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3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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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明天我還沒被親到,你爸的事就算了。」

「不要這樣啦,再給我幾天。」

「不要,我跟你說過,我等很久了。」

「明天一定不可能的,再等幾天嘛,這種東西等越久越甜美啊。」

「我剛好相反,我等越久越沒興趣,你再拖啊,拖過明天就算鄭麗娟願意跟我喇吉我也不想要了。」伯昱懶洋洋地說,另外請務必記得他現在小學三年級。

元彬推紙牌的手停了下來,臉也皺了起來,超級煩惱的表情。

伯昱捕捉到這個表情,很快地又開始說:「不過看在我們交情那麼好的份上,我給你最後一個選擇好了。」

「什麼選擇?」準備背水一戰的元彬說。

伯昱又露出了他惡質的微笑。

午餐時間,元彬出現在音樂教室,紅著臉朝坐在辦公桌前的音樂老師走去。

「郭元彬?」老師很快就註意到他。「怎麼了?今天沒有音樂課喔。」

元彬做了幾次深呼吸,然後把自己先前收到的小禮物放在桌上,豁出去似的說:「我努力練習唱歌,不是因為想要這種東西!」

「那麼你想要什麼呢?」

元彬低著頭,通紅的臉幾乎要開始冒煙。「我我…我跟同學打賭輸了,我一定要想辦法讓老師親我一下才行!」

老師一聽有點驚訝,但是看到教室窗外探頭探腦的另一個學生,她就相信了。「沒有下次喔。」

元彬難堪地點點頭,老師才在他臉上輕輕碰了一下。

這是元彬第一次被女孩子親臉頰,雖然對方比他大上十八歲,還是讓他覺得呼吸困難,整個人都暈眩了。回到和伯昱會合的地方時,他還在努力平覆自己的呼吸。

「感覺怎樣?」伯昱問。

「很暈。」

伯昱笑了幾聲,好像很享受似的欣賞著元彬正在發燙的臉。

「你被親的時候挺可愛的。」

「少廢話,快點啦!」元彬死心地閉上眼,完全一副任人宰割的樣子。

這是伯昱給元彬的最後選擇,他要元彬幫他實現間接親吻。

實在是很合理,很聰明不是嗎?啊……那個綁著辮子的女生好漂亮,我好喜歡她,拜托你幫我去跟她喇吉,讓我可以實現跟她間接接吻的願望好嗎──這是哪一國的狗屁啊!逼我翻桌嗎!?

偏偏元彬就是會信這套,他現在正等著伯昱過來,他決定閉著眼睛撐過這一切,然後一定要老爸把伯昱的媽媽追到手,否則他以後也不管泡面的調味粉要加多少了,他會直接換加砂糖。

「你在幹嘛?你很慢耶!」閉著眼睛的元彬等不到伯昱,煩躁地說。

「我要先想像鄭麗娟的樣子才能行動。」伯昱得意地看著自己運籌帷幄得到的戰利品,其實他腦中根本沒出現過音樂老師的影子。

元彬一直很不安,伯昱「想像」了很久,一直都沒有動靜,到最後他終於忍不住轉頭睜開眼睛想罵人,卻感到柔軟的東西貼了上來,眼前是伯昱放大的臉。

「你……你搞什麼啦!」元彬大吼。

「誰叫你要突然轉頭?」

「誰叫你那麼慢!」

「我說過了我要先想像。」

「好!夠了吧!我已經犧牲夠多了!」

「我根本沒親到對的地方。」但是親到了更好的地方,陳伯昱你真是個卑鄙無恥的小人。

「你這次給我看清楚一點!」

「你才不要亂動。」

就這樣,小學三年級,伯昱騙走了元彬珍貴的初吻,還在臉上多香了一下當額外紅利。也許這種遭遇對元彬來說已經夠屈辱了,但是其實這次伯昱只是稍微玩玩而已。

媒人難為

有關元彬和伯昱的所有故事都是當事人透露,或筆者親眼目睹的──如果它的原稿在完成前沒有被郭元彬銷毀的話。

我聽到的其實都是故事破碎的片段,我嘗試將它們照發生的先後順序組織起來,希望完成一部完整的小說。

事實上,我還計畫找到一家出版社把它印成實體書,然後悠閑地看著郭元彬到處湊錢,拼命想辦法在上市當天就把貨買斷。當然,前提是如果他能阻止陳伯昱比他早一步拿到貨,而且還帶到人潮很多的十字路口把書當傳單發的話。

伯昱可有錢了,他比我和元彬都有錢。

有時候元彬會無意間告訴我一些往事,至於那些比較私密的(當然我絕對會毫不客氣都寫出來),是伯昱偷偷告訴我的。

第一次聽到時我很驚訝,任何人都無法想像伯昱會說出那些事。伯昱是個很神秘的人,永遠都像藏著什麼想法或是在別的地方做一些你不知道的事,他會那麼大方公開屬於他自己的事,這實在是不尋常。

一開始我還不太能接受他們兩個會上床這個事實,我雖然很習慣混亂又不太圓滿的男女關系,但是那麼近距離觀察男男關系,這是頭一遭。

聽著伯昱描述他料理元彬的過程(他會連扳開哪裏插進哪裏都說得一清二楚),雖然照理說我應該很尷尬,但是我常常聽得寒毛直豎,嘴角抖不停。並不是過程多殘忍,只是伯昱的笑臉就是會讓你忍不住為元彬真心默哀。

總之,這些事都真的發生過,至少當事人是這麼說的。我不認為元彬需要捏造陳年往事,他認為那些是他的家庭成長史,他不會亂說。

至於陳伯昱,如果他想要爽就絕對會去做,不會光是說些故事就滿足。

毫無疑問的,不管是讓他耍著玩或是直接滿足他,郭元彬在他心中都是完美物件,一百分。而且很有可能,在他心中這世上只有郭元彬能得分。

好吧,回到故事主軸(如果這本書有這種東西的話),元彬完成伯昱的要求了,接下來伯昱就得當他的幫手,撮合兩人的父母。

其實伯昱覺得媽媽和郭爸並不相配,他不是小學時才這麼覺得,他一直到後來都還是這麼想。

伯昱媽媽控制慾挺強的,對外人不會,對家人就很明顯,伯昱和媽媽一起生活,練就一身可以躲過母親眼睛、照樣做自己想做的事的高超本領,但他不認為郭爸和元彬做得到。

不過媽媽並不是個大問題,問題是,郭爸並不是個可靠的男人,他的收入比伯昱媽媽還少,如果兩人真的在一起,奔放的郭爸就得忍受綁手綁腳的束縛,還要忍受感覺上好像女人在養家的屈辱,對郭爸來說這樣的人生不見得比較好。

但是元彬很堅持,所以伯昱還是會做,不管是把媽媽和郭爸一起丟到浪漫的草莓果園去吃豐年果糖,或是丟到雪山上的小屋裏被迫裸體取暖,這家夥都會毫不猶豫下手,即使這樣會毀掉媽媽的一生也一樣。

伯昱媽媽實在應該只給他吃米糠的。

這兩個家夥下手的第一個地點是菜市場,而且是地上有菜渣、空氣中飄著血腥味、浪漫得起來我頭給你的那種傳統市場。

會選這麼爛的地方開始犯案,是因為元彬堅持男女交往的進展速度不應該那麼快,尤其一開始更要慢慢來。他很迷信緣分跟手指上的紅線,他覺得巧遇是戀情開始最理想的方式之一,有時候我懷疑他是不是翻過言情小說。

伯昱媽媽常常上菜市場,所以伯昱一點都不用費心。郭爸就麻煩了,他們家的菜是隔壁的婆婆拿過來賣的,爸爸只要付錢就行了,郭爸一點都不喜歡親自去市場采購,很多時候他甚至根本不想下廚。

菜市場很顯然是發展戀情最差勁的巧遇地點之一,可是元彬想不出來除了市場以外,爸爸和伯昱媽媽還能在哪巧遇,所以不管怎樣都要把爸爸弄到市場去才行。

一大早元彬就把爸爸吵醒,說他想吃雙胞胎(兩團甜甜的油炸面粉),硬要去市場買。郭爸不情願地起床,假日他通常都睡到午餐時間的。

「爸,你不能穿那樣啦,換一件漂亮一點的衣服。」看到老爸穿著皺巴巴還沾有汙漬的吊嘎就要出門,元彬抗議著。

「不過就是陪你去買個雙胞胎,不用那麼水當當吧?」郭爸很想趕快到市場把該死的雙胞胎買回來,回家繼續補眠。

「不用水當當,至少也整齊一點吧?市場是公共場所耶!」元彬拿了最乾凈的襯衫在父親面前晃。

郭爸百般無奈地把襯衫套在吊嘎外後,又在元彬的逼迫下脫了藍白拖,換上其實也很臟的便鞋,嘴裏嘀咕:賣雙胞胎的最好是有給優秀服裝儀容算半價啦。

到了市場以後,元彬很快就找到伯昱的身影,他扯著正要往雙胞胎方向前進的父親,穿過人潮走到伯昱和他母親身邊。

「陳太太?」郭爸以為這是巧合,熱情地打招呼。

伯昱媽媽對郭爸點了點頭,笑著說:「帶元彬一起來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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