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殺貓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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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此事的警員開始匯報調查結果:“一開始我們從淩雲木的高中同學和親戚朋友入手,還真的調查出兩個喜歡虐待動物的人!其中一人在社交媒體上開賬號直播如何殺貓、殺狗,其過程十分血腥殘酷,吸引了不少關註。”
人的心裏都是住著魔鬼的,有的人鎮壓得好,他就可以過上平靜的生活,表現為自律和守規矩。
而有的人因為好奇,忍不住朝魔鬼窺視和試探,懷著僥幸不被吃掉的心理。這幫人就是那些粉絲!
博主是為了吸引眼球,我敢肯定他還沒越過犯罪的那條線。果然,調查過後,除了關他微博教育教育,就是浪費了我們一點時間。
像這樣的人,他們還有一個小圈子,建一個群,一起分享心得。警方順藤摸瓜臥底進去,見識了人心中那頭醜惡的魔鬼有多麽猖狂!
這個群體只能繼續暗中觀察,因為大多數人跟淩雲木的圈子都是沒有交集的,裏面沒有我們要找的人。
警方再次調整目標人群,終於在陶居裏小區得到了些可靠的線索,但這次的調查結果實在是有些意外。
一位剛從外地回來的女人猶猶豫豫地告訴調查員,她以前家裏死過一只貓,由於愛貓心切,曾經跟淩家鬧過不愉快。
“以前是什麽時候?”
“大概是去年十月份左右,那是陪伴了我三年的英短呀,就這麽閉上了眼睛……”現在回想起來,她還覺得挺難過的。女人愛貓是一種天性,不僅是女人,很多男人也愛貓。因為小巧可愛很容易喚起人的保護欲,在孤單的時候,還是一個難得的小夥伴。
女人獨居,就靠這只名叫“粉粉”的藍色英短驅散寂寞了。沒想到有一天早上,剛打開門就看到了粉粉的屍體,它毫無生機地躺在家門口。
女人是根據粉粉的項圈找到淩家的,項圈裏有定位,可見她平時有多愛惜這只貓!但當時淩家矢口否認,直至找到項圈。是在淩佑辰的床底下找到的。
張麗始終不相信自己兒子殺貓,認為貓死另有原因,而自己的小兒子,只是喜歡那個項圈就撿回來玩而已,一個七歲的孩子怎麽會殺小動物?
女人比較較真,她已經把貓當成了自己的親人,親人死了她能不做點什麽嗎?她聲稱要去公安局立案偵查,貓是被人勒死的,不管是誰,都要調查得明明白白。
後來不知道怎麽了,是張麗的大兒子過來跟她溝通的。
“那孩子挺靦腆的,好像是讀高三吧,確實出乎我的意料,但他態度很誠懇。”女人說,“他並沒有掩飾弟弟殺貓這件事,說親眼看到但沒來得及阻止,並認為是他這個哥哥的錯,代替弟弟跟我道歉。還塞給我一個信封,裏面是幾千塊錢,說這是張麗的一點心意。還說他弟弟淩佑辰已經是個童星了,傳出去名聲不好,懇求我的原諒。
“貓都死了,我還能怎樣?總不能叫人償命吧?”
雖然女人接受了調解,但心底裏越想這件事越覺得發毛,那麽小的孩子殺貓精神肯定不正常!現在聽說警方在調查虐貓事件,她剛好回來聽說了,就思忖著會不會跟自己的貓有關,而且淩家滅門案挺滲人的,但凡跟他們家有關的,最好還是告訴警察吧。
警員說:“我們檢測了淩佑辰遺留下來的衣物和被褥,確實發現他有長期尿床的習慣,但殺貓只有這一次。其他鄰居都說淩佑辰是個好孩子,有表演天賦,很討人喜歡,就是長大之後好像性格有點變了。淩佑辰殺貓這種事他們聽都沒聽過。”
“性格……變了?”我示意警員詳細說說。
“‘差不多就是,話少了,有時候不愛跟小夥伴們玩,欺負過我們家小孫女……但也沒太大區別,小孩子長大了不都是這樣嗎?’這是鄰居的原話。”
咋看這是一件不起眼的小事,如果不是因為貓主人太愛惜貓,一般人死了就死了,更不會去追究到底是誰幹的。
我將這件事告訴了雷恩,問他有什麽想法。
他相當幹脆利落:“要我說,那是淩雲木在編故事呢,想象力豐富有時候是挺害人的。”
所以,我只是一個被精神分裂癥患者用編來的故事換取冰激淩吃的可憐人嗎?
我始終覺得沒這麽簡單,淩雲木肯定是想告訴我什麽。
從去年淩雲木找鄰居調解弟弟殺貓這件事,還有現在他花大量篇幅敘述並且發展這件事,我感受到了一種——一種深深的愧疚。
“它的身子那麽小,我幾乎看不到它流下的血液。它是怎麽死的?”①
明明是別人的錯,為什麽他會顯得如此愧疚呢?
“你看我幹什麽?項警官,我發現你……”
狗嘴吐不出象牙,在雷恩胡說八道之前,我強硬地下了命令:“你也玩得差不多了,該去睡了。”
雷恩看看光禿禿的只有一張桌子兩把椅子的審訊室,“你讓我睡哪裏?至少得訂個酒店吧?”
還酒店呢!我目不轉睛地看著他,他恍然大悟卻不服氣:“呵,你以為我是呼之即來揮之即去的嗎?不需要了就讓我去睡覺?”
我轉念一想,覺得確實不能來硬的,幹脆起身:“走吧,帶你去吃宵夜。”
“用食物賄賂我?告訴你啊,我不吃大蒜不吃米飯不吃菜籽油不吃面食不吃……”
“你們是專門惡心我的對嗎?”
在雷恩面前,擺的是英國人不吃的紅紅火火的——香辣小龍蝦!
辣椒、大蒜、蔥已經夠嚇人了,小龍蝦更是能令他窒息的東西!
“粗魯,太粗魯了……能讓我出去透透氣嗎?”我伸長腿一攔,不讓他往外走,還摸出了隊友腰間的□□,嘩地拍在桌上。這一串東西不僅是他,就連旁桌也嚇一跳。
“沒人權,太霸道!”他只好坐回了角落的位置,憤懣地看著我們吃小龍蝦。他那斯斯文文的打扮,跟我們這些吃街邊大排檔的粗漢確實不搭!
我邊剝蝦殼邊說:“身為擁有一半華國血統的半個炎黃子孫,你要學會入鄉隨俗,反正這輩子你也不可能到英國去。”
“為什麽不可能?”
“我不允許。”
“你是誰啊?”
“本人姓項名淵。”
“……”他將調味碟推遠,好像會熏得他滿身臭氣似的,“哼,你以為這點小伎倆就能把我趕走?我這個人吃軟不吃硬,盡管放馬過來。”
作者有話要說:
1、這句話出自淩雲木的最後一篇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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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心裏都是住著魔鬼的,有的人鎮壓得好,他就可以過上平靜的生活,表現為自律和守規矩。
而有的人因為好奇,忍不住朝魔鬼窺視和試探,懷著僥幸不被吃掉的心理。這幫人就是那些粉絲!
博主是為了吸引眼球,我敢肯定他還沒越過犯罪的那條線。果然,調查過後,除了關他微博教育教育,就是浪費了我們一點時間。
像這樣的人,他們還有一個小圈子,建一個群,一起分享心得。警方順藤摸瓜臥底進去,見識了人心中那頭醜惡的魔鬼有多麽猖狂!
這個群體只能繼續暗中觀察,因為大多數人跟淩雲木的圈子都是沒有交集的,裏面沒有我們要找的人。
警方再次調整目標人群,終於在陶居裏小區得到了些可靠的線索,但這次的調查結果實在是有些意外。
一位剛從外地回來的女人猶猶豫豫地告訴調查員,她以前家裏死過一只貓,由於愛貓心切,曾經跟淩家鬧過不愉快。
“以前是什麽時候?”
“大概是去年十月份左右,那是陪伴了我三年的英短呀,就這麽閉上了眼睛……”現在回想起來,她還覺得挺難過的。女人愛貓是一種天性,不僅是女人,很多男人也愛貓。因為小巧可愛很容易喚起人的保護欲,在孤單的時候,還是一個難得的小夥伴。
女人獨居,就靠這只名叫“粉粉”的藍色英短驅散寂寞了。沒想到有一天早上,剛打開門就看到了粉粉的屍體,它毫無生機地躺在家門口。
女人是根據粉粉的項圈找到淩家的,項圈裏有定位,可見她平時有多愛惜這只貓!但當時淩家矢口否認,直至找到項圈。是在淩佑辰的床底下找到的。
張麗始終不相信自己兒子殺貓,認為貓死另有原因,而自己的小兒子,只是喜歡那個項圈就撿回來玩而已,一個七歲的孩子怎麽會殺小動物?
女人比較較真,她已經把貓當成了自己的親人,親人死了她能不做點什麽嗎?她聲稱要去公安局立案偵查,貓是被人勒死的,不管是誰,都要調查得明明白白。
後來不知道怎麽了,是張麗的大兒子過來跟她溝通的。
“那孩子挺靦腆的,好像是讀高三吧,確實出乎我的意料,但他態度很誠懇。”女人說,“他並沒有掩飾弟弟殺貓這件事,說親眼看到但沒來得及阻止,並認為是他這個哥哥的錯,代替弟弟跟我道歉。還塞給我一個信封,裏面是幾千塊錢,說這是張麗的一點心意。還說他弟弟淩佑辰已經是個童星了,傳出去名聲不好,懇求我的原諒。
“貓都死了,我還能怎樣?總不能叫人償命吧?”
雖然女人接受了調解,但心底裏越想這件事越覺得發毛,那麽小的孩子殺貓精神肯定不正常!現在聽說警方在調查虐貓事件,她剛好回來聽說了,就思忖著會不會跟自己的貓有關,而且淩家滅門案挺滲人的,但凡跟他們家有關的,最好還是告訴警察吧。
警員說:“我們檢測了淩佑辰遺留下來的衣物和被褥,確實發現他有長期尿床的習慣,但殺貓只有這一次。其他鄰居都說淩佑辰是個好孩子,有表演天賦,很討人喜歡,就是長大之後好像性格有點變了。淩佑辰殺貓這種事他們聽都沒聽過。”
“性格……變了?”我示意警員詳細說說。
“‘差不多就是,話少了,有時候不愛跟小夥伴們玩,欺負過我們家小孫女……但也沒太大區別,小孩子長大了不都是這樣嗎?’這是鄰居的原話。”
咋看這是一件不起眼的小事,如果不是因為貓主人太愛惜貓,一般人死了就死了,更不會去追究到底是誰幹的。
我將這件事告訴了雷恩,問他有什麽想法。
他相當幹脆利落:“要我說,那是淩雲木在編故事呢,想象力豐富有時候是挺害人的。”
所以,我只是一個被精神分裂癥患者用編來的故事換取冰激淩吃的可憐人嗎?
我始終覺得沒這麽簡單,淩雲木肯定是想告訴我什麽。
從去年淩雲木找鄰居調解弟弟殺貓這件事,還有現在他花大量篇幅敘述並且發展這件事,我感受到了一種——一種深深的愧疚。
“它的身子那麽小,我幾乎看不到它流下的血液。它是怎麽死的?”①
明明是別人的錯,為什麽他會顯得如此愧疚呢?
“你看我幹什麽?項警官,我發現你……”
狗嘴吐不出象牙,在雷恩胡說八道之前,我強硬地下了命令:“你也玩得差不多了,該去睡了。”
雷恩看看光禿禿的只有一張桌子兩把椅子的審訊室,“你讓我睡哪裏?至少得訂個酒店吧?”
還酒店呢!我目不轉睛地看著他,他恍然大悟卻不服氣:“呵,你以為我是呼之即來揮之即去的嗎?不需要了就讓我去睡覺?”
我轉念一想,覺得確實不能來硬的,幹脆起身:“走吧,帶你去吃宵夜。”
“用食物賄賂我?告訴你啊,我不吃大蒜不吃米飯不吃菜籽油不吃面食不吃……”
“你們是專門惡心我的對嗎?”
在雷恩面前,擺的是英國人不吃的紅紅火火的——香辣小龍蝦!
辣椒、大蒜、蔥已經夠嚇人了,小龍蝦更是能令他窒息的東西!
“粗魯,太粗魯了……能讓我出去透透氣嗎?”我伸長腿一攔,不讓他往外走,還摸出了隊友腰間的□□,嘩地拍在桌上。這一串東西不僅是他,就連旁桌也嚇一跳。
“沒人權,太霸道!”他只好坐回了角落的位置,憤懣地看著我們吃小龍蝦。他那斯斯文文的打扮,跟我們這些吃街邊大排檔的粗漢確實不搭!
我邊剝蝦殼邊說:“身為擁有一半華國血統的半個炎黃子孫,你要學會入鄉隨俗,反正這輩子你也不可能到英國去。”
“為什麽不可能?”
“我不允許。”
“你是誰啊?”
“本人姓項名淵。”
“……”他將調味碟推遠,好像會熏得他滿身臭氣似的,“哼,你以為這點小伎倆就能把我趕走?我這個人吃軟不吃硬,盡管放馬過來。”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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