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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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掛了電話,坐在沙發上看著窗外的月亮落下,繁星沈墜,旭日升起。
我把那對戒指用一條銀鏈串起,掛在脖子上。
我看著洗手間的鏡子上那張蒼白俊美的臉,將戒指做的吊墜塞進了領口。
——很漂亮。
那夜之後,我和林駿再無任何消息往來,我把他的電話刪了,連帶著微信之類的通訊軟件上的好友都刪了。
我本來就不太用那些東西,林駿還笑過我是個老古董。我沒有用許燃之前的號碼,反而換了新的賬號,那些賬號裏的好友除了林駿就只有Marry之類工作上的夥伴,基本寥寥無息,能看到的最新一條朋友圈竟然發布在三天之前。
我索性把APP都刪了,用手機空出來的內存裝了幾十集《貓和老鼠》。
Marry在淩晨的時候來了電話,在電話的那頭罵林駿的公報私仇,說在我最熱的時候壓我一頭,還故意放出那種消息,簡直要把我毀了。
我知道她是真心想要我紅,不僅僅是為了她的事業。
我只能抱歉。
過了幾個月,在公司請來的律師的幫助下我終於打贏了和劉玲的官司,並且在那之前就成功得到了那家音樂學院的offer。
國內的關於我的新聞漸漸冷卻,因為褚晨被爆出濫交、感染艾滋,與粉絲騙炮的消息,在網上掀起了一場更大的口誅筆伐。褚晨被迫開了新聞發布會,在眾人面前痛哭流涕地懺悔。
我看著視頻裏那個消瘦落魄到都看不出原來能被稱為小天王的年輕人,關了網頁。
林駿知道我與他不對付。
傍晚的時候出去吃完了晚飯,一直住酒店也不是辦法,我租了房子,離地鐵站很近。
走在地鐵站裏,旁邊總是站著幾個彈琴唱歌的流浪漢,腳前擺著頂帽子,唱的質量參差不齊,彈吉他有些更是彈得稀稀拉拉。
我走到一個人面前,往他的帽子裏放了十歐元。
他停下了撥吉他的手,笑著朝我吹了個口哨。
他長長的棕色卷發束成馬尾,眼前的男人有著一雙海藍色的眼睛和棱角分明的五官,只是這些都掩藏在了他邋遢的扮相之下。
他把吉他遞給了我。
我唱了首歌。
吉他是我重生之後才學會的樂器,只會彈走一些簡單的歌曲,我唱的是法語歌,唱完之後那個流浪歌手一臉驚奇的對我笑:“男孩兒,你的法語說得很好。”
我說:“我早就大學畢業了。”
我請他喝了咖啡,第二天又去老地方請他喝酒,第三天請他去吃了法國菜。這樣周而覆始,他終於繃不住地問我想要做什麽,為什麽要對他這麽殷勤。
我在他失落的註視下否決了“我在追求他”這個一點也不著調的答案。
我說:“我們成立一個組合吧。”
他嘴裏的酒噗地噴了出來,誇張地張大了嘴巴:“What?一個流浪在法國的美國人和一個中國人?一個流浪漢和一個留學生?我們兩個人一起搞音樂?Aran,去酒吧駐場的工作我們可以爭取一下,如果是去搶格萊美的話我們還是在電視上看直播吧。”
我笑了一下,說:“不用擔心紅不紅,我只問你幹不幹。”
他盯著我看了幾秒,然後捂住了胸口,做出被箭射中之後的動作,說:“幹,怎麽能不幹?Just do it!美人總是有任性的特權!”
其實Jack很適合做一個創作者,而不是演唱者。
在往帽子裏放十歐元之前,我就已經觀察過他了,他唱得零零散散,特別不著調。但是歌曲本身卻不同於尋常的流行歌曲,調子有些怪異清新,仔細聽聽就覺得十分有意思。
我旁敲側擊之後得知這些歌曲都是他原創的,不少甚至只是隨手寫下的調子。
他是個值得發掘的人才,需要的只是一個人把他寫的東西唱出來。
我把錄下來的光盤寄給了幾家唱片公司,基本都是石沈大海。Jack說這是意料之中,卻被我三言兩語激出了幾分血氣,不肯放棄地把錄的歌傳到網上,AT了不少網絡紅人。
我也是剛剛才知道他在臉書上居然也算是個粉紅,時不時傳上去的創作也有個幾百人點讚。
我們的運氣很好,第一個視頻就紅了,轉發量和評論量都大大超過他以往傳上去的任何東西。得到的最多的評價是問Jack唱歌的人是誰,還有嘲諷Jack說新來的搭檔唱的可比他好多了的話。
看完那些評論,Jack一臉“世人不了解我的美”的表情,可憐兮兮的樣子就好像棕色的大型犬類。
讓人特別想上去摸摸他的頭。
Jack和我合租了房子,除去我上課的時間,我身邊的人基本只有他了。兩個年輕人一起寫寫歌,搞搞音樂,傳傳視頻。也是沒過多久我就知道Jack居然是美國的一個富商的兒子,還是獨子,他本人居然還是名校金融高材生出身。
而他輕描淡寫地說起這些的時候,他本人正穿著大褲衩躺在沙發上吃著薯片喝著聽裝的可樂,油膩膩的頭發被粗魯地紮起來甩在身後,就像所有最落魄最普通的歐美宅男。
還是個喜歡亂調戲人的Gay。
Jack在醉酒後向我哭訴那個對他始亂終棄的表哥,睡了他只為了錢,有了錢就不要他了。他哭得涕淚橫流,那副樣子傻的不行。
他還趁著酒勁給我看他手機裏的照片,他的表哥的樣子出乎我的意料,和Jack長得一點都不像,反而是個面容精致得好像北歐神話裏的精靈的年輕人。
那人整個都長得非常美麗孱弱,不太有活氣,更像是精致易碎的人形雕塑,最妙的是他那雙翠色的眼睛和淡金色的頭發。只是鏡頭前的他表情冰冷,神色陰郁,和Jack天真無辜的笑容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好像後者是光,前者是影。
Jack酒醒之後會咬牙切齒地罵那個人是混蛋。
好像完全不記得酒醉之後揪著我的領子,哭著對我說,只要他回來自己還會愛他的那個人是誰。
沒過多久之前的唱片公司就來找過我們,我從來沒有在網上露過臉,這次也只讓Jack出面,簽了合同。
然後是出第一張ep。
然後是看著這些歌或快或慢地爬上各個音樂類的榜單。
——大獲全勝。
我和Jack經常去我第一次帶他去喝酒的酒吧唱歌,一般唱的都是Jack,唱的不管有多爛都會有人捧場的大笑,鼓掌,以及吹口哨。
我坐在吧臺邊上喝調得很淡的雞尾酒,身旁的空位上突然坐上了一個人,然後吧臺上多了一個酒杯。
我轉頭看過去,葉琯單手支著下巴,笑容懶散隨意,他說:“能在這兒遇到你真是好巧啊,許燃。”
我笑了笑,說:“確實很巧,葉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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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那對戒指用一條銀鏈串起,掛在脖子上。
我看著洗手間的鏡子上那張蒼白俊美的臉,將戒指做的吊墜塞進了領口。
——很漂亮。
那夜之後,我和林駿再無任何消息往來,我把他的電話刪了,連帶著微信之類的通訊軟件上的好友都刪了。
我本來就不太用那些東西,林駿還笑過我是個老古董。我沒有用許燃之前的號碼,反而換了新的賬號,那些賬號裏的好友除了林駿就只有Marry之類工作上的夥伴,基本寥寥無息,能看到的最新一條朋友圈竟然發布在三天之前。
我索性把APP都刪了,用手機空出來的內存裝了幾十集《貓和老鼠》。
Marry在淩晨的時候來了電話,在電話的那頭罵林駿的公報私仇,說在我最熱的時候壓我一頭,還故意放出那種消息,簡直要把我毀了。
我知道她是真心想要我紅,不僅僅是為了她的事業。
我只能抱歉。
過了幾個月,在公司請來的律師的幫助下我終於打贏了和劉玲的官司,並且在那之前就成功得到了那家音樂學院的offer。
國內的關於我的新聞漸漸冷卻,因為褚晨被爆出濫交、感染艾滋,與粉絲騙炮的消息,在網上掀起了一場更大的口誅筆伐。褚晨被迫開了新聞發布會,在眾人面前痛哭流涕地懺悔。
我看著視頻裏那個消瘦落魄到都看不出原來能被稱為小天王的年輕人,關了網頁。
林駿知道我與他不對付。
傍晚的時候出去吃完了晚飯,一直住酒店也不是辦法,我租了房子,離地鐵站很近。
走在地鐵站裏,旁邊總是站著幾個彈琴唱歌的流浪漢,腳前擺著頂帽子,唱的質量參差不齊,彈吉他有些更是彈得稀稀拉拉。
我走到一個人面前,往他的帽子裏放了十歐元。
他停下了撥吉他的手,笑著朝我吹了個口哨。
他長長的棕色卷發束成馬尾,眼前的男人有著一雙海藍色的眼睛和棱角分明的五官,只是這些都掩藏在了他邋遢的扮相之下。
他把吉他遞給了我。
我唱了首歌。
吉他是我重生之後才學會的樂器,只會彈走一些簡單的歌曲,我唱的是法語歌,唱完之後那個流浪歌手一臉驚奇的對我笑:“男孩兒,你的法語說得很好。”
我說:“我早就大學畢業了。”
我請他喝了咖啡,第二天又去老地方請他喝酒,第三天請他去吃了法國菜。這樣周而覆始,他終於繃不住地問我想要做什麽,為什麽要對他這麽殷勤。
我在他失落的註視下否決了“我在追求他”這個一點也不著調的答案。
我說:“我們成立一個組合吧。”
他嘴裏的酒噗地噴了出來,誇張地張大了嘴巴:“What?一個流浪在法國的美國人和一個中國人?一個流浪漢和一個留學生?我們兩個人一起搞音樂?Aran,去酒吧駐場的工作我們可以爭取一下,如果是去搶格萊美的話我們還是在電視上看直播吧。”
我笑了一下,說:“不用擔心紅不紅,我只問你幹不幹。”
他盯著我看了幾秒,然後捂住了胸口,做出被箭射中之後的動作,說:“幹,怎麽能不幹?Just do it!美人總是有任性的特權!”
其實Jack很適合做一個創作者,而不是演唱者。
在往帽子裏放十歐元之前,我就已經觀察過他了,他唱得零零散散,特別不著調。但是歌曲本身卻不同於尋常的流行歌曲,調子有些怪異清新,仔細聽聽就覺得十分有意思。
我旁敲側擊之後得知這些歌曲都是他原創的,不少甚至只是隨手寫下的調子。
他是個值得發掘的人才,需要的只是一個人把他寫的東西唱出來。
我把錄下來的光盤寄給了幾家唱片公司,基本都是石沈大海。Jack說這是意料之中,卻被我三言兩語激出了幾分血氣,不肯放棄地把錄的歌傳到網上,AT了不少網絡紅人。
我也是剛剛才知道他在臉書上居然也算是個粉紅,時不時傳上去的創作也有個幾百人點讚。
我們的運氣很好,第一個視頻就紅了,轉發量和評論量都大大超過他以往傳上去的任何東西。得到的最多的評價是問Jack唱歌的人是誰,還有嘲諷Jack說新來的搭檔唱的可比他好多了的話。
看完那些評論,Jack一臉“世人不了解我的美”的表情,可憐兮兮的樣子就好像棕色的大型犬類。
讓人特別想上去摸摸他的頭。
Jack和我合租了房子,除去我上課的時間,我身邊的人基本只有他了。兩個年輕人一起寫寫歌,搞搞音樂,傳傳視頻。也是沒過多久我就知道Jack居然是美國的一個富商的兒子,還是獨子,他本人居然還是名校金融高材生出身。
而他輕描淡寫地說起這些的時候,他本人正穿著大褲衩躺在沙發上吃著薯片喝著聽裝的可樂,油膩膩的頭發被粗魯地紮起來甩在身後,就像所有最落魄最普通的歐美宅男。
還是個喜歡亂調戲人的Gay。
Jack在醉酒後向我哭訴那個對他始亂終棄的表哥,睡了他只為了錢,有了錢就不要他了。他哭得涕淚橫流,那副樣子傻的不行。
他還趁著酒勁給我看他手機裏的照片,他的表哥的樣子出乎我的意料,和Jack長得一點都不像,反而是個面容精致得好像北歐神話裏的精靈的年輕人。
那人整個都長得非常美麗孱弱,不太有活氣,更像是精致易碎的人形雕塑,最妙的是他那雙翠色的眼睛和淡金色的頭發。只是鏡頭前的他表情冰冷,神色陰郁,和Jack天真無辜的笑容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好像後者是光,前者是影。
Jack酒醒之後會咬牙切齒地罵那個人是混蛋。
好像完全不記得酒醉之後揪著我的領子,哭著對我說,只要他回來自己還會愛他的那個人是誰。
沒過多久之前的唱片公司就來找過我們,我從來沒有在網上露過臉,這次也只讓Jack出面,簽了合同。
然後是出第一張ep。
然後是看著這些歌或快或慢地爬上各個音樂類的榜單。
——大獲全勝。
我和Jack經常去我第一次帶他去喝酒的酒吧唱歌,一般唱的都是Jack,唱的不管有多爛都會有人捧場的大笑,鼓掌,以及吹口哨。
我坐在吧臺邊上喝調得很淡的雞尾酒,身旁的空位上突然坐上了一個人,然後吧臺上多了一個酒杯。
我轉頭看過去,葉琯單手支著下巴,笑容懶散隨意,他說:“能在這兒遇到你真是好巧啊,許燃。”
我笑了笑,說:“確實很巧,葉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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