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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戰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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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戰歌

正所謂手裏有糧,心裏不慌。

清晨,偷偷和弟兄們一起出來逛街的朱遠就看著,百姓們與當初進城時,截然不同的精氣神,身上衣服還是打有補丁或粗衣穿半截,可是眼神卻是閃閃發亮,滿懷憧憬。

當初行屍走肉般死氣沈沈,現在容光煥發,步伐快速。

帶著草帽不疾不徐,穿過一行行路人,誰都沒有多瞧他們一眼。

心裏皆想著,現在手工作坊到處招人,這論時辰給工錢呢,等到傍晚下值後,或許狠狠心也可以給買上一點點麥芽糖,讓孩子們嘗嘗什麽是甜滋味

官府采買,制辦武器等等花出去的錢,流進了百姓和商戶們的手裏,以此為循環,直接讓丹縣的經濟變得順暢,產生了良性推動。

身側的蕭何總是忙著腳不沾地,這今早晨練完,主公非得說讓自己跟著,望著這一幕,他才明白了其用意。

眼看穿插而過的這一張張清晰的笑臉,心裏產生了無法言語的極大慰藉。

“蕭何,親眼所見,如何,這全都是你的功勞。”

進了縣衙內,朱遠才把頭上的草帽拿下來。

身後的兄弟們早就忍不住了,立刻邊拿下來,邊替他開心輕笑。

蕭何先是看了一眼笑的最大聲的夏侯,才雙手抱拳彎腰,行禮道:“主公這話是錯了,也都是多賴主公及弟兄們,不過,咱確實心裏高興。”

想想,又接道:“不過,屬下所做還差的遠呢,今後定會再接再厲。”

朱遠聽他這麽說,順勢接道:“好,那我們今後就一起,不忘初心,砥礪前行!”

這麽直白的話語,頓時讓所有人打了雞血般,嗷嗷應和。

*

古代的酒都是用純糧食釀造,更別說,現在是百姓吃粗糧都吃不上的日子。

盡管門鋪有很多重新所開,可是,剛才朱遠他們逛了一圈,卻一個釀酒鋪子都沒有。

去酒樓裏,一問,才知道,現在這酒根本沒得賣,連貨源都沒有,何處去進。

最次的濁酒,也可叫“米酒”,只需用大米,黍米,栗米等常見谷物釀出,渾濁含有碎渣,入口極差。

中等如清酒,就得用大豆,大米,小麥、精米等等眾多細糧摻在一起釀出來的酒,才入口綿柔,不傷肝腎,清澈香甜,美味好喝。

至於禦酒,那就更不得了,得用發酵好的糯米,糝米,粳米,精米等等,冬夏釀熟,還得沈澱發酵,比如埋入地下、地窖,那才叫神仙醉,千金佳釀;口感更為別致,基本上只能皇家和貴族專享。

回想起包廂裏,酒樓老板汗流浹背的給小六解釋,還把一旁的他們都以為是保護的打手。

昌盛知道,老大為什麽示意小六出面問酒的事,可是,這現在丹縣裏,根本沒有那麽多大米啊。

至於老大專門要來的高粱,他就沒指望那個能釀成酒,這白高粱磨面吃都得必須摻細糧面,否則吃進去,就會跟吃觀音土似的,拉不出來,必漲肚而死。

就這種只能制成笤帚或炊帚的紅高粱,也能釀出酒來,打死他都不信。

朱遠知道昌盛這麽說的用意,現在很多北地百姓連麩糠都吃不起,的確是不宜行此事。

可是,他們都不理解,這高粱酒,就算不是為了喝,也可以制成蒸餾酒,高濃度的酒精,戰場上必需品,可以救活無數士兵,這才是自己所必需弄出來的原因。

只是,這自己知道歸知道,步驟也知道,可是,就沒親手弄過啊。

“給我在丹縣城內外貼告示,若是尋到會釀酒的,重賞。”

朱遠心裏不信邪,就是分鍋的訣竅,到時候,釀出來,事實勝於雄辯。

看著老大這堅決的樣子,眾人點點頭,到底是想著老大從不打沒把握的仗,萬一湊巧真的成功呢

*

自從丹縣已全部掌握,朱遠他們不由的把目標轉向陽線和黟縣。

這呈三角包圍之勢,若是先攻打陵縣,到時三方夾擊,不妥不妥。

看著老大這麽一比劃,弟兄們可真是迫不及待。

“要不派幾個人,先去打探消息,摸清底細。”

長勝立刻就腦筋急轉,想著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看著其他弟兄們顯然也是如此想,朱遠點點頭。

要說這古代,出門可不是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必須得有路引,還有居留時期,比如,這縣衙開的憑證,上面還規定歸來的日期。

也別想著能夠糊弄過去,不歸,要不就是死,要不就是黑戶,成為任人欺負的乞丐兒。

於是,顯然也是氣力足,每天的武藝練習,更為刻苦,身上的綁帶,因為匍匐爬山地,兩三天就得更換,破碎的粗衣,再繼續撕開綁。

一開始,這夏侯習練打硬仗,那是無敗績,一到這山地戰,總是連連吃虧,後來這也學精了,結果這游擊戰是越打越溜。

每天傍晚,看著整的泥猴子似的軍隊歸來,也成了百姓們的樂趣。

每個人邁著整齊劃一的步伐,臉上灰頭土臉,看不清人樣,可是嘴裏共同唱著,渾厚慷慨之雄歌:

“豈曰無衣與子同袍。王於興師,修我戈矛。與子同仇!

豈曰無衣與子同澤。王於興師,修我矛戟。與子偕作!

豈曰無衣與子同裳。王於興師,修我甲兵。與子偕行!”

沒錯,這就是朱遠看著他們枯燥的練習,趁休息時,所教給他們唱的,出自《詩經·秦風·無衣》。

是朱遠最為喜愛的先秦戰歌之一。

這首歌曲,也可以稱之為詩,意氣風發,豪情滿懷,亦充滿了同仇敵愾,激昂之氣氛。

北地木深土厚,民性厚重質直,崇尚英雄氣概與勇武之風,在合適不過。

忙了一天內務,專門來接主公的蕭何與百姓們一樣,不禁為歌中火一般燃燒的激情所感染,腦海中想象出戰士們在磨刀擦/槍、舞戈揮戟的熱烈場面,令人心馳神往。

最重要的是,內裏主公的雄心壯志。

君王嗎,蕭何的眼中灼熱無比。

朱遠可不知道,蕭何和眾人完美的誤會了。

其實理由就是單純的,千古一帝秦始皇是其偶像啊。

*

6天後,武器坊檢驗,長戈、長矛、刀劍,還有最重要的弓箭,蕭何看著主人對弓箭格外專註的樣子,記下心來。

“兩軍交戰,相隔數十步,就可一輪放射,你們想想,萬箭齊發,遮天蔽日的場景,咱們還沒上呢,敵人就死傷殆盡,是不是,很過癮”

朱遠想到,大秦帝國裏的場景,就止不住的有點小哆嗦。

若是真有一日,自己一定要實現,上輩子現代都是槍炮,輪起來,還真沒有冷兵器時代帶勁,沒有那種鐵與火、宛如壯麗一曲的極致美感。

一直以來的夢想啊。

“主公,外面手下來報,健壯年輕的馬匹來了。”

小六這話一出,朱遠立刻回頭,驚喜。

丹縣的馬廄裏只有當苦力的柴馬,嘴歪力衰,根本無法練騎術,這可真是好。

“嗯,你去吧,好好誇誇人家,畢竟用了短短幾天時間,就辦成了事。”

朱遠說完,又小聲道:“商人地位低賤,可是也得誇誇,讓人家心裏更有幹勁,啊。”

蕭何在一旁道:“主公,為何要給他們臉,辦好差事,是應得的,要不然,留著他們那小命何幹”

朱遠搖搖頭,手裏摩擦著箭身,嘴上解釋道:“這將來用他們的地方多了,只是現在這幾個小商人的確是不起眼,可是,畢竟是第一批投靠咱們的是吧。

哎,對了,問問馬匹的價錢,得給。”

小六皺皺眉,還是點點頭。

昌盛從一旁勸道:“對啊,六子,你就聽老大的話,這咱們得千金買馬骨啊,這以後就是當範本的。”

朱遠看著他們恍然大悟的表情,表情微妙,這總不能解釋道,上輩子的未來,商人會不可小覷,地位都可稱為豪門。

這團結起來的作用,比想像中的都大。

不過,這輩子,我一定不會讓他們這麽猖狂。

*

縣衙後院,小六指著28匹正在吃草料的馬兒,說著主要是從陵縣商隊運來的,胸腹、四肢肌肉有力,眼神溫和,毛色發亮,除了脖子處有些雜毛外,當練習的馬是綽綽有餘。

朱遠看著也就一般吧,一點沒有桀驁之氣,那種一看就是神駒,馬中之王,還是得有緣分才能遇見。

不過,記得老村長說過,這巨鹿郡以北就是塞外游牧蠻夷,大大小小的部落,統稱匈奴,盛一盤散沙狀態,可真是天佑大陳朝,要不然,這內憂外患,怎麽也夠喝一壺的。

此時的朱遠可不知道,無邊無際的草原上,一個40多歲,身著奇裝異服,披頭散發,鷹視狼顧之漢子,後面跟著黑壓壓的人群,萬馬奔騰,呼和震天,正在東征西討。

有了馬匹,朱遠就帶著弟兄們聯系,可是他突然發現一個大問題,怎麽沒有馬鞍和馬蹄鐵呢

這才發現身上都是光禿禿的,等等,該不會現在還沒有設計出來吧。

蕭何自認是一介書生,本來就沒有學習騎馬的打算,可是,夏侯就不一樣了,神情跟見了脫/光的女人似的。

隨著主公隨手挑了一個暗褐色毛發的,剩下的弟兄們摸摸這個,摸摸那個,開始猶豫不決了。

“嘻嘻,跟娶媳婦似的。”

李十一靈光一閃道。

這次不等李十二阻止,都朝他怒目而視。

李十一心虛的把身子往裏側側,只是沒想到,馬匹驟然打了個噴嚏。

“噗,哈哈。活該。”

李十一的臉,光榮的滿是草料渣滓。

此時,他內心還發散著思維,幸虧沒有口水。

作者有話要說:  寫到偶像,嚴重卡文。

最喜歡的皇帝是千古一帝,秦始皇!

最喜歡的朝代是明朝,不和親,不納貢,天子守國門,君王死社稷!

壯哉,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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