一次知道了為何暗神要被永恒封印,他面對的從來不是幾頭會用眼睛石化人類的妖怪,那都是極淺薄的東西,真正的“暗神”比他預想的更加可怖。
因為無法與鎮子的新主人達成共識,一行人只得繼續留在旅店裏。
還好旅店條件不錯。
治鳥看到柔軟的大床,先是給自己施了一個清潔術,然後想到沒想就把自己拋進去了。
從前花樓裏有過幾次“冠芳”的活動,各地的花魁們聚在一起,打造一場頂級盛宴。皇城的花魁是在自家坐莊,何況就在天子腳下,氣派自然是更加不一樣的。光是更衣打扮,就要花上幾個時辰,期間不飲不食,還要保持端雅儀態。一身行頭十幾斤沈,也不是沒有身子骨弱的新人,宴會不過半就被壓地頭暈目眩。
只不過那副弱柳扶風狀,也頗得人青眼。
治鳥之前以為那就是他最累的時候了,沒想到這一趟下來更加折騰。
他叫了店主人,想要盆水沐浴。
“哎呦~大人,小店太小,沒有供你沐浴的地方呀!”店主人是個將近四十歲的大叔,人長得胖乎乎,留著一圈絡腮胡,看上去挺憨厚,嘴裏說出的話,卻帶著一股不陰不陽的味道。
叫人難受。
“那我要去何處?”
絡腮胡還是那副憨厚樣子:“這鎮子裏的人都去臨街的共浴。”可治鳥知道這是謊言,所謂臨街的共浴,其實就也就是那種地方。
饒是秋霏這種從貧民窟裏摸爬滾打出來的,也實在忍受不下去了。他本就長得好看,在主城,起碼大環境是禁止的。到了這裏,人的一切惡欲似乎都失去了枷鎖,沒有良知的阻攔。
他本以為自己會希望見到光神的傾塌,可真正置身之後,在無數次被街頭的流浪傭兵占了便宜,才真實念起好來。
他只想快一些回到聖子大人身邊,起碼那一方領域仍舊是幹凈的。
瘋狂的思念驅使著他一路奔跑,直到停在治鳥門前才平息下來,因奔跑,身上流些汗,胸膛起伏著:“聖子大人,請容我懺悔。”
就像在聖明塔裏,那一間間隔斷的懺悔室。
窄小的空間裏,四周的墻壁宛如包裹幼兒的羊水,可以自由地向光神傾訴一切。
他忽然想起來自己當初願意跟著騎士們,邁向聖明塔的原因了:哪怕在餐桌下有一只伸向大腿的手,他也不該為此放棄光明。
他自然被接納了,見到門扉開啟那一刻,那些原先長久停留在身體各處的傷痕似乎又被重新治愈一遍,一如那日聖明塔裏,他偷聽的那句話。
“光神的懷抱裏,永遠接納你的歸來。”
聖子大人的身邊,正是光明所在。
———
鎮子裏來了一個很奇怪的人。他一頭金發,眸色清冽,透過陽光,隱約可見瑩白肌膚下水晶般脈絡。
他不染凡塵,於是無數人想要他染上凡塵。
可他們錯了,他們本以為自己已經足夠罪惡,每每看到他,卻又突然羞澀起來,他們將其歸結於美貌,可細談起來,似乎又不完全是美貌。
“他來我這裏買花,每日只撿金色的百合,別在我發間。”第一日引誘過他的少女抱著花籃,臉頰通紅,“真奇怪,那明明是我摘給他的花,他反手送我,我竟不覺怪誕。”她甜甜地摸摸耳邊的金百合。
“那日他允許我碰了他的手。”旅店的主人翻弄賬本,會議起那一日時,語調裏漏出難以自抑的喜悅,“我本想輕佻來著,可他卻允許我握了他的手,不嫌厭煩。真奇怪,他用那雙滿是誠意的眼看我,我本該欺騙,卻頓時覺得該收斂些。”
“他贈予我金幣,似乎不要我歸還,可笑的慷慨。”吃酒的傭兵放下酒囊,看著自己用金幣換來的酒水,“我以為他不知道我去賭,撒完錢依舊像狗一樣過活,可那日我甩出骰子,似乎在人群中看到了他的臉。”
“我向他索吻,”最後一人開口,立刻引起了其他人的註視,小酒館裏的氣氛似乎瞬間燃了起來,所有人都等著他說接下來的話,“他親吻我的額頭,為我念誦祝福……簡直像是被神明垂憐了一般。”
幾個人越說,眼淚越是在眼眶裏打轉。
像是那些被掩藏的情感都化作水,恨不得全都從眼眶裏一股腦流出來的才好。
這新來的,奇怪的人呀。
阿什蒙坐在專屬他的寶座上,傾聽部下們的報告,越聽,臉上的喜悅便誇大一點。鎮子的舊主人看到了,卻不敢擡頭,生怕此刻惹了怒火,討不到好。
城鎮裏都在傳頌新主人的美好,只有見過殘暴一面的舊主人,才知道那究竟是什麽東西。
他每日每夜,都被兩種聲音折磨著,一種要他宣洩罪惡,去放縱、去融入,一種提醒自己尚存良知,只要他品嘗一點兒毒物帶來的好,他就再也戒不掉了。
空曠房間寧靜,如同一朵曇花綻放的瞬間,無聲無息。
“呵。”高座上的存在似乎輕笑一聲,破壞了短暫寂靜的玄幽。
它一直在想,那個聖子,面對這座城時,會變成什麽樣?
它設想了許多情況,猜他驚慌失措,然後一步一步沈淪;猜他瞬息發現本性,成為一個人盡可夫的符號;猜他無法接受,決絕了解。
唯獨這一種,這種無比契合他的情形,它竟然未曾料到。
是的,這才該是它看上的人。
那日在森林裏,是它偷偷去看那群人,就想知道聖明塔裏會派遣些什麽玩意兒過來。
可它萬萬沒想到,那裏的每一張人皮下,都帶著它喜歡的東西。
看似陽光溫暖的,只在享受萬眾矚目;看似救世濟貧的,心裏涼得像塊冰。更遑論那兩個典型,高高在上的傲慢和長久被欺壓的毒怨。
至於騎士長?
一個做夢的蠢貨,分不清家族與聖潔的選項,輕而易舉就能夠改變心中堅守——因為他根本不知道堅守什麽。
而聖子……
它難以形容,那是一張被光神恩賜的皮囊,他的每一分都是被光明親吻祝福過的,純白無暇。
它本以為那是個柔弱蒲公英,白凈卻一吹就散,卻意外望見皮下漆黑的靈魂,看一眼就要被吞噬一般,可天生棲居於黑暗的它無法讓自己不去沈淪。
那被掩蓋的,冰涼刺骨的,戲謔荒誕的。
胃裏的渴慕迅速蔓延,涎水分泌,由骨到皮。他自誕生起的第一次迷戀,比它一直瞧不上的人類口中的初戀還要甜美。那些他無法品嘗的食物,香草蛋糕與布丁,瞬間有了可以想象的味道。
那是游蕩人間的“色”,怎能不回歸它的陣營?
美杜莎已經死了,她靠眼睛迷惑石化,卻被斬下頭顱。作為同僚,它一點兒都不同情,配不上的職位爭來只有這一個下場。
可他不一樣,他是天生的,就該是美色的魔君。
阿什蒙伸出手,叫部下遞上記錄,手指比在字行上,仔仔細細地看,看那些吊線人偶似的被掌控了都不知道的蠢貨們如何評價這位聖子,看到記錄裏他們痛哭流涕,它放聲大笑。
“快、快點!”阿什蒙催促,“快叫他來,說城主要見他!”
只有偉大的暗神知道它究竟有多迫不及待,發了狂一般去想,這樣一個人,見到掌控此處的魔物居然是它時,會露出怎樣的表情。
震驚、從容?
哪種都好,快讓它見他吧!
當鑲金鍍銀的馬車停到治鳥下榻旅店那一刻,治鳥換上一件剛被秋霏重新清洗了一遍的白袍,長發草率地編了幾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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