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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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一年多的男友又發來短信求覆合,他說他再也找不到比我更好的女子。看完,刪除,我照舊上班,看病人,和平常一樣。就好象收了一條垃圾短信,無關痛癢。
他大約忘記當初劈腿的小聰明和選擇分手的決絕,就像忘掉最開始追求我的小聰明和選擇在一起的決絕一樣,選擇性失憶,是他一貫的策略。我也學會了,我選擇性失憶,忘記了他這個人。
病人的眼神倒是很好,他小心翼翼地問,大夫啊你臉色不太好。
我笑:你的體溫計也到時間了,拿出來吧。
病人乖乖的掏體溫計:大夫怎麽樣?
我:嗯,體溫已經正常了,你回去繼續吃藥就好。
病人:噢謝謝。
我:記得吃這個藥不可以喝酒,否則會心跳加快,不舒服。
病人眨眨眼:我平時心跳很慢,這樣不是好事麽?
我瞬間有了恍惚,仿佛眼前換了個人,那個人也是這樣同我講話,一副滿不在乎的口氣,好像特別喜歡看我幹著急的樣子。勉強壓住心頭悸動和傷痛,假裝平靜的提醒他,一個習慣心跳得慢的人,是不會很適應心跳突然加快的狀況的。
他想了想,接受了我的建議。
這點,倒是比那個人強太多倍了。那個人倔強的像頭驢,別人說的話就是一陣耳旁風,吹進又吹出,撓癢癢而已。
因此我很少給他建議,偶爾幾次,不過是提及一句,絕不重覆。
我是聽我媽嘮叨長大的,耳朵生繭的感覺是其次,那種被束縛被管制的感覺,一點也不好。所以我也不勉強他接受什麽,在我看來,他怎麽聽怎麽做都是他的自由。
我贈予他自由,我贈予他深情。
父母離世後他並沒有與兄姐們留在同一地方,家鄉也沒能成為他的港灣,他酷愛飛翔,沒有什麽能綁住他的翅膀。否則也不會選擇遠離故土的繁華城市,獨自居住。
然而我贈予的,並非他所珍惜的。
僅僅是因為有女生說好感,他便毅然選擇分手。卻連跟我開口的勇氣都沒有,只有一封郵件,說什麽即便分手,他還想做我最好的朋友。
我只將他從前唱過的一首太委屈,傳給了他。然後拉黑,刪除電話號碼。
——世上唯有一人可以保護我,那就是我自己,不是其他任何人。
——————————
終是忍不住對好友傾訴了那條垃圾短信,好友憤然道:你若是回他信息,就不要認我這個朋友。
當然!我毫不猶豫的告訴她,一個當我是他的信徒隨意拉攏拋棄的男人,不值得我做任何遷就。
好友笑:這才是我認識的你。
她不知道,口頭上愈逞強,內心裏愈懷念。
我實在很想念那段美好的歲月。
是的,想念關於我的一段歲月而已,與旁人無關。換個說法,我有我自己的人生,我值得擁有整個世界。
——————————
他終於沒有再發信息來。我知道,這個人自此消失在我生命裏,再無交界。
而我照舊睡得很好。偶爾一兩個噩夢。天馬行空,撕心裂肺。疼,是從心底噴出來的烈焰,灼傷我每個細胞。我死死的按住手機,咬緊牙根。
終是沒有發出一個字去。
他不過是失去了一個選項,而我差點丟了自己。
有人說,愛情面前,尊嚴可無。但是我想得卻是,如果對方連尊重都做不到,何談理解,何談愛情?
明朝筆記小說裏曾記錄這樣一個故事:一美少年愛慕一帥哥將官,苦追得手後又不安分,調戲另一將官。誰知那人血性爭執,不幸被美少年打死。殺人償命,美少年本該死罪。可他的帥哥將官舍不得,甘願替他被砍頭。此情感動主審,將故意殺人改為過失殺人,判帥哥將官蹲監獄兩年。一開始,將官的牢飯都是美少年在送,可沒過多久,少年便熬不住了。鐵了心要分手,再不肯來探監。帥哥將官悲憤不已,終於說出當年真相,主審官對他深表同情,立刻就將殺人真兇下了死牢。不久,美少年問斬。行刑後帥哥將官登上臺,痛心的對眾人說,此人雖然違反國法,亦辜負我的情意,但今天的結局並非我本意....我終是不想他獨自上路。說完,將官以頭撞柱,血染刑場。
人生自是有情癡,此恨不關風與月。
我只能扼腕,暗嘆一聲連尊重都不會的人,怎值得對方如此深愛。
反正我是不會愛這樣的人。
——————————————
作者有話要說: 我的半自傳體小說。希望你們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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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的眼神倒是很好,他小心翼翼地問,大夫啊你臉色不太好。
我笑:你的體溫計也到時間了,拿出來吧。
病人乖乖的掏體溫計:大夫怎麽樣?
我:嗯,體溫已經正常了,你回去繼續吃藥就好。
病人:噢謝謝。
我:記得吃這個藥不可以喝酒,否則會心跳加快,不舒服。
病人眨眨眼:我平時心跳很慢,這樣不是好事麽?
我瞬間有了恍惚,仿佛眼前換了個人,那個人也是這樣同我講話,一副滿不在乎的口氣,好像特別喜歡看我幹著急的樣子。勉強壓住心頭悸動和傷痛,假裝平靜的提醒他,一個習慣心跳得慢的人,是不會很適應心跳突然加快的狀況的。
他想了想,接受了我的建議。
這點,倒是比那個人強太多倍了。那個人倔強的像頭驢,別人說的話就是一陣耳旁風,吹進又吹出,撓癢癢而已。
因此我很少給他建議,偶爾幾次,不過是提及一句,絕不重覆。
我是聽我媽嘮叨長大的,耳朵生繭的感覺是其次,那種被束縛被管制的感覺,一點也不好。所以我也不勉強他接受什麽,在我看來,他怎麽聽怎麽做都是他的自由。
我贈予他自由,我贈予他深情。
父母離世後他並沒有與兄姐們留在同一地方,家鄉也沒能成為他的港灣,他酷愛飛翔,沒有什麽能綁住他的翅膀。否則也不會選擇遠離故土的繁華城市,獨自居住。
然而我贈予的,並非他所珍惜的。
僅僅是因為有女生說好感,他便毅然選擇分手。卻連跟我開口的勇氣都沒有,只有一封郵件,說什麽即便分手,他還想做我最好的朋友。
我只將他從前唱過的一首太委屈,傳給了他。然後拉黑,刪除電話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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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是忍不住對好友傾訴了那條垃圾短信,好友憤然道:你若是回他信息,就不要認我這個朋友。
當然!我毫不猶豫的告訴她,一個當我是他的信徒隨意拉攏拋棄的男人,不值得我做任何遷就。
好友笑:這才是我認識的你。
她不知道,口頭上愈逞強,內心裏愈懷念。
我實在很想念那段美好的歲月。
是的,想念關於我的一段歲月而已,與旁人無關。換個說法,我有我自己的人生,我值得擁有整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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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照舊睡得很好。偶爾一兩個噩夢。天馬行空,撕心裂肺。疼,是從心底噴出來的烈焰,灼傷我每個細胞。我死死的按住手機,咬緊牙根。
終是沒有發出一個字去。
他不過是失去了一個選項,而我差點丟了自己。
有人說,愛情面前,尊嚴可無。但是我想得卻是,如果對方連尊重都做不到,何談理解,何談愛情?
明朝筆記小說裏曾記錄這樣一個故事:一美少年愛慕一帥哥將官,苦追得手後又不安分,調戲另一將官。誰知那人血性爭執,不幸被美少年打死。殺人償命,美少年本該死罪。可他的帥哥將官舍不得,甘願替他被砍頭。此情感動主審,將故意殺人改為過失殺人,判帥哥將官蹲監獄兩年。一開始,將官的牢飯都是美少年在送,可沒過多久,少年便熬不住了。鐵了心要分手,再不肯來探監。帥哥將官悲憤不已,終於說出當年真相,主審官對他深表同情,立刻就將殺人真兇下了死牢。不久,美少年問斬。行刑後帥哥將官登上臺,痛心的對眾人說,此人雖然違反國法,亦辜負我的情意,但今天的結局並非我本意....我終是不想他獨自上路。說完,將官以頭撞柱,血染刑場。
人生自是有情癡,此恨不關風與月。
我只能扼腕,暗嘆一聲連尊重都不會的人,怎值得對方如此深愛。
反正我是不會愛這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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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我的半自傳體小說。希望你們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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