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314章 日記裏的秘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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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鮮已經索然無味。象征性地吃了幾口,奈莎明眸流轉,沖父親俏皮一笑,安逸便明白了她的意思,醋醋地揮手,“去吧去吧,媽媽永遠是第一位的。”

“爸,不許吃媽媽的醋”,奈莎說著,迫不及待鉆去臥室去看日記了。

臺燈已開,光線柔和,奈莎按照時間的順序,捧起第一本。

母親的字很規整,帶著閨中的秀氣,以及躍出紙面的幸福。

第一篇日記,憲歷1988年6月。

高中的生活總是如此,平淡,枯燥,鮮有變化。我的星座是獅子,不能忍受一成不變的狀態太久,一分鐘都夠受了。我思考用什麽接近永恒的方式,來收藏紀念自己的心事?以便多年後還記得自己當時,曾經焦慮、欣喜、困頓、幸福的樣子。

或許,日記是一個不錯的途徑。暑假就要到了,這是一個全新的開始。

PS:今天,校園來了一個人,攜著春風細雨。

正如安逸所說,母親之所以記日記,因為她動了心。那個攜著春風細雨的人,大概就是葉廷鈞了吧。

7月3日,天氣晴,炎熱。

這一天,我應廷曼之約,去了傳說中的皇家園林——丘山園。

你能想象嗎?延綿幾千畝的山林河湖都屬於一個家族。葉,大概是聯邦最神秘也最高貴的姓氏了吧。

同窗三年,今天我才知道,廷曼是真正的小公主。

不過我的關註點不在廷曼華麗的禮服和白手套,也不在姿風的曳地長裙,也不是那些穿著昂貴禮服的年輕貴族們,而是一個少年,攜著春風細雨的少年。他有著清俊的容顏,一雙黑曜石的眸子,裝著星辰大海,當他開口時,世界上最美的樂器都要失去顏色,那聲音像大提琴。

他邀請我跳了一支舞,我人生的第一支交誼舞,而我狼狽地踩了他很多腳。

我發誓,我要好好學習他們的禮儀,融入他們的圈子。哦對了,那個圈子統稱六大家。

奈莎一頁一頁的翻著,她平時閱讀速度很快,說一目十行也不為過。但今天她讀的很慢,每個字、每一句都認真的看,這是能將母親和她連結在一起的唯一方式了。

接下來的日記就像一部霸道總裁的言情小說。

那個暑假,葉廷曼去衛家找了幾次衛菀,相約一起打羽毛球或游泳,每一次葉廷鈞都在。用母親日記的原話,“他的目光是熾熱的、熱烈的,像八月的驕陽,我能感覺到他停留在我身上的目光,我心跳的好厲害,快要融化了。”

九月份開學後,母親衛菀上了天都大學。葉廷鈞也在天都大學,成了她名義上的學長,防火防盜防學長,說的一點也不假。經歷了一個暑假的醞釀和升溫,葉廷鈞像衛菀表白了。

10月4日,細雨,天乍涼。

今天,是我人生最重要的一天,因為他約我去了情人坡。他撐著一把傘,罩著我們兩個人。傘不大,他都讓給我這邊,自己的肩膀濕了好大一塊。我於是貼他更緊了一些,他的眸子是紅的,耳朵也是。湖邊,兩個人並立,他單膝跪下,親了我的手,問我願不願意做他的女朋友。

太快了,我認識他也不過三個月。

可我不能拒絕,不舍得拒絕。因為我知道,我的心是歡喜的,再也容不下別人了。

傘落在了地上。

他吻了我,他的唇微涼,很軟,清甜,他一定是吃了口香糖。我被他的氣息包裹,眼裏生出芝蘭玉樹,那是我的初吻。

PS:不知為什麽,總感覺有目光在窺探我,這種感覺很不好,如芒在背。所以,初吻很潦草就結束了,唉。

奈莎在這一頁日記停留了幾分鐘,她想起了一個人——聯邦第一狗仔隊列琦。從高中開始,列琦開始偷拍母親,大學時甚至輟學專職拍,練就了高明的偷拍技巧。大抵,母親感覺到如芒在背的目光,就是列琦了。

日記繼續。

11月27日,北風5級,天寒。

廷曼談了戀愛,是文學班的學長,能寫一手好文章。他們當著我的面都毫不忌諱的,廷曼熱情的親她的王子,她好勇敢。也是,她是葉家小公主,想要天上的月亮也能被滿足,更何況她只是愛上了一個人。

我們一起去吃了飯。席間,那個少年說,他最近有給一些報紙和期刊投稿,稿費很可觀。他萌生了一個想法,辦一個自己的文學網站,面向廣大的文字愛好者征稿,讀者可以在上面付費看喜歡的小說。

廷曼很驕傲,因為她喜歡的人很有想法。

日記似流水,記錄著一個初識愛情美好的少女的小心思。

有敲門聲響起,是父親。他端來熱牛奶,“睡前喝一杯,安神。”

奈莎片刻怔仲,以前也有個人總叫她睡前喝牛奶,還會借機說幾句會讓她臉紅心跳的話。她回了句“謝謝”,乖乖的喝。

安逸嘴角扯出一絲笑,“和爸爸不說謝謝。”

對,說謝謝反而覺得虧欠。

“時間有的是,早點休息,明天再看。”安逸輕手輕腳地出了房門。

奈莎關了臺燈,豎起耳朵聽一會,安靜沒聲了,她又重新開燈繼續看。她不知道的是,樓下有人因為她的燈一開一關而心情起起伏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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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從吃晚飯起,葉霑就進入了小區,宋家的門牌號很好查,他在社區園林裏找了個木椅子,仰頭看宋家的燈光。他在等奈莎出來。

葉雷叫了三份外賣,老板和屬下端著吃,這等慘兮兮的經歷,他也是頭一遭經歷。

人始終沒下來。

“老大,莎姐留宿的可能也很大,咱們回去吧,現在天也挺涼的。”葉零建議。

葉霑不耐煩地擺手,“你們倆回酒店,我自己等莎姐,她一個人走夜路我不放心。”

老板都不走,叫他們這些做下屬的怎麽走。葉零和葉雷只好硬著頭皮,舍命陪金主。

十一點多的時候,樓上的關燈了。很快就可以確定是留宿還是下來了,又過了五分鐘,燈又亮了。

“大神不睡覺啊,怎麽又開燈了?”葉雷徹底沒脾氣了。

“你們兩個,滾回酒店去。樓上燈泡就夠亮了,還要添你們兩個,照的我刺眼。”

話雖這麽說,下屬也知道,老板這是體諒他們,更得陪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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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的年輪來到了憲歷1989年。

3月2日,天氣晴,北風三級。

我和廷鈞終於穩定了戀愛關系,並且得到了家裏的祝福。我的父母都是很開明的人,只要我喜歡,他們都同意。如果說這段情感有什麽不完美,大概就是傷了一個人的心,姿風。

姿風是我的好朋友,從高中起就是,我們的成績也總是不相伯仲,我第一她第二。偶爾我發揮失常,她就第一。只是我沒想到,她也喜歡廷鈞。而今天,她找到了我。

見到我的第一眼,她開門見山,要什麽條件我才肯離開廷鈞,和他做回普通朋友。我不可思議地看著她,告訴她我們是真心相愛的。

姿風只是冷笑,她說,‘你真正了解他,了解他的家族嗎?他需要的不是一張漂亮的臉,一個可以供起來的花瓶,而是一個可以切切實實幫到他的人生伴侶,與他一起笑看風雲的同行者。而我寧家,和葉家門當戶對,我從小就認識他,就愛慕他。’末了,她哭了,她說‘菀菀你放手吧,你們不會幸福的’。

那次談話之後,我的心亂極了。一面是我最好的朋友,一面是我最愛的人。我該怎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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