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歡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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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顯然,宋瀟對於梁境的這一安排十分不滿,南晨雨明白梁境的用意,也知道宋瀟有多不情願,盡管自己也十分不願意,但自己總不能浪費了梁境的一片良苦用心,於是兩個人都是抱著心不甘情不願,又不得不去的糾結心情完成“使命”。
南晨雨跟著宋瀟來到他的坐騎面前時終於明白了什麽叫做富二代,通過媒體,南晨雨知道宋瀟有一輛愛車——寶藍色的賓利,那天自己看到的是一輛黑色的阿斯頓馬丁,這一次,又是一輛白色的蘭博基尼,他不知道下次又會是什麽豪車,也不想知道。
然而對於宋瀟而言,常常換著豪車出行,沒有絲毫炫耀的意思,實在是因為狗仔跟蹤他全是憑著那輛眾人熟知的寶藍色賓利,於是需要炒作時,他會開賓利出現,其他時候為了不讓人發現自己的行蹤,都是換記者不知道的車出行。後來向南晨雨解釋時,南晨雨表示不解:“那你開著夏利車出去不是更加沒有人會註意你了嗎?”
從他們出發的地方到歡綺僅僅是十五分鐘的車程,車內尷尬僵硬的氣氛卻是讓南晨雨覺得無比難熬,幸虧宋瀟把音樂開得很大,才不至於把氣氛降到冰點。
他們從歡綺的地下停車場直接乘電梯上了頂層,不得不說,歡綺對於單透玻璃的執念很深,坐在電梯上可以看到外面的景色,高樓林立,車水馬龍,然而川流不息的人群卻無法看到電梯裏的人,就像那間咖啡廳一樣。
南晨雨看著電梯外的景色一言不發,宋瀟想起了那天自己坐在咖啡廳裏,偶然看見窗外的南晨雨,與那繁忙的街頭格格不入,卻好看得像是一幅畫,仿佛就是那時,宋瀟覺得那個與自己一起完成《毒》這部最喜歡的作品的人非他莫屬。
歡綺共有39層,到達第十層時,電梯停了下來,是還未出道的練習生準備上樓,練習生年紀還小,看見電梯裏的人是宋瀟,嚇得面色一白,剛要邁進電梯的腳往後退了兩步,澀澀的鞠躬表示問好,宋瀟瞥了那練習生一眼,冷聲道:“不進來嗎?”
“不了,我等下一趟。瀟爺您先!”
宋瀟極其不耐煩的按上了電梯門,低聲道:“我又不會吃人,幹嘛像見了鬼似的!”
聽見他的聲音,南晨雨只暗暗嗤笑一聲,也不發表什麽。到達頂層後,宋瀟開始用不耐煩的語氣向南晨雨介紹道:“這層是上層領導的辦公處。”
上層領導,那便是諸如宋瀟父親的一類人物。最頂層的設計風格比較現代化,顯得無比高貴冰冷,偌大的地方卻只劃出了五間辦公室,每間辦公室的門都安裝上了指紋鎖,可謂是十分嚴密,走道盡頭擺放了價值昂貴的花瓶,花瓶裏插上了假花,這顯得有些格格不入,宋瀟看到南晨雨正望著那花瓶,便解釋道:“那玩意兒上面全是針孔攝像頭,別以為它是裝飾品。”
南晨雨點點頭,跟隨著宋瀟進了電梯,這上層領導呆的地方可不能過多停留。
39層的高樓,占地面積也不小,但卻沒有空著的地兒:36-38層全是大大小小的會議室,每天會有上百個會議在這召開,無數個可以在娛樂圈裏掀起一場腥風血雨的決策在這裏產生;33-37層是除了上層領導以外的員工的辦公處,樓層越高,環境條件越好,也就意味著地位更高;27-32層是錄音室和攝影棚,藝人們會在這裏進行專輯的錄制以及宣傳照的拍攝;25、26層是專門用於練習生考核的地方,聞麟對於練習生的要求十分嚴格,幾乎每周都會進行一次考核,考核會產生分數,三個月的累積分數會進行排名,優勝劣汰;21-24層則是用餐區,因為聞麟事務繁忙,人數眾多,根本沒有多餘的時間外出用餐,於是便把這三層都設為了餐廳;10-20層整整11層樓,全是員工以及練習生的宿舍,員工有時忙的太晚,便會在這裏休息,不論是員工還是練習生,都是兩人一間,條件比南晨雨練習生時住的好得多,幾乎都是七十平米的小公寓。
剩下的九層樓裏,有八層是練習室,剩下的最底層,是待客廳,以及那間足以代表身份地位的咖啡廳。
由此可見,歡綺簡直是一個無時無刻不在運轉著的造星工廠,盡管嚴格緊密的作風讓南晨雨在匆匆瀏覽之時倍感壓抑,但不得不承認,歡綺對待公司裏的每一個人都是很不錯的,但是歡綺的風格一貫高傲,對待客人,就是那最底層的幾間相對而言有些簡陋的待客廳。
如此龐大的公司,競爭的激烈程度簡直是小公司的上千倍,不論是藝人還是練習生,亦或是工作人員,都是你爭我搶,勾心鬥角,這另南晨雨通過這個公司的氣氛感受到了那個自己即將跨入的圈子的險惡。
托宋瀟的福,南晨雨無比幸運的嘗到了歡綺咖啡廳的味道。宋瀟坐在他一貫會坐的位置上,一邊喝著香醇的摩卡,一邊以高傲的姿態望著外面街道的繁忙景象。
服務生把南晨雨的美式咖啡送了過來,雖然只是服務生,卻也姿態高傲,還用奇怪的眼光打量著南晨雨,剛想開口問些什麽,再看到南晨雨對面的人時卻悻悻地把到嘴邊的話吞進了肚子。
“歡綺是不是連打掃衛生的阿姨都那麽高傲?”南晨雨輕輕抿了口咖啡,目送著那個服務生離開,然後低聲詢問宋瀟。
宋瀟把目光從街上轉移到那個服務生身上,只見服務生又用鄙夷的目光回頭看來,卻不想宋瀟正望著自己,嚇得渾身一抖,扭過頭去匆忙離開。
“你要是到了能讓人認可的地位,就不會覺得他們高傲了。”
“那你的意思是說你已經到了那個地位了嗎?”
宋瀟低笑兩聲,也不發火:“我可不同,我只不過是覺得演戲好玩便來玩玩的,沒想要什麽地位。再說吧,有些地位不是通過自己努力就能得來的。”
南晨雨無比想擡起面前的咖啡潑在宋瀟臉上,卻是忍了又忍。
“對了,我看過你以前的資料,你也算得上是個小富二代,家住的地方又是和梁境一樣的三層別墅,怎麽會在父母遇難後淪落到這般境地。”宋瀟倒不是有意要戳他的痛處,實在是心裏好奇得厲害。
南晨雨望了宋瀟一眼,他明白宋瀟並無惡意,然後低下頭,雙手握住黑色的咖啡杯,那黑色剛好稱得他的手指蒼白,咖啡溫熱的溫度透過瓷杯傳到南晨雨冰涼的手指上,右手上的繭子並沒有讓他的手缺失美感。
他輕輕摩挲著咖啡杯,眉頭輕皺,低垂的眼瞼讓宋瀟看不清他的神色。
正當宋瀟打算放棄時,南晨雨開口了:“父母留下的遺產確實不少,至少夠我念完大學,攻讀博士,再留下一些作為保底,可是家裏的人從來都不是善茬,叔叔是出名律師,姑媽是手握重權的檢察官,他們偽造了遺書,我也只能看著他們把遺產瓜分,只留我一棟房子。”
宋瀟冷笑一聲:“你不會反抗嗎?”
“你知道嗎?我曾在小時候親眼望著他們在奶奶死的第三天,為了爭家產,把爺爺送進了精神病院。那簡直是我的童年陰影…”
“…那當初航空公司的賠款呢?”
“被舅舅奪走,然後消失了。”
皺了皺眉頭,面前這人可是考起了F大的高材生,難道是讀書成書呆子了不成,宋瀟十分不解:“你沒腦子嗎?”
南晨雨也不氣:“我那舅舅從小待我不薄,他說會負責養我,我就信了。”
此時宋瀟似乎明白了南晨雨身上那股子這個年齡不該有的成熟與憂郁從何而來,他開始反思自己,從小家庭美滿和睦,就算是歡綺成為最大的經紀公司的以後,父母也是無比相親相愛,鮮有矛盾不和,哪會考慮到父母也會有過世的那一天,歡綺也會有破產那一天。
兩個人都各有所思,不再說話,卻沒有什麽尷尬的氣氛。
一杯咖啡,喝了半個多小時,這一趟並不是沒有收獲,短短幾句聊天,互相了解了倒是不少,嘴上不說,但宋瀟對南晨雨的態度好了不少,南晨雨也壯著膽子滿足了自己的好奇心:“你整天又是打記者,又是潑助理咖啡,可接觸下來吧…”
正在開車的宋瀟嗤笑兩聲:“我是有些少爺脾氣,對第一次見面的人態度也不見得會好,但是我也不至於和全世界都有仇,被我打的記者跟蹤我三次,報道扭曲事實不知多少次,而那個小助理把我的行蹤賣給媒體我也已經忍了很久。”
南晨雨沒有說話,面上也沒有多少神色,卻想到初見那天宋瀟居然態度和善,心裏對宋瀟的印象突然好了不止一點點,南晨雨自嘲自己還是那麽容易相信別人,宋瀟的少爺脾氣怕不只是他自認為的“有些”,倒更像很大。
宋瀟瞥了他一眼:“難不成你也和那些人一般聽風就是雨,堅信我是個惡人?也難怪你對我的態度那麽冷淡。”
南晨雨不知道他對宋瀟的態度就怎麽變成冷淡了,沈默是金,說多錯多,自己寡言倒成了錯:“這本來就是我的性格…”
宋瀟再次嗤笑,卻沒有發表什麽。
又隨便找了家餐廳吃過晚餐後,宋瀟也不顧南晨雨的推脫把他送回了家。
“不請我進去坐坐?”宋瀟輕輕挑眉,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
這句話讓南晨雨剛要開門的手頓住了,他思量了一下,低聲道:“還是算了吧,裏面和這花園差不多,畢竟很久沒住人了,蕭瑟得很。”
本以為這位大爺會不高興,但這人卻沒有半點不悅,無比瀟灑道:“也是!”
“對了,明天開始可就有的忙了。你可別忘記了!”最後宋瀟就丟下這麽一句話,冷冷硬硬的,也聽不出什麽情感。
南晨雨目送著那白色的車影離開才轉身進了屋子。
作者有話要說:
2016年第一更,正式更名為《最後一首情歌》,再次新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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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晨雨跟著宋瀟來到他的坐騎面前時終於明白了什麽叫做富二代,通過媒體,南晨雨知道宋瀟有一輛愛車——寶藍色的賓利,那天自己看到的是一輛黑色的阿斯頓馬丁,這一次,又是一輛白色的蘭博基尼,他不知道下次又會是什麽豪車,也不想知道。
然而對於宋瀟而言,常常換著豪車出行,沒有絲毫炫耀的意思,實在是因為狗仔跟蹤他全是憑著那輛眾人熟知的寶藍色賓利,於是需要炒作時,他會開賓利出現,其他時候為了不讓人發現自己的行蹤,都是換記者不知道的車出行。後來向南晨雨解釋時,南晨雨表示不解:“那你開著夏利車出去不是更加沒有人會註意你了嗎?”
從他們出發的地方到歡綺僅僅是十五分鐘的車程,車內尷尬僵硬的氣氛卻是讓南晨雨覺得無比難熬,幸虧宋瀟把音樂開得很大,才不至於把氣氛降到冰點。
他們從歡綺的地下停車場直接乘電梯上了頂層,不得不說,歡綺對於單透玻璃的執念很深,坐在電梯上可以看到外面的景色,高樓林立,車水馬龍,然而川流不息的人群卻無法看到電梯裏的人,就像那間咖啡廳一樣。
南晨雨看著電梯外的景色一言不發,宋瀟想起了那天自己坐在咖啡廳裏,偶然看見窗外的南晨雨,與那繁忙的街頭格格不入,卻好看得像是一幅畫,仿佛就是那時,宋瀟覺得那個與自己一起完成《毒》這部最喜歡的作品的人非他莫屬。
歡綺共有39層,到達第十層時,電梯停了下來,是還未出道的練習生準備上樓,練習生年紀還小,看見電梯裏的人是宋瀟,嚇得面色一白,剛要邁進電梯的腳往後退了兩步,澀澀的鞠躬表示問好,宋瀟瞥了那練習生一眼,冷聲道:“不進來嗎?”
“不了,我等下一趟。瀟爺您先!”
宋瀟極其不耐煩的按上了電梯門,低聲道:“我又不會吃人,幹嘛像見了鬼似的!”
聽見他的聲音,南晨雨只暗暗嗤笑一聲,也不發表什麽。到達頂層後,宋瀟開始用不耐煩的語氣向南晨雨介紹道:“這層是上層領導的辦公處。”
上層領導,那便是諸如宋瀟父親的一類人物。最頂層的設計風格比較現代化,顯得無比高貴冰冷,偌大的地方卻只劃出了五間辦公室,每間辦公室的門都安裝上了指紋鎖,可謂是十分嚴密,走道盡頭擺放了價值昂貴的花瓶,花瓶裏插上了假花,這顯得有些格格不入,宋瀟看到南晨雨正望著那花瓶,便解釋道:“那玩意兒上面全是針孔攝像頭,別以為它是裝飾品。”
南晨雨點點頭,跟隨著宋瀟進了電梯,這上層領導呆的地方可不能過多停留。
39層的高樓,占地面積也不小,但卻沒有空著的地兒:36-38層全是大大小小的會議室,每天會有上百個會議在這召開,無數個可以在娛樂圈裏掀起一場腥風血雨的決策在這裏產生;33-37層是除了上層領導以外的員工的辦公處,樓層越高,環境條件越好,也就意味著地位更高;27-32層是錄音室和攝影棚,藝人們會在這裏進行專輯的錄制以及宣傳照的拍攝;25、26層是專門用於練習生考核的地方,聞麟對於練習生的要求十分嚴格,幾乎每周都會進行一次考核,考核會產生分數,三個月的累積分數會進行排名,優勝劣汰;21-24層則是用餐區,因為聞麟事務繁忙,人數眾多,根本沒有多餘的時間外出用餐,於是便把這三層都設為了餐廳;10-20層整整11層樓,全是員工以及練習生的宿舍,員工有時忙的太晚,便會在這裏休息,不論是員工還是練習生,都是兩人一間,條件比南晨雨練習生時住的好得多,幾乎都是七十平米的小公寓。
剩下的九層樓裏,有八層是練習室,剩下的最底層,是待客廳,以及那間足以代表身份地位的咖啡廳。
由此可見,歡綺簡直是一個無時無刻不在運轉著的造星工廠,盡管嚴格緊密的作風讓南晨雨在匆匆瀏覽之時倍感壓抑,但不得不承認,歡綺對待公司裏的每一個人都是很不錯的,但是歡綺的風格一貫高傲,對待客人,就是那最底層的幾間相對而言有些簡陋的待客廳。
如此龐大的公司,競爭的激烈程度簡直是小公司的上千倍,不論是藝人還是練習生,亦或是工作人員,都是你爭我搶,勾心鬥角,這另南晨雨通過這個公司的氣氛感受到了那個自己即將跨入的圈子的險惡。
托宋瀟的福,南晨雨無比幸運的嘗到了歡綺咖啡廳的味道。宋瀟坐在他一貫會坐的位置上,一邊喝著香醇的摩卡,一邊以高傲的姿態望著外面街道的繁忙景象。
服務生把南晨雨的美式咖啡送了過來,雖然只是服務生,卻也姿態高傲,還用奇怪的眼光打量著南晨雨,剛想開口問些什麽,再看到南晨雨對面的人時卻悻悻地把到嘴邊的話吞進了肚子。
“歡綺是不是連打掃衛生的阿姨都那麽高傲?”南晨雨輕輕抿了口咖啡,目送著那個服務生離開,然後低聲詢問宋瀟。
宋瀟把目光從街上轉移到那個服務生身上,只見服務生又用鄙夷的目光回頭看來,卻不想宋瀟正望著自己,嚇得渾身一抖,扭過頭去匆忙離開。
“你要是到了能讓人認可的地位,就不會覺得他們高傲了。”
“那你的意思是說你已經到了那個地位了嗎?”
宋瀟低笑兩聲,也不發火:“我可不同,我只不過是覺得演戲好玩便來玩玩的,沒想要什麽地位。再說吧,有些地位不是通過自己努力就能得來的。”
南晨雨無比想擡起面前的咖啡潑在宋瀟臉上,卻是忍了又忍。
“對了,我看過你以前的資料,你也算得上是個小富二代,家住的地方又是和梁境一樣的三層別墅,怎麽會在父母遇難後淪落到這般境地。”宋瀟倒不是有意要戳他的痛處,實在是心裏好奇得厲害。
南晨雨望了宋瀟一眼,他明白宋瀟並無惡意,然後低下頭,雙手握住黑色的咖啡杯,那黑色剛好稱得他的手指蒼白,咖啡溫熱的溫度透過瓷杯傳到南晨雨冰涼的手指上,右手上的繭子並沒有讓他的手缺失美感。
他輕輕摩挲著咖啡杯,眉頭輕皺,低垂的眼瞼讓宋瀟看不清他的神色。
正當宋瀟打算放棄時,南晨雨開口了:“父母留下的遺產確實不少,至少夠我念完大學,攻讀博士,再留下一些作為保底,可是家裏的人從來都不是善茬,叔叔是出名律師,姑媽是手握重權的檢察官,他們偽造了遺書,我也只能看著他們把遺產瓜分,只留我一棟房子。”
宋瀟冷笑一聲:“你不會反抗嗎?”
“你知道嗎?我曾在小時候親眼望著他們在奶奶死的第三天,為了爭家產,把爺爺送進了精神病院。那簡直是我的童年陰影…”
“…那當初航空公司的賠款呢?”
“被舅舅奪走,然後消失了。”
皺了皺眉頭,面前這人可是考起了F大的高材生,難道是讀書成書呆子了不成,宋瀟十分不解:“你沒腦子嗎?”
南晨雨也不氣:“我那舅舅從小待我不薄,他說會負責養我,我就信了。”
此時宋瀟似乎明白了南晨雨身上那股子這個年齡不該有的成熟與憂郁從何而來,他開始反思自己,從小家庭美滿和睦,就算是歡綺成為最大的經紀公司的以後,父母也是無比相親相愛,鮮有矛盾不和,哪會考慮到父母也會有過世的那一天,歡綺也會有破產那一天。
兩個人都各有所思,不再說話,卻沒有什麽尷尬的氣氛。
一杯咖啡,喝了半個多小時,這一趟並不是沒有收獲,短短幾句聊天,互相了解了倒是不少,嘴上不說,但宋瀟對南晨雨的態度好了不少,南晨雨也壯著膽子滿足了自己的好奇心:“你整天又是打記者,又是潑助理咖啡,可接觸下來吧…”
正在開車的宋瀟嗤笑兩聲:“我是有些少爺脾氣,對第一次見面的人態度也不見得會好,但是我也不至於和全世界都有仇,被我打的記者跟蹤我三次,報道扭曲事實不知多少次,而那個小助理把我的行蹤賣給媒體我也已經忍了很久。”
南晨雨沒有說話,面上也沒有多少神色,卻想到初見那天宋瀟居然態度和善,心裏對宋瀟的印象突然好了不止一點點,南晨雨自嘲自己還是那麽容易相信別人,宋瀟的少爺脾氣怕不只是他自認為的“有些”,倒更像很大。
宋瀟瞥了他一眼:“難不成你也和那些人一般聽風就是雨,堅信我是個惡人?也難怪你對我的態度那麽冷淡。”
南晨雨不知道他對宋瀟的態度就怎麽變成冷淡了,沈默是金,說多錯多,自己寡言倒成了錯:“這本來就是我的性格…”
宋瀟再次嗤笑,卻沒有發表什麽。
又隨便找了家餐廳吃過晚餐後,宋瀟也不顧南晨雨的推脫把他送回了家。
“不請我進去坐坐?”宋瀟輕輕挑眉,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
這句話讓南晨雨剛要開門的手頓住了,他思量了一下,低聲道:“還是算了吧,裏面和這花園差不多,畢竟很久沒住人了,蕭瑟得很。”
本以為這位大爺會不高興,但這人卻沒有半點不悅,無比瀟灑道:“也是!”
“對了,明天開始可就有的忙了。你可別忘記了!”最後宋瀟就丟下這麽一句話,冷冷硬硬的,也聽不出什麽情感。
南晨雨目送著那白色的車影離開才轉身進了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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