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34章 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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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話實說,夏日宴會其實不太合安塞的口味,第一天到處亂潑葡萄酒,把整個王城弄得黏糊糊的,晚上還要對著香檳塔唱歌,簡直愚蠢至極。第二天在街上亂逛,還要面對一個什麽都想買回家的笨蛋,真是糟糕透頂,晚上倒是有了那麽點兒意思,攤販們把白日裏賣的紀念品全部撤掉,換成小游戲——至少不用滿含愛意地盯著一堆酒了,安塞玩得挺開心,尤其是在釣金魚的攤子上,他不擅長用魚竿釣魚,卻唯獨鐘情於“徒手抓著釣線和面團騙小金魚上鉤”這件事,並且成果頗多。

這一晚的晚些時候,他捧著玻璃魚缸走在奧登身邊,腳步都要輕快許多,臉上也露出些愉悅的神色。他心情好的時候,便格外聽話,領著去哪兒都乖乖跟著,所有的註意力都放在了懷裏那個大魚缸上。所以等他反應過來的時候,人已經跟著奧登來到王城最高的塔頂上。

從外表上來看,這座塔已經不算年輕了,馬第爾達從不會刻意地留住某個建築物的光鮮,所有的建築在這裏都可以悠然自得地老去。安塞還記得,在某個閑逛的下午,奧登曾指著塔告訴他,這裏原先是個書院,在他父親還是個孩子的時候,繁榮一時,後來學生越來越多,便遷去了郊外。但塔還留著,安安穩穩地矗立在王城最熱鬧的地方,成為一個泛黃的、飽經風雨的標志。

即使它位於商圈中間,願意把時間浪費在這兒的人也不算太多,塔便一下子清冷下來,漸漸地變成危樓,大門被封上了。

現在他們就並肩站在危樓的最高層,漫天繁星觸手可及。從這裏往外望去,能看到一圈一圈規整的線條蔓延開來,無數小黑點在這些線條中移動。自始至終,奧登都沒有說話,他們挨得很近,每個人都在用力,想要再靠近一點點,最後卻變成兩股阻力,越推越遠。

就在下一秒,所有的亮光突然一下子全部消失了,無論是燈光、火光,還是魔法晶石的脈脈熒光,只剩一點微弱的星光勉強照亮世間。

安塞下意識地想要把手背到身後,但是他尷尬地發現自己居然單手托不住魚缸,這使他感到些許焦躁。

“別怕。”奧登說,他的聲音很輕,好像是在害怕會打擾到什麽,漂亮的眼睛中含著璀璨星光,仿佛一個遙不可及的夢想,安塞很想得到,為此抓心撓肝、積郁成疾,卻還是連最細碎的一抹都夠不到。

極致的黑暗後是極致的光亮,□□被磨去棱角,排列成各種形狀,在天空中綻放,在觀眾的瞳孔中留下長達幾秒鐘的痕跡,然後消失,留下滿城黑煙與硫磺的臭味,但沒有人會說不喜歡,即使這是一件無用的、徒勞的事情。

對於弗雷德卡來說,□□很貴,貴得讓國王也不得不把女兒嫁給未知的人,以此作為交換。甚至就連安塞的婚姻裏也混雜著一部分□□。

還有葡萄酒。

在馬第爾達它們都是最普通不過的東西,可以當成游戲的道具供人取樂。

這場昂貴的表演持續了半個小時,結束之後,王城的天空變得烏煙瘴氣,像是經歷過了一場沒有破壞和死亡的無聲的戰爭。

接著,所有的路燈全部亮了起來,它們像是訓練有素的士兵,一盞一盞、一圈一圈地被點亮,最終拼成一朵絢爛的花。

人們歡呼雀躍,把各種各樣的酒精飲料灌進嘴裏,喝得伶仃大醉,發出誇張的大笑,仿佛在跨年,又好像是過完了今天就沒有明天那樣。

“好看嗎親愛的?”奧登快活地問,“明年還能看到,往後的每一年,我都會帶你看。”

安塞低頭看著懷裏的魚缸,水不算很滿,但清澈極了,兩尾橙紅色的金魚正輕快地游來游去,其中顏色較淡的那只吐了一串泡泡,泡泡浮上水面,蕩起漣漪,把映在水面上的燈光的倒影分割成很多塊,所有的顏色混在在一起,像一塊做壞了的糕點。

曼德爾夫夫回到寢宮的時候,安塞在奧登懷裏,魚缸在安塞懷裏,三者呈現出一種罕見的和諧狀態。事實上,奧登在煙花表演結束之後,就開始看魚缸不順眼了,他很想找個機會把那兩條不知好歹的金魚丟掉,好叫安塞擡起頭,把目光和註意力重新放回自己身上。

不幸的是,安塞的視線不僅沒有離開過自己的魚缸,在回來的路上,他還差點摔跤,並且因此扭到了腳。

這不是安塞第一次扭傷,每一位精於馬術的王子的腳踝都受過傷,但他對疼痛的忍耐度一向不是很高,只好就地坐下,這個時候,他們在塔的第三十七層與三十六層之間的樓梯上。

奧登在他面前蹲下,看上去無奈的要命,他指著安塞紅腫的腳踝問:“這是什麽?”就好像他從來沒有在馬場或是戰場上受過傷似的。

安塞看了他一眼,從牙縫中擠出來七個字:“一截腫脹的腳踝。”

奧登又問:“腳踝為什麽會腫脹?”

這可真是個絕妙的問題,不合時宜,毫無意義,能以一己之力把整段對話變成一個笑話。

安塞把自己的常識、智商和社交技巧全部拋開,覺得奧登很可能是想讓氣氛輕松一點,於是配合地笑了一聲。

但是奧登沒有放過他,把問題重覆了一遍:“腳踝為什麽會腫脹?”

他們四目相對,借助目光無聲地進行了一小段簡短的溝通。奧登看著他的樣子很像一個正巧在孩子摔倒的時候恰巧用餘光捕捉到這一幕的母親,集憤怒、心疼、不舍和說教的欲】望於一身,他只好面無表情地陳述:“因為它的主人走路不看路,摔得鼻青臉腫狼狽不堪······夠了嗎?”

“那以後它的主人能學會看路嗎?”

“學不會。”安塞低著頭,輕輕地說,“要你牽著我。”

他突然生起氣來,把頭扭向一邊,聲音帶著些不滿:“都怪你沒有牽好我!”

“那你兩只手都抱著魚缸······”

“難道你不能幫我抱魚缸嗎?只需要一只手就夠了吧?”

“好吧。”奧登笑起來,“我知道錯了,現在可以讓我背你了嗎?”

安塞把魚缸遞給他,然後扶著樓梯的扶手站起來,趴到奧登的背上。奧登的背很結實也很溫暖,即使上面有一整個小王子,站起來的時候也絲毫沒有停頓,可以勉強被當作安塞的新家庭的頂梁柱。

“還要牽著手的。”安塞一把攥住奧登特地空出來,準備扶著他的那只手,執拗而幼稚地不準對方放開。奧登無法,只好提醒他:“摟好我的脖子,掉下去我會嘲笑你的。”

他們就這樣緩慢地走在大街上,像一對世間最普通的戀人,忙碌了一整個夏天,終於可以抽出空來,在街道上演一出心血來潮的浪漫戲碼。

夏日派對終於到了最後一天。安塞很幸運,沒有傷到骨頭。他敷過藥,睡了一覺,第二天已經能正常行走了。可惜今天白天的主要活動是在草坪上跳集體舞,傷筋動骨一百天,雖然傷只是小傷,但跳舞還是很勉強的。

他不去草坪,奧登便也沒去,兩個人老老實實地在床上躺了一個白天,一個看書,一個睡覺——昨晚的傷藥需要一個小時換一次,所以奧登一夜沒合眼。

大概四點半的時候,女仆過來送餐,兩人早晨和中午的餐點全部跳過了,奧登沒起,安塞也不想吵醒他。這會兒突然聞到飯菜的香氣,安塞一下子就感覺餓了。

奧登半撐起身子朝餐桌的方向看了一眼,然後倒回枕頭上,用被子蒙住頭,甕聲甕氣地問她:“篝火晚會開始了嗎?”

“殿下,現在才四點半,天還沒亮呢。”

“這麽早就吃晚餐?”

“是陛下吩咐我送來的,他從史考特大廚那兒聽說您和王妃沒有吃午餐,早餐也沒用,特地叫我提前送來晚餐。”

“辛苦你了,早點休息吧,今天工作到四點半就可以放假了。”

“我把餐盤擺好就走。”女仆輕快地回應道,“為您服務是我的榮幸!”

關於夏日派對第三天的篝火舞會的介紹,安塞讀過起碼五遍。這是一項非常特殊的活動,在活動期間,就算是在王宮裏工作的女仆都可以休假。

其實規則很簡單,需要做的準備也不多,只要有一條親手編的手鏈和一位心儀對象就夠了。

但是安塞沒有手鏈,要不是奧登專門問過他今晚會不會去的問題,他根本連入場的想法都沒有。

他們在床上磨蹭了二十分鐘,終於決定起床,簡單用過晚餐後,換好便裝,準備一同出發,前往草坪。

今年的篝火晚會早就定好,在王城西邊那塊最大的草坪上舉行,與草坪集體舞位於同一場地。安塞曾花費二十秒認真考慮了一下起火的可能性,最後得出就算整個草坪全部燒起來,馬第爾達的人民也說不定會一邊尖叫一邊歡呼一邊暢飲美酒,還有可能會圍著草坪跳舞的結論。

就在兩人準備離開寢宮的前一分鐘,一個瘦小的男孩突然急匆匆地朝兩人跑來,他嚷嚷著:“殿下!安斯艾爾·布蘭達·布拉德裏克殿下!請等一下!有人急著找您!”

作者有話要說:

蠢作者寂寞了,嚶嚶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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