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104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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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草原中自然條件最優渥的地區之一。

在草原上,最主要的交通工具是馬,像長孫凝這樣開車的非常少見,一看就是外地來的人。除卻像日格瓦小鎮那樣的縣鎮,沒有加油站,好在長孫凝自備了足夠的汽油,不然回去都成問題。所謂入鄉隨俗,看見不遠處一排氈帳,她趕緊把車停在不礙事的地方,抱著小金徒步過去。莫珠穆達盟面積那麽大,她頭一次來,根本不知道念月牧場具體在哪兒,得找人打聽打聽。

綠油油的山坡下,正有一名二十多歲的少年在拉馬頭琴,琴聲悠揚,飄向遠方。長孫凝走過去,繞到他的前面,客氣問道:“不好意思,打斷一下,我想去念月牧場,請問該怎麽走?”念月牧場在華夏都很有名氣,在這莫珠穆達盟更應家喻戶曉,她猜測少年肯定知道。

少年很投入,聞聽有人問話,急忙收了琴,站起來,先是打量長孫凝一番,隨後笑著說道:“朋友你好,歡迎你來到念月牧場。”沒想到,少年的普通話說得很標準。

長孫凝楞了一下,她是奔著莫珠穆達盟的方向來的,卻不想一走就走到了念月牧場,“這裏就是念月牧場?”老實說,她有些不太相信。

“對呀,這方圓千裏都是念月牧場,有什麽可以幫你嗎?”少年問道,他還沒見過像眼前這樣的如水般清澈的女子,透視人心。

“哦。”長孫凝慢慢消化,原來念月牧場並不是圈起來的,而是開放式牧場,她竟真的無意中走對了地方。“我想找場主談生意,不知怎樣才能聯系到他?”通信不發達就是不方便,擱在日後人手有手機的時候,幾個電話就能搞定的事,根本不用她跑這麽遠,趕上西天取經了。

聽長孫凝要找場主談生意,少年臉上閃過驚訝,因為看上去她實在太年輕了,都不知道滿沒滿十八歲?又打量,她渾身氣場成熟穩重,態度嚴肅,不像是說笑,許是外表太像小孩了吧。

“是不方便,還是你也不清楚?”少年久久發呆,長孫凝著急,試探著追問。虧得見少年是正直忠厚的人,不然眼睛在她身上轉來轉去,還以為他在打什麽鬼主意。

“哦,不不不,方便,方便。”少年意識到自己失態,急忙說道:“原來遠道而來的朋友是想跟我們場主談生意,那就是我們的貴客,我叫格斯,很高興認識你!”

與格斯握手,“你好,長孫凝。”長孫凝聽得有些雲裏霧裏,什麽叫他們場主,難不能他是念月牧場場主的手下?

長孫凝還真就猜對了,格斯確實是念月牧場場主的得力助手,輔助管理念月牧場,特別是近一年時間,外面的業務都是他在聯絡。格斯介紹,念月牧場很大,管理的人卻不多,除了他們一家十一口人,其他九個人都是他們場主從外帶來的。二十一個人分布在牧場各處,各有各的職責。

從格斯的言語中,長孫凝不難聽出,他對他們場主非常敬佩崇拜,說起牧場的事兒來自豪無比。不得不承認,這個還未曾蒙面的念月牧場場主很有個人領導魅力,不由得讓她也有幾分期待與他見面。

“那邊就是我們場主住的地方。”順著格斯手指的方向,長孫凝望去,在千米之外,高崗上,隱約見一座氈帳。不知為何,看著那處氈帳,忽然有種遺世孤立的感覺,她似乎能體會到主人家‘置身事外’的寡淡心境。“不過,現在場主不在,我不能帶你去,場主不喜歡別人接近他住的地方。”他一直不明白,為什麽場主那麽好相處的人,卻獨獨有這麽個怪癖。他的氈帳附近,絕對是念月牧場的禁地,除非他自己帶人進去,否則任何人靠近都會把他激怒。不過,這些年,從沒見他帶人進去過,而他們也一直離得遠遠的。

長孫凝點頭,表示理解,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習慣,不想改變,也不想讓人觸碰,她也有。“他什麽時候能回來?”如果十天半月她怕是不能等。

“明後天就應該能回來,他去旗裏參加大會了。”格斯如實相告。

“那達慕?”長孫凝只想到這麽一個草原上的盛會,選最美麗的時節,每年都會舉行,但時間是不早了點?現在雖是七月上旬,但農歷才剛剛五月,一般那達慕都在六月初舉行。

格斯很快解除了長孫凝的疑惑,“也不算是,就是一個聚會,會有賽馬射箭等一些活動。我們莫珠穆達盟盛產牛羊全國聞名,每年差不多這個時候旗裏都會邀請客戶來做客,場主是全盟最大牧場的主人自然也在邀請之列。”

長孫凝明白格斯的意思了,這就好像一次商業性質的聚會似的,談談生意,拉拉關系,交流交流感情。“對了,他叫什麽?”現在網絡什麽的都不發達,她能通過正常渠道查到的資料實在有限,換在以前,不過就是動動手指的事。

“場主叫狄龍。”

“怎麽去?我去找他。”不早點找到人,誰知道他一高興又會溜達到哪兒去,她的牧場建好,裏頭沒有東西怎麽成?她的計劃都是一環扣一環的,若在這個環節上延誤,就是耽誤她撈金,只出不進的日子在今年秋天必須結束。

格斯看出長孫凝很急,善解人意的說道:“今天太晚了,不如明天我陪你去吧,也剛好去湊個熱鬧。”

“這……。”長孫凝猶豫。

“你放心,我們家有單獨給客人住的地方,以前來談生意的客人,不忙的話都會住幾天再走。”

“好吧。”長孫凝點頭猶豫,她方才遲疑不為別的,只是怕太打擾人家。雖然他們家都是念月場主的雇員,安排住宿算公事,但畢竟是在私人的地方,總得多想想。既然格斯都那麽說了,她太推卻反有些不識擡舉了。

“嗯,我現在就帶你過去。估計這會兒我阿媽已經在做晚飯了,得讓她準備豐富點兒。”

“不用麻煩。”長孫凝向來不喜歡麻煩別人,不然方才也不會猶豫。

“要的,一定要的。”

長孫凝跟著格斯一邊閑聊,一邊往氈帳走去。老早就知道草原人好客,當真實感受到他們的樸實熱情,連淡漠的長孫凝也漸漸被感染。

格斯的母親見兒子領客人回來,趕忙獻上香氣沁人的奶茶,端出一盤盤潔白的奶皮、奶酪,熱情招呼。格斯幫著母親一起做了烤全羊,同時配了合頁餅、蔥段、黃醬、醋、蒜末等輔料,另有牛羊肉做的熱菜、冷盤和奶食品,非常豐富,連小金都給準備了一大碗香醇的鮮牛奶。

晚飯時,格斯的父親和哥哥嫂子們都回來了,做為男主人,格斯的父親向長孫凝敬酒。牛角杯中佳釀滿溢,動人的敬酒歌句句真誠,向來不沾酒的長孫凝也輕輕抿了一口。如果,她能喝酒,一定會痛快幹盡,不因酒美,實因心誠。

097、烈馬

格斯家人都起得很早,長孫凝一夜淺眠,被驚動了,也早早起身。走出氈帳,竟然看到了草原上的日出美景。她還沒看過草原日出,雖然已經在來草原七八天,但每天不是睡過頭就是睡過頭,縷縷錯過。

與海上日出不同,草原上的日出線條清晰,色彩分明,給人凈爽的感覺。起初,金芒幾縷劃破天邊薄雲,拉開光明序幕。漸漸的,滿身金光的小太陽探出頭來,十分調皮的偷看清晨忙碌的人們。趁著大家夥不註意,眨眼兒的功夫迸出地平線,推開礙事的雲朵,一點一點往上爬。三下五除二爬到半空,直到金霞滿天,光芒萬丈,山河大地都染上它的色彩,臭美的揮揮手,哈嘍!孩兒們早上好,爺準時到崗。

格斯家的早餐也準備得十分豐盛,長孫凝覺得有些不好意思,心裏也打定主意跟狄龍談完買賣立刻就走,不再麻煩人家。前一晚,格斯就跟他母親說了今天要帶長孫凝旗裏找場主,所以她早早都給打點好了。

“小凝,該出發了,晚了的話就趕不上看比賽了。”格斯換了身衣服出來,招呼道。

“來了。”長孫凝應道,回氈帳裏把還在熟睡的小金抱上。

格斯看到,笑了笑,好心建議道:“還要帶著它嗎?不如留下讓阿媽照看吧。”到哪都抱著走路還不太穩的小狗崽,真的不太方便,而且這一路並不平坦。

“謝謝,不用麻煩了。”雖是拒絕的話,但聽著一點不讓人反感,好像一道自然的風,能被任何人接受。

“呃,我知道它很貴重,不過阿媽很會照顧小動物,肯定能照顧好的,你不用擔心。”格斯以為長孫凝是不放心,方才又說道。

“不,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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