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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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裏第一只貓是我帶回來的。白的底色,黃的披風,漂亮而威風,加上吃得多長得胖,走到哪裏皇帝出巡一樣的氣度。當初可不是這樣的。那天,我騎車上街,偶然看見某墻根下一團東西撅著屁股在鉆洞,仔細一看是只小貓,再仔細看看,附近沒有人......我大大方方把它撈進車筐,回家了。
回家跟吾媽說撿來了一只小貓。吾媽得知過程後,馬上就黑線了:人家是要鉆洞回自己家吧,你這是綁票!送回去,送回去。
我不理她,一門心思的打理貓,洗澡、梳毛、餵水餵飯,清貓砂......甚至還借了鄰居家一本專門養貓的書來看,唯恐把貓伺候的不周詳。兩天後,貓(網名金牌mao)對我寸步不離,從我的臥室走到客廳都嚇得豎毛。我當時覺得被依賴,還美滋滋的,哪知剛過了一天,風雲突變——金牌mao同學從半米高的地方摔下來,把腦袋摔了,自此失憶,再不認識我是誰,只乖乖的跟著我媽,當狗腿貓。
我傷心的不知如何是好,我媽卻被貓很快收買,成為第二任貓奴。
——我爸因為只知道嚇唬貓逗弄貓,從不會好好照顧,被我媽勒令退出貓奴競爭者隊伍。
當然,我也被勒令來著,只是我不肯聽,繼續執著的當貓奴。只要我在家,餵貓和清理貓砂的工作不用別人。我媽趕了我幾回,發現貓並不因為我的勤勞而回頭去親近我,這才放心,繼續當她眾星捧月的偶像派。
她只操心過一件事,就是在金牌mao和我獨自被留在家中一周,金牌mao唯恐被拋棄,不好好吃飯的事情發生後,老媽絞盡腦汁的想了很久,終於從她同學家中帶回一只小小的黑貓(銀牌mao),給大貓就伴。
後來,很長時間,銀牌mao是在櫃子或者小凳子底下睡覺的。因為只要它一探頭,金牌mao就會毫不留情的咬它,咬得它脖子禿得沒有毛也不松口。
再後來,看動物世界我方明白,貓原來是領地動物,和老虎一樣,是不能容於一山的。
————————————
閨蜜總結:你以為婚姻是什麽,還不就是一山不能容二虎。
我問:不是說,只要一公一母就可以容下麽?
閨蜜腦袋搖晃得像波浪鼓:難道它倆就不爭統治權?
一語中的。
鄰居老大媽又來提親,說她姐姐家的孩子,人老實,長得好,就是沒工作,需要我這個當大夫“高薪水,閑工作”的人養著。她說,現在剩女這麽多,男孩兒都跟寶貝似的,你們家不搶,有的是人排隊。
我告訴她:留給後來人吧。
老大媽氣哼哼的走了,沒隔幾個小時,又回來游說,態度和藹了許多。什麽守家在地的,街坊鄰裏的,知根知底,不要像電視演的,上什麽網絡,信人家高富帥,結果跑老遠去給人拐賣,還被那什麽blablabla.......
我客客氣氣的問她:阿姨,你覺得結婚是為什麽?
老大媽:老了有個伴兒唄。
我:那如果沒等到老,就離婚呢?
老大媽:那就再找一個,反正跟誰過都是一輩子。
我沒有再搭腔。事實上,我是真的不懂,那些結婚數年至以上的人,會不約而同總結的這一句“跟誰過都是一輩子”,我不懂,這種麻木這種僵硬,為什麽可以用作勸諫人的理由。
莫非真如那位學長所說,婚姻就是死一遍,跟誰一起躺在棺材裏,並沒有太大區別。
可是,我從未見過,哪一對夫妻可以一起死到另一個世界去的。
不能共死,卻一定要以共死為借口來找個人作伴,難道真的就能解決孤獨?
(待續)
作者有話要說: 爭取在三萬五千字內結束。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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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理她,一門心思的打理貓,洗澡、梳毛、餵水餵飯,清貓砂......甚至還借了鄰居家一本專門養貓的書來看,唯恐把貓伺候的不周詳。兩天後,貓(網名金牌mao)對我寸步不離,從我的臥室走到客廳都嚇得豎毛。我當時覺得被依賴,還美滋滋的,哪知剛過了一天,風雲突變——金牌mao同學從半米高的地方摔下來,把腦袋摔了,自此失憶,再不認識我是誰,只乖乖的跟著我媽,當狗腿貓。
我傷心的不知如何是好,我媽卻被貓很快收買,成為第二任貓奴。
——我爸因為只知道嚇唬貓逗弄貓,從不會好好照顧,被我媽勒令退出貓奴競爭者隊伍。
當然,我也被勒令來著,只是我不肯聽,繼續執著的當貓奴。只要我在家,餵貓和清理貓砂的工作不用別人。我媽趕了我幾回,發現貓並不因為我的勤勞而回頭去親近我,這才放心,繼續當她眾星捧月的偶像派。
她只操心過一件事,就是在金牌mao和我獨自被留在家中一周,金牌mao唯恐被拋棄,不好好吃飯的事情發生後,老媽絞盡腦汁的想了很久,終於從她同學家中帶回一只小小的黑貓(銀牌mao),給大貓就伴。
後來,很長時間,銀牌mao是在櫃子或者小凳子底下睡覺的。因為只要它一探頭,金牌mao就會毫不留情的咬它,咬得它脖子禿得沒有毛也不松口。
再後來,看動物世界我方明白,貓原來是領地動物,和老虎一樣,是不能容於一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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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問:不是說,只要一公一母就可以容下麽?
閨蜜腦袋搖晃得像波浪鼓:難道它倆就不爭統治權?
一語中的。
鄰居老大媽又來提親,說她姐姐家的孩子,人老實,長得好,就是沒工作,需要我這個當大夫“高薪水,閑工作”的人養著。她說,現在剩女這麽多,男孩兒都跟寶貝似的,你們家不搶,有的是人排隊。
我告訴她:留給後來人吧。
老大媽氣哼哼的走了,沒隔幾個小時,又回來游說,態度和藹了許多。什麽守家在地的,街坊鄰裏的,知根知底,不要像電視演的,上什麽網絡,信人家高富帥,結果跑老遠去給人拐賣,還被那什麽blablabla.......
我客客氣氣的問她:阿姨,你覺得結婚是為什麽?
老大媽:老了有個伴兒唄。
我:那如果沒等到老,就離婚呢?
老大媽:那就再找一個,反正跟誰過都是一輩子。
我沒有再搭腔。事實上,我是真的不懂,那些結婚數年至以上的人,會不約而同總結的這一句“跟誰過都是一輩子”,我不懂,這種麻木這種僵硬,為什麽可以用作勸諫人的理由。
莫非真如那位學長所說,婚姻就是死一遍,跟誰一起躺在棺材裏,並沒有太大區別。
可是,我從未見過,哪一對夫妻可以一起死到另一個世界去的。
不能共死,卻一定要以共死為借口來找個人作伴,難道真的就能解決孤獨?
(待續)
作者有話要說: 爭取在三萬五千字內結束。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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