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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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17
今夜的東臨城似乎格外安靜。空曠的街道上沒有一個人,只有李初眠,背著範夜嵐緩緩地走著。李初眠的背並不寬闊,但能讓範夜嵐感到無比溫暖。範夜嵐把頭埋在李初眠幹凈的襯衫間,能聞到她身上那股熟悉的奶香味。一路上,兩個人都沒有說話,李初眠臉上仍是冰冷的神色,但在黑暗中閃爍著的清澈眼眸,流露出淡淡的溫柔。趴在李初眠的肩頭,範夜嵐輕輕閉上眼睛,眼角有溫熱的液體流淌出。她想了三年的人,終於又真真切切地呆在了她身邊。其實李初眠又何嘗不是這樣想的呢?只是在這溫柔的甜蜜裏,始終有股濃郁的負罪感在折磨著她,她想,我背上的人,正是因為我,永遠地失去了父母。昏暗的燈光下,李初眠眸子裏的光芒,一點一點地黯淡了下去。
因為不知道範夜嵐現在住在哪裏,李初眠就把範夜嵐帶回了她住的酒店。進了房間以後,李初眠才發現範夜嵐已經睡著了。替她脫去外衣和鞋襪,蓋好被子,李初眠才坐了下來,看著床上那個人的睡顏。三年過去了,這個女人似乎出落得更加美麗了一些,還帶了幾分妖媚的味道。睡夢中的範夜嵐,面容平靜,嘴角勾起了一絲弧度,這麽開心,恐怕是因為在她背上睡著的吧?
斜躺在沙發上,李初眠揉了揉太陽穴,開始思考兩個人現在不清不楚的關系。自己回國的初衷,明明是想要了斷幹凈,可現在,怎麽背道而馳了?自己究竟是在幹些什麽啊?越想越煩躁,李初眠索性點了根煙,來到陽臺,又一次面對這片熟悉的夜空,心裏想的事情卻已經截然不同。猛吸了一口煙,李初眠突然劇烈地咳嗽起來,她猛地瞪大了眼睛,好一會兒才平覆下來,露出一個苦澀至極的笑容,她怎麽就忘記了,除了日夜纏身的負罪感,她們之間,還多了一個必須分開的理由,李初眠眼底的最後一抹微光,也徹底熄滅了。掐滅了煙,理了理衣襟,李初眠閉上眼睛,握緊了拳,想著,明天早上,必須要了斷了,現在,任何一絲僅存的念想,都是妄念。
清晨,範夜嵐在柔和溫暖的陽光中醒來,宿醉後頭還有些隱隱作痛。她看見,李初眠單薄的身影,立在陽臺上,在晨光中顯得格外頎長。不知道以前有多少次,她都是這樣安心地醒過來,看見李初眠的背影。範夜嵐從床上坐起,李初眠也察覺到她醒了,轉過身,拉開陽臺的窗,走進來,目光在範夜嵐身上停留了一會兒,冷冷地開口:“醒了就可以回去了。”範夜嵐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睛,比昨天下飛機時還要冷漠的語氣,全然陌生的目光,仿佛昨夜短暫的溫存只是幻夢一場。再看向李初眠,她的臉上沒有表情,絲毫讀不出她的情緒。範夜嵐有些自嘲地笑了笑,她能輕而易舉地看穿一個犯罪的心理想法,卻怎麽也讀不懂她最愛的人的內心。簡單收拾了一下自己,範夜嵐就離開了酒店的房間,李初眠只是冷冷地站在一旁看著,直到範夜嵐經過她身旁時,她才冰冷地開口:“以後不要再來找我了。”範夜嵐楞了一下,沒回答,低頭徑直出了門。
酒店的樓下,範夜嵐擡起頭望著李初眠的那間房,眼睛也許是被陽光刺痛了,有些模糊。她最後看了一眼那個陽臺,就轉身離開,既然我已經無法再走進你的心裏,你一而再,再而三地把我推開,我也就不再低聲下氣地懇求你了。你有你的生活,我也會有我的生活,這個案子結束後,也許就不會再相逢,所以,各自走遠也好。不是已經不愛,而是在來來往往的推拒和冷漠中,已經失去了愛的尊嚴。
範夜嵐並不知道,李初眠一直站在陽臺上,目送著她的身影越走越遠,直到消失在視線裏。李初眠一直冰冷的眸色裏,此時卻溢滿了漫無邊際的哀傷,濃郁的陰影,籠罩在她那曾經清澈美好的眼底。厚重的失落積壓在心上,壓得她喘不過氣來。失魂落魄地回到房間裏,李初眠跌坐在地上,背靠著墻壁,目光裏是滿滿的陰翳,有些長的劉海,遮住了眼睛,臉上的冷漠,已經換成了濃郁的傷感,悵然若失。
她回想起很多以前的畫面,她剛從Noah手中逃脫的那個冬天,是她漫長人生中最為幸福、安逸的時光。那年冬天,幾乎每天都下著大雪,純白色的東臨城,把她們兩個的小世界,映襯得更加光亮、透明。
她記得,每次出門,範夜嵐都細心叮囑她多穿幾件衣服,不許因為耍酷就不穿棉襖,她也因此改掉了二十一年來不穿棉襖的習慣。兩個人打打鬧鬧地出門後,範夜嵐總喜歡站在雪地裏,而她,總是撐著傘,默默地跟在範夜嵐後面,等範夜嵐玩累了,有些冷了,她就替她打上傘,讓範夜嵐把冰冷的手伸入她的衣服裏,用腰間的溫度來溫暖她的雙手。
那個冬天,兩個人總是牽著手,在東臨城裏漫無目的地閑逛著。有一次,兩個人看見一座被雪覆蓋滿了的東臨城的教堂廢墟,一時起了玩心,想要翻墻進去。兩米多高的墻,她站在原地,腳一蹬就爬了上去,站在墻上,蹲下來,想要拉範夜嵐一把,範夜嵐卻也不甘示弱,一咬牙,向後退幾步,助跑後也翻了上來。她笑嘻嘻地看著範夜嵐,隨即跳了下去,準備到裏面看看有些什麽好玩的。可是走了幾步,範夜嵐也也沒有跟上來,她又回過頭,發現範夜嵐蹲在墻頭上,猶豫著。她在心裏偷偷笑了笑,敢上去不敢下來麽?走到範夜嵐面前,她擡起頭,伸出手,說:“下來,我接著你。”範夜嵐閉了眼,跳下去,被她穩穩地摟在懷裏。她輕輕刮了刮範夜嵐的鼻尖,問她:“恐高麽?”她那時才知道,不是恐高,是因為小時候就在翻墻的時候摔傷了腿,從此留下了後怕,不大敢從墻上往下跳。那時她說:“不怕啊,我以後都在下面接著你。”
她還想起,那天她在家裏,為範夜嵐彈奏那首滿是柔情的《我只在乎你》。當時範夜嵐的臉上,是溢滿了幸福和快樂的。她很小的時候就跟著母親學習鋼琴,她喜歡從琴鍵中流淌出的單純音色,她也喜歡跟著舞動的手指輕輕哼唱。每次彈鋼琴,她都能回憶起小時候母親手把手教自己彈琴時的情景。但是在那年母親去世後,她就已經不再碰鋼琴。不碰鋼琴的時間久了,久到她都快忘記了自己會彈鋼琴,直到那天範夜嵐說想聽她彈鋼琴。雖然彈奏時有苦澀的回憶,卻瞬間被甜蜜的心情掩蓋,也就不覺得苦澀了。
後來,她教範夜嵐躲避迎面而來的子彈,範夜嵐的速度沒有她快,練了好久才成功。她突然就想給範夜嵐一份獎勵。範夜嵐喜歡吃甜點,她又擅長烘焙,就做了一小份精美的芝士蛋糕,獎勵給範夜嵐。從此就養成了一種習慣,每當範夜嵐成功的出了一項任務,或是破了一次案之後,她總會變著花樣做一份精美的甜點,有時是提拉米蘇,有時是藍莓奶油蛋糕,甜蜜的味道總讓範夜嵐難忘。
窩在家裏的時候,範夜嵐總喜歡坐在她懷裏,因為那樣兩個人能貼的更近。也因為範夜嵐喜歡這樣,她蹺二郎腿的習慣漸漸地也沒有了,坐下時總是把腿並排放,方便讓範夜嵐做到她懷裏去。依偎在沙發上看電影,看到感人煽情的地方,範夜嵐也會像一個小女人一樣流淚,她那時總是笑範夜嵐太感性,範夜嵐反過來怪她太冷血,小打小鬧的爭吵總是以綿長的吻結束,以致於最後沒有人再看屏幕上依然在繼續著的對白了。溫柢曾經說,範夜嵐的性格就像是一個會撒嬌的小女人。她想,那時她在的時候,她不在時,範夜嵐比誰都堅強。
晚上的時候,範夜嵐總喜歡呆在書房裏看檔案盒文件,或是一些關於犯罪心理學的書,她也不去打擾,就安靜地坐在一旁擺弄一盒彩色的回形針,一個個拉直,再彎曲成一個愛心的形狀,給範夜嵐夾在書頁上做標記。天氣晴朗的晚上,她會拉著範夜嵐到陽臺上,用望遠鏡看星星,指給範夜嵐看哪一個是大熊星座,哪個是小熊星座。東臨城的夜空,她在失眠時看過千百遍,卻總也看不厭。無窮無盡的黑暗,神秘而莊重,仿佛有著一股巨大的吸引力。有時範夜嵐半夜醒來,看見她站在窗前,會輕輕地從她身後,環住她的腰。兩個人都不願打破夜的靜謐,總是很有默契地無言佇立著,直到倦意湧上,再一同躺到床上。
範夜嵐脖子上掛著的那枚戒指,是在新年當做禮物送給她的。當時範夜嵐從脖子上摘下那串繩子時,還說:“送你戒指啊,算不算求婚呢?”半開玩笑的話,她卻認真答了:“當然不算,應該是我來求婚。”她把那枚還帶著範夜嵐體溫的戒指,戴上自己的脖子,一直沒有摘下,直到她們分手。
想到這裏,李初眠才擡起頭,伸出手,從自己的枕頭下摸出一個黑絲絨的小盒子,打開來,裏面裝的正是那一枚精致的銀色戒指。盯著它看了很久很久,李初眠才把它從盒子裏拿出來,緩緩地,堅定地把它套上自己左手的無名指,大小竟然出奇地合適。低下頭,握緊了拳,戒指冰冷的溫度,一直傳到心底,原本清澈的眼眸裏,滿是濃厚的陰翳,甚至氤氳了幾分迷蒙的霧氣。
她閉上眼睛,忍著沒讓淚水彌漫出眼眶。很多閉上眼睛就能回憶起的溫暖、對話、舉動、細節,一睜開眼卻感覺它們從未發生過一樣,空空落落,悵然若失。也許回憶和影子一樣,會隨著夕陽的變化,越拉越長,最後在誰都無法觸及的盡頭,徹底被黑暗吞噬,再也想不起。
那一場盛世流年,她們守著寂寞,把彼此傷得體無完膚。
沈默了許久,她似乎靠著墻坐了一個世紀。再擡頭時,純黑色的瞳仁裏僅剩的一點清澈,也已經消失殆盡,浮現的,只有濃濃的陰翳,和滿滿的戾氣。她的嘴唇輕輕動了動,薄唇開合,只剩下絕情。
如果仔細看,她的唇形,會發現,她在說:“Noah,kill me。”
如果再靠近些,聽她的聲音,會發現,那聲音低沈而嘶啞,和當初被Noah用火灼燒過後一樣,讓人毛骨悚然。
直到一陣刺耳的鈴聲傳來,李初眠才陡然反應過來,收斂了目光中的狠戾和陰暗,像是瞬間變換了一個人。緩緩拿過手機,看了看上面的來電顯示,她才猛然意識到,自己在這個房間裏,已經待的太久太久了。
“對不起,我忘記去接你了。”聲音已經恢覆成了先前的音色,只是還殘留著一點疲憊的嘶啞。
“記性真差。把酒店地址發過來,我打車過來。”電話那頭的人毫不掩飾語氣裏的嫌棄,倒顯得有幾分孩子氣。掛了電話,李初眠把酒店地址發了出去,就把手機扔在一旁,揉了揉坐得有些發麻的腿,扶著潔白的墻壁慢慢站了起來。站在穿衣鏡前換了一套衣服,整理了一下自己,努力讓自己看起來清爽陽光一些,甚至扯了扯嘴角試圖笑出來。那個家夥可是敏感得很,看出些什麽來就麻煩了。
靜靜地坐在沙發上等了一會兒,門鈴聲就響起了。李初眠調整了一下呼吸,站起身去開門。門外是一個高大的男人,穿著簡單的套頭衫,一張帥氣的臉顯得還有些稚氣未脫。李初眠剛打開門,就被他抱了個滿懷,他歡快地說:“初眠,我好想你!”字正腔圓的中文,充滿了陽光的聲音,這讓李初眠的心情好了一些。“喊姐姐,別沒大沒小的。”李初眠的語氣裏終於沒有了剛才的嘶啞,卻也沒有什麽情緒波動,她伸出手輕敲了一下Harry的額頭,側過身同Harry身後的李初晨點了點頭示意,卻是看都沒看一眼站在一旁的Simon,Simon卻也不介意,像是習慣了李初眠的這種態度,反而主動和李初眠打了個招呼。Harry要留在李初眠這裏,另外兩個人打了招呼就準備回房間,臨走時,李初晨對她說:“Pontus先生讓你吃過晚飯後去他的房間一趟。”李初眠的眼睛裏閃過一道說不清道不明意味的光芒,點了點頭,說:“知道了。”
跟在李初眠身後進了房間,Harry大大咧咧地往那張寬大的床上一趟,絲毫不把自己當外人,嘴裏還喋喋不休地抱怨著:“姐你今天見到我都沒有笑,你不愛我了!”李初眠無奈勾起嘴角,牽扯出一個勉強的笑容:“滿意了嗎?”Harry收斂了剛才玩味的態度,嚴肅起來,從床上坐起,認真地盯著李初眠。李初眠被他看得有些不自在,心裏知道他肯定已經看出來她的不對勁了,卻也不想多說這件事。
“嘴角弧度僵硬,唇線緊繃,眼神看向別處。你知道我的能力,你回到中國的這一天發生了什麽?”Harry是難得一遇的表情研究專家,也是個不可多得的微表情辨識天才,任何人的內心活動,都逃不出他的眼睛。已經被看出來了,李初眠也懶得裝出高興的樣子,黑色的眸子裏又重新覆上滿滿的陰翳。李初眠煩躁地皺了皺眉,低聲說:“我這個樣子,怎麽能再回到她身邊?”Harry瞇了瞇眼睛,深藍色的瞳仁裏是不見底的深邃。他聽過她們的故事,雖然沒能知道的太清楚,但大致已經了解,他已經明白,李初眠的心結究竟是在哪裏。“是因為Pontus先生讓你做的那件事情嗎?”李初眠看了Harry一眼,果然所有的事情,都逃不過他的眼睛嗎?
李初眠一直沒有說話,Harry知道自己說中了李初眠的心事,繼續對她說:“你當初就應該直接拒絕Pontus先生的,何必拖到現在連挽回的餘地都沒有了。”李初眠的眼神虛虛地晃了晃,過了一會兒,才說:“當初,我連想死的心都有,怎麽會在意這件事。”聲音裏,是濃郁的苦澀。此時,她眼底的神情,連Harry也看不透,到底有沒有一絲後悔。
李初眠是在FBI工作了幾個月以後,才遇見Harry的。那時正是李初眠看似忙碌充實,實則空虛惆悵的時期。當時,Harry只有十五歲,初中都沒有畢業。
下午的陽光正溫暖,李初眠一個人,在略顯陌生的街頭,漫無目的地走著。經過一座街心公園時,她看見一群大學生在打街頭籃球。美式的街頭籃球,沒有太多規則的約束,自由,奔放。李初眠走近看了看,很快,她就註意到了其中的一個男孩。他的身高幾乎是比其他高大的學生矮了一個頭,卻絲毫不落下風。在他身上,李初眠莫名其妙地感受到一個熟悉的氣息,像是一個人的縮影,又好像有些不同。
看了一會兒,李初眠驚訝地發現,場上幾乎所有的斷球,都是出自於他的手中。而他的斷球,不是因為速度快,而是,他能在球還未脫離人手時,就能提前出現在球即將飛往的路徑上。比賽結束後,李初眠叫來那個男孩,他說他叫Harry。也許是冥冥中註定的,李初眠在看到Harry的第一眼,就意識到他並不一般。李初眠問他怎麽能做到提前出現在傳球路徑上時,Harry眨了眨眼睛,深藍色的眸子直直看到李初眠心底:“因為我能看懂人心。”李初眠的背後冒出冷汗,她終於明白了,這股熟悉而又陌生的氣息。
Harry和Noah一樣,能通過人的面部表情和細微的肌肉收縮變化,迅速地判斷下一步動作。李初眠當年,就是被Noah這種變態的判斷力所牽制住的。Noah當時說過:“是的,我承認你有著絕對的速度,但是我能看見未來。”那時Noah的表情,邪惡而陰森,讓人不寒而栗。和Noah完全不同的是,Harry身上帶著一種與生俱來的陽光的氣息,能讓周圍的人都感覺到心情的明朗。李初眠擡眼看了看Harry滿是陽光的笑臉,腦海裏突然閃過一個念頭,如果讓他加入FBI,是不是很多抓捕工作都能輕松很多?那時她還沒有意識到,她只是下意識地想把他留在她的身旁。她身上陰冷的氣息太過濃郁,她已經極度渴望,這許久不見的陽光的溫暖。
她把Harry介紹給Pontus先生,Pontus先生對他很滿意。年僅十五歲的小Harry,就這樣順理成章地進入了FBI。因為他還沒有成年,在隊裏訓練時需要輔導員,正是李初眠。Harry的性格很開朗,有時也會黏著李初眠,而李初眠,也出人意料地對這個小家夥有著無窮無盡的耐心。Harry很有悟性,加上他得天獨厚的判斷力與辨識力,很快,他就參與了正式出警。可以說,是李初眠發現了Harry,並一手把他栽培起來。
說不清為什麽,李初眠和Harry呆在一起時,總是感覺自己的心情很好,總感覺被陽光的氣息所溫暖著。久而久之,兩個人的關系也就變得更好了。
吃過晚飯,還不到八點鐘,李初眠來到了Pontus先生的房間外,禮貌地敲了三下門,李初眠聽見裏面傳來Pontus先生溫和而不失威嚴的聲音:“請進。”走進房間,Pontus示意李初眠坐下。Pontus先生是個四十多歲的男人,衣著行為都十分考究。他是李初眠的頂頭上司。
Pontus先生不是一個喜歡拐彎抹角的人,李初眠剛坐下,他就直說:“我希望你和Simon之間的私人關系不會影響到這次行動。”李初眠垂下了眼眸,臉上沒有表情,冷冷地回答:“我會處理好。”Pontus先生很滿意地點點頭,又問:“我給你的任務,究竟什麽時候才能完成?”這次李初眠有些猶豫,躊躇了一會兒才說:“快了。”再往後的話題都是些不癢不痛的了,沒多久,李初眠就告辭回了自己的房間。
回到房間裏,李初眠不出意料地看見萬年跟屁蟲小Harry正躺在她的床上看資料,Noah和H仍然沒有一點動靜。李初眠在床邊坐下,Harry看出來她的情緒不對勁,輕聲問她:“Pontus先生是不是又在問那件事情?”李初眠眼神向下低垂,臉上的表情在陰影裏看得不是很清楚。過了一會兒,Harry才聽見她說:
“如果那件事辦成了,我會不會真的就變成了一個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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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夜的東臨城似乎格外安靜。空曠的街道上沒有一個人,只有李初眠,背著範夜嵐緩緩地走著。李初眠的背並不寬闊,但能讓範夜嵐感到無比溫暖。範夜嵐把頭埋在李初眠幹凈的襯衫間,能聞到她身上那股熟悉的奶香味。一路上,兩個人都沒有說話,李初眠臉上仍是冰冷的神色,但在黑暗中閃爍著的清澈眼眸,流露出淡淡的溫柔。趴在李初眠的肩頭,範夜嵐輕輕閉上眼睛,眼角有溫熱的液體流淌出。她想了三年的人,終於又真真切切地呆在了她身邊。其實李初眠又何嘗不是這樣想的呢?只是在這溫柔的甜蜜裏,始終有股濃郁的負罪感在折磨著她,她想,我背上的人,正是因為我,永遠地失去了父母。昏暗的燈光下,李初眠眸子裏的光芒,一點一點地黯淡了下去。
因為不知道範夜嵐現在住在哪裏,李初眠就把範夜嵐帶回了她住的酒店。進了房間以後,李初眠才發現範夜嵐已經睡著了。替她脫去外衣和鞋襪,蓋好被子,李初眠才坐了下來,看著床上那個人的睡顏。三年過去了,這個女人似乎出落得更加美麗了一些,還帶了幾分妖媚的味道。睡夢中的範夜嵐,面容平靜,嘴角勾起了一絲弧度,這麽開心,恐怕是因為在她背上睡著的吧?
斜躺在沙發上,李初眠揉了揉太陽穴,開始思考兩個人現在不清不楚的關系。自己回國的初衷,明明是想要了斷幹凈,可現在,怎麽背道而馳了?自己究竟是在幹些什麽啊?越想越煩躁,李初眠索性點了根煙,來到陽臺,又一次面對這片熟悉的夜空,心裏想的事情卻已經截然不同。猛吸了一口煙,李初眠突然劇烈地咳嗽起來,她猛地瞪大了眼睛,好一會兒才平覆下來,露出一個苦澀至極的笑容,她怎麽就忘記了,除了日夜纏身的負罪感,她們之間,還多了一個必須分開的理由,李初眠眼底的最後一抹微光,也徹底熄滅了。掐滅了煙,理了理衣襟,李初眠閉上眼睛,握緊了拳,想著,明天早上,必須要了斷了,現在,任何一絲僅存的念想,都是妄念。
清晨,範夜嵐在柔和溫暖的陽光中醒來,宿醉後頭還有些隱隱作痛。她看見,李初眠單薄的身影,立在陽臺上,在晨光中顯得格外頎長。不知道以前有多少次,她都是這樣安心地醒過來,看見李初眠的背影。範夜嵐從床上坐起,李初眠也察覺到她醒了,轉過身,拉開陽臺的窗,走進來,目光在範夜嵐身上停留了一會兒,冷冷地開口:“醒了就可以回去了。”範夜嵐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睛,比昨天下飛機時還要冷漠的語氣,全然陌生的目光,仿佛昨夜短暫的溫存只是幻夢一場。再看向李初眠,她的臉上沒有表情,絲毫讀不出她的情緒。範夜嵐有些自嘲地笑了笑,她能輕而易舉地看穿一個犯罪的心理想法,卻怎麽也讀不懂她最愛的人的內心。簡單收拾了一下自己,範夜嵐就離開了酒店的房間,李初眠只是冷冷地站在一旁看著,直到範夜嵐經過她身旁時,她才冰冷地開口:“以後不要再來找我了。”範夜嵐楞了一下,沒回答,低頭徑直出了門。
酒店的樓下,範夜嵐擡起頭望著李初眠的那間房,眼睛也許是被陽光刺痛了,有些模糊。她最後看了一眼那個陽臺,就轉身離開,既然我已經無法再走進你的心裏,你一而再,再而三地把我推開,我也就不再低聲下氣地懇求你了。你有你的生活,我也會有我的生活,這個案子結束後,也許就不會再相逢,所以,各自走遠也好。不是已經不愛,而是在來來往往的推拒和冷漠中,已經失去了愛的尊嚴。
範夜嵐並不知道,李初眠一直站在陽臺上,目送著她的身影越走越遠,直到消失在視線裏。李初眠一直冰冷的眸色裏,此時卻溢滿了漫無邊際的哀傷,濃郁的陰影,籠罩在她那曾經清澈美好的眼底。厚重的失落積壓在心上,壓得她喘不過氣來。失魂落魄地回到房間裏,李初眠跌坐在地上,背靠著墻壁,目光裏是滿滿的陰翳,有些長的劉海,遮住了眼睛,臉上的冷漠,已經換成了濃郁的傷感,悵然若失。
她回想起很多以前的畫面,她剛從Noah手中逃脫的那個冬天,是她漫長人生中最為幸福、安逸的時光。那年冬天,幾乎每天都下著大雪,純白色的東臨城,把她們兩個的小世界,映襯得更加光亮、透明。
她記得,每次出門,範夜嵐都細心叮囑她多穿幾件衣服,不許因為耍酷就不穿棉襖,她也因此改掉了二十一年來不穿棉襖的習慣。兩個人打打鬧鬧地出門後,範夜嵐總喜歡站在雪地裏,而她,總是撐著傘,默默地跟在範夜嵐後面,等範夜嵐玩累了,有些冷了,她就替她打上傘,讓範夜嵐把冰冷的手伸入她的衣服裏,用腰間的溫度來溫暖她的雙手。
那個冬天,兩個人總是牽著手,在東臨城裏漫無目的地閑逛著。有一次,兩個人看見一座被雪覆蓋滿了的東臨城的教堂廢墟,一時起了玩心,想要翻墻進去。兩米多高的墻,她站在原地,腳一蹬就爬了上去,站在墻上,蹲下來,想要拉範夜嵐一把,範夜嵐卻也不甘示弱,一咬牙,向後退幾步,助跑後也翻了上來。她笑嘻嘻地看著範夜嵐,隨即跳了下去,準備到裏面看看有些什麽好玩的。可是走了幾步,範夜嵐也也沒有跟上來,她又回過頭,發現範夜嵐蹲在墻頭上,猶豫著。她在心裏偷偷笑了笑,敢上去不敢下來麽?走到範夜嵐面前,她擡起頭,伸出手,說:“下來,我接著你。”範夜嵐閉了眼,跳下去,被她穩穩地摟在懷裏。她輕輕刮了刮範夜嵐的鼻尖,問她:“恐高麽?”她那時才知道,不是恐高,是因為小時候就在翻墻的時候摔傷了腿,從此留下了後怕,不大敢從墻上往下跳。那時她說:“不怕啊,我以後都在下面接著你。”
她還想起,那天她在家裏,為範夜嵐彈奏那首滿是柔情的《我只在乎你》。當時範夜嵐的臉上,是溢滿了幸福和快樂的。她很小的時候就跟著母親學習鋼琴,她喜歡從琴鍵中流淌出的單純音色,她也喜歡跟著舞動的手指輕輕哼唱。每次彈鋼琴,她都能回憶起小時候母親手把手教自己彈琴時的情景。但是在那年母親去世後,她就已經不再碰鋼琴。不碰鋼琴的時間久了,久到她都快忘記了自己會彈鋼琴,直到那天範夜嵐說想聽她彈鋼琴。雖然彈奏時有苦澀的回憶,卻瞬間被甜蜜的心情掩蓋,也就不覺得苦澀了。
後來,她教範夜嵐躲避迎面而來的子彈,範夜嵐的速度沒有她快,練了好久才成功。她突然就想給範夜嵐一份獎勵。範夜嵐喜歡吃甜點,她又擅長烘焙,就做了一小份精美的芝士蛋糕,獎勵給範夜嵐。從此就養成了一種習慣,每當範夜嵐成功的出了一項任務,或是破了一次案之後,她總會變著花樣做一份精美的甜點,有時是提拉米蘇,有時是藍莓奶油蛋糕,甜蜜的味道總讓範夜嵐難忘。
窩在家裏的時候,範夜嵐總喜歡坐在她懷裏,因為那樣兩個人能貼的更近。也因為範夜嵐喜歡這樣,她蹺二郎腿的習慣漸漸地也沒有了,坐下時總是把腿並排放,方便讓範夜嵐做到她懷裏去。依偎在沙發上看電影,看到感人煽情的地方,範夜嵐也會像一個小女人一樣流淚,她那時總是笑範夜嵐太感性,範夜嵐反過來怪她太冷血,小打小鬧的爭吵總是以綿長的吻結束,以致於最後沒有人再看屏幕上依然在繼續著的對白了。溫柢曾經說,範夜嵐的性格就像是一個會撒嬌的小女人。她想,那時她在的時候,她不在時,範夜嵐比誰都堅強。
晚上的時候,範夜嵐總喜歡呆在書房裏看檔案盒文件,或是一些關於犯罪心理學的書,她也不去打擾,就安靜地坐在一旁擺弄一盒彩色的回形針,一個個拉直,再彎曲成一個愛心的形狀,給範夜嵐夾在書頁上做標記。天氣晴朗的晚上,她會拉著範夜嵐到陽臺上,用望遠鏡看星星,指給範夜嵐看哪一個是大熊星座,哪個是小熊星座。東臨城的夜空,她在失眠時看過千百遍,卻總也看不厭。無窮無盡的黑暗,神秘而莊重,仿佛有著一股巨大的吸引力。有時範夜嵐半夜醒來,看見她站在窗前,會輕輕地從她身後,環住她的腰。兩個人都不願打破夜的靜謐,總是很有默契地無言佇立著,直到倦意湧上,再一同躺到床上。
範夜嵐脖子上掛著的那枚戒指,是在新年當做禮物送給她的。當時範夜嵐從脖子上摘下那串繩子時,還說:“送你戒指啊,算不算求婚呢?”半開玩笑的話,她卻認真答了:“當然不算,應該是我來求婚。”她把那枚還帶著範夜嵐體溫的戒指,戴上自己的脖子,一直沒有摘下,直到她們分手。
想到這裏,李初眠才擡起頭,伸出手,從自己的枕頭下摸出一個黑絲絨的小盒子,打開來,裏面裝的正是那一枚精致的銀色戒指。盯著它看了很久很久,李初眠才把它從盒子裏拿出來,緩緩地,堅定地把它套上自己左手的無名指,大小竟然出奇地合適。低下頭,握緊了拳,戒指冰冷的溫度,一直傳到心底,原本清澈的眼眸裏,滿是濃厚的陰翳,甚至氤氳了幾分迷蒙的霧氣。
她閉上眼睛,忍著沒讓淚水彌漫出眼眶。很多閉上眼睛就能回憶起的溫暖、對話、舉動、細節,一睜開眼卻感覺它們從未發生過一樣,空空落落,悵然若失。也許回憶和影子一樣,會隨著夕陽的變化,越拉越長,最後在誰都無法觸及的盡頭,徹底被黑暗吞噬,再也想不起。
那一場盛世流年,她們守著寂寞,把彼此傷得體無完膚。
沈默了許久,她似乎靠著墻坐了一個世紀。再擡頭時,純黑色的瞳仁裏僅剩的一點清澈,也已經消失殆盡,浮現的,只有濃濃的陰翳,和滿滿的戾氣。她的嘴唇輕輕動了動,薄唇開合,只剩下絕情。
如果仔細看,她的唇形,會發現,她在說:“Noah,kill me。”
如果再靠近些,聽她的聲音,會發現,那聲音低沈而嘶啞,和當初被Noah用火灼燒過後一樣,讓人毛骨悚然。
直到一陣刺耳的鈴聲傳來,李初眠才陡然反應過來,收斂了目光中的狠戾和陰暗,像是瞬間變換了一個人。緩緩拿過手機,看了看上面的來電顯示,她才猛然意識到,自己在這個房間裏,已經待的太久太久了。
“對不起,我忘記去接你了。”聲音已經恢覆成了先前的音色,只是還殘留著一點疲憊的嘶啞。
“記性真差。把酒店地址發過來,我打車過來。”電話那頭的人毫不掩飾語氣裏的嫌棄,倒顯得有幾分孩子氣。掛了電話,李初眠把酒店地址發了出去,就把手機扔在一旁,揉了揉坐得有些發麻的腿,扶著潔白的墻壁慢慢站了起來。站在穿衣鏡前換了一套衣服,整理了一下自己,努力讓自己看起來清爽陽光一些,甚至扯了扯嘴角試圖笑出來。那個家夥可是敏感得很,看出些什麽來就麻煩了。
靜靜地坐在沙發上等了一會兒,門鈴聲就響起了。李初眠調整了一下呼吸,站起身去開門。門外是一個高大的男人,穿著簡單的套頭衫,一張帥氣的臉顯得還有些稚氣未脫。李初眠剛打開門,就被他抱了個滿懷,他歡快地說:“初眠,我好想你!”字正腔圓的中文,充滿了陽光的聲音,這讓李初眠的心情好了一些。“喊姐姐,別沒大沒小的。”李初眠的語氣裏終於沒有了剛才的嘶啞,卻也沒有什麽情緒波動,她伸出手輕敲了一下Harry的額頭,側過身同Harry身後的李初晨點了點頭示意,卻是看都沒看一眼站在一旁的Simon,Simon卻也不介意,像是習慣了李初眠的這種態度,反而主動和李初眠打了個招呼。Harry要留在李初眠這裏,另外兩個人打了招呼就準備回房間,臨走時,李初晨對她說:“Pontus先生讓你吃過晚飯後去他的房間一趟。”李初眠的眼睛裏閃過一道說不清道不明意味的光芒,點了點頭,說:“知道了。”
跟在李初眠身後進了房間,Harry大大咧咧地往那張寬大的床上一趟,絲毫不把自己當外人,嘴裏還喋喋不休地抱怨著:“姐你今天見到我都沒有笑,你不愛我了!”李初眠無奈勾起嘴角,牽扯出一個勉強的笑容:“滿意了嗎?”Harry收斂了剛才玩味的態度,嚴肅起來,從床上坐起,認真地盯著李初眠。李初眠被他看得有些不自在,心裏知道他肯定已經看出來她的不對勁了,卻也不想多說這件事。
“嘴角弧度僵硬,唇線緊繃,眼神看向別處。你知道我的能力,你回到中國的這一天發生了什麽?”Harry是難得一遇的表情研究專家,也是個不可多得的微表情辨識天才,任何人的內心活動,都逃不出他的眼睛。已經被看出來了,李初眠也懶得裝出高興的樣子,黑色的眸子裏又重新覆上滿滿的陰翳。李初眠煩躁地皺了皺眉,低聲說:“我這個樣子,怎麽能再回到她身邊?”Harry瞇了瞇眼睛,深藍色的瞳仁裏是不見底的深邃。他聽過她們的故事,雖然沒能知道的太清楚,但大致已經了解,他已經明白,李初眠的心結究竟是在哪裏。“是因為Pontus先生讓你做的那件事情嗎?”李初眠看了Harry一眼,果然所有的事情,都逃不過他的眼睛嗎?
李初眠一直沒有說話,Harry知道自己說中了李初眠的心事,繼續對她說:“你當初就應該直接拒絕Pontus先生的,何必拖到現在連挽回的餘地都沒有了。”李初眠的眼神虛虛地晃了晃,過了一會兒,才說:“當初,我連想死的心都有,怎麽會在意這件事。”聲音裏,是濃郁的苦澀。此時,她眼底的神情,連Harry也看不透,到底有沒有一絲後悔。
李初眠是在FBI工作了幾個月以後,才遇見Harry的。那時正是李初眠看似忙碌充實,實則空虛惆悵的時期。當時,Harry只有十五歲,初中都沒有畢業。
下午的陽光正溫暖,李初眠一個人,在略顯陌生的街頭,漫無目的地走著。經過一座街心公園時,她看見一群大學生在打街頭籃球。美式的街頭籃球,沒有太多規則的約束,自由,奔放。李初眠走近看了看,很快,她就註意到了其中的一個男孩。他的身高幾乎是比其他高大的學生矮了一個頭,卻絲毫不落下風。在他身上,李初眠莫名其妙地感受到一個熟悉的氣息,像是一個人的縮影,又好像有些不同。
看了一會兒,李初眠驚訝地發現,場上幾乎所有的斷球,都是出自於他的手中。而他的斷球,不是因為速度快,而是,他能在球還未脫離人手時,就能提前出現在球即將飛往的路徑上。比賽結束後,李初眠叫來那個男孩,他說他叫Harry。也許是冥冥中註定的,李初眠在看到Harry的第一眼,就意識到他並不一般。李初眠問他怎麽能做到提前出現在傳球路徑上時,Harry眨了眨眼睛,深藍色的眸子直直看到李初眠心底:“因為我能看懂人心。”李初眠的背後冒出冷汗,她終於明白了,這股熟悉而又陌生的氣息。
Harry和Noah一樣,能通過人的面部表情和細微的肌肉收縮變化,迅速地判斷下一步動作。李初眠當年,就是被Noah這種變態的判斷力所牽制住的。Noah當時說過:“是的,我承認你有著絕對的速度,但是我能看見未來。”那時Noah的表情,邪惡而陰森,讓人不寒而栗。和Noah完全不同的是,Harry身上帶著一種與生俱來的陽光的氣息,能讓周圍的人都感覺到心情的明朗。李初眠擡眼看了看Harry滿是陽光的笑臉,腦海裏突然閃過一個念頭,如果讓他加入FBI,是不是很多抓捕工作都能輕松很多?那時她還沒有意識到,她只是下意識地想把他留在她的身旁。她身上陰冷的氣息太過濃郁,她已經極度渴望,這許久不見的陽光的溫暖。
她把Harry介紹給Pontus先生,Pontus先生對他很滿意。年僅十五歲的小Harry,就這樣順理成章地進入了FBI。因為他還沒有成年,在隊裏訓練時需要輔導員,正是李初眠。Harry的性格很開朗,有時也會黏著李初眠,而李初眠,也出人意料地對這個小家夥有著無窮無盡的耐心。Harry很有悟性,加上他得天獨厚的判斷力與辨識力,很快,他就參與了正式出警。可以說,是李初眠發現了Harry,並一手把他栽培起來。
說不清為什麽,李初眠和Harry呆在一起時,總是感覺自己的心情很好,總感覺被陽光的氣息所溫暖著。久而久之,兩個人的關系也就變得更好了。
吃過晚飯,還不到八點鐘,李初眠來到了Pontus先生的房間外,禮貌地敲了三下門,李初眠聽見裏面傳來Pontus先生溫和而不失威嚴的聲音:“請進。”走進房間,Pontus示意李初眠坐下。Pontus先生是個四十多歲的男人,衣著行為都十分考究。他是李初眠的頂頭上司。
Pontus先生不是一個喜歡拐彎抹角的人,李初眠剛坐下,他就直說:“我希望你和Simon之間的私人關系不會影響到這次行動。”李初眠垂下了眼眸,臉上沒有表情,冷冷地回答:“我會處理好。”Pontus先生很滿意地點點頭,又問:“我給你的任務,究竟什麽時候才能完成?”這次李初眠有些猶豫,躊躇了一會兒才說:“快了。”再往後的話題都是些不癢不痛的了,沒多久,李初眠就告辭回了自己的房間。
回到房間裏,李初眠不出意料地看見萬年跟屁蟲小Harry正躺在她的床上看資料,Noah和H仍然沒有一點動靜。李初眠在床邊坐下,Harry看出來她的情緒不對勁,輕聲問她:“Pontus先生是不是又在問那件事情?”李初眠眼神向下低垂,臉上的表情在陰影裏看得不是很清楚。過了一會兒,Harry才聽見她說:
“如果那件事辦成了,我會不會真的就變成了一個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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