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417章 他偏愛的那個人,從來都是溫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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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如均在溫水醒來後,就緊跟著睜開眼。

他看著面『露』驚訝的女人,啞著嗓子問道:“怎麽了,嗯?”

頓了下,他的手背放在溫水的額頭上,問道:“頭還疼嗎?有沒有哪裏不舒服的了?”

溫水木訥的搖搖頭,咬了咬唇,問道:“那個,我喝醉了之後,又和你……那個了?”

傅如均便蹙起眉心,疑『惑』的問道:“那個?是哪個?”

溫水的笑臉陡然火燒火燎的起來,說了句:“就是那個嘿咻嘿咻啊!”

然後,就一把拽過被子,蒙住羞紅的臉。

傅如均就忍不住發出爽朗的笑聲,擡手間,將溫水撈進了自己懷裏。

透著月光,他看著她羞紅的臉蛋,暧昧不清的問道:“你覺得是嘿咻了,還是沒嘿咻呢?”

溫水鼓了股腮幫:“我要是記得,還用得著問你?”

傅如均便貼在她耳朵那裏,低語了一聲——

然後,立即引得溫水窘迫不已,一下又一下的捶著他的胸口。

等她傲嬌的差不多了,傅如均才攥住了她的手腕,嗓音含笑的道:“行了,不逗你了,我們沒做!”

溫水咬著唇看向他:“那我們怎麽都光溜溜的?”

聽到這,傅如均無奈的『揉』了『揉』眉心:“還不是你吐了我們一身,我把衣服放在洗衣機裏洗了,又給你洗了個澡,然後,就懶得給你穿衣服了。”

實際上,他還有一個私心,那便是因為,這樣抱著溫水,手感更好……

至於他,則是『裸』睡習慣了。

溫水尷尬的笑了笑:“不好意思哈,勞累你照顧我了。”

傅如均就深深的看了她一眼,意味不明的道:“沒關系,我不嫌勞累。”

溫水沒看穿他眼底的深意,如果看懂了,大概就不會這麽感動了。

殊不知,某只大灰狼正在心底盤算著,下次要再趁溫水喝醉時,再套路套路她的話。

這次,溫水也毫不例外的對他說了一大堆的心裏話。

大概,就是在埋怨他,從前的八年裏,對她的暗戀視而不見,總是對夏喃偏愛,一點也不在乎她。

甚至,在她表白之後,一而再、再而三的踐踏她的心意。

她罵他混蛋,對他拳打腳踢,甚至還哭哭啼啼的,指著他罵他是個沒良心的負心汗。

而她所有的一切,他都心甘情願的承受下來。

只是,她搞錯了一件事,從始至終,他所偏愛的那個人,從來都是她——

溫水進傅家的第一年。

傅如均當時還只是中校,便舉辦了一場盛大的宴會,對所有人宣布,他領養了一個女孩兒。

她的名字叫溫水,從此以後,是他捧在掌心裏的小公主。

那時候,所有人都不理解,為什麽年紀輕輕的傅家二公子,要認養女。

只有傅家的人才知道,溫水的父母都因他而死。

可傅如均想要領養溫水,想要給她一個依靠,卻不僅僅只是因為溫大哥的救命之恩。

更重要的,大概是見到溫水的第一眼,就被她清澈的眼神,給觸動了冷硬的心扉。

大概是因為雙親離世,所以溫水的『性』子一向很沈默,甚至沈默寡言。

所以,他會買很多的禮物送給她,討她開心。

後來的某一天裏,他聽到嬌俏的小女孩兒,突然糯糯的喊了他一聲:“小叔……”

那一刻,他是愉悅且激動的。

可最終,還是沈穩的嗯了一聲,『揉』了『揉』她的頭,說:“小水真乖!”

……

第二年。

溫水用了一年的時間,徹底的融合進了紅『色』名門傅家,也適應了傅家千金的這個身份。

她過著和從前截然不同的生活,不僅錦衣玉食,上的是貴族學校,人人都很尊敬喜愛她,最重要的是,她有一個對她很好的人。

那就是她的小叔——傅如均。

他對她總是細心溫柔,她對他也總是乖巧聽話。

他兌現了他當初的諾言——他會把她當做小公主捧在掌心裏寵愛。

此後的幾年裏,她一直覺得,小叔會永遠寵愛她,她永遠是他唯一的小公主。

盡管,他後來經常要在軍區裏訓練,以及出去執行任務,嫌少有時間陪她。

但她仍相信,他們就是彼此的唯一。

那時候,溫水還不知道,愛,是什麽東西。

直到第四年,她在放學的路上,親眼看到他站在巷子裏,將一個漂亮姐姐抵在清灰的墻壁上——

那天的傍晚很美,粉『色』的霞雲鋪在空中,洋洋灑灑的落下暖金『色』的光芒,細細碎碎的包裹著兩個人。

他雙手撐在漂亮姐姐的周圍,伏在她耳邊,低語著什麽。

盡管隔得距離很遠,但溫水大致覺得,小叔應該是在說些很動聽的話。

否則,漂亮姐姐的臉,不會紅的那麽厲害。

這一幕,宛若電影裏的情節,扣人心弦。

站在她身邊的學姐臨清,就揚了揚下巴,說道:“嘿,學神,你小叔要給你找養母了?”

漫漫的風裏,她清冷又帶著些鄙夷的嗓音,繼續飄進溫水的耳朵裏。

她說:“你才轉到我們學校不清楚,這個女孩叫夏喃,是我們班裏的同學,整天就一副白蓮花的模樣,我和蜜兒都覺得惡心死了,也不知道你小叔什麽眼光,怎麽會看得上她!”

“別說姐姐沒提醒你,你以後的日子,可不太好過了!”

後來,學姐又說了些什麽,她都聽不進去了。

她看著兩個人擁吻在一起的畫面,嬌小的身軀不斷僵硬,然後,胸口裏的某個東西,驟然破碎。

那天,她又一次體會到,什麽是愛情,什麽是心碎,以及失魂落魄。

曾一度,這成了她的心病,且難以自愈。

後來,很長的一段時間裏,溫水都看不到傅如均的蹤影。

哪怕是爺爺和哥哥,都找不到他的蹤跡。

後來的後來,在某個早晨,她看到了微博頭條——

軍事界的黑馬傅如均,升任少將並公布和女友的戀情。

她秉著呼吸點進去,翻閱完兩個人的親密合照後,流著淚退出去。

原來,他這些日子,都在陪那個漂亮姐姐。

可實際上,傅如均自從和夏喃在一起後,就接了一個秘密任務,前往金三角潛伏販毒集團,這期間,所有的行蹤都是秘密。

長達六個月的時間,才終於完成任務,乘坐飛機回國。

他下飛機的唯一念頭,就是回家去看看自己的小丫頭。

可無奈,夏喃因為和父親吵架,而喝了很多酒,在電話裏央著他去陪她。

他左右權衡之下,便先去安頓好夏喃,再回去找溫水。

出乎意料的是,夏喃喝醉了,醉倒神智不清,想要向他交出自己的身體。

夜『色』很美,女人柔軟的身體緊緊的貼在他的身上,不停的摩擦著他的小腹……

可最終,他只是吻了夏喃,就硬生生地克制住自己的**,不再碰她。

夏喃衣衫淩『亂』的問他,為什麽不肯要自己?

當時,他說:“你很好,可是我想在我們結婚的那天再占有你。”

他說結婚,夏喃喜不自禁。

可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他在欲火中燒的時候,心裏想的全是溫水那丫頭。

隔天,軍區提了他的軍銜後,夏喃便嬌羞的對他說:“如均,我們在一起都半年了,你……什麽時候公布我們的關系?”

他想了想,便將自己的手機遞給夏喃,他說:“發微博吧!”

他想,這樣做就可以提醒自己,他愛的一定是夏喃。

也只能是夏喃!

後來,他再見到溫水的時候,溫水對他都是一副冷淡的模樣。

他私下調查了一番溫水的行蹤,原來,她談戀愛了。

那個男孩叫林修,是林氏的公子,樣貌堂堂,品學兼優。

他們經常在一起出雙入對,而溫水總是在他面前笑得很嬌羞,那是在他面前,從不曾『露』過的模樣。

有那麽一瞬間,他的胸口,抓心撓肺的疼。

不過,心疼的同時,他也慶幸,這樣就可以就此斷了他心裏的一些歪心思。

再後來,夏喃背叛他,不僅被他捉『奸』在床,還拿了老爺子的錢,遠走他國。

他是覺得傷心的,畢竟他是個男人,被女朋友戴綠帽子不說,還鬧的天下皆知,他覺得自己的自尊心受到了挑釁。

可他後來又知道,這一切,都是老爺子『逼』迫夏喃做的一場戲,為的就是讓他對夏喃死心,和她分開。

所以,他找夏喃覆合,甚至求她不要離開自己。

可夏喃終歸還是軟弱,即便一個人在異國他鄉漂泊,也不敢得罪老爺子,和他在一起。

也是在這一段時間,他發現他的小水,不僅心情好了很多,連對他的態度也親密了起來。

他不知道為什麽,可心裏,卻沒來由的開心。

這種喜悅,甚至蓋過了分手之痛。

這份親密,一直維持到第六年,他被上級派去m國援戰,只要勝利歸來,就升任為上將,大軍區的總司令員。

無疑,他刻不容緩的答應。

走的那天,天空下了茫茫大雪,整座城市都被覆了一層冰霜。

偏偏,那個小丫頭生病了。

她對他百般央求,讓他不要去國外援戰,也不要離開她。

他看著她可憐兮兮的模樣,惻隱之心動的不止一點點,但最終都被軍人的素養給打敗。

他拜托張嫂照顧好小丫頭,幾乎倉皇的下了樓,走出大院。

在上車之前,他能感受得到,他的小丫頭一直都站在冰冷的陽臺上,戀戀不舍的盯著他的背影,看了很久很久。

在下屬的催促中,他沈聲說:“開車。”

但車子才剛剛駛進主幹道,他便又命令停車,壓低了嗓音道:“你們先去,我搭下班航程。”

然後,就打開車門,修長挺拔的身軀闖進風雪裏。

後來,他守在昏『迷』的溫水身邊兩天三夜,直到她有了好轉的跡象,才匆匆的趕去m國。

不知道出自什麽心理,他讓所有人對這件事保密。

再後來,他經常會收到溫水發給他的信息,以及各種小禮物。

他總是抿唇一笑,盡管沒有回覆溫水,但卻小心翼翼的將這些東西,都保存起來。

這是他的小丫頭對自己的心意,他很心悅。

實際上,他有時候也會趁著戰『亂』暫時平息的時候,搭著飛機,偷偷的回雲城去看溫水。

他總是在某個不起眼的角落裏,將溫水的一顰一笑,一哭一鬧,都收入眼底。

然後,懷揣著不同的心情,再悄無聲息的返回m國。

兩年的時間,溫水以為他對自己不聞不問,可他卻悄無聲響的,將溫水的成長歷程都記錄在心裏。

大概,他對溫水從很早開始,就動了男女之情。

只是,他從來都不敢去深想,去承認,甚至不敢被發現。

直到他被溫水的桃『色』新聞被『逼』回國,在她十八歲的生日宴上,他們滾了床單——

往後的餘生,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

——

早上四點五十分,響亮的號角聲沖破天際。

正熟睡著的女人,被一身軍裝的男人給拉起來,低沈愉悅的嗓音響起——

“起床,訓練!”

溫水『迷』『迷』糊糊的睜開眼,看了眼窗外仍灰蒙蒙的天『色』,張口罵道:“神經病啊,天還沒亮,訓什麽練!”

她沒有起床氣,但昨天喝了那麽多酒,現在又被這麽早叫醒,難免也會不高興。

男人沒在意她的小脾氣,伸手就將內衣拿過來,為她穿上。

然後,再穿外套和褲子,以及棉襪和一雙嶄新的運動鞋。

最後,再將昏昏欲睡的小女人抱到浴室裏,為她刷牙洗臉,綁頭發。

一系列的動作,都從容不迫的完成。

而溫水,也認命的清醒過來。

兩個人迅速的下樓,一路疾步走到訓練『操』場。

灰蒙蒙的天空下,四周的路燈散發出柔和的光芒,照亮了溫水的視線。

於是,便看到了排列整齊且穿著訓練『迷』彩服的士兵。

他們筆挺的站立在『操』場上,每個人臉上的神『色』都一絲不茍,在教官的一聲令下,便背著負重包,整齊的邁開步伐,跑了起來。

驀的,高大的男人朝她發聲道:“他們每天都要負重二十公斤,跑三十公裏,因為你是菜鳥,所以你不用負重跑。”

溫水一聽,原先緊張的心臟,放松了下去。

但緊接著,男人柔和的嗓音再度響起:“但是,你今天要跑五公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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