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路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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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輾轉在幾個醫院總共住了二十天,病情終於穩定下來,開始在家沒完沒了的煲一罐又一罐的中藥,一直喝到體重只剩下五十斤。透過衣服,可以看見胸脯上一根一根的肋骨。我不想每天就這樣喝藥,數著自己一天嘔吐了幾次,又瘦了多少斤,那讓我恐懼和無望。於是,我開始看書,把語文課本裏的每一篇文章背得滾瓜爛熟,連問答題都不放過。那個時候,聽同學說,老師才教到一半而已,而我已經把整本語文書背完了。還有數學,課本裏的習題一個都不放過的做完。不問任何人,做不出來就用一整天去想。這是我唯一能做的事情。在那一個月裏,我把我讀書以來三年沒認真讀好的書全部讀了,還是覺得不夠。直到我的病好得差不多時,參加學校的期中考試,考了全班第一名。於是,一片嘩然,沒有人相信。班主任帶著班上的幾個班幹部買了一些水果來家裏看望我時,母親在角落裏偷偷地用衣角擦眼睛。我看到了,卻沒有太多情緒,我已經被疾病折磨得失去心覺。我只知道,我要好起來,我那麽害怕疼痛和死亡。我忐忑不安的堅信:喝了那麽多的藥,病就會好吧。成績好了病就會好吧。老師表揚我了病就會好吧。同學都圍著我轉,病就會好吧。我沒有安全感。顧不上母親的心疼,顧不上任何人的憐惜。

一場大病之後,我的學習成績竟然開始一直名列前茅,成了老師眼裏優秀的學生。這樣的“優秀”一直持續到我上初中一年級。只是自那場大病以後我便骨瘦如柴,母親的皮帶可以在我的腰上繞兩圈。還是無法無天的滿世界去爬樹,掏鳥窩,抓知了,挖泥鰍,學游泳,打架……什麽事都幹。仿佛要把我那一個月裏所缺失掉的應有的快樂成倍成倍的補回來。

奶奶說,你和今昔上輩子一定是冤家,這輩子才會冤家路窄,做了姐弟。

我想是的。每日三餐,是我們打架的定時鐘。以至於到現在,我都不能相信我們兩個竟是如此的親密無間。莫非當初年少時,便把這一生的架都打完了,還了上一世的冤錯?成年後的我們,才能真正的血濃如水。

那日,我平生第一次打了一個人的耳光,便是今昔,被家人捧在手心裏的弟弟。父親終於忍無可忍,第一次拿棍子打了我。那一刻,我竟沒有哭。直挺挺的站在那裏,像個烈士一般,絕口不認錯。於是有了第二棍,第三棍。我不知道我向來泛濫的眼淚去了哪裏,眼裏只有泛紅的血絲,沒有一滴淚水。倔強的神情,握緊的拳頭,僵硬的雙腿,這一切使父親失去打下去的力氣,他扔了棍子,坐在板凳上開始不停的吸煙。我記得那時候的煙是沒有過濾棉煙嘴的,很容易燙到手指。在看到他煙霧迷漫的目光中一絲悔意時,我走出了家門。

下山的路上,遇上一對香港的年輕情侶,請我幫他們拍合照。那是我第一次試著說粵語,竟然被聽懂。他們說我講得很好,很詫異我竟然不是廣東人。便再一次印證,有些事情只要用心去做,就真的會做得很好。他們穿著香港人標志性的T恤衫牛仔褲休閑鞋,散發著同一種氣味,談笑間濃情蜜意。

告別他們後,才發現一個人的行走是落寞的。而這裏的風景,不是我想看的。下次爬山,要找了無人煙的。後來又間歇去了海南三亞,廣西桂林陽朔、江西南昌,深圳,清遠、英德等地,最能吸引我的還是原始的景點。也終於確信,我是個渴求冒險的女人。

在多次的單線路旅行之後,23歲這年夏天我決定進行一次省際的長途旅行。從東莞到徐州,然後是洪澤,宿遷,淮安,南京,常州,無錫,蘇州,周莊,上海,烏鎮。最後一站抵達杭州,再飛回廣州。這趟旅行會坐火車穿越三省一市,歷時7天。我在江蘇省、上海市及浙江省的交通圖上,用紅筆劃出了一條迂回的路線。夏季並不是出行的合適季節,後來的事實也證明了我的憂慮,回來時我幾乎可以媲美非洲難民。這將是一次寂寞而漫長的旅行。一個人,沒有陪伴。

當我離開這座城市的時候,沒有跟任何人提起,也無人可以道別。我不想去回答任何的疑問甚或質問,我只是想出去走走。唯有這種方式,才能沈寂我過於躁動的內心。在路上,隨時可以停留,隨時可以離去,了無牽掛。還有什麽會比這件事更灑脫更自由更堅強呢。

一個人在孤立無援時若受到了幫助,那將會心懷莫大的感恩。永想就是這樣走近我的生命裏的。像個大哥一樣關心我,照顧我,縱容我,使我日漸傾心。然而,他唯一做錯的,就是太在乎我了。

和永想在一起時,我20歲,頭發才留到耳根。冬天裏,臉被凍得緋紅,手腳冰涼,他會緊緊攥著我的手然後放入散發著他溫暖體溫的口袋裏。他總說要感謝那個把我攆出來的前任老板,不然他就不會認識我了。還說要謝謝我的父母把我帶到這個世上來。他說,今非,我們會很幸福的。

永想總是有那麽多的應酬,朋友很多,不是酒樓就是酒吧。到哪他都帶上我,牽著我的手一直不放。我就真的像個小媳婦似的跟在他身後,微笑,竭力扮演著一個通情達理大方得體的女友角色。凡事都聽他的,整個世界只有永想。只有一個男人。

在一個生日的聚會上,我被一個朋友的朋友邀請對唱歌曲,很老的一些情歌。漸漸興致高昂,唱過一首再一首。音樂太大聲,人聲太嘈雜,我沒有聽到永想的叫喚。突然的,聽到玻璃碎裂的聲音,我驚詫的尋找聲源。便看見永想怒瞪著雙眼直直的望著我,大理石的茶桌上翻滾著玻璃杯的碎片。

姓明的,你覺得你唱得很好是吧。

我打了個冷顫,似乎明白是怎麽回事了。身邊那個與我對唱的男人大概也明白怎麽回事了。我羞愧難當,奪門而出。他居然叫我姓明的。

跑到走廊時,手被拉住:你跑什麽,心虛了嗎。

我回頭,憤恨的望著他:你簡直不可理喻。

跟那個男人唱歌很爽吧。

是。

我厭惡他用這種侮辱的語氣跟我說話,於是賭氣。

他的眼裏開始蓄集危險的訊號。我忽然意識到,他肯定喝多了,如果再刺激他一定會出事。我知道他對我的在乎,也知道,男人之間,頃刻間便可能血流成河,我曾經見到過。

我要回家,送我回去。我頹敗的說,不想跟他吵。他的在乎太過於危險,讓我無力招架。

我的退讓使他冷靜下來,他把我擁入懷裏,滿口酒氣的呢喃:今非,你知道我有多在乎你嗎。你知道我一直都想把你藏起來嗎。你知道嗎,你是我一個人的。

這樣溫情的話語。

而我卻感到一陣陣寒冷。我的心,開始抗拒。

周一

天氣晴

心情不好

冬天真的到了,天氣越來越冷,手臂和腿上的皮膚幹燥得可以在上面寫字,我是個懶得連護膚品都不用的邋遢女人。這個城市每天都會刮風,空氣汙濁,街邊的小轎車一身黃土。心情很低落,這樣黃葉飄零的季節,適合回憶與懷念。不知連漸過得可好。在那些青澀的日子裏,他曾給過我最純粹的快樂。想念他,想念那段有他在身邊的單純時光。我們,也曾是彼此眼中的美滿,只是如今已惘然。

而現在愛著我的這個男人,永想,他到底是怎樣一個人,我從來就不懂,我看不懂他眼裏的絲毫言語。

我很確定,現在的我很不快樂。

君同一直在念叨:你怎麽會和永想在一起,你們一點都不配。

而我從不理會她,愛情是兩個人的事情,與別人的以為無關。我固執的相信,我和永想是會幸福的。

君同,你為什麽不喜歡永想。我問她。

也不是不喜歡,只是覺得他三教九流的人都認識,背景太覆雜,城府太深。而你太過單純。你們兩個差太多,我怕你吃虧。

我笑著說,這樣的他才足以保護我,不是嗎。

君同很不以為然:小心被他賣了還幫他數錢,傻女人。

他舍不得的。

我是這樣的相信他。

你又和謝君同鬼混去了?

永想質問著我,在大庭廣眾之下。今天要參加他一個朋友的的飯局,我卻晚了半個小時。

只是和她聊天,見了幾個朋友。

我耐心的解釋,可內心卻已經被他的語氣深深刺傷,他與君同之間的互不信任,使我困窘。

朋友?什麽朋友,是她給你介紹她認識的那些所謂的“優秀男人”吧。永想嗤笑著:以後你給我少去見那些亂七八糟的人,包括謝君同。

你簡直莫明其妙。

我真的不懂他的心思。

我莫明其妙?你看不出我有多在乎你嗎,和我在一起這麽不快樂嗎。他苦笑著:我這麽全心全意的愛你,你竟然不是去見亂七八糟的男人,就是去懷念你的初戀情人,那個叫什麽連漸的……

我瞠大眼睛,心臟緊縮,打斷他的話:你偷看我的日記!

是,我看了。他回答的理直氣壯。

你太過份了。我的聲音開始顫抖。

要是你沒寫什麽,為什麽要怕被我看到。他在狡辯,我已經失去忍耐。

你太可怕了,永想。我眼裏蓄滿淚:你不該把你的警覺與城府用在我的身上,用在我們之間。

忽然就覺得,身處的這間富麗堂皇的酒樓是如此的低俗不堪,我已不能再在這裏多待一秒,我要離開這裏。永想在我欲轉身走開時抓住我的手。

今非。我知道,偷看你的日記可能是我不對。可是,那都是因為我太在乎你了,所以才會這樣患得患失。今非,原諒我。

他用一個男人可憐而討好似的眼光望著我。我的心想要柔軟,可是,我不能縱容他這種可恥的小人行為。我們相愛,可也應該有各自的私人空間。這次,我不會退讓。

放開我,我想回去,不想吃飯了。

掙脫他的手,我快步跑開,再不去管背後的人是用怎樣乞求亦或憤怒的眼神在目送我。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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