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那些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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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試著幾次深呼吸,鄭重其事的翻開日記本,前塵往事紛至沓來……

1990年11月8日

怎麽辦,我的兩個小寶貝,吳姐和護士小姐才剛把你們抱走一會兒,我就開始想你們了,我真有點害怕,如果有一天要和你們分開,我要怎麽樣才能活下去。

親愛的寶貝們,請允許媽媽離開一小會兒,因為媽媽要寫日記。對,就是日記,你們已經出生十天了,看著你們可愛的小手小腳,可愛到不行,媽媽做了個決定,要把你們的每一點成長都記錄下來。

爸爸給你們取了名字:姐姐叫林菁菁,妹妹叫林莘莘,名字和媽媽一樣都是草字頭,我們一家四口就是一片生機勃勃的花草叢林,聽起來是不是很美?

我的兩個寶貝女兒,長得一樣高,一樣美,大家都分不清你們兩個誰是姐姐誰是妹妹,只有媽媽一眼就看得出,因為姐姐的的耳垂上天生有一個小小的洞,這可是個專屬於我一個人的秘密,算作是媽媽的自私吧,我暫時還不想和任何人分享。

有了你們,現在我覺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如果非要說遺憾,那就是你們的爸爸太忙了,已經三天沒來看我們了,不過我相信他也是愛你們的,希望他能都抽些時間來陪你們。

1990年11月28日

菁菁和莘莘,你們來到這個世界上已經一個月了,今天護士小姐幫你們稱了體重,有3.6公斤,只比你們出生時重了將近1公斤,我有點擔憂是不是太慢了,你們要加油快快長大,我已經等不及要給你們紮漂亮的蝴蝶結了。

今天爸爸和爺爺也來了,抱著兩個寶貝都不舍得放手,還拍了全家福,結果菁菁很大氣的在爸爸身上拉了便便,哈哈,算作你送給爸爸的滿月紀念吧。

雖然我很想趕快回到我們的家去,可是爸爸總說我的身體太弱,還要在醫院休養一段時間,不管我怎麽證明自己的強壯都沒有用。

好吧,不管在哪兒,只要我們一家人在一起就是最幸福的。

1991年4月12日

老天,你是不是一直沒睜眼,我,我們林家究竟做過什麽傷天害理的事,你們要這樣對我們!

我的公公,勤勉一生,創建了商業帝國,沒有倒在對手的算計下,卻倒在了最親密的朋友馮景行手上;我的丈夫,勤勤懇懇,為人溫和,卻被所謂最好的朋友宋建國冠上了恥辱的罪名;我的菁菁,我眼睜睜看著她被宋家人抱走卻無能為力。

還有我,為什麽要這樣對我!跟著那個流氓生活在一起我寧願去死,可是我不能死,我還有我的莘莘,她才那麽小,五個多月大,她已經沒了爸爸和爺爺,不能再沒有媽媽。

為了我的莘莘,也為了再找回菁菁,我什麽樣的苦都可以吃。

1991年10月28日

莘莘,我的寶貝,今天是你的生日,轉眼間,你已經一周歲了,不知道我那遠在天邊的菁菁有沒有人給你過生日,媽媽對不起你們,如果能讓我選擇,我寧願你們沒有出生,那樣我也可以跟著立君一起去了,不用這樣茍且偷生,不停的搬家,明明是清白的卻還要偷偷摸摸躲避宋家的搜尋,甚至給你改了姓,這個村莊到處都是姓阮的,只有姓了阮,才不會引人註目。

昨天那個流氓又碰了我,我惡心的恨不得將他千刀萬剮,可是我不能,他答應要去幫我找回菁菁。

菁菁,我的菁菁,媽媽實在太想你了。

……

2003年10月21日

十三年,我等了十三年,不能再等下去了,我怕我再等下去,就沒有機會和你見面了,菁菁。

劉三這個流氓我是不會再相信了,只有我親自動手,才能找回我的女兒。

莘莘,你要乖乖上學,等著媽媽帶姐姐回來。

菁菁,媽媽來了,我們一定要在你生日前全家團聚。

2003年11月6日

我們又搬家了,搬到了這個叫南源縣十裏街的地方,可我記不太清楚具體的時間,是五天前還是六天前?

今天下樓的時候,路過的小孩子一邊跑一邊喊“瘋子”,瘋子是誰?我不知道。

菁菁頭上纏著紗布,大部分時間還在床上休息,我就一直在床邊看著她,看著她耳垂上的洞。自從她摔下樓之後就不記得從前的事了,不記得宋家,不記得我。

在她記憶裏我是個壞透了的綁匪,不記得也好。只是如果莘莘還在,該有多好。

可是我的莘莘,漂亮的莘莘,從小最乖最聽話的莘莘,再也不會把三好學生的獎狀高高的舉給我看了。

十三年來,我們母女相依為命,沒想到你就這麽突然的走了。這一切都是我的錯,如果不是我擅作主張去宋家搶人,劉三也不會把你一個人鎖在家裏去找我,如果不是我們在路上耽擱了那麽久,你也不會一個人在家自己生爐子,也不會睡著了再也醒不來。

可恨我最後連你的身體也保不住,就那麽被劉三帶走了,帶走冒充你姐姐,如果不這樣做,可能我連你的雙胞胎姐姐都保不住了。我已經失去了你們中的一個,不能再失去另一個。

而造成我們家如此悲劇的罪魁禍首就是宋家!

宋家害死了我的公公,丈夫和女兒,現在連劉三也被關進了牢裏。這樣的血海深仇到底要怎樣報覆才能讓那些死去的人安息!

菁菁,噢不,現在你是莘莘,快點好起來吧,為你的爺爺,爸爸和姐妹報仇。

2004年5月30日

我又犯病了,我真該死,竟然把我的莘莘打成這個樣子,剛剛給你上藥,雖然你不說,但我知道你一直在咬著自己的嘴唇。那些傷口傷在你身上,卻比我自己受傷更疼上千上萬倍。

每一次我都希望可以控制住自己,可是一看到你的臉我就不由自主的想到我死去的女兒,我真正的莘莘,想到你竟然被宋家養了十三年,認賊作父,見我第一面想躲瘟疫一樣躲著我,而我為了這樣的你失去了我的莘莘,我的全身和大腦都不受我自己控制了。

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麽會這樣想,我簡直不配當一個母親,我應該去死!可是我又怕你沒人照顧,怕你受人欺負!

事到如今,我終於明白,死是最容易的,一蹬腿一閉眼而已,可是活著才是煎熬,每一天每一夜,每一分每一秒,我都活在那些痛苦的回憶和自責裏。

而唯一活下去的動力就是報仇,馮景行,宋建國,宋遠黎,這一個個名字我們都要牢牢記住,記住他們害得我們家破人亡,妻離子散!

2005年1月1日

又是新的一年,真快,看著街坊鄰居都忙著過新年,我卻心思沈重,到底何年何月才能報仇,那些仇恨每天壓在我心頭,就像隨時都要噴發的巖漿,炙烤得我坐立不安。

新聞報紙總是有消息說宋建國不斷拓展業務,公司在美國上市了,真是老天不長眼,這樣的敗類竟然可以青雲直上,這究竟是個什麽世道!

今天看到莘莘的臉,我忽然想到一個絕妙的方法,如果是被自己一手養大的女兒背叛,那滋味一定比死還難受。

2008年7月31日

天氣預報說今天是南源縣十年來最熱的一天,地表溫度達到四十度,樓下王大姐說曬被子都能曬出洞來,蛇鼠都不出窩,躲在窩裏避暑了。可我絲毫感覺不到熱,我只覺得冷。坐在這窄小的閣樓裏,我只覺得空間太大,空蕩蕩的,像個活死人墓地,而我就是那個活死人。

莘莘,你已經走了兩年零十個月了,一點消息都沒有,他們都說你被那個乞丐殺人犯趙小六賣給人販子了,再也不回來了,可是我不相信,我已經失去一個女兒了,老天不會連你也從我身邊奪走。

莘莘,是不是你不願意回來找媽媽,怕我再打你,媽媽錯了,只要你肯回來,我發誓以後再也不打你,不逼著你報仇了,只要你肯回來……

我真是一個差勁兒的母親,媽媽對不起你,因為你姐姐的死,把怨恨都發洩在你身上,從你回來開始就再也沒有開心過,沒有漂亮的衣服穿,沒有舒服的地方住,連媽媽也是一個只能給你招來嘲笑的瘋子……

媽媽真後悔把你從宋家帶回來,如果不是我,也許你會一直是個無憂無慮的小公主。

唉,也許你走了也是好事,我現在腦子清醒的時候越來越少,總是不知道為什麽會坐在大馬路上,後山上,或者別的什麽匪夷所思的地方,如果你還在,只會把生命浪費在不斷尋找一個瘋子的荒唐事上,那不應該是你該承擔的沈重,你年輕的生命應該是幸福的,快樂的,多姿多彩的。

媽媽唯一的希望就是你在幸福快樂的時候偶爾還能記起有一個母親,可是這如果讓你痛苦,那就忘掉吧,包括仇恨。

其實,媽媽最大的期望就是,你能快樂。

女兒,我想你,我愛你。

這是日記本裏最後一篇日記,他們回到十裏街的時候,有人告訴他們楊蕓最後一兩年幾乎沒有正常的時候,整天都是瘋瘋癲癲的,連生活都不能自理,更不用提什麽寫日記。

阮莘莘花了一個下午的時間看完這本日記,中間幾度哽咽,到最後已經泣不成聲。她原本是抱著“我是誰”這樣的問題去讀的,可沒想到讀到最後,她是阮莘莘亦或是宋小曼都變得不再重要,因為在過去的二十多年裏,她們生死相依,命運互換,早已合為一體,分不清彼此。

她們擁有同一個名字:媽媽的女兒。

母親這一生都在為她們而活,前半生思念遠在他鄉的菁菁,後半生懷念天人永隔的莘莘。

她為了林家的仇恨潦倒半生,郁郁而終,報覆宋家,也報覆了自己和親人,在生命的終點卻為了女兒放棄了仇恨。

愛終究是比恨更值得懷念,可惜,人總是到覆水難收的時候才太遲醒悟。

她應該感到慶幸,在這本日記裏,她多年來深藏在心底的缺憾都得到了彌補,她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母親不善言表的愛,仇恨似乎並不是那麽的重要。

她站起身,走到窗前,深深呼吸,冬天冷冽的空氣充溢胸間。寒冬的夜風乍起,她打了個哆嗦,搓著手拉回窗戶,看見反光的玻璃裏除了自己還多了另一個人,與此同時,後腦也被一個硬硬的東西頂住,“阮姐姐,你活得好自在呀。”

作者有話要說: 明天還有一更,快了,就要完結,感覺很覆雜,不知道是難舍,還是解脫。總之,堅持,尤其是逆境下堅持,需要很多很多能量,很多很多愛,你們不給我,誰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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